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了更好地提升甲方的资金运作效益,发挥乙方融资顾问服务的专业优势,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全程融资顾问服务,并努力促成甲方达成融资目标达成如下一致:
第一条、 顾问服务标的
1、甲方拟融资项目名称为 ,融资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资金使用时间为 。
2、乙方利用自身专业服务优势向甲方提供全程融资顾问服务。甲方一经与出借人签订投资合同,不论投资合同所约定的融资项目、融资金额、利率及期限等任何内容是否与甲方拟定的融资目标相吻合,均视为乙方促成甲方全面地完成了融资项目。
第二条、 顾问服务期限
1、顾问服务期限为个月,自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计算,即自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止。
2、因甲方提供资料不符等原因致使本协议约定的相关服务流程时限延长的,顾问服务期限相应顺延。顾问服务期限内,出借人已作出同意发放贷款的承诺或保证,不论何种原因甲方与出借人在本顾问服务期限结束后签约的,均视为乙方按约履行了全部义务。
3、非因甲、乙任何一方的原因影响顾问服务的进展时,双方可协商另行确定服务期限。
第三条、顾问服务内容
乙方提供的全程顾问服务内容如下,包括但不仅限于:
1、前期服务介入(包括本协议签订之日前乙方已提供的服务内容):
(1)经过甲、乙双方的初步接洽,初步掌握甲方的资信等情况,达成顾问服务意向并签订本协议;
2、顾问服务实施
(1)根据可行性分析要求甲方限期补充相应资料,完善融资项目的各项工作准备;
(2)向意向出借人提交融资项目资料及融资申请报告,及时向甲方反馈出借人的审查意见并协助甲方予以改进完善;
3、签约协助服务
(1) 促成出借人作出发放贷款的书面承诺或保证,协助甲方做好签订投资合同的准备工作;
(2) 在出借人认可的情况下,参与投资合同的签约谈判,最大限度地达成甲方融资的目标;
(3) 在甲方签订投资合同后,根据需要继续向甲方提供相应的后续帮助。
4、甲方要求增加服务内容的,应另行商议顾问服务费用。
第四条、费用及支付方式
乙方依据本协议之约定提供全程顾问服务,促成甲方实现融资目标与出借人签订投资合同。甲方据此应分别向乙方支付如下费用:
1、融资佣金
(1)双方约定,经乙方促成甲方与出借人签订投资合同的,甲方应根据投资合同最终确定之借款总额(不论该借款总额多于或少于本协议第一条甲方所拟融资的金额)的 %向乙方支付融资佣金。
(2)融资佣金根据项目进度分别支付如下:
1)甲乙双方签定本合同之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作为前期工作费用。
2)甲方在与出资方签定正式贷款合同当日内,甲方应根据本条第1款第(1)项约定的计算方法,将尚未支付的佣金余额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贷款资金到账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到达指定银行账户、信用证开出、银行承兑汇票开出等形式。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融资项目所需的有关文件、报表和资料等,并根据乙方或出借人的要求及时进行补充、修订和完善。甲方应对其提供文件、报表及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融资顾问服务工作,授权并认可由乙方代为办理融资项目申办过程中的相关手续,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3、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的经营方针和策略、产权结构、资产状况、对外投资 或负债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以调整融资项目申办策略。甲方怠于通知乙方或故意隐瞒不告知的,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4、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足额地向乙方支付顾问服务费和融资佣金。 甲方迟延支付或拒绝支付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5、甲方应妥善使用乙方提供的顾问服务文件资料,对其中所涉及的乙方商业秘 密(包括但不仅限于:客户即出借人名单及资料、顾问服务操作流程、报价等费用构成、融资辅导材料、融资策略及方案步骤等)予以保密,保密期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终止后满两年整。甲方泄露乙方商业秘密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6、甲方应按照乙方或出借人要求的期限和标准对拟申请的融资项目进行改进、 完善,以符合出借人的投资要求,实现甲方融资目标。甲方怠于进行改进、完善导致融资项目延误的,本协议有效期限由此顺延,因甲方怠于改进、完善或整改后仍不符合出借人的投资要求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融资目标不能实现的责任;
7、甲方在乙方提供顾问服务的过程中擅自终止本协议的履行,或私自与出 借人接触进行融资项目谈判、签约等运作的,仍视为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完成了顾问服务内容,甲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的约定全额支付顾问服务费和融资佣金,并承担迟延支付的违约金。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全程顾问服务,享有获得报酬的权利。甲方不能按本协议第四条之约定支付相关费用的,乙方有权立即停止提供顾问服务。经乙方催交后 3 日内甲方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2、融资过程中及融资服务结束之后,乙方有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除必须向有关资金方提供甲方信息的情况外,乙方不得向任何无关的第三方披露或不正当的使用甲方的商业信息。
3、乙方保证依法进行融资项目的顾问服务,有权监督甲方将所融资款项用于合法目的并符合其申请时提出的用途。甲方存在隐瞒或虚构事实、恶意进行融资、以融资所得资金从事违法或违规行为等情形的,乙方对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以及法律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因甲方的上述行为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及商誉毁损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赔偿;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协议。甲方擅自提前解除的,应向乙方支付与本协议第四条第2款约定的顾问服务费等额的违约金。乙方擅自提前解除的,应向甲方退还所收取的顾问服务费及融资佣金;
2、甲方与出借人串通,以私自接洽签约、拖延签约时间、签订阴阳合同等方式欺骗乙方的,除应按本协议第四条第1款之约定补足全部融资佣金外,还应按融资佣金总额的 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足额地向乙方支付顾问服务费、融资佣金的,应按未支付部分每天百分之 壹向乙方支付滞纳金,经乙方限期催交甲方仍不支付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向甲方追偿,甲方还应按未支付部分金额的50%承担违约金;
