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我迷上了《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这本书 ,是JK·罗琳的“哈利·波特”系列中的第七部。这本书情节惊险且扣人心弦,让我读起来感觉津津有味。
故事主要讲了:哈利波特正是就应上魔法学校的七年级的时候,却因已故校长邓不利多嘱托给自我的的任务 ?找到魂器,消灭伏地魔,而和好友罗恩、赫敏逃亡在外 。他们经历了一系列的历险旅程:骑火龙离开精灵阁,在荒野中寻宝剑,变模样到魔法部刺探。最后,在一系列冒险后,他们找到了七件魂器之中的五件魂器且消灭了它们。在这过程中,他们得知了死亡圣器的故事。死亡圣器分别为复活石、老魔杖、隐形衣这三件,只要全部拥有,便能够控制死神。可伏地魔也一向在寻找死亡圣器。为了消灭伏地魔,哈利与伏地魔展开了生死殊博,最终哈利纯正的灵魂战胜了伏地魔已经四分五裂的灵魂,赢得了这场生死殊搏的胜利。
合上这本书,我被深深地感动了,那是因为爱。在生活中,“爱”也无处不在,从各个方面显现出来:亲情、友情、感情、……把我们包围着。常常我们“身在福中不知福”,我们往往忽略了一个又一个在别人看来十分明显的爱,我们,就每一天生活在这种伟大、无私、美丽之中:母亲的一个嘱咐,兄妹的一个祝福,老师的一句教诲,朋友的一个鼓励,对手的一句赞美,队友的一个击掌,陌生人的一个微笑……包含着关心、友好、信任、热情,这就是爱!最普通却最强大:书中,它能让哈利死里逃生,战胜伏地魔,现实中,它能让我们感悟幸福,战胜任何困难。
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罗恩、赫敏让我明白了:在遇到困难时,不要退缩,也能像哈利那样,永不言弃,艰难前行至成功。
这个寒假,我又读了一遍《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哈利在七年级就读霍格沃茨时,由于三年前伏地魔的卷土重来,此时伏地魔的手下已是兵多将广,而且拥有了魔法部,染指了霍格沃茨,控制了半个魔法世界,形势十万火急。哈利准备消灭伏地魔,在好朋友罗恩和赫敏的帮助下,摧毁了伏地魔的命根子——7个魂器,并和伏地魔展开最重要一战。哈利打赢了,他拯救了整个魔法世界。
我觉得哈利是个勇敢的人。否则他怎么会和恐怖而强大的伏地魔大战?怎么敢和那些食死徒、巨人、巨蜘蛛等这么多让人听了就闻风丧胆的对手对战?这些只能证明一点,哈利不是一般的勇敢,而是智勇过人。
这本书还大赞了要有爱,因为邓布利多在生前一直教导哈利要有爱,不要像伏地魔一般冷血,而且还告诉哈利,爱是世界上最强大的魔法,之所以哈利17年前能击败伏地魔,这17年来又为什么不怕伏地魔的攻击,是因为他的母亲用自己的爱给哈利做的保护符一直保护着他。
在生活中也是这样的:有爱就有正义,无爱便是邪恶。邪战正,岂有胜之理?不可能!所以为什么邪恶的人总是失败,而胜利却紧紧地跟着正义,怎么甩都甩不掉。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这本书不光文字优美,而且还蕴含着一些深刻的道理,真是一本好书!
