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药品心得范文

张东东

学习药品心得1

2个月实习的时间转眼过去了,记得一开始我按照实习轮转的安排各就各位,是以积极的心态准备迎接每一轮的工作。在刚刚结束的实习期里,我们严格遵守该院的劳动纪律和一切工作管理制度,严格要求约束自己,不畏酷暑,认真工作,基本做到了无差错事故,积极维护了医院的良好形象;并且理论联系实际,不怕出错、虚心请教,同带教老师共同商量处方方面的问题,进行处方分析,大大扩展了自己的知识面,丰富了思维方法,切实体会到了实习的真正意义;不仅如此,我更是认真规范操作技术、熟练应用在平常实验课中学到的操作方法和流程,积极同带教老师相配合,尽量完善日常实习工作,给各带教老师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并通过实习笔记的方式记录自己在工作中的点点心得,得到众多老师的交口称赞。

通过这段时间的实习,我对各个药房的工作有了进一步的认识,进一步了解了药库和制剂室的工作任务,在实习过程中我以踏实的工作作风,勤奋好学的工作态度,虚心向上的学习精神得到了带教老师的一致好评,为今后的工作打下了更加坚实的基础。

我坚信在以后学习的日子里我会再接再厉,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踏实的态度对待每次工作,决不辜负医院各领导老师对我的教导和期望。

虽然公司刚成立很久,但是很多规章制度都不够健全,最主要的是公司的一系列资料都还没有出来,因此有些工作都无法按计划进行,所以市场部的人都应学会怎么推销自己。

一个企业要想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创造多方面的优势。那就是:价格优势、服务优势。

同时,我体会最深的就是,在社会上和在学校可不一样,想打造自己的一片天地就必须要有手段。在学校里似乎都有个度来衡量,像英语等级有没有过"级",考试有没有被"关",但在公司里,那根明线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那件事你有没有办成,有没有做好。而且,学也绕着"用"这一轴心,维系起过去之所学,以及尚未但是需要之所学。就中药来说,没有人来考核这味中药的性味功效,但是要看懂一叠叠专业资料,才能在顾客对这味中药有疑问的时候进行解答。"学以致用",很浅显的道理现在才有些体会。

技术上的不足可以通过书本的学习解决,但是工作中的人际关系的把握,没有教科书的白纸黑字能教我们,我想,更多地来自亲身体验和积累。

学习药品心得2

我很荣幸来到__医药有限公司实习。

五天实习的主要内容是熟悉药品。对于药品这一特殊商品,作为非专业人员的我任务是非常艰巨的。药品不同于普通商品,不仅仅是消费者的消费,更是人安全的保障。因此在熟悉每一种药品时,对其商品名称,通用名称,生产厂家,批准文号,规格,剂型,有效期一定要记载详细,具体,准确。

在熟悉药品的工作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隔行如隔山的道理。在实习工作中慢慢的体会出来。实习感受:五天的实习也很短暂,和公司的同事一起工作我得到了不但是快乐,而是在其它方面学不到的知识。他们那种兢兢业业爱岗敬业的精神让我受益终身。从他们身上我我懂得了怎样和同事和平共处,怎样合理分配自己的时间,如何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这些对我今后的工作帮助很多。

这次实习让我受益匪浅,感谢领导给予我这次工作的机会!我很荣幸来到__医药有限公司实习。

学习药品心得3

近日,读完横峰县局《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二条存疑一文后,经仔细推敲,也有几点看法:  

一、“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许可证或者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放在同一条款中规定处罚幅度,笔者认为是合理的。“伪造、变造许可证或者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是一种许可证件缺失或者说是一种应经行政许可而未获行政许可的即从事某种行为的违法行为。

“买卖、出租、出借许可证或者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对于买方(租入方、借入方)来讲,也是一种许可证件缺失或者说应经行政许可而未获行政许可即从事某种行为的违法行为;对于出卖方(出租方、出借方)来讲,其许可证件本来应该说有效的或者已获得行政许可从事某种行为的资格,但出卖方(出租方、出借方)的许可证件或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出卖(出租、出借)行为,客观上也充当了买入方(租入方、借入方)许可证件缺失或者说应经行政许可而未获行政许可即从事某种行为的违法行为的共犯,属于共同违法,按照共同违法行为一并处理的原则,应该合并处理。因此,笔者认为“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许可证或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放在同一条款中规定处罚幅度是合理的。

二、也谈处罚幅度的合理性,一是从主观过错上,笔者也赞成横峰县局提出的对“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许可证或者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最低处罚幅度应不低于《药品管理法》中规定的对无证生产(经营)的处罚。“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许可证或者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一般来说,主观上都存在明知未获得行政许可即从事药品的生产(经营)行为,即明知故犯。相对于《药品管理法》中规定的无证经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社会影响)应说有过之而无不及。

