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学了一篇课文,题目叫《通往广场的路不止一条》。学完这一课后,我有很多感想。
这篇课文主要讲的是:小作者小时候,爸爸带她登上了高高的塔顶。望向一条条川流不息的马路。父亲教导女儿:如果做事情感到这个办法行不通的话,就换另一种方法用用。后来,作者在事业方面遇到了两个难题,最终都找到了一条出路。
上完这堂课后,我不由得想起自己。我在做一道数学题时,就只停留在一种方法上,爸爸过来一点拨。哦!我怎么就想不到,还有另一种解法。生活也是这样,多少发明家也是试验多少次才成功的呀!
我还想到了一个关于“通往广场的路不止一条”的故事。有两个孩子,一个喜爱弹琴,想当音乐家。一个喜爱绘画,想当美术家。但不幸的是,爱好绘画的眼睛瞎了,喜爱弹琴的耳朵聋了。但经过一位老人的指点,爱好绘画的改为学弹琴,喜爱弹琴的改为学绘画。最后,两个人都成了有成就的人。
画的改为学弹琴,喜爱弹琴的改为学绘画。最后,两个人都成了有成就的人。
“通往广场的路不止一条”,生活也是这样,假如你发现这条路不能达到目的地的话,还可以思考选择另一条路走。人生的路上不可能一帆风顺,面对困难,我是放弃,还是继续向终点前进。我都应该明智地另谋出路,说不定,柳暗花明又一村,出现在眼前的是一片新天地呢。成功往往属于那些永不放弃的人。
“通往广场的路不止一条”。令我受用不荆,
我读了十万个为什么。我看了这本十万个为什么后,知道了为什么蛇爱吐舌头。其实在故意吓唬猎物,因为蛇的视觉、听觉都很差,所以吐舌头。
十万个为什么读后感:十万个为什么告诉我们很多奇妙的东西,尤其是希腊人为什么要做奥运会,我很喜欢看十万个为什么。
每个人都有童年,并且每个人的童年是不同的,但是,我们每个人的童年有高尔基那么贫苦吗?不,我们没有,我们在家里是独生子,是父母亲的掌上明珠。高尔基的童年没有我们幸福,家庭也没有我们美满。
这本书是作者真实生活的写照,高尔基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再现了黑暗统治下的孩子从觉醒到长大的苦难历程。阿廖沙是一个悲惨、可怜的小孩,他的童年是在外祖父家度过的,他的生活可不像我们现在这样幸福,充满阳光和爱。他的外祖父性情暴躁,贪婪、自私;两个舅舅也很自私、粗暴,这些都在年幼的阿 廖沙的心里留下了深深的烙樱 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
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 最让我久久难忘的是高尔基从小就善良的内心,特别是在外祖母的哺育下,生成了一颗善恶分明、是非分明、能爱能恨的灵魂。
他刻苦耐劳,严峻的生活使他锻炼成长为一个意志刚强、有理想有作为的新人。他性格中最重要的东西是:对知识的渴望,对美好未来的憧憬。生活的困苦并没有使他退却,他坚信黑暗终将过去,未来将会一片光明。童年这本书记载了高尔基儿时的一些故事,中间还夹着一点点的苦涩,还夹着做人的道理: 高尔基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下也能成才,真让我佩服。 我们多幸福啊,被父母宠着。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老师讲课;回家有大鱼大肉等着你品尝;你想要什么,就给你什么;如果有人欺负你,大人会毫不犹豫地狠狠地教训那个人一番。而高尔基那个年代呢?高尔基很少有安宁的日子,几乎天天有人伤害他、辱骂他、欺负他。我也有些想不明白,那些人做这一类损人不利己的事情干吗呢?这些毫无意义的事情值得他们去做吗?所以,我们更要珍惜如今美满、幸福的生活。我们要抓住童年的尾巴,努力学习,千万别身在福中不知福。这样优秀的学习环境,这样美好的童年生活,我们再不好好学习,那就太对不起父母了。 如今,眼看童年就要走了,迎来的是充满活力的少年,让我们珍惜童年的最后一刻,稍不留神,童年就会离我们远去,抓住童年最后的时光,留下我们对童年最美好的印象吧!