一部小说,如果完全处于享受的意愿去读,能配得上一个“好”字,我认为无外乎这几个原因:感情丰富,语言曲折,悬念不断,情节现实,独树一帜。作为一个学生,读书的过程中自然特别关注友情这一方面。一群人总比一个人的影响丰富,元素充沛。一个人如果被强加种种美好品质,形象是趋于完美了,但如果读者发现难以在生活中发现这类人,便没兴趣与意愿读下去了,很大的原因是无法引起共鸣。过于现实更会大乏其味,现实写进书里,如果没有逼真的语言,反而会很抽象。
一个人读起小说,往往不会去想上述优点,直观的感觉总是很能说明问题的,如果非要找出语句与他们匹配,那就是一种学术的态度了。这样反而更容易失去发现美的眼睛。
这样就要去感悟那一瞬了。
读完书的上部后,想到还有下部……如果感到慰藉,便可以说这是一部好书。如果感叹,怎么还能有下部呢?他的厌烦之情便可客观的评价这部书了。
读完这部书,想到再也不能有新的故事了,再也不能与主人公,抑或是主人公的朋友之间发生事情了……就有惆怅和释然两种感情,书的优劣自然不由分说。
这两个一瞬间,书的优有两种对立的感情,书的劣也有两种对立的感情。书的好坏,读者心里自然有数。
这便要引出我的初衷。我本来是想要夸赞一下《哈利。波特》的,写到这里,方法也就比较简单了,一句话:《哈利波特》符合上述种种优点。
哈里波特在魔法学校里是个风云人物,很多低年级的学生把他当作偶像崇拜,但在女贞路就不一样了,受尽冷落,没人重视他,而他的姨父姨母却把他当作一个怪物看待,特别是在哈里用守护神赶走一个摄魂怪后,这一家人就越来越对哈里敬而远之,生怕把他们一家变成猫头鹰什么的,而且,在这个暑假里,邻居们也觉得他有点不对头。实际上,他相当不对头。他的父母在十多年前的一个夜晚,被大名鼎鼎的黑巫师--伏地魔杀死了,他对哈里用了一个十分可怕的、不可饶恕的咒语,但这个咒语对哈里不起作用,还反弹到伏地魔身上,使伏地魔失去了肉身和魔力。可就在哈里读魔法学校四年级时,伏地魔用汤姆·里德尔的尸骨、彼得的肉、哈里的血再度复活了。在哈里五年级时,由于哈里太冲动,使伏地魔有了可乘之机,他的仆人贝拉还杀了小天狼星布莱克,哈里自己也是死里逃生。种种经历使哈里变得谨小慎微,步步为营。
这天天气很热,哈里热得睡不着,坐起来开始给邓不利多写信,他的.伤疤昨天又疼了,而且是在白天,可有佩妮姨妈的保护,伏地魔是不会来女贞路的,这也是邓不利多让他假期住在姨妈家的原因。而就在那天夜里,他梦到了布莱克,布莱克开心的向他微笑,似乎在向他暗示什么,他不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于是,想告诉邓不利多。
1997年,一个家喻户晓的男孩出生了,他就是哈利波特。
在JK罗琳的笔下,哈利波特时常快乐,时常伤心。伤心是因为哈利波特在一岁时他的爸爸妈妈就被神秘人给杀害了,从此在姨妈家长大。姨妈家里的人都很讨厌他,尤其是哈利波特的哥哥达力。每当哈利波特的生日来临,姨夫总会给他一双自己穿过的破袜子。终于有一天,一个叫海格的的人说,他要把哈利波特接到魔法学校去读书,姨夫无奈只好让哈利波特去了。
在那里,哈利波特结交了几位知心朋友,还认识了对哈利波特妒忌的斯内普教授,关心、爱护他的阿不思邓布利多校长。
在伍德的指导下,哈利波特顺利地成为魁地奇的优秀找球手。在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的帮助下,哈利波特终于得到了梦寐以求的飞天扫帚—火弩箭。哈利波特还发现一棵珍贵的打人柳。哈利波特通过活点地图知道了魔法学校的所有通道。他因此与五十年代的神秘人见了面,还看见了到处寻找小天狼星布莱克的摄魂怪。他还从黑魔防御术教师卢平教授那里知道了打败摄魂怪的魔咒。有了身边的这些老师和朋友,再加上这些强有力的武器,最后通过自己一次次勇敢的较量,终于消灭了神秘人——伏地魔。
这几天,我认真地读完了这部小说,并将小说的主要情节记录在这里。我觉得小说很有吸引力,让我读后还余味不尽。尤其是小说中的主人公哈利波特,他的勇敢、机智和顽强,深深地铬进了我的脑海,尤其是他那样遇到挫折毫不畏惧的精神,真是我学习的榜样,从中也让我明白,只要自己有决心,有信心,可以战胜和改变许多困难的道理,感觉收获不小。在此,也推荐同学们课外不妨一读。
农历新年,伴随着列车行驶的呼啸声,我们全家踏上了春节期间走亲访友的旅程,那飞驰的列车翻开了我20xx年寒假生活的新篇章。此次出行,我顺带了几本课外读物在车上阅读,其中就有我最喜欢的《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在平稳行驶列车上,我不知不觉地被书中的情节深深吸引住了,让我忽略长途旅行所带来的疲惫与烦躁。
这本书的主人公哈利·波特的父母被伏地魔害死,他从小就在德思礼夫妇家长大,但他们那一家人都不喜欢哈利,让他睡在储物间里,还成天对他打骂,非常凶狠。几经波折,费农姨夫又带他们住进了一间破木屋里。后来哈利遇见了海格,得知自己的父母都是非常好的巫师,但被伏地魔杀害,哈利额头突然出现了一道闪电般的伤疤,于是哈利明白了自己的身世,去当巫师,但是费农姨夫不同意,在海格的帮助下,哈利终于去了魔法学校。
海格和哈利去古灵阁拿钱,买了许多巫师用的装备。在去学校的列车上,他认识了许多新的朋友。到了学校之后,哈利被分到了到了格兰芬多,在这个地方,他获得了魔法石,打败了伏地魔,替父母报了仇。
看完这本书,我觉得身为新时代的宠儿,我们更应该珍惜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哈利与伏地魔不光代表着正义与邪恶,也代表着恒心与困难。我们应该像哈利那样,在生活和学习中遇到困难不轻言放弃,只有坚持不懈,才能取得最终的胜利!
