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车辆租赁协议

张东东

运输车辆租赁协议

  运输车辆租赁协议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乙方租用甲方的运营车辆,用于乙方宣传品的'运输。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由于工作需要乙方租用甲方运输车一辆,运送货物 天。

  二、甲方应对提供的车辆配备具有资质的驾驶人员。乙方派员负责货物押运工作。

  三、租用期限:期限为2011年 月 日开始至2011年 月 日止,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四、租金:每车每天 元。一天实际用小时数如不足24小时也计算为一天。

  五、甲方负责所出租车辆的调整费、过路费、停车费、汽油费、驾驶员的工资等其他一切费用;甲方还须负责所出租车辆的安全、保险等费用;本协议所出租的车辆出现一切交通事故、车辆违章所引发的责任均甲方全部自行承担。

  六、乙方须将所承租车辆用于经营用途,不得将车辆转租、不得将车辆运营危险品或国家禁运物资,否则甲方有权拒绝。

  七、运输货物时, 乙方负责保证货物的安全,货物的缺失与甲方无关。

  八、承租期间,所租所有车辆由乙方调配。

  九、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根据《合同法》、《公路货物运输规则》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2、本合同由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年月 日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