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负责单位):
乙方(合作单位):
本协议双方就共同申报 年度 项目,项目名称: 。经友好协商,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目下达部门的相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合作双方共同恪守。
一. 任务分工与责任:
甲方:
乙方:
二. 经费分配
项目获得资助后,甲、乙双方按 : 分配资助经费。甲方在收到财政拨款之日起两周内将经费转拨至乙方账户。若需自筹或配套经费,由 方筹集(或按 筹集)。
三. 成果分配
本项目研究形成的论文等理论性成果由各自享有,形成的专利和应用成果,按照 : 比例由双方共享。若转让需经双方同意,转让产生的收益,按照 : 比例分配。
四. 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 本协议生效期间为项目获得之日至项目结题申请通过之日;
2. 本协议仅限于此次项目申报,如需申报其他项目,需另行签订协议;
3. 协议双方中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本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口头无效;解除协议需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
4.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条款,导致协议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对方有权变更、解除协议,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
5. 执行合同中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协议不能顺利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应尽快通知对方以将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并共同协商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6.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约定,并以备忘录或附件的形式体现;
7. 本协议的备忘录或者附件与本协议拥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 双方其它特殊约定:
六、其它
1. 本项目如未获得批准,本协议将自动终止。
2. 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效力;
3. 未经对方许可,甲乙双方都不得将本协议内容透露给第三者。
甲方 乙方
项目负责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单位(公章) 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户名/开户行/账户 户名/开户行/账户
项目名称:
项目主持单位:
甲方(负责单位):
通讯地址:
项目负责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e—mail:
乙方(合作单位):
通讯地址:
项目负责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e—mail:
本协议双方就共同参与研究
项目事项,经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目下达部门的相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合作双方共同恪守。
合作内容
1、研究目标:
2、技术内容:
3、合作方式:
4、合作期限: 20 年 月—20 年 月
双方分工情况
甲方:
乙方:
双方权利,义务与责任
甲方:
乙方:
合作研究费用和支付方式
项目总经费:
资金支付方式:
以上款项由 方通过银行汇入 方如下账号:
开户名称:
帐 号:
开户行:
成果分配
产权归属:
(1) 科研成果署名:
(2) 论文发表:
(3) 专利申请:
(4) 后续研究或项目申请:
2、 成果转让:
六、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 本协议生效期间为项目获得之日至项目结题申请通过之日;
2、 协议双方中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本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的授权代表签字,口头无效;解除协议需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
3、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条款,导致协议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对方有权变更,解除协议,违约方要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4、 执行合同中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战争,自然灾害,地震等导致协议不能顺利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应尽快通知对方以将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并共同协商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5、 本协议与国家法律相抵触时,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变更本协议;
6、 本协议的备忘录或者附件与本协议拥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同时取代之前的所有口头或书面协定,以及与该协定主要事项相关的担保;
7、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约定,并以备忘录或附件的形式体现。
七、 双方其它特殊约定
在研究过程中如因一方的技术导致侵犯他人专利或相关知识产权所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自行承担。
八、争议的解决办法:
如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则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必要时诉著法律。
九、其它
1、 本项目如获得批准后,本协议有效期的自动延伸至项目结题通过时;本项目如未获得批准,本协议将自动终止;
2、 本项目如获得批准,由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合作研究经费完全取决于甲方依据主协定从项目主持单位实际收到的相关款项。如项目主持单位并非由于甲方的过失而拒绝拨款或支付失败,本协议将自动终止;
3、 在没有事先获取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转让,抵押,收费或以其他方式让渡本协定中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4、 未经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书面授权,合作方在市场推广或向消费者宣传该技术(含技术产品)过程中,不得利用北京大学,北京大学医学部,北京大学或北京大学医学部下属单位(机构),北京大学或北京大学医学部专家,学者,医师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
如果合作方违反上述约定,应赔偿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相应经济损失,并按照合同标的额支付违约金。
5、 甲方需向乙方提供一份包含从项目主持单位获得的与该项目相关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副本;
6、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效力;
7、 未经对方许可,甲乙双方都不得将本协议内容透露给第三者。
甲方
乙方
项目负责人
(签章)
项目负责人
(签章)
单位(公章)
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负责单位):
乙方(合作单位):
