供货商:河北威县腾达橡塑制品厂(以下简称甲公司)
订货商:(以下简称乙公司)
经双方协商,就乙公司向甲公司购买甲公司经营范围内乙公司需求指定产品_____,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产品名称、质量、单价、规格
(1)产品名称:pvc型材供挤胶条颗粒
(2)产品单价:甲公司因成本须上调价格须提前7天以电话通知乙公司并说明涨价原因。
(3)产品质量:我厂生产的胶条颗粒专业生产用于塑钢型材共挤,质量稳定可靠,硬度适中,具有粘结强
度高拉力大表面光亮水密性和气密性强,抗老化性能优良,与型材的粘接性强。始终秉承“确保质量,保证质量”的理念,继续为广大型材生产厂家提供优质的胶条颗粒。
(4)产品规格:袋装,每袋25±0、1公斤。
(5)甲公司依甲公司乙公司双方共同确认的产品质量规格及报价单,向乙公司提供质量符合标准的产品,具体的数量、金额、交货时间以乙公司订货单为准。
二、订货及供货
(1)乙公司提前前向甲公司提供次月总预估订货量,甲公司应根据乙公司总预估订货量生产备货。若甲公司如不能满足乙公司的预估订货量,应于收到乙公司预估订货量订单后7天内通知乙公司。
(2)甲公司收到乙公司正式订单或电话订单后,应于当日在订单上签字回传并向乙公司电话确认,若乙公司超过3个工作日未收受甲公司书面异议,视同甲公司乙公司双方确认该订单成立。
三、交货地点及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1)交货方式及地点:山东。济宁塑钢制品有限公司
(2)运输方式:甲公司送货
(3)运输费用:由甲公司承担
四、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乙公司客户应当自收到货物时起当场完成验收。在验收中,乙公司如果发现产品质量,数量不符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当天向甲公司提出异议,并在“发货签收单”上签字注明实收数量、收货时间,以便双方核实解决,乙公司因客观原因不能当场完成验收的,验收后对产品如有异议可另行通知甲公司。
(2)如乙公司未按规定期限提出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乙公司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甲公司在接到乙公司异议后,应在十天内负责处理。
五、甲公司违约责任
甲公司在交售甲公司经营范围内乙公司需求指定产品中质量不符合规定的,确属甲公司责任时,乙公司有权拒收,甲公司应按乙公司要求,对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或双方约定的产品予以退换货处理。
六、乙公司违约责任
(1)乙公司客户无正当理由,无故拒收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由乙公司按总值的10%赔偿甲公司。
(2)乙公司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的,应向甲公司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每延期一日,按延期付款总值的1%支付违约金。
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甲公司、乙公司双方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达成协议。未达成成协议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当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议后,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做出答复。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期限答复,逾期不做答复的。即视为默认。
甲公司:河北威县腾达橡塑制品厂乙公司: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_____年__月__日日期:_____年__月__日
合同编号:ZD-2011007
供方: 北京质鼎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需方: 北京佰诚恒盛商贸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经协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的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2725200万元。其产品名称、规格、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
订单双方确认之日起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总货款35%作为定金(即人民币953820元),按照乙方的需求送货,货物经乙方验收合格后,收货现场当场结清货款,(全部货款应在货物供应结束时全部付清款项) 第三条.条验收方法; 由甲方现场验收,乙方应确保质量合格,如出现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24小时负责处理解决。
1.交货方式:甲方提供一定的材料验收场地,保证货运道路畅通。 2.交货地点:北京恒盛商贸
3.交货日期:所以货物必须于20xx年12月29号之前完毕。(交货前提前3天 电话通知)4.运 输 费:包含在货款内 第四条. 经济责任
(一)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 品种、数量. 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
(二)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 品种、规格、质量 ,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总值%的罚金。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按合同规定收货。
3. 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三的罚金。
4.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三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5.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五条.条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 % 的补 偿金。 第六条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规格、质量、时,应提前__天与甲方协商。