当我看完《哈利波特》这本书后,我着迷于哈利,一个长着小鼻子,脸上带着一副小眼镜,手持一根魔法棒的小男孩。他骑着光轮20xx的飞天扫帚,带我们走进了一个魔法世界。这个魔法世界充满了稀奇古怪的东西,可恶的伏地魔想杀害哈利,可是,他刚要下手,就被波特脑门上的闪电伤疤给摧毁了,从此以后,哈利就再也没有遇到伏地魔。直到有一天,哈利长大了,当他知道他的父母被这个恶魔头杀害了,心里就充满仇恨,一定要将伏地魔彻底消失,于是,猫头鹰每天给他送信,给他发信息。他通过猫头鹰传信,想出了各种方法消灭伏地魔,哈利用魔法石和死亡圣器的力量组合在一起,将伏地魔彻底消失。从此以后,哈利头上的伤疤再也没有疼过,一切太平。
因为这本书很精彩,所以,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我为这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波特感到自豪,他与伏地魔斗争,最终,哈利保护了整个魔法世界。但是,我不得不承认,这世上没有魔法世界,要是我们想得到真正的魔法的话,就要心中有奋斗的目标,然后通过自己的努力拼搏,实现自己的理想,这才是真正的魔法。
读了《哈利波特》这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就是:不管怎么样,正义总是可以打败邪恶,我们要做一个想哈利波特这样正义的人,不要做一个想伏地魔那样恶毒的人。我们应该认真的跟哈利学习,从小树立远大的理想,遵守纪律、刻苦学习,勇敢面对学习中的一切困难,做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孩子,长大后才能成为一个有用的人。
总之,我会永远记住,哈利—永远是我的学习榜样!
《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这本书共有12章节,每一章节的精彩情节都是那样的扣人心弦,令人身临其境。之前,我没有读过这本书,只是听别人说而已,我想,不就是一本书吗!至于如痴如醉嘛,直到今天才知道,这本书是如此地吸引人。我在刚看完第一章节——猫头鹰邮递,就不能抑制自己了,迫不及待地往下看,故事情节实在太奇妙了,像科幻小说,但又比科幻小说描写得更神奇,一眨眼的功夫这本书就被我"吞"下了,可我还没过瘾呢!
本书着重写了哈利波特这个十三岁的小男巫的种种历险经历。哈利波特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小男孩,他最讨厌暑假,喜欢夜晚天黑后打手电筒在被窝里写作业。为什么小哈利这样与众不同呢?那就要从他的麻瓜姨父一家说起,他的姨父、姨妈和表哥十分讨厌哈里学魔法,于是暑假里就把它所有的魔法用品都锁到一柜子里去,你说它能不讨厌暑假吗?幸好他藏了一点魔法用品在床下活动的木板里,只好晚上打着手电筒在被窝里写作业,但这时使他最高兴的时候,因为他十分喜欢魔法。所以啊,我们也应该向哈利学习这种锲而不舍的精神,还有一点最重要,那就是"忍",凡事都要忍,但忍也是有一定限度的,对于那些同学或朋友间的小矛盾,你就应该忍,但宽容也是不可缺少的。可是对于社会上的不良现象,我们要奋起斗争,匡扶正义,拿出勇气和智慧来,积极地与其作斗争。之后接着写了哈利的姑妈玛姬对哈利一再刻薄,哈利终于忍不住用魔法把她吹成了气球,然后哈利离家出走。到了开学,学校里又发生了一系列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