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江门租车乙双方在年月日达成以下租车协议:
一、甲方有起亚客运出租车一辆(车牌号为)出租给乙方,租车方式为天(小时,即点至越日点)。
二、该车只限于昭阳区范围内作客运出租使用(如需到其它具,必须到区客管所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后果自负),不得用做以国家法律法规相违之事,否则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江门市租车乙方在租车期间的人身安全、江门租车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等由乙方负责(包括被抢受伤害、车辆损失等由乙方负责,江门游泳与甲方无关)。
四、乙方交纳押金元给甲方作为安全保证金,乙方不再租赁时,甲、乙双方一方愿出租,并无任何责任事故,无经济纠纷,甲方退还乙方全额押金,车自然操纵由甲方负责,如人为损伤,由乙方负责。
五、江门租车自驾每月租金为元,乙方在每月1号必须交清租金。如操纵不当所造成的损失,哪个的责任哪个负责。
六、江门租车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新会租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请按时交车。
出租人(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人(乙方):
身份证号:
年月日
甲方: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302西海岸医疗中心项目部
乙方:沈阳远大铝业工程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医疗中心项目部
本着友好协作、团结平等的原则,甲乙双方就青岛西海岸医疗中心A、B栋病房楼电梯使用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为施工运送人员、材料、机械租用甲方A、B栋病房楼各一个施工电梯轿笼。A栋病房楼为最北侧轿笼,B栋病房楼为西侧轿笼。
2、租用期限自20xx年1月10日至20xx年2月10日,期限30天。在租用期限内,乙方享有电梯使用权。租用期间内电梯费用不报停。
3、租用价格为468元/轿笼/天。此价格为综合单价,包含电梯租赁费、电梯司机工资、电费、维护保养费。租用费用自乙方提交的保证金中扣除。
4、甲方为电梯配备司机,负责运送乙方指定的材料、人员、机械。甲方负责电梯司机的工资发放。电梯司机每台班工作时间为10小时,超出时间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电梯的运行良好,对于出现的故障及时排除。
5、乙方应自觉爱护电梯,遵守电梯操作规程,不得强令司机违章操作。对于超载、超长、机械故障、恶劣天气等影响安全操作的,电梯司机有权拒绝作业。对于出现的险情,司机有紧急避险权。
6、租用期间,原则上甲方其他电梯不再为乙方上料、上人,如乙方需要的,可提出申请,请甲方同意后,办理使用手续后方可使用。
7、租用期前,自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月9日,乙方运料共用甲方电梯500笼次,塔吊运料31次,双方确认一致,单价详见青岛西海岸医疗中心安全生产分包协议。
8、协议中止情形:
(1)乙方违章操作,造成事故征兆或严重后果的;
(2)出现不能继续履行事实的。
9、协议到期后情形:
(1)乙方继续需用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
(2)如无续订协议,此协议终止,双方权利义务解除。
10、电梯的收回:
(1)出现协议中止或终止的情形;
(2)甲方认为应收回并有合理理由的;
(3)紧急抢险或检修;
(4)当乙方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租金而乙方在通知24小时内未缴纳的;
(5)双方达成协议的;
11、违约责任:
(1)因第8条第(1)款造成协议中止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后果,并且租用费用按整个租用期间计算;
(2)对于乙方故意损坏或使用不当造成电梯损坏的,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全部费用;乙方无法修复需由甲方维修的,乙方承担全部维修费用。
(3)乙方不得自行操作电梯,如发现,每次罚款100元,发现三次的,执行第8条第(1)款和第11条第(1)款。
(4)当出现第10条第(2)款情形的,甲方应提前48小时书面通知乙方。紧急抢险的可以先进行抢险并在发生事由2小时内通知乙方。因未通知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12、违约责任的免除:
(1)不可抗力;
(2)对方同意免除的。
13、争议解决办法:当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交由监理公司或发包人调解或向当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
1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西海岸医疗中心项目部备案。
1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承租方: (简称甲方)
出租方: (简称乙方)
