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报章中,季羡林经常有一顶国学大师的帽子,当然是这顶帽子并不是季老先生自己戴上的,相反他对这顶帽子讨厌至极。20xx年,他在《病榻杂记》之《在病中》里非常坚定地说,对于别人给他戴上的国之珍宝、学界泰斗、国学大师坚辞不受。对于许多学人来说其中任何一顶桂冠都会使之欣喜若狂。于此,我们也可以切实看到季老先生的自知和谦虚。这种谦虚自知的态度令人高山仰止。
季老先生教了一辈子的书,读了一辈子的书,写了一辈子的书。一辈子嗜书如命,藏书成癖,七八十年之积累,积书数万册,是他当时所在的北京大学当之无愧藏书状元。
1999年,他写了一篇短文《丢书之痛》,十几年后,让我看到并拜读了,看完之后,我深表理解,甚为同情。正如季老先生自己说的,对于像他这样一个老书呆子,坐拥书城,“虽南面王不易矣”的人,丢书之痛可想而知,其痛不会亚于一个产妇失去襁褓中的婴儿。这就不难理解那么宽厚的一个长者,竟要大声疾呼那些同样嗜书如命的人,赶快以他为鉴,在书房的门口高悬一块木牌:闲人免进。
理解归理解,同情归同情,对于季老先生的呼吁,我宁作一时的气话来看待,大可不必当真。
于我自己而论,也有一个小小的书房,藏书虽没几万,大几千总归是有的。一部分是大学时期购买的,一部分是传道授业的时候单位配备的,一部分则是多年来自己购置的。在我看来,每本书都是一个活着的生灵,因为它们都有自己的思想。同时,它们也是人类灵魂的工程,起码在不断锻造着我的生命。虽然我还没有季老先生那种“虽南面王而不易”的定力,但对于书的爱,对于丢书的痛却是感同身受的。
在我的书房中,季先生的作品也赫然在列,尤其是他的散文和随笔,这不前几日又新添置了一本他的《读书与做人》,《丢书之痛》便是其中的一篇。我和季先生所不同的是,对于我的书房,一贯坚持开放的态度,随时准备迎候参观的人们。对于那些想要借书读的人,同样一贯坚持开放的态度。你想宣借,我便唱诺。在我看来,借书外出本身就是一件善举,特别对于那些想读书,爱读书,而又没有能力买书或坚信买书不如借书道理的人来说,进而他(她)们通过我提供的书,增添了知识,增长了才干,提高了修养,这难道不是一件鲜有可比的善事吗?在我的心中,这是要胜过造七级浮屠的。当然,达到图书资源的效益最大化也是想法之一。
如果要问我,借出去的书怕不怕一去不复返?怕,当然怕。这就是我为什么搞个备忘录的理由。由之,倒让我想起了几年前发生的一件小事。
话说某年某月某日,某人从我这借走一本《ⅹⅹⅹⅹ绝学》,两年后的一天,我突然想写点东西,需要重新翻阅一下,好一字一差的引用出处。遍搜家办各处不得,忽然想起似乎某人曾经借阅,找出备忘录一看,果不其然。在见得某君之时便向其索要,谁知某君言词确确,一口予以否定。我让其再想想,他仍坚称纯属子乌虚有。当时我就没有忍住,直说如他一般根本不具借书的资格,最后我扔下一句坚涩生冷的话:下不为例。
不知后来他是否想起的确发生过的那件事实。但过了几天,他给那本书送过来了。当我接到那本书的时候,甚是欣慰,好像失散的多日的孩子又回到了自己的怀抱,脑海里当时便想到了闻一多的《七子之歌》中的香港和澳门。照例的寒喧客气不好意思之后,等送走他随手翻看的时候,此书非彼书也!立时心里像有几个小兔,也像打翻了无数五味瓶。原本我说得话也太重了,他没找到,却又重新买了一本,这便是自己说话不留余地的过失了。此外,原本孩子回家的感觉也荡然无存—孩子虽然来了,却不是自己生养的那个!