第八条、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由协议签订地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条款作为协议附件,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甲方):受托人(乙方):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签定日期: 签定日期:
签定地点:
委托方(甲方):
受托中介方(乙方):
签订地点:北京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
甲乙双方经友好磋商,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甲方就运作房地产项目筹集资金业务委托乙方作居间服务,及由于融资向甲方提供所需的咨询服务。
二、甲方责权
(一)甲方负责及时提供乙方在该项目融资居间及咨询服务期间所需的各项真实有效的手续及相关资料、各项数据。
(二)甲方须对乙方提供的融资条件能否接受予以明确回复。
(三)甲方与经乙方介绍的投资方(通过确认函,甲乙双方确认)签订融资合同后,甲方须按本合同所规定的方式及日期向乙方支付居间及咨询费用。
三、乙方责权
(一)乙方负责项目融资过程中甲方与投资方的居间及咨询服务工作。
(二)乙方应将项目融资的资料及进展情况及时提供给甲方与投资方。
四、中介及咨询服务费及支付
(一)甲方与投资方达成共识并签订投资协议后三日内,甲方应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该项目融资中介服务费及咨询服务费。
(二)乙方承诺为甲方运作的融资利率不超过18%/每年,其中包含乙方的中介服务费用。
(三)乙方在该项目中介服务费及咨询服务计算标准为,甲方与投资方签订协议的融资利率为每年度16%时甲方按与投资方所签订协议中投资总金额的_2_%向乙方支付居间及咨询服务费;经过乙方努力甲方与投资方签订协议的融资利率在16%的基础上每下浮一个百分点,则乙方的服务费收取比例按投资总金额的千分之五向上增加。
(四)甲方同意支付乙方的中介及咨询费用,届时由乙方或其委托的受款单位接受。
(五)投资协议生效后,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投资协议提前终止,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已收服务费不予退还;若因项目原因导致投资协议未能履行,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已收服务费的60%退还给甲方。
(六)若因乙方或投资方原因导致投资协议提前终止,乙方退还已收的服务费用。
五、保密条款
对于本合同之内容,甲乙双方应予以保密均不得外传。
六、争议解决
(一)如甲方未按时、按额度支付乙方中介及咨询费用,每延期一日,则甲方按中介及咨询费用应付额度的5‰/日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延期支付时间最长不超过2个月,如超出该期限则视为单方无故终止合同。则甲方除应按额度支付乙方应得中介及咨询费用外,另应向乙方支付全额居间及咨询费的200%作为违约金。
(二)甲、乙双方均应按本协议各项条款执行要约内容。如一方违约,守约方向违约方追缴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如追缴不成的可向守约方所在地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它事项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附件及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日期:日期:
确认函
发函人:
发函时间:
收函人:
收函时间:
内容:
甲方:
乙方:
甲方因项目的需要,委托乙方担任融资顾问单位,现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自愿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双方同意借款主体定为公司。
1、乙方为甲方唯一受托融资顾问方,为甲方提供融资顾问工作。
2、甲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为保障本融资工作的正常推进,应积极配合乙方。
第二条、乙方责任
1、乙方指派融资顾问人员参与配合甲方本项目融资工作;
2、乙方负责为本项目协助设计融资方案;
3、乙方负责为本项目提供融资顾问工作及推荐xx银行。
第三条、融资时间安排
本合同签订后的个工作日内双方需完成融资万元人民币(实际按银行融资金额为准),若甲方后续还需要融资的,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给予乙方合理的时间予以安排,其余条款按本合同执行。
第四条、费用支付
甲方应按本合同委托融资总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融资顾问费。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融资顾问费总金总额的%作为前期费用(即本次委托融资总金额××%=万元人民币)。与xx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的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的%融资顾问费用。如果甲方与xx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的借款金额不能达到本合同委托融资的金额的,按实际借款的金额向乙方支付顾问费。如果乙方没有帮助甲方融资到任何资金,则乙方(免利息)退还全部前期费用。
第五条、融资过程中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评估费、会计师审计费、差旅费由甲方负责。
第六条、甲方必须真实地向乙方派出的顾问陈述情况,保证所提供的文件与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真实性。
第七条、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有关文件、数据、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第八条、乙方无故终止本合同,前期费用全部退还甲方;如因甲方原因放弃本次融资计划,前期费用不予退还。
第九条、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日起至委托融资总额的款项到帐时终止;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甲方接受乙方委托,为乙方项目进行融资与引进风险投资操作的过程中提供顾问服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甲方顾问服务内容
1、为乙方寻找对乙方项目有融资与风险投资意向的投资方;
2、对乙方项目进行初步论证,并从专业角度进行完善,使之更具有专业性;
3、对乙方项目进行整理、包装,使之更符合投资方的要求;
4、针对乙方项目与投资方进行前期的沟通与交流;
5、根据乙方项目具体情况,为乙方制定详细的融资方案与谈判方案;
6、陪同乙方与投资方进行谈判,协助乙方回答投资方的问题,满足投资方的要求,同时维护乙方的相关权益,促使投资方与乙方尽快达成合作意向;
