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让方) 住***
乙方:***(受让方) 住***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自愿的原则,经协商就农用运输车转让达成协议如下: 一、交易标的:甲方***所属的南骏NJP4015PD农用运输车,号牌号码:* * *。
二、付款方式:1、转让价格:人民币* * *元整。2、乙方应在协议签订
后,一次性付清转让款。
三、车辆的过户:乙方须在协议签订后一个月内办理完所购车辆的过户手续,并承担所需要的一切费用。
四、本协议签订前,该车所发生的有关纠纷及债务由甲方负责。
五、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且甲方向乙方交付转让车辆后,车辆的风险即转移至乙方。
六、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协议双方签字即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二○**年 月 日
甲方(经营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比例,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本市区域内的租赁车辆救援。
4、非承租方原因,导致租赁车辆不符合第一条第1款标准时,提供同等档次替换车或减免租金。
5、承租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4、8款内容时或可能造成更大损失时,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终止履行合同并要求赔偿。
6、出租方不承担由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7、承租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出租方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8、出租方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第二条 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
2、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______________元/天;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出租方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
4、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赔偿。
5、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合同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7、承担由于违反本条2至6款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第三条 保证金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起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保证金___________________元。
2、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退还承租方。
3、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第四条 意外风险及交通事故处理
1、出租方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意外风险。具体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的80%.
2、出租方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担意外风险。
3、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4、在租赁期间若发生租赁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方应负担租赁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的租金,但最多为三个月。未投保车辆不得要求租金赔偿。
5、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承租方应立即向交管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因承租方原因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全部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6、意外风险分担办法、比例等如双方另有约定,按约定办理。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
2、承租方如不能按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逾期不足一日,按小时计收超时费。每提前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3、承租方未能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的1%交纳滞纳金。
4、出租方不能履行第一条第3、4款,承租方可终止合同,要求出租方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及违约金。
第六条 其它
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5日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接续租。
1、以上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其它有违约行为的,违约一方负有赔偿对方损失的责任。
2、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方、乙方、担保方 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的纠纷诉讼归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管辖。
术语解释
1、出租方:获________________交通局颁发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的为承租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的企业。
2、承租方:与出租方订立汽车租赁合同,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
3、担保人:当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车租赁双方签定的合同时,代为承担相应责任的第三方。
4、租赁车辆:依照汽车租赁合同及附件约定,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车辆,包括附属设施、部件和牌证。
5、租金:承租方为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及其功能,按照合同规定向出租方支付的费用。租金单位为 元/月、 元/天、 元/小时。
6、超时费:超过合同规定租期且不足一个收费周期,以合同规定租金标准,计收超时部分的租金。
7、超程费:超出合同规定的行驶里程部分,按元/公里记收费用。
8、保证金:为保证承租方履行合同义务,由承租方提供的资金形式的担保。
附: 汽车租赁登记表
出租方经办人:
(签章)
日期:承租方经办人:
(签章)
