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我的读书心得600字

秦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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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于我而言,是一种审“苦”。这种审苦,像一位评论家形容波德莱尔的写作状态:他躺在玄色的石板上,拿着明晃晃的刀子给自己解剖。不同的地方是我左手持镜、右手持刀;最后发现刀是钝的、身躯是虚空的。

“我”在石板上铭肌镂骨地“观”着。镜子呢?镜子还是镜子。我从小人书开始“读书”生涯。村里的大小孩,从初中学校借回小人书。有些大小孩还爬到老师家或供销社里去偷小人书。借回来的第二天就要还,于是一本小人书在村里轮流读到天明,轮不着的干瞪眼。读小学的我放学回家,主要任务是放牛,读小人书的机会比其他人多。当时用得最多的一个短语,可能就是“改革的春风”。在这“春风”中,我感觉到了父辈们一生的“悲惨”。这种“悲惨”感越来越强烈,最后成了未成年的我关注农村一草一木惟一的“眼”。读高中时,我拼命地思考农民的命运。读的书越多,越深入,越感觉到世界的广大、知识的无涯、思考的无穷,而人在其中的命运也越切近,越飘渺。我不知不觉走上抽象之路。当年的“农村之思”远了,“人的命运”这个维度却刻骨铭心了。为何读书?我说不清楚,因为我意识到这个问题时,读书已经是存在本身。但我知道:我读书之所及,无不是“人的命运”,人在盐米油酱醋中的命运,在世界中的命运,在人类中的命运。我关于人的命运的关注就这样地由近及远、由此及彼地展开了。

我信奉叔本华的理论:喜欢阅读一目了然的书的人是懒惰的人,只有阅读那些需要自己反复思考才能明白的书的人,才是真正读书的人。我认为一个民族也是如此。一个没有比较艰深着作的民族是不深刻的民族。真正的艰深,不是因为它远离我们的日常生活,而是因为它直面世界本身的复杂。我的阅读也是如此。我喜欢阅读艰深的着作。在阅读中我强调想象和联想。再抽象的理论表述,在进行思辨理解的同时,我把它还原成日常生活的图景。有些只需要现成的联想,有些需要想象的构造。我一直认为,无法进入抽象概念的人是缺乏想象的人;缺乏想象的人如果自认为理解抽象概念,这个概念在他那里也已经是一个死的东西了,既没有联结能力,也没有生成能力。

阅读是抽象的,关于命运的感受是具体的。在抽象阅读和现实感受中,我明白自身观念的命运。我们生长在改革年代,但在接受现成的非个人化的观念里长大。许多教育和观念已经深入到生理反应中去。我不得不四面突围。人不能揪住自己的头发离开地球。在自圆其说的内部突围中,惟一的途径是自觉引入差异。遇到能够证明自己感受和观点的事物固然高兴,遇到不同的甚至否定的事物,我更加高兴。我称之为差异阅读法。我很少单纯地阅读一本书,或者一种观点。我总会同时将观点不同的许多书放在一起读。我越信服某种观点或某本书,我越要寻找不同的书来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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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西姆.高尔基的《童年》举世闻名在一个很平凡的星期天下午,我翻开了它。情绪也随着书上一行行黑色的宋体字忽起忽落……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

天哪,如此比较,我们的童年和阿廖沙的有着天壤之别。我们每天生活在蜜罐儿里,被甜水泡着,被金灿灿的钱堆着……我们是多么幸福呀!我们从来不用考虑衣食住行,这让大人么操心就足够了,还轮不到我们呢。 Z

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我们多天真啊。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们应该不再浪费,我们应该学会珍惜。

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我们开始为长辈着想,体谅他们;我们更应该开始满足自己的幸福生活。为了以后,为了将来,为了我们到“人间”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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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在不知不觉中溜走,但是,在这个暑假里,我觉得我的暑假生活非常快乐和充实。

暑假作业中有一项阅读作业,我家里的课外书都被我读的滚瓜烂熟了!经过郭老师的推荐,我和爸爸一起去书店买了五本课外书:《草房子》、《窗边小豆豆》、《男生女生》、《男生贾里全传》和《女生贾梅全传》。其中,我最爱读的当然是《女生贾梅全传》了!

因为我非常喜爱《女生贾梅全传》这本书,所以我每天起早贪黑的读这本书。早晨六点多就起床,捧起书,迎着黎明的晨光,呼吸着新鲜空气,在书中尽情地遨游。我也利用午睡时间来看书,看起书来如饥似渴,有时连吃饭都忘了!正如高尔基所说的:“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暑假里,我也报了一些兴趣班,每次上课,我都认真听讲。在课间,我抓紧时间读书,一分钟也不肯放过。记得有一次,在上课的时间,我因为刚看到精彩的段落,所以,太想知道下面的内容,于是,我就在课堂上看书;结果,被老师逮个正着!老师严厉的说:“下不为例!”哎!以后,我在也不敢在课堂上看书了!