本协议双方就共同申报 年度 项目,项目名称: 。经友好协商,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目下达部门的相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合作双方共同恪守。
一. 任务分工与责任:
甲方:
乙方:
二. 经费分配
项目获得资助后,甲、乙双方按 : 分配资助经费。甲方在收到财政拨款之日起两周内将经费转拨至乙方账户。若需自筹或配套经费,由 方筹集(或按 筹集)。
三. 成果分配
本项目研究形成的论文等理论性成果由各自享有,形成的专利和应用成果,按照 : 比例由双方共享。若转让需经双方同意,转让产生的收益,按照 : 比例分配。
四. 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 本协议生效期间为项目获得之日至项目结题申请通过之日;
2. 本协议仅限于此次项目申报,如需申报其他项目,需另行签订协议;
3. 协议双方中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本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口头无效;解除协议需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
4.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条款,导致协议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对方有权变更、解除协议,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
5. 执行合同中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协议不能顺利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应尽快通知对方以将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并共同协商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6.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约定,并以备忘录或附件的形式体现;
7. 本协议的备忘录或者附件与本协议拥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 双方其它特殊约定:
六、其它
1. 本项目如未获得批准,本协议将自动终止。
2. 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效力;
3. 未经对方许可,甲乙双方都不得将本协议内容透露给第三者。
甲方 乙方
项目负责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甲方(主持单位):
通讯地址:
项目负责人:
联系方式:
乙方(合作单位):
通讯地址:
项目负责人:
联系方式:
本协议双方就共同参与研究科研项目事项,经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并参考本项目经费来源部门的相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合作双方共同恪守。
一、合作内容
1、本合作项目用于申报课题项目(请务必注明课题项目的来源单位以及具体名称);
2、双方分工情况:
甲方:
乙方:
二、经费分配
1、项目获得资助后,甲方享有总经费的%,乙方享有总经费的%。具体经费将采取以下第种方式支付:
(1)课题经费到账后甲方应在日内一次性支付于乙方;
(2)课题经费分阶段拨付,则甲方应在每阶段经费到帐后日内支付于乙方。
2、乙方应制作经费预算安排表作为合同的附件,并严格按附件经费预算安排表的要求开支经费。(本条仅适用于国家科技部相关项目且涉及经费外拨的情形)
三、成果分配
1、产权归属:
本研究所产生的科研成果和知识产权归(合作双方、独立完成方)所有。具体分配如下:
(1)成果报奖署名:完成单位排序为:,完成人名单排序按照实际贡献大小排序方式进行;
(2)论文发表:甲、乙方(需、无需)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单独将本方完成部分的研究成果以论文形式单独发表;联合发表论文时,完成单位排序为,论文作者排名将按照实际贡献大小排序方式进行;
(3)专利申请:甲、乙方(需、无需)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单独将本方完成部分的研究成果申请专利;联合申请专利时,申请单位排序为,发明人排序将按照实际贡献大小排序方式进行;
(4)合作各方根据在合作期间所获取的成果,包括论文、专著、专利以及鉴定、成果报道等均须注明计划资助及项目编号。
2、成果转让:
本研究项目所产生成果的转让权归(甲方、甲乙双方共同)拥有,由此产生的经济收益分配方案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
(1)甲方享有经济收益的%,乙方享有经济收益的%;
(2)在成果转让前,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四、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作双方确定,执行合同中如遇不可抗力和技术风险等因素导致协议不能继续履行时,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将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并共同协商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3、除上述情形外,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本协议,必须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五、其它
1、本项目如获得批准后,本协议有效期自动延伸至项目结题通过时;本项目如未获得批准,本协议将自动终止;
2、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未经对方许可,甲乙双方及其各自人员均不得将本协议内容以及相关技术信息、材料等透露给第三方,保密期限为;
4、合作各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若协商、调解不成,确定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5、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协商约定;
6、与本协议相关的附件、备忘录等与本协议拥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项目负责人(签名): 项目负责人(签名):
日期: 日期:
甲方(主持单位):
通讯地址:
项目负责人:
联系方式:
乙方(合作单位):
通讯地址:
项目负责人:
联系方式:
本协议双方就共同参与研究 科研项目事项,经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并参考本项目经费来源部门的相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合作双方共同恪守。
一、 合作内容
1、本合作项目用于申报 课题项目(请务必注明课题项目的来源单位以及具体名称);
2、双方分工情况:
甲方:
乙方:
二、 经费分配
1、项目获得资助后,甲方享有总经费的 %,乙方享有总经费的 %。具体经费将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
课题经费到账后甲方应在 日内一次性支付于乙方;
课题经费分阶段拨付,则甲方应在每阶段经费到帐后 日内支付于乙方。
2、乙方应制作经费预算安排表作为合同的附件,并严格按附件经费预算安排表的要求开支经费。(本条仅适用于国家科技部相关项目且涉及经费外拨的情形)
三、 成果分配
1、产权归属:
本研究所产生的科研成果和知识产权归 (合作双方、独立完成方)所有。具体分配如下:
成果报奖署名:完成单位排序为: ,完成人名单排序按照实际贡献大小排序方式进行;
论文发表:甲、乙方 (需、无需)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单独将本方完成部分的研究成果以论文形式单独发表;联合发表论文时,完成单位排序为 ,论文作者排名将按照实际贡献大小排序方式进行;
专利申请:甲、乙方 (需、无需)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单独将本方完成部分的研究成果申请专利;联合申请专利时,申请单位排序为 ,发明人排序将按照实际贡献大小排序方式进行;
合作各方根据在合作期间所获取的成果,包括论文、专著、专利以及鉴定、成果报道等均须注明 计划资助及项目编号。
2、成果转让:
本研究项目所产生成果的转让权归 (甲方、甲乙双方共同)拥有,由此产生的经济收益分配方案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
