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维修协议书范文
篇一:20xx年供暖设施维修施工协议书
供暖设施维修施工协议书
甲方:沧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乙方:杨锡瑞
经双方协商,沧县职教中心院内20xx年度供暖设施维修施工(限取暖锅炉维修、采暖管线拆旧换新两项)工程由 杨锡瑞 承包,具体施工内容及有关事项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取暖锅炉维修施工
1、乙方负责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安装施工,安装工具、机械由施工队自备。
2、乙方要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施工前要认真审查熟悉锅炉现状,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报甲方备案。
3、施工项目包括:锅炉本体及附属设备维修、更换安装与调试。详见本合同附件:20xx年取供暖锅炉维修要点。
4、所有维修及安装设备必须保证质量,所用材料及更换设备为正规厂家合格产品,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产品鉴定书或产品合格证备查,自制设备需经甲方认。并为后期运行提供技术指导。
5、施工中所需材料、人工费除原先约定外均由乙方负责,转换下废旧金属物品交甲方保管,乙方不得擅自处置。
6、乙方负责在供暖期内对所施工的部位及设备进行技术性检修,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施工部位出现故障免费维修或更换。
7、取暖锅炉为耐用设备,应经受足够长的正常使用年限,重点更新维修事项保修五年。
二、供暖管线维修施工
(一)拆除旧线:
1.由乙方组织人员对现有旧管线气割拆除,运送仓库保存。
2.拆除旧线施工所用人工、材料、设备均由乙方自备,此项发生费用计入结算款总额。
(二)安装更换新线:
1.承包方式为工料大包。
2.所用管材为衡水京华国标普通钢管,壁厚达标。(需提供产品合格证,检验证及相关票据)
3.保温采用聚苯管外包沥青布,同时刷沥青油一遍。
4.按旧线设置弯头、碟阀、节门等附件,由乙方按双方约定配置,约定为天津大站阀门集团力字牌合格产品,取暖管线施工符合国家规范要求,所用款项计入承包费总额一同决算。(需提供产品合格证,检验证及相关票据)。
三、施工期限:20xx.10.16—20xx.11.13,工期每延误一天,按总造价10%扣除违约金。
四、施工中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施工产生的垃圾乙方要及时清理外运,不得形成二次清理,否则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结算方式:
1、工程总造价:112000元(壹拾壹万贰仟元整)。
2.自双方签字之日起三天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拨付首期工程款人民币肆万元整。
3.首个取暖期结束甲方组织工程验收,2012年12月31前结清全部工程款。
六、本协议签字后,维修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免费维修,并以尾款的5%赔付甲方;甲方在期限内如不能结清工程款,需按日期偿付乙方同期滞纳金(按同期贷利息实计)。
七、双方签字后,甲方无故辞退乙方,或乙方无故放弃施工,按总造价全额赔偿对方损失。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校方存档。
九、未尽事宜由双方进一步协商解决。
甲方: 沧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20xx年10月17 日 20xx年10月17日
篇二:实用的供暖协议书
供 暖 协 议 书
供热人: 。 用热人: 。 为了明确双方在供热、用热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热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用热地点、面积
(一)供热地点: 。
(二)用热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供热期限及质量
(一)供热人在地方政府规定的供热期限内为用热人供热。冬季供热时间为每年11月5日起至次年4月5日止。
(二)供热期间,在供用热条件正常情况下,供热人保证室内供热温度在摄氏16度以上。
第三条 供热费标准及支付期限
(一)供热价格:供热人参照政府部门批准的价格按每平方米 元收取供热费。
合同有效期内,遇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用热人应当在每年 月 日前将供热费以现金方式全额付给供热人。
第四条 供、用热设施维护管理
1、各用热户房屋内的自用供热设施由用户自己负责维护、维修及更新改造。鉴于本楼部分用热户的供热设施年久
失修损坏程度严重,供热人建议及时修复、更换。
2、本楼楼内公用部位的供热设施由供热方负责维护、管理,产生费用由本楼各用热户分担。
3、由于本楼地下供暖管路已经大部分损坏,急需维修、更换,此项费用由本楼各用热户分担。如不更换造成影响供热供热人不因此承担责任。
第五条 供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对用热人的用热情况及设施运行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用热人用热设施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热设施损害时,或者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费的,供热人有权中断供热。