今天,我读了《爱的教育》中《学习》这篇文章,虽然文章只是写了一封爸爸留给孩子的信,但信中蕴含着许多知识,包含着深奥的道理。
文章主要写了:恩里科不想上学,可是对于人来说学习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聋哑人和失明的孩子也在刻苦的学习,世界各地的孩子都在学习。孩子们走在乡间的小路上,越过江河湖海,走过平原、走过峡谷、山丘,穿过渠,过雪地;他们带着书本,穿着各种不同的服装,赶往学校。
学习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一个人不学习就不可能成大事。学习就是积累知识、懂得道理。现在这个文明的世界,不相信眼泪,只相信你的文化,但是想要有文化,就必须要学习。
就是聋哑人也要学习,甚至狱中囚犯都在认真读书、写字,就是残疾人也要刻苦的学习。世界上的万物都是人类努力学习的结果,如果人们不再学习,世界又返回野蛮中去。
学习是一件快乐的事,一个人不学习就没法体验快乐的生活,就会被别人歧视,你能够上学你该为自己庆幸。能够上学就该为世界出力。
有时学习就像一个士兵,你好好学,就能成为一个大将军,不学习就只能成为一个懦弱的士兵。人类文明必将胜利,恩里科,不要做一个懦弱的士兵!
爱,以其深厚与广博而感动生命中那个不曾被触碰的角落。就好象那缕淡淡的清风,温柔的拂过脸颊,抹去眼角的泪水,带走那沉重的悲伤,洒下一缕明媚的阳光,照亮了我们的人生道路。但我们或许不曾想过,爱可以像一把利剑,深深地刺伤你所爱的人的内心。爱可以是一壶香醇的毒酒,在一瞬间使你心爱的人肝肠寸断,痛苦不堪。这样的爱,更多掺杂着悲情色彩,是我们所不愿意看到的。
作为父母的莎拉和布莱恩最大的希望便是大女儿凯特能够战胜病魔。于是,在这个愿望的指引下,他们长期忽视了大儿子杰西,致使他在成长的过程中因缺乏爱而成为一个游走在世界边缘的问题少年,也是在这一愿望的指引下,他们采用基因技术生下小女儿安娜,而这个美丽小生命的降临却没有得到她应有的幸福,尽管莎拉曾经对安娜说,因为它可以拯救姐姐凯特,他们因此更爱她。然而,时间证明一切并非如此。她似乎只是父母拯救凯特的工具,在收获着少得可怜的爱的同时,她所付出的是无止境的捐献血小板、白血球等一切凯特需要的东西。
那时候,深爱凯特的父母或许并不知道,他们对大女儿的爱竟然在不经意间深深伤害了小女儿的心,也在不经意间为
这个看似和睦的家庭增添了伤痕。然而,任何的忍受都是有限度的。13岁的安娜最终毅然决定将父母告上法庭,为的只是夺回自己的身体支配权,她已不再甘愿做一个器官捐献站。可是她的这一举动却牵动着另一个人的生命。她深爱的姐姐凯特白血病复发,急需进行肾移植。一边是自己挚爱的家人,一边是她在家庭应得的尊重,这架爱恨交织的天平最终总会倾向一边,而无论倾向哪一边,都不算是最好的结局。
爱可以纯净美好,却在生命中的许多时候显得异常的纠结与残忍,就像莎拉在法庭上所说的“我的人生彷佛一场火灾,一个女儿被困火里,唯一能救她的机会是派我的小女儿上场,因为只有她认得路。”或许这样的爱已经不能用好和坏来权衡,也不是善与恶所能分界的,至真至美的亲情没能促成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却成为这出家庭悲剧的导火线。
因为爱一个人,而无暇去顾及其他人的感受,所以伤害了另一个人。可以肯定的是,这样的爱的初衷绝对不是伤害,但它的尽头却蕴藏着无限的叹息与悲哀。这样的爱,像一首悲壮的哀歌,因其太过沉重而无法背负。
第一次听说这本书是上大学那会儿,我的大学在西北地区,自然西北人多。去到那里深深感觉到北方孩子比南方孩子爱读书多了,那里的文化底蕴像那座城市(西安)一样厚重。一次和同学们聊起读过的书,几乎每个西北的同学都会推荐我去看两本书——《白鹿原》和《平凡的世界》。就这样在他们的推荐下,我去图书馆借回来开始啃了。我是先看的《白鹿原》再看《平凡的世界》。《白鹿原》写出了那片陕西土地上坚韧憨实的西北人形象,时隔多年,我发现人骨子里透漏出来的本质是不会变的。在肉夹馍、臊子面简单的食材传承之下,陕西人还是那么坚韧憨实。迫不及待啃完《白鹿原》还没满足,就囫囵吞枣起《平凡的世界》。一进入那个世界,就被那纯真的年代深深吸引。我更喜欢这本,这本书的宏观立角点让人的视野更加开阔,无论时代怎么变,从50年代到改革开放后,人性的美依然像珍珠璀璨着平凡人的一生,这是多么弥足珍贵啊!