甲方享有经济收益的` %,乙方享有经济收益的 %;
在成果转让前,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四、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作双方确定,执行合同中如遇不可抗力和技术风险等因素导致协议不能继续履行时,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将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并共同协商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3、除上述情形外,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本协议,必须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五、其它
1、本项目如获得批准后,本协议有效期自动延伸至项目结题通过时;本项目如未获得批准,本协议将自动终止;
2、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未经对方许可,甲乙双方及其各自人员均不得将本协议内容以及相关技术信息、材料等透露给第三方,保密期限为 ;
4、合作各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若协商、调解不成,确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5、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协商约定;
6、与本协议相关的附件、备忘录等与本协议拥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项目负责人(签名): 项目负责人(签名):
日期: 日期:
项目名称:
项目主持单位:
甲方:
乙方:
六. 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 本协议生效期间为项目获得之日至项目结题申请通过之日;
2. 协议双方中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本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的授权代表签字,口头无效;解除协议需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
3.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条款,导致协议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对方有权变更,解除协议,违约方要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4. 执行合同中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战争,自然灾害,地震等导致协议不能顺利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应尽快通知对方以将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并共同协商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5. 本协议与国家法律相抵触时,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变更本协议;
6. 本协议的备忘录或者附件与本协议拥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同时取代之前的所有口头或书面协定,以及与该协定主要事项相关的担保;
7.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约定,并以备忘录或附件的形式体现.
七. 双方其它特殊约定
在研究过程中如因一方的技术导致侵犯他人专利或相关知识产权所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自行承担.
八,争议的解决办法:
如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则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必要时诉着法律.
九,其它
1. 本项目如获得批准后,本协议有效期的自动延伸至项目结题通过时;本项目如未获得批准,本协议将自动终止;
2. 本项目如获得批准,由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合作研究经费完全取决于甲方依据主协定从项目主持单位实际收到的相关款项.如项目主持单位并非由于甲方的过失而拒绝拨款或支付失败,本协议将自动终止;
3. 在没有事先获取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转让,抵押,收费或以其他方式让渡本协定中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4. 甲方需向乙方提供一份包含从项目主持单位获得的与该项目相关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副本;
5. 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效力;
6. 未经对方许可,甲乙双方都不得将本协议内容透露给第三者.
甲方
乙方
甲方(负责单位):
乙方(合作单位):
本协议双方就共同申报 年度 项目,项目名称: 。经友好协商,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目下达部门的相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合作双方共同恪守。
一. 任务分工与责任:
甲方:
乙方:
二. 经费分配
项目获得资助后,甲、乙双方按 : 分配资助经费。甲方在收到财政拨款之日起两周内将经费转拨至乙方账户。若需自筹或配套经费,由 方筹集(或按 筹集)。
三. 成果分配
本项目研究形成的论文等理论性成果由各自享有,形成的专利和应用成果,按照 : 比例由双方共享。若转让需经双方同意,转让产生的收益,按照 : 比例分配。
四. 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 本协议生效期间为项目获得之日至项目结题申请通过之日;
2. 本协议仅限于此次项目申报,如需申报其他项目,需另行签订协议;
3. 协议双方中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本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口头无效;解除协议需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
4.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条款,导致协议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对方有权变更、解除协议,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
5. 执行合同中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协议不能顺利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应尽快通知对方以将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并共同协商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6.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约定,并以备忘录或附件的形式体现;
7. 本协议的备忘录或者附件与本协议拥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 双方其它特殊约定:
六、其它
1. 本项目如未获得批准,本协议将自动终止。
2. 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效力;
3. 未经对方许可,甲乙双方都不得将本协议内容透露给第三者。
甲方 乙方
项目负责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12
单位(公章) 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户名/开户行/账户 户名/开户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