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一、协议范围
双方的关系确定为合作关系,甲方根据对乙方的经营能力的审核,同意乙方加入,同意乙方在省市区街号成立哈东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实训基地。
二、合作组织名称
合作经营项目
合作组织名称为:
合作经营项目为:
三、合作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合作组织财产份额分配
各合作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
五、债务承担:
如甲方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与乙方无关。
六、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如果产生有关本协议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上的急议。
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发生急议之日起三个月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绝协商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请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七、本协议签署地为哈尔滨市,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备案,复印件无效。
乙方兹承认签署本协议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协议所列条款所包含的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如果某个条文认为是不适用或无效的,可以在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予以更改和修正,该条文不适用或无效不应影响整个协议的效力,同时签署的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的更改和修正,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加相关手续: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工商、税务、组织机构代码证。
八、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乙方本着自愿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决定共同投资项目,于年月日订立合作协议如下,以便各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合作项目名称:
第二条合作目的:共同出资、共同设立、共担风险、共享收益。
第三条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甲方出资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占出资总额的 %。
乙方出资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占出资总额的 %。
双方确定上述款项于 年 月 日向 方足额缴付。
第四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第五条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合作项目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合作项目亏损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各合作出资人对合作项目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双方同意于每月日对上月的合作项目盈余进行结算并分配。
第六条合作项目事务执行
1、由方作为合作事务的执行人,其他合作人有权监督方,检查其执行合作项目事务的情况,方应于每月日向其他合作人报告合作项目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作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方执行合作项目事务产生的收益归双方共同所有,所产生的亏损,由合作方共同承担。
2、合作事务执行人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
(1)方负责合作项目日常运营,是对外代表合作项目的负责人。
(2)合作事务执行人未履行第六条第一款约定义务的,每逾期一日应向其他合作人支付违约金每日人民币 元。
(3)合作事务执行人方不按照合作协议约定或者双方决定执行合作事务导致损失发生的,甲方应对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第七条合作项目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双方一致同意:
1、处分合作项目的不动产;
2、转让或者处分合作项目的其他财产权利;
3、聘任合作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作项目的经营管理人员。
第八条退出
合作人退出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合作人需提前 日书面通知其他合伙人。
2、合作人退出,其它合作人应当与该退出人按照退出时的合作项目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出人的财产份额;退出人对其退出前已发生的合作项目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3、退出人有未了结的合作项目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第九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作终止:
1、合作期满;
2、合作双方协商同意;
3、合作经营的事业无法完成;
4、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十条争议解决办法
合作人对合作项目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合作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各合作人违反本协议第三条的规定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迟延履行出资义务的,除应足额缴纳出资外,还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缴纳出资金额日千分之 的标准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合作双方签字或加盖手印后生效。
甲方(签字并按手印):
乙方(签字并按手印):
时间: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合作顺利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协议如下:
一、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据实修改)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为乙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成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
2)为乙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成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业务;
3)协助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提供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在协议期间内,甲方不得与________________机构进行以上项目的合作;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以甲方的名义进行项目宣传,负责市场的策划、宣传、拓展以及培训工作;
2)承担合作项目运作过程中的所有费用;
3)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和相关的外部培训机构进行单独合作;
4)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发票必须由甲方指定的人员负责管理,同时承担相应的报名咨询及收费等工作。
二、利益分配与支付方式
甲方代表甲乙双方收取咨询费,咨询费到达甲方帐户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收据支取合作项目收入的________%(已含各种税金)。甲方向咨询方提供发票。
三、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本协议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双赢、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相关合作事宜,结成战略合作伙伴,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
第二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与乙方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后,乙方组织货物运输时,甲方为其提供一定数量的运力,尽量保证货物的正常运输。
2、甲方与乙方当地的分支机构合力展开货运业务,为货主提供门到门联合运输的延伸服务。
3、乙方积极深入企业营销,开发企业客户,大力组织货源,同时预统货物方向,配合甲方组织货源营销工作。
第三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委托内容确定以及中止、解除和提前终止需双方书面确认。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须赔偿对方。
第四条:其它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双方建立沟通机制,本协议中未尽事宜遇到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甲方:
乙方:
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合作经营福建省厦门旅游专线,特订立本协议。
一、合作经营企业名称:
1、甲方:
2、乙方:
二、合作经营项目:组织贵州省游客到福建省旅游。
三、结算方式:
1、团队:团到乙方前,经双方确认后,甲方需预付地接费的'80%,团队行程结束后,若无问题,甲方在一周内付清余款。
2、散客:半月一次结算。
3、乙方每月28号前将该团所收团款的发票交甲方,以便甲方财务结帐。
四、甲乙双方经商定,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
(1)甲方负责按双方商定的旅游线路,在贵州组织游客交乙方接待。
(2)甲方组织的旅游团队,在未取得乙方同意,不得交其他旅行社接待。
(3)甲方负责广告宣传和促销。
(4)甲方安排专人负责以乙方的名义进行同行销售。
(5)甲方有义务负责对游客介绍、讲解清楚行程内容,以便乙方在接待时,客人按事先约定的行程旅行。
2、乙方:
(1)乙方负责制定旅游线路和地接所需的最低成本价交甲方销售和核算报价,以便甲方进行市场的有力竞争。
(2)乙方必需按计划要求保质保量的做好甲方团队的地接工作,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拒绝接团或甩团。
(3)乙方应根据市场变化随时向甲方提供地接价格的变化情况和线路的更新。
(4)乙方应安排专人协助甲方进行宣传和促销。
(5)乙方有义务就地解决因各种不确定因素造成的客人投诉,不得将问题遗留给甲方。特殊情况,双方即时协商解决。
五、利润分配:
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地接成本价核算后销售所得利润归甲方,乙方接待甲方团队所产生的各类回佣归乙方。
六、办事机构:
(1)甲方派人设立“厦门旅游专线”负责该项业务工作。
(2)“厦门旅游专线”办公地址设在甲方。
(3)甲方“厦门旅游专线”由 方全权办理,并执行各项业务、团队操作。
(4)“厦门旅游专线”所需费用由甲方自理。
七、违约责任:
1、对不可抗力情况的处理:双方应竭力减少不可抗力因素带来的损失,在无法避免时按双方各50%承担损失。
2、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贵阳市旅游局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地方人民法院起诉。
3、双方不得中途退出联营,如中途退出,退出方除赔偿造成的全部损失外,另付1万元作为违约金给另一方。
4、双方在本合作存续期间不得加入其他本线路的联营,如违反本规定,视为中途退出,按前款处理。
八、双方协商确定经营的旅游线路及服务标准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九、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执行。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十、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