这学期我刚好在讲中国现代史,就讲到建国后的历史。《平凡的世界》里涉及的人民公社化、土改、家庭联产承包制等内容让我信手拈来,成为课堂上与同学们啧啧探讨的素材。我对这部作品的喜爱更深了一层。这时,由它改编的同名电视剧正在热播,我又开始疯狂地追了起来。后来我想这本书为什么有这么大的魔力吸引着那么多的读者,也许就是在这本书里人性的美时刻体现,让人反省当今的社会,形成对比,让人觉得那个“平凡的世界”是多么的温暖。
这本书是从50年代那个吃不饱饭的.时代背景开始写的,一开场就是描写孙少平穷得连个丙菜都吃不起,就着黑疙瘩和开水的磕碜样。这符合我对50年代后期的感知。一直到文革结束,我脑子里的中国给我的感觉就是贫穷、吃不饱饭、内斗,虽然这些内容在小说中都有体现,但我欣喜地发现整部作品体现出来的感觉不是颓败的,失落的,而是在大环境背景下小人物顽强抗争,与“命”抗争的正能量。正如孙少安说的“我就不信以我的卖力肯干,就不能让全家吃上白馍馍!”孙少安的父亲说“家里的祖坟里埋进了穷鬼,这穷根是拔不去的。”孙少安在用自己的行动不停尝试推翻这种“命”,哪怕经历一次次失败,私分猪饲料没有让他灰心,开砖厂贷不到款没有难倒他,烧出黑砖更没有让他止步不前。在与“命”的抗争中他顽强地战胜了。而他就是一个平凡的人,这让无数平凡的人看到生活的希望。而当今多少人在抱怨,抱怨自己命不好,抱怨自己不是“含着金钥匙”出生,抱怨父母没有为自己创造良好的平台……而孙少平有什么呢?他只有那一大滩烂摊子的家。
如果说从不向命运认输是孙少平身上的闪光点,那么他身上更难得可贵是有一颗“爱人之心”。在那个缺衣少食的年代,孙少平心里装的不仅是自己一家人的吃穿,更心心念念整个大队整个公社的吃穿。为了让全公社都吃饱,他可以当那个违反国家规定,私自多分猪饲料地的“罪人”;他宁可得罪媳妇,不箍新窑,把钱投入砖厂来养活更多人。真是“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样一种胸怀,这样一种“大公之爱”怎么能不令人敬佩?当今社会有多少人把爱自己放在第一位,对他人不管不顾,礼崩乐坏:现在跌倒的老人不敢扶了,街上的乞讨儿不敢随便施舍了,肇事的司机不知道去哪里了,奶粉不能喝了,油都成地沟油了,连鸡蛋都有人造的了……
今天的物质生活是越来越丰富了,但像孙少平这样“傻傻”的爱人和坚定地抗争是越来越少了,所以我喜欢这本《平凡的世界》,喜欢在这个世界里随处渗透的人性的美好:顽强、博爱、真诚、不甘平庸……
《城市的眼睛》是作家王一梅的一部儿童童话小说作品,写的是四个孩子:男孩朱迪,沙鹏,毛威和女孩卢晶晶以及一条叫小黑的狗,他们和她和它之间的友谊。四个爸爸:一个永远活在孩子心里的万能爸爸,一个弃孩子不顾的爸爸,一个打工的爸爸,一个连别人家孩子也一起爱的体育博士爸爸。每一个爸爸都是孩子心中依靠的大山。失去爸爸,生活就充满艰辛;拥有爸爸的爱,生活就充满了希望。城市的眼睛仿佛就像城市的灯光,一盏一盏的照亮着和编织着无数的温暖,无数的温馨和快乐的家,无数的故事的导演……这部童话小说中字里行间充满了童趣,柔婉优美的水乡浓情,让我感人至深,真正体会到了农村和城市两个不同的生活环境的生活艰辛和酸甜苦辣,以及美好未来的憧憬。使我懂得了人间有爱的温暖,和坚强。使我感受到关爱我的人,特别是我的亲人以及老师们,他们为了我的健康成长,操粹了心费尽了神。所以我必须好好的珍惜他们对我的付出;把爸妈和老师当一盏明亮的灯,在灯的照亮下,养成好的学习习惯,持之以恒地专心读书;其次真做懂事的孩子,闲余的时候尽量帮大人做及所能及的事,以便为他们减轻不应有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