7、为乙方准备融资过程中必要的相关文件材料(需另外收费的.除外)。
二、乙方项目相关内容
1、乙方的项目内容为:_________
2、乙方的项目总融资为:_________
3、乙方的项目负责人为:_________
三、甲方责任
1、站在乙方的立场,为乙方解决在项目融资过程中遇到的一系列难题;
2、积极的对乙方项目进行运作,以尽快获得投资方的认可;
3、保证按照顾问服务相关内容向乙方提供优质服务;
4、保证对所有知晓的涉及乙方自身商业机密的文件、资料、数据、计划、商业意向等不得向第三方公开(乙方有要求的除外);
5、相应的法律、法规要求或国家相关政府部门需要甲方提供乙方或乙方项目相关内容的情况下,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乙方责任
1、向甲方提供项目相关文件材料(具体内容见材料清单);
2、保证向甲方所提供的相关文件材料真实、合法及有效,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关责任;
3、在甲方对乙方的项目进行前期运作的过程中,应给予甲方积极的配合;
4、对项目的真实性与可行性负责,并确保项目所需相关手续完全合法;
5、不得在甲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与甲方所推荐的投资方进行任何形式的协调与谈判;
6、在甲方工作完成,并促使乙方与投资方达成合作意向的情况下,乙方应积极履行本协议中的相关条款。
五、融资与引进风险投资顾问费用
1、甲方为乙方提供融资与引进风险投资顾问服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融资与引进风险投资顾问费用为融资总额的3%;
2、乙方应在对投资方达成合作意向后的三个银行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此融资费用;
3、乙方支付给甲方相关顾问费用的方式为:现金、支票、汇款、转帐。
六、协议的解除与终止
1、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内容支付相关顾问费用,甲方有权利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对此所造成的任何结果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2、如果乙方与投资方谈判破裂,而未能达成合作意向,双方协议关系结束,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与投资方达成合作意向,并向甲方履行完毕相关顾问费用的支付,本协议终止。
七、不可抗力
1、在协议履行期间,一方或双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不承担责任,但遇到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7个银行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或法律规定的方式将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证明。
2、不可抗力原因消失后,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旅行本合同。
八、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1、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2、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九、其他
1、本协议的补充协议、附件、说明、解释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协议本身及其附件的修改、补充等未尽事宜,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
2、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相关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4、补充内容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甲方为了尽快融到项目资金,加快各投资项目的建设进程,早日实现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力争____年上市,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公司项目投资管理、筹融资咨询服务工作,就甲方委托乙方开展经营资金引进和融资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作为___项目资金引进和融资管理顾问
全权代理负责甲方经营资金引进和融资工作,并向甲方提供相关顾问服务和居间服务,乙方接受委托。
二、甲方主要职责:
1、全力指导和支持、配合乙方引资或融资工作。
2、及时提供引资或融资所需真实、有效的各项文件资料。
3、及时办理引资或融资的相关手续,承担约定付款义务。
4、遵守协议承诺,维护乙方权益。
三、乙方主要职责:
1、乙方接受委托时甲方应出示营业执照等合法资格证明。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绍甲方融资的相关情况。
3、乙方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即按照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内容为甲方寻求机会,并为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4、乙方在代理甲方的委托事项过程中,因甲方过错造成损失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对甲方所融资款项不承担任何性质的担保责任。
6、甲方应配合乙方与金融公司的谈判,不得无故推迟或拒绝;
7、甲方应按协议要求向乙方支付相应服务费用。
四、成本与费用核算:
1、根据甲方___公司___号文件(该文件为本协议的附件),关于对公司项目筹融资工作成功人员给予奖励的决定,如果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公司项目筹融资工作获得成功,甲方须按实际到位资金的%给予乙方奖励,并在资金到位十天内将奖励金额汇到乙方账户,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付款,否则视为甲方违约,如甲方违约,须付乙方违约金____元。
五、违约责任;
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除遇不可抗力,不得擅自毁约,擅自毁约作违约论。违约方需向守约方赔偿损失。
六、其它;
1、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书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到期无异议自动顺延;
3、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书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5、本协议书争议交深圳仲裁委员会按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单位盖章:甲方单位盖章: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