第七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八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如一方对仲裁不服,可于接到仲裁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共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并报双方主管部门各一份。订立合同人:
甲方:北京质鼎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经办人: (盖章)地 址: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号: __年 __月 __日
乙方;北京佰诚恒盛商贸有限公司 经办人:(盖章) 地 址: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户:__年__ 月__ 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建立长期互惠供求关系,经友好协商,特就购销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 双方商定结帐方式为:实结。
1、甲、乙双方每月对帐一次。
2、甲方与乙方结款依据为乙方开具的发票和甲方的入库验收单。
二、乙方责任:
1、保证货品价格公道,不高于国家规定的北京市区统一货价。
2、保证货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杜绝“三无”产品。
3、保证货品质量并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如出现严重的危及到人身健康及安全的质量问题,甲方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并没收乙方所供货未结全部货款,以视处罚。
4、乙方要保证手机或坐机24小时通畅,便于甲方及时要货与沟通。
5、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按质、按量、按时送货,如出现送货不及时给甲方带来的所有经济损失,将由乙方全部承担相关责任。
6、协议期间如发生乙方法人变更等情况时,应提前通知并将更改后的有效证件传至甲方备案,如乙方停业、外出等临时情况出现送货有变动的,要及时安排好临时接替人员,提前通知甲方,并将转交代理人员联系方式告知甲方,以保持供货需要。
三、甲方责任:
1、按照每日需要货品,根据使用部门提前下的申购明细单,库房人员要提前八小时通知乙方要货,并提供准确、真实的货品名称、品牌、规格及要求,便于双方工作顺利开展。
2、如遇紧急情况要货时,甲方应至少提前30分钟通知乙方,与乙方及时沟通,以准保作用部门需求。
四、本协议有效期限从签定之日起开始生效,如乙方因单方问题想解除协议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如未提前书面通知,甲方所有损失均有乙方负责。
五、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若发生纠纷,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协议的,可向甲方管辖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六、本合同执行中遇到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签字盖章后才可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一份。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需方:
供方: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供货清单及合同总金额
二、交货方式及地点
2.1供方送货至需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即 ,运费由供方承担。
2.2交货详细地址:
2.3需方指定签收人: 联系方式:
2.4交货日期: 年 月 日,根据需方要求送抵现场安装交货。如由供方代办托运,交货日期以承运人签发的单据日期为准。
三、付款方式
3.1 供需双方协商采取以下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3.2 支付方式为:经双方协商采用支票支付,合同签订后需方支付供方合同价款的10%做为
预付款,货物到场并经需方使用部门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85%,留合同价款的5%做为质保金,待验收合格一年后且无相关问题付清。
四、货物验收
4.1 货物验收的标准以本合同标的物使用说明书为准,由需方使用部门验收、核查并确认后,即货物验收合格。
4.2到货时,供方本合同负责人应到交货现场,如发现因货物破损,供方应按需方要求更换货物,组装完毕后,经需方进行验收。
五、保修条款:本产品保修以厂商所提供的用户手册或说明书为准。
5.1在保质期内因设备本身的质量问题,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需方现场,供方负责免费修理、更换零部件或退换。在质保期内,供方应对设备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
5.2本合同标的物均为终身保修,除人为损坏外均在保修范围内,无偿保修。
六、不可抗力
因台风、地震、水灾等不可预见并且双方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为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对履行合同产生影响时,受影响的一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通知对方,并在10个工作日内提供事件详情以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部分免除或变更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合同。
七、法律适用及争议的解决
7.1 本合同及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按照该法律进行解释。
7.2 如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标的物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附件及补充条款
8.1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标的物设备、设施及配件清单。
8.2本合同之未尽事宜,双方可以以补充协议或其它书面形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中的条款若与本合同中的相应条款发生冲突,则以补充协议为准。
九、合同生效及其他
9.1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9.2本合同一式4 份,双方各执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 签订地点、时间
十一、附件:供货清单。
