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编号:
甲方:
乙方:
乙方地址: 市(县) 镇(乡) 村 组 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合同法》和《土地管理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经乙方村委会证明,现就甲方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地上青苗以及其它地上附着物(以下统称“地上物”)的一次性补偿,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村委会证明乙方有权与甲方签订本协议、并且有权领取属于乙方所有权或管辖权范围内各项地上物的所有补偿款。乙方代表乙方家庭所有成员签订本协议。
二、在甲方建设用地范围内,乙方享有补偿权利的全部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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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青苗等补偿款合计(小写):¥: 元(大写):人民币:元。乙方签字:(盖章)。
三、甲乙双方共同对甲方建设用地范围内应进行补偿的内容和情况进行核实并予以公示;如果公示之后无人对乙方的权利人身份、乙方的
家庭代表身份、补偿的数量、补偿的金额、乙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的权利、乙方领取补偿款的权利等事项提出异议,则甲方将根据本协议约定的补偿金额,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3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乙方收到全部款项后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甲方施工。甲方不再支付任何款项给乙方。
四、协议实行后,其地上物的所有权归甲方。由甲方处置。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已补偿的青苗树木种植区域内的土地再进行种植和利用。
五、签署本协议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其作为补偿权利人的证明资料,包括身份证、家庭户口本,农村土地承包协议(证明其对相关土地耕作经营权利的书面文件),建筑物产权证明等。
六、村委会作为本协议的见证方,对乙方的合法村民身份、被补偿地上物的所有权人之代表身份以及补偿标准、数量、补偿金额发放等相关事宜,给予见证、监督和证明。
七、本协议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协议自甲、乙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甲方:×××医院
乙方:××××(患者或其家属)
鉴于患者**曾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甲方处住院治疗,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发生争议,但均愿通过协商解决;故,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经充分协商,达成本协议如下,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补偿项目及计算方法;
甲方同意向乙方补偿下述款项:
医疗费:
交通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
残疾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
后续治疗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
精神损害赔偿金:
其他:
第二条 甲方同意于本协议生效后×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或分期)支付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款项;
第三条 在甲方依本协议约定支付全部款项后,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引起的所有争议即告终结,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张权利,否则乙方应无条件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且不得以本协议作为其主张权利的依据;
第四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 月日 年 月日
甲方:
乙方:
20xx年 月 日乙方在甲方承包的位于 的工地上,在工作的准备过程中,因乙方工作疏忽,导致其发生坠落事故,为妥善解决乙方受伤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自乙方受伤之日起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所实际已经发生了各项费用共计 元(大写:人民币 ),在本协议签订之前已由甲方全部付清,协议签订之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前述期间发生的任何费用。
2、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继续治疗费用、误工费用、护理费用等全部直接间接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
3、若1、2项费用之和少于乙方因本次事故本次住院所产生的`医疗费,则由甲方补足差额;若1、2项费用之和多于乙方因本次事故本次住院所产生的医疗费,所产生的差额乙方不予退还给甲方。
4、乙方收到上述款项后,应当合理分配、处理,自觉留足可能发生的后续治疗、康复、生活等费用。乙方分配、处理前述费用的方式由乙方自行决定,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领取甲方支付的一次性赔偿款项后,又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费用和责任要求的,乙方应当退还甲方为解决本事宜所支付的全部费用,并承担因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应向甲方支付赔偿金30%的违约金。
6、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并且公平、合理。
7、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双方当事人应以此为断,全面切实履行合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乙方今后身体或精神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8、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违反本协议所涉及的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9、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按手印): 乙方(签字按手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期间因____________导致____________。事后,甲方立即将乙方送往医院救治,并支付乙方治疗所需费用,同时积极并妥善处理与乙方的人身伤害赔偿事宜。现经乙方主动提出,要求甲方给予一次性伤害赔偿费用,故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一次性赔偿协议:
一、自乙方受伤之日起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因乙方人身损害所实际发生的和其他应当由甲方支付的医疗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已由甲方全部支付给乙方;本协议签订之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向甲方主张前述期间即乙方受伤之日起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发生的任何费用。
二、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伤残赔偿金、医疗费、误工费等相关人身损害损失的全部费用(以下合并简称“一次性补助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由甲、乙双方签字时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三、一次性补助金为甲、乙双方所自愿协商之数额;或与法定数额有所出入,此为乙方自愿对其合法权利进行的适当处分,即乙方自愿放弃其他权利。
四、乙方收到一次性补助金后,应当合理分配、处理,并留足可能发生的后续治疗、护理、营养、交通等相关费用;乙方自行决定此费用的分配方式,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基于乙方所受之伤有可能可以评定伤残等级,乙方自愿表示放弃伤残等级鉴定,甲方所赔付的“一次性补助金”已经包括乙方可能达到伤残评定等级后的相应残疾赔偿金等一切费用。
六、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乙方承诺不再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起诉、仲裁等方式)任何理由就与劳动、伤害等有关事宜向甲方主张任何其他费用或承担任何责任。
七、本协议的签订并不直接或间接的表示甲方对乙方所发生的人身伤害负有过错或承担法律责任。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甲方按照本协议支付完本协议约定的赔付款项时,甲乙双方所有的权利义务完全终止,双方不再具有任何法律关系和权利义务关系。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__份,协议自甲、乙双方共同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甲方:
乙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对乙方人身损害赔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在受甲方雇佣期间人身权益受到损害。在乙方住院及休养期间,甲方已支付了包括乙方的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等一切费用。二、在乙方受伤休养期间,甲方已按乙方的工资标准(XX元每月)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另外,甲方再支付给乙方个月工资元。
三、乙方经伤残等级鉴定,评定伤残等级为九级,为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对该损害达成一致,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一次性付给乙方元(大写:)。二、三项合计元。
四、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对协议全部内容不得反悔,任何一方反悔即视为违约,应承担二、三项赔偿金总额一倍的违约金。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