我看书有个毛病,手边没笔几乎不会看书。有笔一是方便标注生字生词,记下解释;二是可以标出自认书中重要的部分;三是随时可以把自己的读书心得写在书的留白处,记下自己的认知和心理路程。但一本新从书店走来的书和我原本读过多次、圈点多次的书到底意义不同,亲切感几乎无影无踪了。又过了你个月,他又把原来的那本书给我带来了,我心里如获至宝,口上却说着何必这么认真这么客气的话。
这件事过后,我的书房仍然呼朋唤友,凡有借书愿望者照旧随口应诺。只是多了嘱咐千万别忘了物归原主,并会当着朋友的面将之记在我的备忘录中,还会顺便幽上一默,说句画押就没甚必要了吧的话。临了,我还会特意交待,对书要善待,但读书心得随手可以写在书上,越多越不嫌多。对于一般人爱书的人来说,特别讨厌别人在自己的书上乱画一通。但我不是这样,一是我的书愿意让人分享,二是希望通过别人的读书心得了解他(她)的心智,从他或她的心智中汲取营养。
到目前为止,我还有一些书在其它爱读书的人们手里,有的已经很是有些时日了。可见他或她们书读得认真仔细,但不知是不是遵我所嘱,把自己的心得合盘托出地记写在了书上,不吝赐教于我。同时这里我还有一个小小的心愿,如果读完了,及时让其物归原主也是应当的,以免鄙人用时催要因说话不周伤了文人的和气,这也可以算作一种广而告之吧。
今天的阳光让人心情舒畅,在阳光的洒脱下我读了《一生中的最爱》,让我明白了不喝牛奶的孩子一样长大这个道理。
文章中写了两件事,第一件事:在一个冬天,“我”要去你远行。在走的时候母亲频频叮嘱“我”要注意保暖和做菜下盐重一些……母亲用昏花的眼为“我”送行。在走的时候我看到了母亲苍老的样子,让“我”心酸。第二件事:“我”在念大学的时候,寝室里有四个同学,每人都有一只袖珍收音机来学英语。我回家后要父母也要买。爸爸进城抽了500cc的血换来了收音机,还让我明白了不喝牛奶的孩子一样长大。
文章中的一句话让我深有感触,“不喝牛奶的孩子一样长大!”这让我明白了别人有的东西我们不一定要有,就像不喝牛奶的孩子和喝牛奶的孩子也一样长大。这句话对作者也有很大的影响,让作者在以后的日子里一次又一次找到了做人的尊严,也让作者得以活出了一个男人的'伟岸。而不喝牛奶的孩子会喝精神上的牛奶,这是坚强、勇敢、孝顺……
可怜天下父母心,作者刻画了母亲在雪中的样子,写出了母亲的苍老和对孩子的关爱,世上没有父母不爱孩子,父母把把自己的时光给了孩子,给孩子关爱让孩子有一个快乐而美好的时光。我们要有一颗感恩之心,长大后,父母老了我们要孝敬父母,如果没有父母就没有我们,是父母把我们带到了这个世上,所以要回报父母。
我们不要和别人攀比,人活的的志气对我深有感触让我明白了人生中的道理。我们不一定要和别人攀比,但志气是非常重要的。我们要明白这个道理才可以找到做人的自尊才可以活出一个男人的伟岸。
有的东西不是想就会有的,像别人有的东西可能很好,让人羡慕,但是不喝牛奶的孩子一样长大,这个是也我们明白的。
这个假期里,爸爸给我买了很多书,其中《戴小桥全传》的内容非常精彩,书里内容也是一群小学生在学校里发生的一些事情。书里写了戴小桥许多好玩、有趣的小故事。戴小桥有一个外号,叫“大香蕉”。他的爸爸叫“大土豆”,
戴小桥的妈妈让他写日记,他却把明天要做的事情叽里呱啦的写了一通;汪小中说周五公园要放大电影,结果日期看错,害的林晓琪兴奋地带了一大堆肯德基,却捞了个空……
戴小桥是一个普通的小学生,有欢乐,也有烦恼,但他却能用一个很好的心态去对待每一件事情,这一点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
今天我读了滴水穿石的启示后我明白了一些道理。
这篇文章先讲了在安徽广德太极洞内发现了一大奇观——水滴穿石。然后举出古今中外的名人:李时珍、齐白石、爱迪生等做了一个正反论证。最后课文揭示了:目标专一不三心二意,持之以恒而不半途而废,就一定能实现美好的理想。
