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赡养抚养协议书

秦风学

  被赡养人:王文义 性别:男,身份证号:

  户口所在地:燕河营镇亮马山村

  现住地: 燕河营镇亮马山村

  被赡养人:杜盛贤 性别:男,身份证号:

  户口所在地:燕河营镇亮马山村

  现住地: 燕河营镇亮马山村

  赡养人:姓名:胡纯 性别 男,现年51岁 ,杜盛贤长子

  户口所在地:燕河营镇上兴隆庄村。

  现住地: 燕河营镇上兴隆庄村。

  姓名:胡才 性别 男,现年49岁 ,杜盛贤次子

  户口所在地:秦皇岛市开发区太和寨。

  现住地: 秦皇岛市开发区太和寨。

  姓名:胡余 性别 男,现年47岁 ,杜盛贤三子

  户口所在地:秦皇岛市开发区太和寨。

  现住地: 秦皇岛市开发区太和寨。

  抚养人: 姓名:王宝忠 ,男,现年35岁,李艳华(王宝忠妻子),女现年31岁,与王文义系叔侄(媳)关系

  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养老传统美德,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促进家庭和睦、和谐,切实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根据《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经赡养人和被赡养人友好协商,签订家庭赡养协议如下:

  一、赡养抚养内容:

  1、由赡养人胡纯、胡才、胡余负责担负杜盛贤赡养义务。由抚养人王宝忠及李艳华负责承担王文义抚养义务。

  2、 被赡养人生病,赡养人应及时给予医治,并负责生活照料与护理。被赡养人无力支付的医疗、护理和照料费用,由赡养人及抚养人承担。

  3、被赡养人的.责任田归抚养人王宝忠和李艳华经营,收益归抚养人所有。

  4、被赡养人的房产(房屋2间)归抚养人王宝忠和李艳华所有。

  5、由抚养人王宝忠支付一次性支付给杜盛贤人民币5000元(伍仟元整)。

  二、附则:

  1、本协议为永久性契约,赡养人与抚养人必须切实遵守,赡养关系不存在时为自然终止日。

  2、赡养人不发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

  3、本协议由村委会监督执行。

  4、本协议一式三份,赡养人(多位赡养人可复印留存)、被赡养人、村委会各执一份。

  被赡养人:

  赡养人:

  抚养人:

  见证人:

  调解单位: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