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身份证:
乙方: 身份证: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充分协商,就双方共同投资购买门市房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 合伙项目
甲乙双方共同投资,购买位于海拉尔华汇地下金街商铺C57号。商铺总价款 元人民币。中介费 元。交易税和费 元。维修基金 元。合计 元。
第二条 出资金额及比例
1.甲方首次出资 元人民币;
2.乙方首次出资 元人民币;
3.甲乙双方一次性全额支付所购铺款;
第三条 产权比例
甲乙双方各享有所购商铺物业的50%产权。
第四条 物业考察,购买
甲乙双方共同对所购商铺进行了实际考察,了解,并出于双方自愿。
第五条 产权证署名,保管及购置物业文件签署,款项支付,手续办理
1.甲乙双方同意本商铺产权登记在甲乙双方名下,甲乙双方在此郑重承诺,本协议所指商铺为甲乙双方共同拥有,产权甲乙双方各占50%。甲乙双方互相承认对方的产权地位。
2.产权证由甲乙双方轮流保管,期限为一年一轮换。 年 月至 年 月。保管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好产权证,如有因个人原因肇成产权证损毁,丢失,保管人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和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如有因不可抗拒的外部原因(地震,邻家引起的火灾)责任和全部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第六条 购置物业税费承担
购买商铺及产权登记所支出的正常合理费用,如:公证费,交易税费,产权登记费,律师费,维修基金,物业管理,水电,煤气,有线电视,宽带等;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50%。
第七条 房产(商铺)管理与决策
1.甲乙双方商定,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共同享有商铺的实际运作和管理权,甲乙双方都有提出建议的权利,甲乙双方对此表示认同。
2.甲乙双方系已婚人士,本商铺属于甲乙双方的50%产权是否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法律确定。甲乙双方配偶均不得单独处理商铺的任何事物。
3.本商铺租赁事宜,甲乙双方必须同时到场同意方可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协议,否则租赁协议无效。
4.此商铺转让由甲乙双方共同决定。任何单方面的决定都属无效。
5.本商铺未经甲乙双方决定,任何一方不得进行抵押,担保。
6.甲乙双方共同决定:合作双方五年之内不得退出合作。五年之后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合作。
第八条 收益分配
1.本房产系商铺,出租后每年租金由甲乙双方共同到场收取,分配。
2.该租金由甲乙双方各享50%。
3.甲乙双方决定转让该商铺时,所产生的高于购铺时的利润时由甲乙双方平均分配,如有亏损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第九条 优先购买权行使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条 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一条 协议变更或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2.符合本协议相关条款约定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3.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不得变更或解除。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办法
凡涉及本协议的生效,履行,解释等产生的争议,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七日内协商未果,甲乙双方只好对薄公堂。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严格信守本协议,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违约方违约而承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四条 未尽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协议。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1.本协议所有内容甲乙双方配偶表示确认,涉及相关约定时承诺遵守。
2.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之日起生效。
3.本文起草人向上帝祈祷,本文上述条款永远不要发生纠纷,阿门。
甲方: 乙方:
甲方配偶: 乙方配偶:
住址: 住址:
甲方配偶身份证号: 乙方配偶身份证号: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