日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汽车买卖事宜,双方签定__________________号买卖合同,乙方已把车架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品牌及规格型号为:__________________的车辆售卖给甲方。双方已按合同的约定办理了商品车交接确认手续。其后,甲方委托乙方
一、乙方把如下的甲方的车辆交付甲方:
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架号码: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码:______________;
颜色:__________________,车牌号码: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把如下的文件、凭证及收据移交甲方(请在有
(1)发票□(2)合格证□(3)报关证明文件□
(4)商检证□(5)使用说明书□(6)保修卡或保修手册□
(7)简易操作手册□(8)拓印纸□(9)行驶证□
(10)车船税证及收据□(11)车辆购置税证及收据□(12)保险单□
(13)保险发票□(14)临牌□(15)身份证□
(16)暂住证□(17)户口簿□(18)营业执照□
(19)定编手续□(20)组织机构代码证□(21)路桥费证及收据□
(22)年票及收据□(23)行驶证的代理证□
(24)其他:
三、乙方把如下的随车附件移交给甲方(有的打“√”,没有的打“×”):
1.车匙套□(已含摇控器□;不含摇控器□)
2.前后车牌号码牌□
3.随车工具□(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千斤顶□
5.点烟器□
6.警示牌□
7.内饰□(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双方交接时,甲方检查车辆的如下项目或性能,请在完好无损、运转正常的项目打“√”,反之打“×”。
五、里程表显示数:__________________公里。
六、其他交接事项(有的请直接填写,没有的请打“×”)
七、双方就以上物件交接事宜当场验收无误,双方签定本交接书。签署后视上述车辆交付完毕。
八、本交接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相同的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
甲方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购车的,经办人凭委托书接收车辆)
乙方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交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售车方):
乙方(购车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旧机动车时买卖双方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义务,经双方自愿同意签定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车主为x的x轿车,牌号x,发动机号为x,车架号为x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成交总额为(人币)xxx,小写xxx。
二、甲方应对该车手续及车辆的合法性负责。
(包括该车在xxxx年xx月xx日前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经济纠纷)。该车自交车之日起(时间xxxx年xx月xx日起)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及违法活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该车若须办理过户事宜,过户费由x方承担,过户时双方应主动配合办理转户所需手续及车辆。该车自交车之日起,该车以后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包括养路费、年审费及保险费)。
四、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
五、备注(未尽事宜双方约定处理):
六、该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双方不得违约,不得对成交金额提出异议,不退车及车款。
售车方(甲方): 购车方(乙方):
住址: 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定时间:xxxx年xx月xx日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甲方将自有车辆 牌 型号 车(车号: 机动机号: 车架号: )一辆,卖给乙方,乙方支付给甲方购车款:¥ 元(大写: )。车辆与价款均于本协议签定之日交付。
2,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乙方对该车外观及内在质量状况已充分了解。车辆交付之后发生的任何质量问题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3,本协议签定之日前因该车引起的一切交通事故、违章罚款、养路费等行政规费等均由甲方承担;甲方保证该车在交付之前不存在任何抵押,担保等债权债务关系。自本协议签定并交付车辆之日,该车的所有权及一切权益、风险等均归乙方承受,因该车引起的一切交通事故、交通违章罚款、养路费等行政规费、保险费、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等均由乙方单独承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4,该车之前购买的强制保险,商业保险等保险在车交付之后,保险期到期之后,由乙方自行购买强制保险等相关保险,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5,如在该车交付后,乙方转卖该车,此后发生的一切纠纷、赔偿等事宜,均与甲方无关。
6,若任何一方违约,违约一方要向对方支付车辆价款的30%的违约金。
7,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
签约日期:
乙方:
甲方:(简称甲方)
乙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针对甲方车辆定点在乙方维修保养的相关事项,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车辆进行汽车的各种维修与保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确保维修质量,做到实事求事、价格合理、提供优质服务,坚持诚信原则。
二、乙方应本着对甲方车辆使用费用节约、保证车辆安全行驶的原则,为甲方车辆的零配件更新把好关。
三、乙方在对甲方车辆维修保养过程中,对确实需要更换的配件应当更换,所更换的配件应交乙方驾驶员带回。对保质期内的配件造成的返工返修,材料费和工时费均由乙方承担。但如因甲方驾驶员操作不当或其它意外造成的损坏由甲方承担。
四、维修费用的结算:车辆维修保养合格后,由甲方驾驶员在乙方办理相关手续。每月甲方一次性提供甲方的维修相关票据交给甲方,甲方收到结帐通知经核实无误后,每月三十号前以现金或转帐方式向乙方付清上月材料更换及修理等费用。
五、如甲方车辆在以xx市崆峒区为中心的15公里范围内发生故障,若不能自行开到修理厂内,需乙方施救时,乙方应免收施救费(材料费和工时费另计)超过15公里范围按每公里3元收费(过路、过桥费由甲方承担)。如需请外部拖车公司时,应按拖车公司的费用计算,并由甲方方承担。
六、如甲方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甲方在向保险公司报案的同时告知乙方,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保险定损索赔事宜,并由乙方负责修复。
七、本协议从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补充条款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为保证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合法权益,双方就汽车租赁事宜达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租赁车辆名称型号及牌号见附近一,车辆状况见附近二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租金交纳详见附近一
