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福尔摩斯探案选集》后,让我知道了很多。
书中主要讲的是大侦探福尔摩斯在生活中遇到的许多案子,让人看得有时会被迷惑,连怎么回事都不知道,非常好看。书中有位女士让我非常敬佩,不只是我,他的聪明连福尔摩斯都对她就佩不已。她叫做艾德勒,她用她的聪明把福尔摩斯也给骗了,而且让福尔摩斯心服口服。本来是福尔摩斯下的圈套,她却巧妙地应付过去,反而让福尔摩斯中了圈套。所以福尔摩斯尊称为那位女士 。
这本书也让我学会了很多,比如,看到形迹可疑的人时,不要盲目跟踪,要确定自己很安全。 还有就是要留心自己身边每一个人的样子,有时这会让你知道他的习惯。
当我手捧这本陌生的书本时,我就知道这会是一本好书,会是一本令我不能释怀、爱不释手的书,当然,我的推测没有错,这的确是一本好书,一本能开阔我思维的书,一本让我多愁善感的书,一本让我绞尽脑汁的书,一本……
“血字研究”时的果断、机智,令我大开眼界,无论是那敏锐的察觉力,还是那绝伦的推理,都让我为之陶醉。他总是能以他的实践及推理给大家一个意想不到的惊喜,不论多么困难……
直到“歪唇男人”这,一股暖流一直流便我全身,这样离奇的案件对福尔摩斯来说只是小菜一碟,此时我才知道自己是那样的渺小,那样的不值一提,那样的不堪一击。
好一个“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哪!“五个桔核”中,那个毫无线索,毫无根据的凶杀案,根本就无懈可击,而福尔摩斯竟以一个“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来惩罚并破了这个至今我仍摸不着头绪的案子。
最近,我阅读了许多的书,其中最让我感兴趣的一本书是《福尔摩斯探案集》。
书中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冷静、勇敢,智慧超群、观察力惊人的侦探——福尔摩斯。我发现总是被别人忽视的蛛丝马迹最终总是破案的关键,那些看起来最不可能的人却是案件的真凶。
我也懂得了被掩盖的真相、被误导的思路,各种互不相干的奇怪现象在层层推导下如碎片般拼接起来,就会形成一幅完整的图像。
在生活中,我们也应像福尔摩斯一样爱钻研。
今天我读了一本有名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它的作者是英国的杰出的侦探小说家、剧作家阿瑟·柯南道尔(英文名:ArthurIgnatiusConanDoyle),他由185x年5月22日出生,193x年7月7日去世。他还在190x年被封为爵士。
这本书的故事十分有趣,而它的主人公毫无疑问的就是福尔摩斯了。在书中福尔摩斯是一个十分精深的侦探,他观察十分仔细,所以能发现许多别人发现不了的线索,以此破案。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福尔摩斯的第一个侦探故事《血字的研究》,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叫侯波的人为了复仇把锥伯和斯坦节逊给杀了,最后被福尔摩斯给识破了。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做什么事都要仔细才能发现问题的所在。
今天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这里的第一章,福尔摩斯见到华生的第一眼就知道华生是从阿富汗战争中的军医,福尔摩斯很喜欢华生虽然福尔摩斯,和华生是初次见面,福尔摩斯就对华生有很大的兴趣,所以打算和华生一起租一个房子住,这样华生可以学会自己的知识,华生还能帮助自己办案,还可以从华生哪里学会一些,自己不知道的知识,当然如果福尔摩斯自己的不需要的知识,福尔摩斯就不用学会,华生也能学会自己的知识,福尔摩斯觉得很公平,因为这样就可以互相学习,对自己或者对方都有好处,所以福尔摩斯是一个很聪明的人。
这就是我读《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后感。
炎炎夏日,充满着浓郁的知识和书香味,当两者卷袭在一起时,我阅读完了一本世界名著《福尔摩斯探案集》。
这是一本富有传奇历险的书,作者柯南道尔巧妙,精细的情节发展让人仿佛 身临其境,布入局中。
因为在阿富汗战争中受伤从而归国的军医华生,想在伦敦找人合租房子,朋友给他介绍了一个脾气古怪的人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当他们住在了同一个屋檐下,在华生眼里原本一切看起来不可能的事件,案子发生了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有着大胆的推测和想象,不要对刚刚发生的事妄加定论,更要找到正确的思维方式。
我平时很喜欢看《福尔摩斯探案集》。它是一本非常吸引人、好看的书。
这本书主要是讲福尔摩斯这位神奇的侦探与华生一起破案的故事。福尔摩斯的观察能力很棒,他总是能通过对细节的观察来查明事情的真相。他还总能在危险神秘的场地及时出现,帮助人们破案。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做侦探要做到三点:首先要能仔细地观察事物。比如福尔摩斯能从皮肤的颜色、左臂的动作推断出华生是从阿富汗回来的。其次当侦探需要学问渊博。福尔摩斯会做实验发明一种鉴别血液的试剂;他能在破“恐怖的带子”案时知道怎样抓住毒蛇,他还会自己化妆买回了三颗绿玉,破了“丢失的宝石”案。当侦探还要很聪明。在“恐怖的带子”案里,他想了个好办法让海伦装成头痛的样子给他发信号,成功地破了案。在“神秘的红发会”案里,他会想办法先躲起来,等小偷来的时候就干掉了他。
这本书真好看!