需方: 供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购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向乙方采购物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交易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供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方双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即形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甲方作为乙方的客户,乙方负有依照甲方订单要求按质按量按交期供货的义务,承担保质保量保交期的相关责任。
2、乙方向甲方供应的物料包含以下产品(在本协议中统一简称为物料):
3、乙方承诺各批次提供的物料在工艺流程及其质量控制、物料检验等各个质量控制环节保持稳定的基础上,保证该批次物料与经过甲方确认的样品在外观及其他技术指标方面相一致。否则乙方应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因此给甲方造成生产或延误出货交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每批供货须按甲方订单要求执行,及时送达,响应时间最迟不得超过甲方交期。如不能按期交货须事先与甲方协商,征得甲方的同意方可延期。若乙方一再要求延期,影响到了甲方正常生产,又不予应急处理,甲方可单方取消订单并追究乙方的责任(以追偿经济损失为优先)
5、若甲、乙双方所确认的采购报价是含运输费的(即承诺送货到厂的),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及时送货,而由甲方安排车辆前去乙方取货,乙方应按市场运输价格补偿甲方取货的运输费用。
6、供货物料品种、规格、要求及价格:依甲方采购单载明品种、规格要求执行;价格以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报价单价格为准。如乙方调整产品价格,应事先及时通知甲方,经与甲方协商一致并得到同意后方可执行新价格,未经甲方认可的乙方单方调价无效。
7、乙方供应的物料被甲方应用到(甲方)产品中,若是因乙方物料质量缺陷给甲方客户造成损失,而导致甲方被客户追究法律责任和要求赔偿损失时,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和法律责任。
8、乙方供应的物料若经检验不符合甲方的验收质量标准,在不影响使用性能的情况下,根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程度,如乙方按_____%—_____%不等的折扣给予补偿,甲方可作特采。
9、当甲方因质量或所送货品种与订单不符等原因,明确通知乙方退货或换货时,乙方必须最迟在三天之内前来配合处理,超过三天不来处理的,甲方有权按无货主任意处置,乙方的经济损失自行承担。
10、为保证乙方所供物料在品质、数量、交期等方面的承诺,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人民币_____元的保证金,在甲、乙双方终止合作且甲方的存货处理完毕、无品质异常或售后服务期满后,甲方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乙方。
11、乙方与甲方合作期间,承诺不直接或间接同甲方事先已明确的竞争对手有针对损害甲方商业利益的合作,否则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补偿(补偿额度以甲方的实际损失计算)、
12、甲、乙双方合作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贿赂甲方的来料检验、收货、技术性能鉴定、采购等职位的员工,一经发现,甲方将予以乙方5000元以上的处罚。
13、货款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14、在乙方供货等各方面非常配合的情况下,甲方不得拖欠货款,须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及方式结款,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责任。甲方事先同乙方协商可以延期结款的情况除外。
15、乙方若违反本协议的任何一款,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承担由其违约行为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违约金以实际造成的损失计算。
16、甲乙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
17、本协议未尽事宜或规定不明之处由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违反本协议引起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先尽量协商,不能达到一致的,甲、乙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应尽可能的继续履行本协议除争议事项外的其余部分。
18、乙方承认已经阅读本协议,并确认了解协议中的含义。
19、甲、乙双方合作期间,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协议的效力。
20、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购货方(甲方签章):地址:
法定代表人:购货经办人:_____年__月__日
供货方(乙方签章):地址:法定代表人:供货经办人:_____年__月__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保障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明确食品供货和采购双方的责任,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食品的供货、采购卫生质量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食品供货方的责任
(一)具有证照齐全合法生产、经营的资质证明,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供货方应盖章、采购方应查验原件)。
(二)保证销售的食品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或行业规定的相关标准。
(三)批量销售食品时应提供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由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或者由供货商签字(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供采购方查验。
(四)因供货方提供的食品本身存在的卫生质量问题,供货方应无条件包退包换,并对因卫生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二、食品采购方的责任