第三条:出租方的权力和义务
1、 向承租方交付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 交接车辆时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 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
4、 如车辆属于非承租方使用不当所产生的无法投入正常行驶时,出租方可承租方免费提供临时替换车辆。
5、 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6、 不承担租赁车辆租赁期内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7、 国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第四条:承租方的权力及义务
1、 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Υ章、肇事、Υ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2、 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证、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企业代码等证明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内容的真实性。
3、 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
4、 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5、 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示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它物。
6、 协助出租方按规定定期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和维修保养。
7、 协助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及车辆证件。
8、 保证租赁车辆由合同登记的驾驶驾驶。
9、 如需续租车辆,需提前24小时到出租方输续租手续。
10、 辆牌照及有关证件,如有遗失,应承担补费用及车辆由此停驶期间的租赁费用。
11、 应按合同规定的还车时间、地点,按时归还承租车辆,且车况与《车辆检验交接单》登记无出入。若出现刮、蹭、划痕等现象或证件不全,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用其它相应的费用。
12、 严禁承租车辆用于教练车使用;严禁用租赁车辆参加竞赛;严禁装载易燃、易爆、腐蚀性及在车中留下刺激性气ζ的物品。
13、 不得使用承租车辆进行Υ法、犯罪活动。
14、严禁利用承租车辆从事客、货营运;且因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
15、押金不得用于冲抵租金。
16、 承租方还车时需交纳交通Υ章押金1000元,一个月后查询无交通Υ章记退还。
第五条:车辆保险
1、 出租方为承租车提供的保险祥见随车保险卡。承租方自愿买其它险种,费用由承租方自理。
2、 车辆在租赁期内如发生交通保险事故,承租方应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门和出租方。
3、 承租方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必须送达甲方指定的修理厂定损及维修。
4、 承租方发生交通事故,根据事故定损费用,属于保险公司赔付范Χ的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它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要支付此事故总维修费用(以保险公司评估为准)30%的车辆损失加速折旧费;车辆事故、修理期间,租金照付。
第六条:Υ约责任
1、 凡Υ反本合同第三条、第四条所列条款内容的行为,均视Υ约。
2、 Υ约金数额为车辆租赁押金。
3、 承租方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δ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30%向出租方支付Υ约金。
4、 承担方逾期交纳租金,逾期一日,还需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
第七条:担保条款
担保方(人)自愿为承租方租赁车辆提供担保,就承租方履行本汽车租赁合同及附件承担连带责任,并保证所提供担保资料内容真实有效。
第八条:合同效力及附件
1、 本合同各自方签字后生效,签字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承租人须知》、《汽车租赁登记表》、《车辆检验交接单》等作为本合同的织成部分,与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经协商δ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件一、《汽车租赁登记表》
附件二、《车辆检验交接单》
附件三、《承租人须知》
出租方: 承租方: 担保方:
电话: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地址: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盖章: 盖章: 盖章: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转让方:[姓名]
受让方:[公司名称] 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转让方 [姓名] 与受让方 [公司名称] 有限责任公司就实物财产转移达成如下协议:
转让方[姓名] 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将其在公司登记注册时认缴出资的实物财产[资金] 转移到受让方[公司名称] 有限责任公司的财产内。受让方 [公司名称] 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接收转让方 [[姓名] 在公司登记注册时认缴出资的实物财产 [资金] 。转让方与受让方自双方签字之日起,转让方不再对该实物财产拥有所有权,仅以出资额为限,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受让方以公司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转让方:
[姓名]
(签字)
受让方:
[公司名称] 有限责任公司
(签字)
20xx年**月**日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在诚实守信、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设备齐全、车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车辆,车辆基本情况如下:
二、协议期内车辆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不得转租、转借、抵押和进行客运以外的货运行为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三、乙方必须持有驾驶证,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驶。如在车辆使用中因违反交通法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四、乙方因使用不妥当造成车辆损失的,如轮胎单独损坏,车辆刮碰等,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