读了文章后,我了解到在每个成功都的背后都流露着汗水,并牢记着八个字“目标专一,持之以恒”。如果据有这两种精神的你一定会有成就,说到这我情不自禁地想起了今年春季运动会上的情景:当时运动会我报了女子二百米和五十米跑。比赛时我站在第四起跑线上,站在那我很不情愿,因为是最后一道起跑线。只听哨声一响我就努力地跑,跑到中间时我确实跑不动了,就准备放弃。给我记时的教师大喊:“快点快点!”我听到后心里说谁让你们把我安排到第四位,不然我一定会拿第一。就这样,其它的三位同学都超过我了,我就放弃了比赛。比赛后我一直报怨自己的失败是教师把我安排在第四跑道上的原因,而不找自己的原因。我拿自己的实际和书上的精神比一比,简直是天壤之别。现在我才明白第四起跑线是内圈更容易拿第一,知道后我更加地惭愧,我想我以后一定要学习这种水滴石穿的精神,并用这种态度去对待学习,对待生活,对待每一件事。
我喜欢这一篇文章,更敬佩文中名人所具有的精神。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名叫《爱的教育》的书,里面那些含有亲子之爱,师生之情,同学之谊的一篇篇日记,一个个动人的故事深深吸引了我。
其中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寻母记》,男孩马可为了寻找在外赚钱的母亲,不辞辛劳,千辛万苦找到母亲,可是母亲的身体情况很差,得了重病却不肯接受手术。当她看到自己的儿子衣衫破烂,满身灰尘的站在她的眼前,是那么的孤独无助,突然发现,儿子需要自己,接受了手术。可见,爱是多么的伟大!
这个故事让我想到了自己的妈妈。学习上,每当我遇到强悍的“拦路虎”,妈妈不管白天干活干的有多累,都会陪在我的身旁,耐心地跟我一起讨论思考。要是遇到妈妈和我都不懂的题目,便会上网去查或者请教老师,直到弄懂了才肯善罢甘休。我想,这就是爱的教育吧!
这个世界充满爱。小朋友们,你们感受到了吗?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这本书里面的主人公-----赤那非常调皮,也非常坚强,在狼群中它可以打败黑脸狼王,虽然它表现上感觉很像一只狼,但是它的心地非常善良,在以前它从来都不会偷吃主人的羊,现在偶尔在非常饥饿的时候会偷吃,狼犬赤那读后感。因为偷吃害的让主人孟根骂,而且还打它,我感觉这个主人孟根太不负责任了吧,人家海日太把这只狼xx给他,他却还这样做,以后我告诉海日太,不要再把好牧羊犬和好草原犬给孟根了。可是赤那在加入狼群中的时候,它就不会再投吃羊了,但是它这样会被狼王训斥,也会被咬死。
所以当我们看到一只像狼的,但是眼睛里面却有着坚强和善良目光的,那它就不是一只真狼,而是一只狼犬,比如说赤那就是一只狼犬,它的母亲是草原上一只公主草原犬--安布,它的爸爸是狼王,你知道我为什么会这样写吗,因为它的妈妈安布长得非常漂亮,而且还有威势,所以它是一只公主草原犬,它爸爸是只狼,但是也应该是个王者,因为只有两个王者结合,才能生出一只非常好的草原犬。比如说赛罕就是安布和另外一只非常有王者气派的狗生的,所以呀才生出一直这样优秀的草原犬。不过赛罕到老也没有第三次见到安布,因为它们毕竟不在一个牧场了,因为赛罕被牧民买走了,不过等它的小a class="channel_keylink" href="/Special/wodedidi/" target="_blank">弟弟赤那生出来之后,它早已经不在牧场了,因为它不知道原来赤那是它的小弟弟,所以它们才打了起来,读后感《狼犬赤那读后感》。而且赛罕更不知道的是,虽然赤那是它小弟弟,但是它们却不是一个爸爸,它的爸爸是狼,所以才会喜欢吃羊。不过赤那还市赛罕的小弟弟。我有个问题,为什么安布一年只能生一个小弟弟,难道就不让赤那有另外狼犬小弟弟吗,小妹妹也可以的呀!
