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项目广告位合作事宜,经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 广告位基本情况:
1、
2、
3、 广告位位置: 广告位数量: 广告位规格:
二、广告位使用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为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协议满期后,若甲方继续对外合作,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合作权。
三、合作费及支付方式:
1、合作费
广告位合作费包含场地使用费、管理维护费、电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合计每年人民币¥元(大写:)。
2、付款方式:按月支付,每月10日前支付上月费用。
3、需用电的广告位单独设置电表,产生的能耗每(月/季度)按实结算。
四、相关手续
乙方负责到城建、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办理广告位建设、广告发布等业务的相关审批、备案手续,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五、广告位的制作、安装与维护
1、使用现有广告位
(1)使用项目现有广告位的,乙方负责根据现有广告位的实际情况进行广告牌的制作,不得对广告位进行扩建、改造;
(2)协议期间,如发现广告牌有损坏,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由乙方负责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2、需进行施工的广告位
(1)广告位的设计、制作、安装等均由乙方负责,在安装过程中不得破坏甲方建筑物、公共设施的主体及结构,不影响其使用功能,所有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需将施工方案报甲方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后由项目为乙方办理进场施工手续,施工期间发生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设计制作的广告牌应符合市政、工商等部门的要求,否则,由乙方负责改造,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负责协议期内广告牌的日常维护管理,若因广告位的设施等造成甲方或其他任何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协议期间,如广告牌有损坏,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由乙方负责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6)协议期到期后,如乙方不再续约,可在协议期到期后5日内,拆除广告位,恢复场地的初始状态;也可以和项目进行协商将广告位无偿移交项目。
六、广告内容
1、 乙方广告内容不得有除明宇集团外的酒店、房产类信息,同时乙方广告发布前须送甲方进行确认,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在项目发布;甲方确认仅为乙方广告宣传符合甲方经营政策之形式审查,不对其合法性负责;
2、 广告内容由乙方负责制作、安装、发布,广告内容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如因广告经营造成工商、税务、卫生、城建等部门的处罚,均有乙方自负;
3、 甲方及甲方的关联单位若需发布广告,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应给予甲方优先权。
七、双方的权责
1、甲方权责
(1) 甲方按照协议约定时间将广告位交付乙方进行使用;
(2) 为乙方进行广告安装和维护提供供电、供水等基本条件,广告牌安装施工过程中的用水、用电由甲方负责提供;
(3) 对乙方发布的广告进行巡视,发现损坏及时通知乙方进行处理;
(4) 对乙方广告位运行能耗进行监控,每月将广告位能耗及费用通知乙方;
(5) 为乙方人员进入小区,发布、更新、维护广告提供方便。
2、乙方权责
(1) 遵守甲方项目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安装广告过程中必须遵守甲方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2) 按时足额交付广告位能耗费用;
(3) 不得对该广告位出售、转让、抵押、出租等行为;
(4) 定期对广告位进行清洁,保证其干净整洁;
(5) 在进行广告发布前,将广告内容报送甲方进行确认;
(6) 保证在协议期限内广告画面无空白,如发生广告损坏时,在得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完成广告修复或更新;
(7) 每(月/季度)至少更换新广告画面一次。
八、协议的终止和解除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以下情况下可以协议终止和解除本协议,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如果因建筑物有变化,而导致广告位的取消或商业广告表现效果不复存在;
(2)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时间超过72 小时,任何一方将有权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
终止本协议;
(3)因政府行为导致经营环境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正常履行(如城市规划发生的
城建和拆迁、政府征用、收购、收回房地产等);或因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法令、规定和命令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
2、如果乙方有以下严重违反本协议的行为,甲方有权依法向乙方追究其违约责任,且即时终止或解除本协议,甲方已经收取的广告位租金、保证金不予返还。
(1) 乙方所发布广告严重违反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
(2) 乙方未能及时发布、更新广告或对破损的广告未能及时修复,严重损害甲方形象,或广告画面空白超过日;
(3) 甲方对乙方广告提出整改要求,乙方未及时整改或经3次整改后仍未能满足要求;
(4)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广告位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
(5)乙方中止或提前终止本协议的履行,或乙方单方解除本协议
八、违约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协议的,应向对方支付 协议总价10% 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九、其他约定
1、协议期内,因偶发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责任,如广告画面陈旧、脏污、破损等,甲方概不负责;
2、协议期满或依法解除后,乙方应在 五 日内自行拆除全部广告牌及设施,恢复广告位原状。
3、此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签订补充附件解决,补充附件与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争议的.解决
在本协议内发生协议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依法项目所在地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自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 日年月 日
一、合作双方
甲方(企业名称):
乙方(企业名称):
二、合作内容
甲乙双方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基础上开展合作,甲乙双方各自利用资源,服务达到双赢的效果。
乙方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许可经营证,提供合法优质、完善的服务或商品。经友好协商,双方就广告置换展览车位协议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三、置换内容
置换条件:乙方负责提供 块LED广场()高清广告播放,给甲方品牌推广,广告展播,乙方负责所有广告的维护和开销,(如:电费,管理费,场地租赁费,维护费等),乙方用全额广告费用来置换甲方的展览车位()。
四、费用结算
本协议为双方资源互换的合作协议,双方同意在协议正常履行情况下,互不收取对方费用。
五、权利与义务
(1)甲方提供的广告片,由乙方负责对应投放广告的时长和次数,如需添加相应的内容,乙方根据提供免费无条件更换。
(2)为能配合到甲方促销等信息的需要,根据甲方公司发布的需要,由乙方公司按要求在一周内上传更新。
(3)甲乙在合作其间将无偿适当的为乙方展开双方互利的合作项目,实际情况可由甲乙双方在负责人沟通时商讨,从而达到双赢的效果。
六、广告编排
投放内容:甲方企业文化宣传片、产品促销信息广告片
投放价值:强化品牌形象,让更多的消费者了解甲方,让甲方植入客户消费范畴,通过广告活动的推广,增加品牌暴光率,使甲方在众多品牌中脱颖而出,从而提高竞争力。
协议有效期限:年 月日到年月日 发布费用总计:RMB 。
七、费用置换方式
发布费用总计RMB _____________ ,置换项目___________套;
注:甲乙双方所提供的广告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八、责任归属及纠纷解决方案
乙方负责LED广告屏幕的播放和维护,如出现个别时间无法正常播放,则乙方将未正常播出时间在协议执行后予以顺延补偿播出。
九、协议的适用及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中出现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有权将该争议提交淄博市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仲裁委员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 址: 地 址:
签约代表签字: 签约代表签字: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电 话:
日期:年
日日期: 年 日月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