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场森林防火工作应急预案

秦风学

  林场森林防火工作应急预案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场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乌拉山林区森林资源,促进林业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做到快速、有序、高效、恰当的实施森林防火应急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森林火灾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林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第二条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

  第三条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原则,落实准备,紧急处置原则和分部门负责并协商一致原则,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原则。各级林业部门对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负重要责任,林区各单位都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实行部门和单位领导负责制

  第四条 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第二章 组织指挥及职责任务

  第五条 实行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我场成立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由厂长担任指挥长,副厂长担任副指挥长,其职责是:检查、监督、全场贯彻执行国家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行政措施,指导防火工作。具体组成如下:指挥长:高军,副指挥长,张德远,张胜利,李永生。

  第六条 我场成立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指挥部下设森林防火工作办公室,由副指挥长张德远担任防火办主任,专门负责森林防火工作。

  第七条 林场的森林防火工作办公室,坚持领导带班的值班制度,具体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森林防火规定和指示

  (二)负责日常的森林防火值班,防火期森林防火预警系统,视频监控,防火物资管理工作。

  (三)开展护林教育,重点防火期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周活动

  (四)发动群众制定完善森林防火乡规民约和野外用火管理措施,并督促执行。组织制定护林员在重点区域内重点巡逻,确保不出问题。

  (五)组织落实以职工和群众相结合的扑火队伍,指挥扑救一般森林火灾。

  (六)负责查处违章野外用火的责任人和森林火灾面积一公顷以下的火灾案件,配合森林公安部门查处大的森林火灾案件。

  (七)检查,督促场属各二级单位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检查评比活动,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制定措施,预防森林火灾。

  第三章 森林火灾扑救

  第八条 森林火灾是突发性的灾害事件,尤其是扑救夜晚较大的森林火灾,难免引起扑救人员的伤亡事故,在组织扑救中,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做到指挥有序既尽快扑灭森林火灾,减少损失,又尽量避免扑救人员的伤亡事故发生。

  第九条,指挥原则。

  一、 扑火指挥员在接到扑火通知后应迅速组织出动精于扑火队伍,实行“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根据火场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先控制后扑灭”的扑火策略,先组织围攻外围火线,防止林火向周围发展,为彻底消灭创造条件。

  二、首批扑火人员,如果未能控制住火头火线,扑火指挥员对火场情况及未来发展做出果断的分析与判断,及时向市林业防火指挥中心报告,同时寻找有利战机进行扑救。

  三、当火线比较长,火场指挥员忙不过来的情况下,现场指挥员和负责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指定有组织管理能力的干部担任火场扑火负责人,采取集中优势兵力一点突破分兵夹击和多点突破分兵合围等战术。

  四、各扑火队负责人发现火势比较严重的时候不得带领扑火人员直接冲向火区,应采取守势寻找有利时机,进行阻击火头火线待火势减弱室积极消灭,如果林火危及扑火人员生命安全时应命令及时转移,实行保护人身安全第一的原则。

  五、林火扑灭后,不得马上将扑火人员撤下,应留一定人员看守,清理火场,经过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无气后,扑火人员方可撤离。

  第十条 组织指挥程序

  一、林场辖区一旦发现火情,30分钟内场主要领导和扑火指挥,副指挥及时赶到现场,组织指挥扑救,同时在十分钟内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中心报告,

  二、如无力控制需要支援的火灾向市指挥中心提出要求请求支援。

  第十一条扑火原则

  已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对原居民点和重要是湿的安全2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足打清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力打歼灭战三赛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为空这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组合为主,正面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和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是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力量为主,必要时可动员林区职工机关干部及当地群众等非专业力量参加扑救工作午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片包干薄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过火厂的责任制第四章,后期处置第12条临场应会同林业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及时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人员伤亡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并向当地政府提交评估报告,

  第十二条森林防火指挥机构

  及时总结分析花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吉英刺激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四条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与表彰奖励第15条对,火灾肇事者的责任追究由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林场森林防火工作应急预案2

  为进一步提高我场森林防火能力,确保全场森林资源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结合我场防火工作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切实有效地保护森林资源,维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坚决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采取有效措施,层层落实责任,积极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达到全场不发生或少发生森林火灾,切实有效地维护森林资源的安全。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任务