赤那被赶出狼群之后,它就一直当着流浪狗,我说的不是那种人人喊打的流浪狗,而是那种喜爱帮助别人而且爱吃野兔的流浪狗。总之春天草原上野兔很多,所以就不用人人喊打了。不像其它那些家狗流浪的样子。那些家狗流浪的时候,总是人人喊打,而且还总吓唬羊群,所以牧人看到流浪狗就都去打。快去打呀,那有流浪狗......
不过赤那流浪的时候人人都可以认出来,因为它非常像一只狼,但是眼中却有坚强、善良的目光,而且非常有才华。在它捉野兔的时候,它会让野兔跑,捉住、放掉、在捉住、再放掉,好几个来回之后,小兔子基本上就快要累死了,在那时候赤那在一口吃掉。不过狼犬赤那不是见野兔就去捉,然后让它跑,而是让兔子先发现自己,再去捕捉。
还有让我印象非常深刻的就是赤那咬死狼王,因为那时赤那非常有坚定感,连塔拉都比不过它。这本书让我非常的印象深刻,下次还要再看看。我再赤那身上学到了坚强,只有坚强的做事,才能把事情做好,只有坚持下去才会成功。所以坚强是最重要,没有坚强的信念是做不好大事业的。
母爱是风,卷来浓密的云;母爱是云,化作及时的雨;母爱是雨,滋润久旱的树;母爱是树,为你撑起率阴······ 读了《为母爱流泪》,我的泪也不知不觉的流了下来。的确,母爱是伟大的;母爱是无私的;母爱是润物细无声的。
记得一个小故事上曾写道:一个孩子,帮母亲扫地、洗碗和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小事,竟和母亲算起帐来。一天的早餐后,他向母亲要酬劳,母亲在他的餐盘中放了一张纸:儿子欠妈妈的养育之金0;儿子欠妈妈给她买衣服和日用品的钱0;儿子欠妈妈给予他母爱的钱0;儿子欠妈妈给他交的学费还是0······当这个孩子看了这张纸后,才深知自己欠母亲的钱是不计无数的,而母亲却把它们算为0,母亲只是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只是希望孩子的孝顺自己,而不是为了让他们回报自己。孩子被母亲的无私奉献感动了,他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朋友们!乘现在,好好的孝顺父母,不然等到父母去世才后悔。你一定会说时间还长着呢!