兹因甲方工人上下班需要,决定租赁使用乙方的大巴,为明确租赁双方的责任和权利,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以下租赁协议,以共同遵守执行。
一、车辆租赁期限和使用范围:
1.1、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2、大巴士营运使用范围线路:从北京路至项目施工现场大门之间往返四个单趟,临时用车须由所在服务项目的项目经理批准方能执行。
二、租金:甲方应支付给乙方每月车辆租金 ,该租金已包括了车辆的自然和非自然损坏修理费/折旧费/驾驶员工资福利费。
三、租金付款方式:甲方应按月结算,乙方提供费用凭证(不含税) 四、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4.1、乙方必须提供车况保养良好、交管年检合格、车况安全可靠以及充分满足甲方租赁需要的车辆。
4.2、乙方必须确保甲方在租赁期每天能正常用车,甲方必须提供车辆保险,一旦车辆出现机械故障应及时修理,不得无故停运造成甲方损失。
4.3、乙方应自行承担支付车辆所有的修理费。
4.4、乙方车辆在行驶中如有交通事故由乙方自负。
五、甲方责任和义务:
5.1、甲方必须按时支付乙方的车辆租金、晚上加班补贴 元/次。
六、违约责任:
甲方在终止或提前解除合同时应提前二十天通知乙方,否则按双倍日租金处罚。
七、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承租方: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章房屋情况房屋间数:间。
房屋面积:每间㎡,规格为.
第二章承租用途
乙方租用上述房屋用途为如有变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章承租期限
承租期限为个月,出租人自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a、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b、乙方拖欠租金达十天的。
合同期满后,如乙方因工程需要继续承租,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四章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彩钢房骨架材料为80mm*80mm方钢,40mm*80mm方钢;夹芯板材料为复合板75mm厚.
2、外墙板厚度0.22mm,内墙板厚度0.2mm,顶板厚度0.28mm.
3、抗风等级不小于8级,抗雪压厚度不小于40cm.
4、彩钢房房屋内最高净高为2.45m,最低净高为2.3m.
第四章租金
乙方按本合同所述期限使用上述房产,需向甲方支付租金,总计租金为人民币元整(RMB¥),如若顺延按实际发生天数另计。
第五章定金
1、乙方应在签定此合同的同时付给甲方人民币元定金。在双方交接房屋时,上述定金将转为租金。
2、若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履行其责任,则应赔偿乙方一个月租金,即人民币元以弥补乙方之损失。
3、若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履行其责任,则甲方将扣除全部定金以弥补甲方之损失。
第六章付款方式及时间
1、乙方在承租期间向甲方提供彩钢房押金,押金计算方式为彩钢房成本乘以租期,即元/间*间=元(含定金元),租金从押金中扣除,扣除后余额全部返还乙方,如租期顺延按照实际发生计算总价。
2、合同签订后两个工作日内甲方负责将彩钢房运输到指定交货地点,交货地点,甲方承担彩钢房的一次运输费用并负责安装合格,除二次运输外,乙方不承担运费。
3、付款时间:合同签订个工作日内。
第七章税费及发票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合同期内所发生的租金金额正规发票,其中税费由甲方承担。
第八章租期顺延
乙方在合同期满后享受优先租赁权,顺延计费方式为每间彩钢房每天人民币元。
第九章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1、租赁期内,房屋自然损坏的维修养护由甲方负责。
2、甲方未按时(未按要求)修缮,因此造成乙方人身受到伤害或财产受损,则甲方负责赔偿。
3、房屋在本合同约定租期内由乙方人为损坏的,乙方应按照单平米成本价赔付,具体赔付金额视破损情况双方协商。
第十章不可抗力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一方可免除责任。
第十一章、争议的解决方式
若双方出现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第十二章合同的补充
1、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租赁房屋材质及构造符合国家消防安全标准,如因房屋本身质量问题所造成乙方人员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
2、甲方需保证该房屋权属清楚,并且保证在签订本合同之前所租赁房屋不存在出租、转让、查封等权利限制和相关债务,如有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作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第十三章汇款信息
账号:开户行:厂名:电话:
甲方: 乙方: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xx年x月x日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