如今,一个暑假过去了,《女生贾梅全传》这本书我也看完了。这本书的主人公——贾梅给我的印象很深刻!我到现在还记忆犹新呢:可爱的贾梅实在是一个令人羡慕的女孩,她天真活泼、心灵纯洁、心地善良,特别富有同情心。在贾梅的校园生活里有酸甜苦辣,有对美好未来的憧憬,也有对亲情和纯洁友谊的渴望……

读完这本书,我百感交集:我觉得,生活就像一场电视剧,每天都在上演着不同的故事。这本书的主人公贾梅,在她的生活中有快乐,有悲伤,有失落,也有寂寞……

我们现在已经是六年级了,再过一学期,我们就要踏入初中的大门,我们的初中生活是怎样的呢?是不是也像贾梅的校园生活一样丰富多彩呢?我期待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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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是鲁迅在受到政府的压迫、“学者”们的排挤,又历经战乱后写下的回忆。作者在这样纷扰中寻出一点空闲来,委实不易,目前是这么离奇,心里是这么芜杂。一个人到了只剩下回忆的时候,生涯大概总算是无聊了,但有时竟会连回忆也没有。

对往事的.回忆,只是现实生活的一点安慰,而每一个美好的回忆又都有一个悲惨的结局:百草园和绣像摹本卖掉了,长妈妈也匆匆告别了人世,本应是激发人们的爱心的《二十四孝图》背后,却隐藏了谋人性命,教人看的丑恶祸心。去留学,并且碰到了一位令自己敬仰的师长,却因为感受到医治人的精神比医治身体病症更重要而离别了,在学校办事兼教书,实在勤快的可以的老友范爱农,终究摆脱不了贫困潦倒落水而逝的命运。

在对这一连串苦乐参半的事件的记叙中,作者还追究了自己的一些思想根源,例如仇猫,小小的,带给作者遐想的隐鼠的失踪,只是个象征的意念:当我失掉了所爱的,心中有着空虚时,我要充填以报仇的恶念!这才是作者仇猫的动机:它在夺人所爱。从鲁迅先生一生的经历看:嫉恶如仇,不过是对缺乏爱、失落爱、痛惜爱的一个自然反应罢了。

对这个细节下作者又给自己开了个伤心的玩笑:他的仇猫是毫无道理的,虽然猫吃老鼠,但他的隐鼠却不是猫吃的,而是被长妈妈踏死的,那么是否要恨长妈妈呢?在下一节回忆中,长妈妈也确实有些让人生厌,睡觉时占领了全床,满脑子的穷规矩和愚昧的信念,就是这样一位长妈妈,却把作者日思夜想的,别人都不能重视的渴望化成了现实,不懂识文断字的长妈妈把她自己都叫不出名的《山海经》买来,送给了“我”。正因为长妈妈这颗未被旧道德泯灭的爱心,使作者记起她,追念她。

在朝花夕拾的回忆中,作者多次写到封建教育的失败和狭隘。

小时候,长妈妈的故事里说:“倘若有陌生的声音叫你的名字,你千万不可答应他,以免那是害人性命的美女蛇,提防陌生人,并假想他就是坏人的逻辑。

在朝花夕拾之间,我随作者一起,回到“我”的童年时代,重新回味那些人和事。走过留学的日本的求学索过程,一起追忆失去的老友。沿着这条线索,我看到二十纪初,以“我”为中心的一个个生活场景,人物心理历程,读着每一个寓意深远,回味无穷的结束句,我的心也随着作者一起潮起潮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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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在学习中,谁都想当强者,在群狼中也不例外,每只狼都梦想着成为狼群的统治者----狼王,《狼王梦》讲述的就是这样一个想当狼王的故事。

从前有两只狼,公狼叫黑桑,母狼叫紫岚,黑桑就有过当狼王的梦想,他身材魁梧,肌肉丰满,聪明机智,帅帅的他一生都想当狼王,他也有这个实力,可惜他却死在野猪的手中,紫岚为了实现他的愿望,一心培养狼儿,希望狼儿中有人能成为狼王。

紫岚妩媚动人,为黑桑产下五只狼崽,第五只刚出生就死了,剩下四只依次起名为:黑仔,蓝魂儿,双毛和媚媚,只有媚媚是母狼崽,黑仔长相最像黑桑,也最受紫岚的疼爱,他就是紫岚心中未来的狼王,在母亲的溺爱中,黑仔渐渐长大,可惜梦还没有开始就被金雕叼走了。蓝魂儿虽不像父亲,但在紫岚的训练下也是机智勇敢,曾经只身冲进狗熊的窝内把狗熊逼出来,在没有食物的冬天救了整个狼族,可是他太冲动太勇敢,观察不仔细最后掉进猎人的陷阱里。双毛自幼受尽黑仔和蓝魂儿的欺负,自卑感很重,紫岚为了教他甚至废了一条腿,双毛长大了,有黑桑的勇敢,比蓝魂儿更有脑子,渐渐成了狼群中最棒的一个,就在他要杀掉狼王成为新狼王的那一瞬间,老狼王的临死庄严的一吼,却唤起了双毛内心的自卑,自卑让他前功尽弃,死于狼王之手。

三只优秀的狼儿,各有自己的优缺点,蓝魂儿如果遇事能够认真仔细一点,他应该可以实现自己的梦想;双毛如果能够克服自己的自卑心理,多一点自信,他也能实现自己的梦想!如果黑仔少拥有一点过分的母爱,也许他能实现父亲的遗愿。人生就是这样无情,我们必须要认真仔细对待身边的每一件事,才能获得成功!我们要克服自己的缺点,吸取别人的长处,用知识武装自己,遇事多想多动脑,努力学习,我们一定会实现我们的梦想,因为我们的身边有最无私的、最伟大的母爱支持我们!

读过《狼王梦》让我知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和缺点,要记住“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不放弃努力,我们一定会实现我们的梦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