我也曾是这样的。在我上五年级时,我只是偶尔回家,一回到家不是说“妈妈我饿了”就是说“妈妈我出去玩了”,一点也不关心妈妈,有时还向妈妈大喊大叫。现在,我知道父母要的不多。一声“谢谢”和一声“我爱你”,就足以让他们热泪盈眶,作为孩子,我们却没说过。庆幸的是,我及时的发现错误。 为什么总到来不及的时候,才恍然醒悟?为什么总要到失去以后,才伤心哭泣?为什么总是有这么多的后悔? 为母爱流泪把,这泪里有对妈妈的热爱,有对妈妈的理解,还有对母爱的感动······ 我边读,边流着泪······
我看了《不上补习班的第一名》这本书,我觉得书里的人物很值得我学习。
书里的人物叫韩智律,他是一个五年级的学生,他的父母在国外读书,他是和奶奶生活在一起,她是个懂事、勤奋、好学,爱生活爱劳动的好孩子。
他的学习从不让奶奶操心,也不上补习班,全靠他平时刻苦学习,功课哪里学的熟与不熟都拿小本子记下来,做好复习的准备,他还爱看很多课外书。
智律的奶奶年纪大了,家里的家务他也都学着做,他会洗衣服、做饭、打扫卫生。奶奶病了,还会照顾奶奶。韩智律在学校是同学们的榜样,在家里是奶奶的好帮手。他很值得我向他学习。
暑假期间,我读了《随风而来的玛丽阿姨》,这本书大致讲得是:玛丽阿姨迎着东风来到了班克斯家,班克斯家主要成员有:简、迈克尔、约翰和巴巴拉,还有班克斯先生和班克斯太太。玛丽阿姨来到他门家以后,就发生了许多稀奇古怪的事。
让我最感兴趣的是笑气这一段:玛丽阿姨带着四个孩子去贾透法先生家。他们一进门,屋里没有人,却传出一阵洪亮的声音,他们都特别奇怪,只有玛丽阿姨不奇怪。他们一抬头,却看见一个秃顶大胖子悬在半空中。贾透法先生向他们解释说,他得了笑气。一会儿,玛丽阿姨、简和迈克尔也得了笑气,悬在半空中,他们在半空中玩耍、吃饭。多滑稽呀!
玛丽阿姨是个心地善良的保姆,当迈克尔遇到危险时,玛丽阿姨救了他;还有当简在另一个神奇的世界里迷了路,玛丽阿姨带他飞了出去。这本书让我收获这么多,感受也很多。我真喜欢这本书啊!
翻开《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我用心倾听梅子用她质朴柔美的文字诉说这凡尘间最平凡、最感人的故事……
阅读这本书,我的心中充满感动和快乐。觉得周围的世界被蜜一样甜的阳光笼罩着,流露出款款温情。
别人家房前砖上的两双绒拖鞋都被梅子收入心中。她用散发温情的笔触告诉我:用爱的双眼看看周围的一切,自己的心也会忧伤着别人的忧伤,快乐着别人的快乐。我听着她的碎碎细语,心中对外面未知的世界存着一份憧憬,好像觉得凡尘间充满着小欢喜。我的心被她的笔尖点化了,充斥着爱与包容。
读到“仙人掌”童梦弟的故事时,我的心似乎也像被仙人掌扎了一般疼。在梅子笔下,童梦弟的经历十分艰苦,但她脸上始终如一的,是花开般的笑容。我为她的辛苦操劳而心痛,但又为她从没有丢失的笑容感到欣慰。梅子用她虽朴质但却震摄人心的文字抒写这个故事。我也要学习仙人掌的精神,面对干旱和酷暑难耐,也要学会笑看苦难,才能最终迎来雨露甘霖。
有时我惊叹:为何梅子的心如此之细,凡尘间细细碎碎的事,都能被她文字织成的网一把收进去。后来我发现:因为她的心中有着绵绵不断的各种情感。
她对一朵朵茉莉花也心怀感动。炎夏里 ,是小小的茉莉花为她退去一身的燥热;于是她对它有种不舍的情分。梅子告诉我:它香得很像它自己。原本我对这句话并不理解,可后来细细品味,才发现梅子以茉莉在告诉我做人的真谛。人如茉莉花一般,无论任何时候,在芜杂的世界上要始终做最本真的自己,不能丢了自己的一颗真心。我领悟到茉莉花骨子里的真谛。
《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使我心怀爱与包容,让我笑看苦难,令我保持纯真……
梅子的笔下,有坚强的仙人掌、本真纯洁的茉莉花……这些花儿各有各的风骨。这世间,有许多人也像它们,让人充满感动与快乐。
一个人的存在,到底对谁很重要?我想说:对爱着你,惦记着你的人最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