第六条 用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热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供热义务。
(二)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供热人交供热费。
(三)对自己产权范围内的用热设施应当认真维护,及时检修。
(四)不得擅自改变供热设施,杜绝私接放水装置或私增管路、暖气片。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供热人的违约责任
1、由于供热人责任事故,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热人承担责任,供热人可以减收部分供热费。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供热质量达不到规定的标准,
供热人不承担责任:
(l)用热人擅自改变居室结构和室内供热设施的;
(2)室内因装修和保温措施不当影响供热效果的;
(3)停水、停电造成供热中断的;
(4)热力设施正常的检修、抢修和供热试运行期间。
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止供热,使用热人受到损失的,供热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热人的违约责任
1、用热人逾期交供热费的,还应按日百分之一支付滞纳金。
2、如在供热过程中因用户设备损坏或用热人擅自改变供热设施,影响全楼供热损失由用户承担,全楼放水停热一次直接经济损失500元。
第八条 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10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九条 协议生效期限
本协议一式两份,供热人与用热人各执一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不得反悔。
供热人: 用热人:
年 月 日
篇三:供暖协议书
供暖协议书
?
供方:北京新资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东盛贸饭店分公司(甲方) 需方: (乙方)
?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商品住宅(朝阳区东四环北路6号,滨河花园 )的冬季供暖,与甲方负责,双方的责任、义务如下:
一、甲方按照北京市规定的供暖时间为乙方供暖,供暖费用按照北京市物价局的文件执行:民用建筑供暖费每建筑平方米24元。每年供暖费以当年实际使用情况为依据。因现在天然气采用买卡预付费方式进行供应,甲方需先预买天然气才能供暖。因此,如乙方未及时缴纳供暖费,甲方有权终止为其供暖。?
20xx年乙方实际需要供暖面积供暖面积务费为每户平方米,其中:房屋元;供暖检修服元。 平方米,供暖费为元。供暖费用共计二、供暖前,甲方为乙方的供暖线路进行检查,所发生的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
三、甲方在国家规定供暖期内要保证供暖时间和供暖温度,做
好供暖服务。
四、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保留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
电话:59078888
法定代表人:电话: 年 月 日
篇四:供热供暖合同
市 供 热 合 同
供 热
供热方:
用热方:
供 热 合 同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供热方(甲方):
用热方(乙方):
为明确供热方和用热方在热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供、用热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效力
供、用热双方对本合同无异义的,可视本合同长期有效。对本合同有争议的条款,经供、用热双方协商,从其约定。
第二条 供热地点、交费面积
(一) 供热地点:
(二) 房屋性质:
(三) 交费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或双方认定面积为准):
其中:民用供暖交费面积 平方米。
商用供暖交费面积 平方米。
机关事业单位交费面积 平方米。
第三条 供热期限
供热期限为每年11月1日零时起至翌年3月31日24时止。
第四条 供热标准
(一) 本合同所指供热标准为:
1、 室内温度标准:按照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建设的房屋(节能建
筑)的居室平均温度不低于18℃(含18℃);其他建筑的房屋室内平均温度不得低于16℃(含16℃)以上为合格。
2、双方同意非住宅室内温度按不低于摄氏
(二)采用热计量方式供热的,双方约定的用热量为每小时,室内温度不得低于 ℃。
第五条 热费标准、支付方式、结算时限。
(一) 热费价格:执行铁岭市物价局文件的供热价格标准收取热费。 民用供暖/建筑平方米,共计 商用供暖/建筑平方米,共计 机关事业单位 元/建筑平方米,共计 元。 合同有效期内,遇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热费支付方式: 。