(一)采购食品时,应索取供货方出具的购物凭证并留存备查。
(二)批量采购食品时,应同时查验食品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由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或者由供货商签字(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的产品,不得采购。
(三)采购生猪肉应查验定点屠宰企业屠宰的产品检疫合格证明;采购其他肉类应查验检疫合格证明。不得采购没有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
(四)应建立食品供货方档案,保管好供货商提交的各种证照复印件和供货凭证。对购进的食品质量严格把关,严格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五)因食品保管以及其它自身原因造成的质量责任由食品采购方承担。
三、说明
签订本采购供货合同后,食品采购方应留存每笔供货清单,可不再重新登记台帐。并妥善保管索证的相关资料和验收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食品使用完毕后6个月。本合同仅对食品供应和采购双方在保证食品安全卫生质量方面的责任进行约定,其它事宜应另行签订合同。
四、本合同书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双方盖章、签字即生效。
五、本合同书一式二份,双方各一份。
供货单位(供方):(盖章) 购货单位(需方):(盖章)
法人代表(业主):(签字) 法人代表(业主):(签字)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在公平、信任、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资格、区域
1.甲方指定乙方为*********产品“特约批销商”。
2.乙方*********特约批销区域:*********。
3.批发对象为:*********; 零售对象为:*********。
第二条
双方提供
4.由甲方免费提供:甲方直属营业厅内长一米以上的展销柜台一节,供乙方展销*********相关产品。
5.由甲方免费提供安全的仓库,可存放*********相关产品、办公设备;供乙方授权的员工存取*********相关产品及办公用。
6.由甲方向乙方提供甲方下属经销商所享有的一切优惠政策,包括*********话费卡、各种优惠套餐等。
7.乙方以其网上*********的批发价格加上*********比例的售后服务费向甲方提供*********手机。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手机均为行货。
8.乙方提供:市场部、售后部、营销部等相应的人员;员工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从甲方的员工管理制度。
第三条
利益
9.甲方确保乙方在特约批销区域内的批发价不低于如下价格:“*********网”*********上每日的“批发价”+“批发价”乘以*********%的售后服务费。
10.乙方展销柜在甲方的支持和配合下实行独立运营、独立核算。
售后服务
11.乙方在展销柜上所零售的乙方*********相关产品售后,保证按国家规定的三包服务执行。
12.乙方在特约批销区域内批发给经销商的*********产品必须遵从与经销商之间的协议(详见“经销商协议”);乙方承诺对所售出产品做到更快更好的服务保证。
第五条
其他事项:
13.本合同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不得单方面擅自变更或解除。因故需变更或解除合同应经过双方协商,依法另立协议。
14.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期满后双方可另行签订。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
1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或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由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章及盖双方合同用章后生效。补充协议与本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应。
16.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本协议签约地人民法院起诉。
供方:
需方:
为增强供需方的责任感和确保需方的正常生产,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履行。
一、品名:成品木料;
二、结算价格:每立方米人民币 (含 %增值税发票)。
三、规格(mm)、数量(m3)、交货时间:
规格
厚度
长度
宽度
数量总计
交货规格
34
940
1385
1380
87
130
176
221
结算规格
32
890
1335
1780
84
126
168
210
交货的时间和数量
以需方每次下达给供方的订单确定。
四、木料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用材要求:树种:白杨树;产地。
2、木料的材质要硬、要白,木质不可太松。
3、木料不允许开裂、水腐、死节、大活节、蓝变、心材、虫眼、斜纹、带边皮、变形弯曲。
4、木料的规格尺寸不得出现负公差,厚度正公差不得超过 mm。
5、木料允许小色差、10mm以下的小活节和11度以下的小斜纹;
6、木料湿度在15度左右,正负公差不得超过3度。
五、包装标准:按不同的规格分类打捆,包装带要打紧并要整齐地在木料两端打包,不得让木料在装卸时脱落四散。包装物不计价、不退回。
六、交货地点:需方企业所在地。
七、验收方法:需方按上述第四、五条的质量要求和标准对供方交付的产品进行验收,对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的木料,应在收货后20天内通知供方处理。
八、结算方式:货到20天结帐,需方按验收合格及成配套的实际数量计算货款,并在收到供方出具增值税发票后以转帐的方式支付货款。对不成配套的产品,如有续单配套,再进行结算,否则不予结算,后果由供方承担。
九、双方违约责任:
1、供方不能交货的,按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30%向需方偿付违约金。由此造成需方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供方还应给予赔偿。
2、供方逾期交货的(宽限期6天),按该货款总值的日1%向需方偿付违约金。因供方逾期交货导致需方生产的产品不能按时交货所造成的损失超过供方应当偿付的违约金数额时,供方还应给予赔偿。
3、需方逾期支付货款的,按逾期额的银行贷款利率向供方支付违约金。
十、纠纷解决方式:双方对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应当尽量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税号: 税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