二是最低处罚幅度的规定上,该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许可证或者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这一规定也有失予公允,这一条的规定将有无违法所得行为处罚的一个衡量标准,却无相应的最低幅度的限制。例如:某一伪造许可证行为,刚完成伪造行为即被查处,即在无违法所得的情况下,按照本条的规定,即至少要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如该伪造行为完成后并用于生产、经营且获得了一定的违法所得,按照本条规定,应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很显然,同一违法行为,在有违法所得的情况下,且违法所得低于一定数额情况下,对有违法所得的违法行为的处罚往往轻于对无违法所得的处罚。但是有违法所得的违法行为所造成的社会影响(社会危害性)就可能大于无违法所得的,这与我国的“罚过相当”原则是不相符的。

笔者认为,将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许可证或者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放在同一条款的处罚是合理的,但同时药管法第八十二条的处罚幅度的规定似乎有点欠妥,希有关部门的今后立法中加以修改,以适应“罚过相当”原则。

学习药品心得4

医药专门请了销售培训团队为我们销售人员作了为期三天的培训,这对我们广大的销售员来说是一次极大的提升个人能力与素质的机会。此次培训主要阐述了以下几方面的技巧:

一、换位思考

我们首先要从客户角度考虑为什么要买我们的产品以及买了之后会起到什么样的作用,简言之就是“换位思考”,以此来与客户成为朋友。我们都知道“朋友间是无话不说的”。如果我们与客户成了知心朋友,那么他将会对你无所顾忌地高谈阔论,这种高谈阔论中,有他的忧郁、有他的失落,同时也有他的高兴,这时都应与他一起分担,他就可能和你一起谈他的朋友,他的客户,这样将又会有新的客户出现。

二、共赢目标

这次培训给我的一大体会是要与客户有共赢的目标,只有这样才能与客户建立长远的合作关系。

要通过察颜观色,以及语言沟通来了解顾客的真实想法。然后用你独一无二的特点,从而成交。二流销售员是满足顾客的需求。一流销售员是创造顾客的需求,既所谓“攻心为上”。

三、要有行动力

作为一名销售人员,一定要有严格的行动力,凡事力求尽自己最大得努力。销售工作是一项很辛苦的工作,有许多困难和挫折需要克服,有许多冷酷的回绝需要面对,这就要求销售人员必须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把自己看成是“贩卖幸福”的人,有一股勇于进取,积极向上的劲头,既要勤跑腿,还要多张嘴,只有走进千家万户,说尽千言万语,历尽千辛万苦,想尽千方百计,最终会赢得万紫千红。

四、注重团队建设

深圳市新泰医药是个整体,只有充分发挥每个成员的积极性,才能使深圳市新泰医药得到好的发展。在加强自身管理的同时,我们也借助外界的专业培训,提升团队的凝聚力和专业素质。深圳市新泰医药这次通过聘请专业的培训队伍对员工进行了系统的培训,进一步强化了全体员工的服务意识和理念。

通过这为期三天培训是我懂得:销售人员就需要坚强的意志,要有不达目的绝不罢休的信念,才有机会走向成功。销售是条漫长又艰辛的路,不但要保持冲劲十足的业务精神,更需秉持一贯的信念,自我激励,自我启发,才能坚持到底,渡过重重难关,走向最终的胜利。

学习药品心得5

为进一步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规范化使用,促进合理用药,保证麻精药品管理与应用的安全,20__年3月27日下午,医院在会议室举办“贵州省职工医院20__年麻精药品管理与临床应用”培训班,来自院本部近80医、药、护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班,培训班由医务科田茂强科长组织学习。

田科长在培训上指出,为贯彻国务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要进一步严格加强麻精药品的管理,确保合理使用的安全性,在满足临床应用的同时防止被盗和流入非法渠道事件的发生。田科长作了题为《麻精药品临床应用原则》和《处方管理办法》的授课,从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和规范化疼痛治疗及麻精药品临床应用等内容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对精麻药品的开具,剂量,极量进行详细的讲解。

药剂科董红莉主任介绍了《医疗机构麻精药品管理条例》及规定、采购与储存、麻精药品处方的开具、麻精药品处方的调剂、使用管理及限量、特殊药品的调剂保管,麻精药品的安全与监督管理和医院当前处方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等业务管理知识。最后,药剂科龚佳静副主任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结合我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制度,对麻醉、精神药品的概念,麻精药品目录,麻精药品的储存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梳理并每一条进行逐一讲解。

讲座后,培训班对所有参加培训的医、药师进行考核考试,合格率达100%。对考核合格的医生授予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分医师权,药师调剂权。通过培训与考核,有力地提高了我院医药人员对《处方管理办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水平,进一步规范了我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