(三)热费结算时间:每年4月1日至10月30日期间用热方将当期热费全额支付给供热方。
第六条 供热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有权按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价格标准向用热方收取热费;
(二) 有权对用热方的用热情况及设施运行状况进行检查;
(三) 有权检查用热方在合同约定的'用热地点、数量、范围内用热,
制止用热方超量、超范围用热;
(四) 有权在供热之前对用热方的采暖系统进行检查;
(五) 用热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拒不交费的,供热方有权限制或停
止供热;
(六) 负责维修用热方室内供热系统及所连接的室外管道系统。双方
另有约定的除外;
(七) 属于供热方管辖范围内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或因各种原因不
能正常供热,或者中断供热,应当提前以有效形式公告用热方,
并立即组织抢修,并在规定时间内恢复供热。因不可抗力原因
造成不能正常供热或中断供热除外;
(八) 供热方发现用热方的供热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通知用热
方。如用热方未及时改正上述安全隐患,造成供热方不能正常
供热或者供热中断,用热方应当自行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
失。
(九)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时限和使用范围向用热方供热。
第七条 用热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有权要求供热方出具收费文件及对确定的热价、计量表具等
申请复核;
(二) 监督供热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时限进行供热;
(三) 对供热方违背本合同约定的行为申请仲裁和提出起诉;
(四) 按照合同约定向供热方交纳热费;
(五) 用热方增加、减少、迁移用热设施的,暂停或者停止用热的,
应当事先向供热方申请并办理手续;停止用热时,应当将热
费结清;
(六) 变更房屋使用性质、变更户名的,应当事先向供热方申请并
办理手续。
(七) 维护供热设施的完整和原布局,并配合供热方对供热设施进
行维修。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 供热方的违约责任
1、因供热方责任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用热方供热的,应按照
延误供热的时间,折算每日热费退还给用热方,还应当向用热方支付不超过累计日热费总额20%的违约金。
2、 因供热方责任,给用热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供热方承担
赔偿责任。
3、 因供热方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未能及时通知用热人,给用热方
成损失的,由供热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 用热方的违约责任
1、用热方逾期交费的,应当支付每日热费总额3‰的滞纳金。
逾期一个月仍不交热费和滞纳金的,供热方有权限制其用热或停止供热。
2、用热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当向供热支付热费总额不超过20%的违约金。
3、用热方擅自对供热设施进行施工,用热方应当赔偿供热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第九条 双方同意本合同的有效期为长期年,本合同到期后,如双方
篇五:地热采暖用户维修协议书
地热用户维修协议书
甲方(开发单位):
乙方(供暖单位):
丙方(业主): 身份证号码:
丙方居住在由甲方建设、乙方供暖的 小区 号楼 单元 层 户,房屋产籍号为: – – – 。该供暖系统采取了地热形式,经三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在两个取暖期内,如丙方地热供暖系统不热(乙方热源达不到规定要求除外)或漏水,由甲方负责维修,所发生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
二、甲方安装的地热工程已经试压验收合格,如因丙方操作不当或随意改装而造成自己或第三方损失均由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三、三方以进户口的锁闭阀门为界。自锁闭阀至室内的供暖设施在两个取暖期过后由丙方负责维修、维护和更新改造;自锁闭阀至室外的供暖设施由乙方负责维修、维护和更新改造。
四、丙方不能私自在供暖系统上增加管道泵等设施,不能影响在同一供暖系统中的其他用户正常供暖。否则,甲方有权提请乙方停止向丙方供暖,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丙方承担。
五、如丙方房屋产权发生变更,则应当与乙方办理结清供热费等相关手续,并将此协议告知新产权人,新产权人应当遵照此协议执行。如丙方未将此协议告知新产权人,而给甲方、乙方或其它第三方造成损失,均由丙方承担一切责任。
六、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开发单位): 丙方(业主):
乙方(供暖单位):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