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总代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促进甲乙双方的商务合作,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授权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生产的LED系列产品为区域总代理商事宜,现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义务、区域和代理期限、权限:
1、总代理区域:甲方授权乙方为 区域总代理商,负责甲方的LED系列产品销售、售后服务等在该区域的所有业务。在乙方遵守本协议各项条款并完成相应销售量的前提下,甲方不得在该区域设立同类或类似的总代理商,甲方已设立的经销商移交乙方统一管理;
2、甲方授权乙方代理甲方的产品:LED系列产品;
3、时效期限:从合同签定之日内一年内,即2013年 月 日起到2014年 月 日止。
4、销售区域:
(1)在该区域内发展分销商或批发商,或自行进行工程销售;
(2)销售甲方规定的LED系列产品及其它授权产品。
5、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乙方销售区域内的终端意向客户的询价等重要信息,并保证不遗漏、不报价、及时转告乙方;
6、乙方不得跨区窜货,甲方会及时通告乙方区域范围的代理商情况,避免窜货。否则甲方有权中止代理合同,取消乙方区域总代理权;特殊工程客户可由甲方协商处理。
7、乙方自负盈亏并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企业以及产品的证书,例如:营业执照、检测报告。确保为乙方提供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2)在代理区域内,则甲方不再在该区域设立第二家任何级别的代理;
(3)根据自身产品成本及市场情况及时提高产品质量及性价比,向乙方提供更优质、实惠的产品;
(4)协调跨地区各代理商之间的关系,做好市场维护工作,及时处理代理商的投诉;
(5)确保提供给乙方的产品质量合格,售出产品按该产品保修规定 个月包换, 年免费维护(人为损坏及不按规定使用造成的人为损坏不在此列维修);
(6)协助乙方制定其区域内的营销战略、业务模式、管理运作等销售事宜。
三、品牌管理费与团队建设
1、乙方向甲方交纳 万元品牌管理费(年度销售目标的0.1%)。
2、团队建设:初期成立不少于 名专职销售ART产品销售人员,根据业务拓展需要逐步增强销售服务团队。
四、订货、退换货程序:
1、乙方正常情况下提前15个工作日下订单计划,乙方订购产品时,必须先填写由甲方统一制定的《供货合同》和《订货单》传真到甲方,经甲方确认后发货,《供货合同》的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的签约代表人对货款负有个人连带责任;
2、自出货后3个月内,若退回的产品无质量问题或人为损坏包装的,甲方将重新包装(包装费及运输费用由乙方支付),重新发货给乙方;
3、乙方退换货应事前书面申请退换货物清单,经甲方同意后方可退换,退换货数量以甲方实际收到清点的数量为准;
4、乙方取得授权区域总代理资格后,首批购货 万元进行市场拓展。
五、运输方式验收
1、甲方以公路或铁路运输发货到乙方指定的场所;
2、乙方负责跟进货物的收发情况,并在货到3日内将签收送货单交给甲方;
3、一次性发货的金额少于 万元(含 万)的,当次运费由乙方负担;一次性发货的`金额在 万元以上的,当次运费由甲方承担。
六、结算办法:
1、乙方向甲方付款时,一律以银行汇款方式汇入甲方指定的帐户上,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业务代表支付现金或支票,否则视为乙方未付款,甲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2、乙方向甲方订购产品时,先付款后发货。
3、甲方产品单价以结算价为准,如根据市场情况需要调整价格的,甲方提前20天知会乙方。
七、价格与市场支持:
1、甲方执行全国范围区域总代理统一的价格体系;
2、甲、乙双方有责任对价格保密。乙方按甲方的指导销售价格制定本地区的批发和零售价格;
3、广告支持:按照进货回款 投放,超出部分需经双方协商后根基市场情况投放;
4、媒体宣传方式:以展示架、展示板、店招广告为主,广告费以乙方提供的实景照片和发票或收据进行核销(用货物或现金方式),设计方案由甲方提供给乙方;
5、乙方进行终端推广时须严格按ART品牌的VI标准执行。
八、销售目标、合约的终止与续约
1、根据乙方代理区域的市场现状及发展潜力,制定年度销售目标为 万元,乙方在半年内须完成全年任务的 30 %,如果在规定期不能完成任务的,甲方有权发展其他代理商并视情况收回乙方的总代理商权,甲方执行终止合同;
2、合约期满后,乙方完成甲方要求的销售目标 80% 以上的,乙方拥有续签区域独家总代理的优先权,完成100%销售任务的自动续约。
九、其他
1、本和约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如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可将争议与纠纷提交所在地的有关司法机关仲裁。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拟定补充协议或协议副本,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1、甲方委托乙方为 省 市(县)的区域性的独家总代理,代理"卓康"离子水瓶系列产品的销售、广告宣传和售后服务,包括今后开发的系列新产品。甲方不得在上述区域销售该产品,也不允许其他人在上述地区销售该产品。乙方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权在上述区域内设立分代理和分经销商,有权组织业务活动,并承担业务所需的旅差费、会展费、区域广告费。甲方对分代理和分经销商不承担责任,不干涉其业务。
2、甲方供货出厂价为:2型(超声波清洗) 元/个,2型(内镀钛金) 元/个;3型 元/个。甲方开具发票并承担运费,乙方若需发汽车快运、铁路快件包裹或集装箱运输则另付运费。
3、乙方保证在以上区域内的年销售总数:2型离子水瓶 个,3型离子水瓶 个;首批进2型(超声波清洗)产品 个,2型(内镀钛金)产品 个,首批进3型产品 个。乙方除向甲方汇付首批进货的货款(和运费) 元以外,并汇付年销售与首批进货数之差额的1/10货款( 元),作为取得总代理权的定金。
4、本合同生效后,如果乙方一年内能完成总代理的年销售总数,该总代理权定金充抵每年最后一批进货款计算,并优先取得次年的总代理权。次年合同另行商定,条文一般照旧。
5、甲方将上述地区的独家总代理证书颁发给乙方(需镀钛证书者另交工本费),并向乙方无偿按比例配给电视和报刊的广告策划,提供广告录相带、光碟,随货按比例配给彩印广告海报标贴广告和资料,以及产品使用说明书、零售信誉卡,同时配给已发表的文章。当乙方要求增多配给的数量时,所需工本费由乙方负担。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可以在区域内制版印刷分发,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6、甲方供货时进行运输保险,途中如有配件损坏,乙方在收货后10天内寄回给甲方掉换新品。新配件寄往乙方的费用由甲方负担。乙方需要某些配件供给维修使用时,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有权确定给分代理商和经销商的价格。零售价可适当优惠。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实行信誉销售法,认真为用户办"零售信誉卡",承诺使用180天内无效退货。乙方应要求分销商对初期的用户作书面记录,定期跟踪调查其饮用效果,以便掌握本地实例,为扩大区域性销售打好基础,同时为品牌建设和产品信誉作出贡献。
8、乙方在市场上发现仿造侵权的产品后,应迅速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采取必要的措施。
9 、本合同有效期至200 年 月 日。期满前一个月内乙方可声明总代理权定金不充抵货款,同时要求续订次年的总代理合同,并汇付次年的首批进货款,甲方才能将次年的总代理权再次授给乙方。
10、本合同经过双方签字后,乙方按合同第3条汇付的资金到位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