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应届毕业生补贴有社保补贴、安家补贴、居住补贴、一次性购房补贴、就业见习补贴。
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按实际缴费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对博士研究生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对毕业3年内的“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对“双一流”高校毕业年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8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对在锦租房和其他形式居住的博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毕业年度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给予居住补贴,每人每月依次为700元、500元、2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对在锦租房的驻锦高校及锦州籍毕业年度全日制本科以上高校毕业生给予租房补贴,每人每月2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1年。
对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在锦购买商品房、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达到6个月的,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80万元;对博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毕业生毕业2年内在锦购买商品房的,给予每平方米100元的补贴政策,补贴资金每人最高不超过2万元,在购房并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后一次性发放;对全日制本科以上高校毕业生毕业2年内在锦购买商品房的,给予每平方米100元的补贴政策,补贴资金每人最高不超过1万元,在购房并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后5年内分两笔发放,第一年发放40%、第五年发放60%。
对面向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开发院校类见习岗位的,见习期限为3个月。见习补贴包含基本生活费和指导管理费,基本生活费标准为1000元/人月,指导管理费标准为150元/人月。
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对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从事个体经营和网络创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可参加免费创业培训,按照创业引导培训不低于500元、创业指导培训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给予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创业培训补贴;按规定给予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5000元/年的创业场地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体系。对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高校创业孵化基地,按其实际支出的基本运营和公共服务等费用给予补助。凡享受省、市专项补贴的创业孵化基地,在孵大学生创办的企业或主持的创业项目不得低于10个,并承诺为其提供至少1年的免费场地和各类创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