第一次与福尔摩斯接触,是在我大概六七岁时。
这本书由英国著名作者柯南·道尔所著。书中描写了一个人物,他有点“怪”,研究学问的劲头十足,他又是一个一流药剂师。他研究的杂乱又古怪,头脑里装了不少稀奇古怪的'知识。
柯南·道尔给每篇文章都起了一个题目,如“血字的研究”、“带斑点的带子”、“水利工程师”、“断指案”……听起来都耐人寻味。
福尔摩斯最大的特点在我看来不是聪明,而是坚持。他可以为了一个问题思考一个下午,只为了求出那个问题的答案。他可以为了破案或制裁犯人,长时间隐匿自己的身份。再想想我,一个数学问题,还没想多久就放弃了,一件事总是做不到底,心里总觉得还是放弃吧!
不过自从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集后,让我明白了一件事,要坚持到底,不要因为有结果就放弃研究它,因为结果是别人得到的,归属于别人。你应该坚持,可能还会有另一种结果,那才是你想要的结果。
凡是勤奋的人,都有契而不舍的精神。
这个暑假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血字的研究。主要讲了一个叫华生的人在朋友的介绍下认识了福尔摩斯并合租了在贝克街的一栋公寓。有一次在一栋无人居住的公寓中有人被杀害了。福尔摩斯华生以及两位警官一同前往现场,福尔摩斯通过仔细的观察发现是服毒身亡的。并通过推理判断出了凶手的身高体型外貌以及习惯职业。后来死者的秘书连同伴也死了,是被同一个凶手用刀杀死的。福尔摩斯用凶手的金戒指作圈套,但是被狡猾的凶手识破了。后来再次设计终于抓住了凶手。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要仔细观察认真思考就没有什么难的,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我喜欢一些书,但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福尔摩斯探案。
我觉得书中的主人公很聪明,他用自己的智慧破了一个又一个案子。我想,福尔摩斯这么聪明,应该是从小认真学习,不用父母操心,每天一回家就写作业,从不贪玩,他认真思考,最后取得的成就。
我最喜欢其中一案,那就是工程师大拇指案,主要讲了有一名工程师的大拇指被一个人谋杀,所以,工程师的大拇指大量出血,只好用绷带把手包住,可是,血还是止不住,只好忍着,那个工程师去找福尔摩斯看是谁砍了他的大拇指,凶手是一个沉默的英国人。
小朋友们,你们看过这本书吗?想看的话就叫爸爸妈妈去买吧!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我感觉很生动,很吸引人、很精彩。《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的小说结构严密,环环紧扣,起伏跌岩,引人入胜。小说利用惊险的情节,扣人心悬,使人看后既感到害怕,由不得不看下去,从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福尔摩斯具有很高的侦探技术,他掌握了正确的思想方法。他进行的各种侦探活动,合乎事实,入情入理,他对所办案件的推理、解释和判断,都非常正确,是我们这些小朋友非常容易相信和接受。
在小说中,道德问题、犯罪问题、图财害命、强盗行凶等,都有反映。福尔摩斯都进行了谴责,体现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法网难逃的思想,迎含我们的心理。
英国著名的小说家毛姆曾经说:没有任何侦探小说曾享有过柯南?道尔所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选集》那么大的声誉。直到今天我才真正相信他说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