  (一)领导小组

  组长:曹中家

  副组长:何新明(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

  监督员:柯启发

  成员:金春山、袁红霞 、张友志、柯贞文

  具体分工:曹中家负责全场森林防火全面工作,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掌握有关灾情;督促各单护林点的森林防火工作;贯彻执行局主要领导及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防火的各项工作决策。何新明分管实施森林防火具体工作。负责处理各有关防火的日常工作,加强值班值守。柯启发监督森林防火工作的具体完成情况。金春山协助何新明管理并负责各营林点的管理。袁红霞负责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文件的收发工作。

  (二)现场指挥组

  由何新明负责,金春山、张友志、柯贞文及各护林员为成员。主要职责:负责本应急预案的启动及现场应急指挥工作;负责在现场人员的组织及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全面了解火灾情况,负责临时调配、监督、监测等工作安排;负责向上级汇报火灾情况。

  (三)后勤保障组

  柯启发负责,联系组织供应扑火救灾的物资;

  (四)扑救组

  由金春山负责,由林场中青年男职工组成。负责组织扑火,落实具体的扑救措施;明确上山线路。

  三、强化宣传,落实责任

  1、广泛深入开展《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进山作业、游玩有关规定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禁火区和进山路口均设立固定的宣传警示牌,并在山场显眼位置刷写宣传标语,增强进山人员防火意识。各入口要采取张贴公告、书写标语。认真切实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2、落实场管护人员包山头地块制度,护林员要严格执行巡山制度,对自己所管辖的山场要实行常年性、全天候巡山执勤检查,消除隐患。

  3、层层落实责任,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森林防火工作。场部与护林员要鉴订森林防火责任状,进一步明确责任,分级负责,各自抓好自己管辖行政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工作。

  4、严格野外用火管理,杜绝森林火灾隐患。森林防火期内严禁下列用火:严禁在山上烧断木枯枝;严禁烧荒、烧田埂草、草木灰;严禁在林内和林缘地带吸烟、野炊、上坟烧纸或其它祭祀用火;严禁小孩和痴呆傻人员在林区内玩火。

  四、扑救程序

  1、任何人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必须立即组织扑救并向场部报告。

  2、场部接到火情报告后,迅速启动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组织扑救队伍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扑救,并向上级部门报告火场火情情况。

  3、山火未彻底扑灭,扑火人员不得撤离现场,撤退命令由现场指挥部下达。火情彻底扑灭后,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清理,并对上山人员清点人数,除留守人员外,有组织、有秩序、分批次撤离现场。

  五、注意事项

  1、坚持“三不打、二严禁”制度。

  “三不打”︰1,进入夜间对火场地形不清楚的原则上围而不打;2,迎风火不打打;3,无退路的火场不打。

  “两严禁”︰1,严禁组织妇女、儿童和老人上山打火;2,严禁指派无扑火经验干部到一线火场指挥打火。

  2、扑火队伍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既要以队伍相对集中,又要以小组为单位分撒扑打,不准离组脱队,单人行动。

  3、遇到扑火队员受伤,要迅速撤离火场抢救,及时与火场指挥员和防火指挥部联系救助。

  4、发现扑火队员人数不对,要及时核对并组织搜寻,及时向火场指挥员或前线指挥部报告。

  六、扑火器具的储备

  应储备灭火机,砍刀、灭火把、手电筒等工具若干,要保证扑火设备完好,随时添加,随时动用。

  七、灾后事宜

  1、灾后报告︰森林火灾发生后一天内林场森林防火指挥部向上级部门做出书面报告,说明起火原因、地点、组织扑救、损失情况和整改措施等。

  2、火案查处︰火灾发生后配合森林公安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尽快破案查处。

  3、奖惩办法︰对扑火有功人员,应予以表彰;对肇事者,由森林公安机关给予法律及经济处罚;对玩忽职守者,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处罚。

  林场森林防火工作应急预案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以*新时代**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全面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方针,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机制,规范森林火灾处置流程,提高处置效率,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第二条本预案的编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场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三条本预案适用于鄂州市国有白雉山林场辖区的森林火灾预警和发生森林炎灾后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四条编制的基本原则

  1.森林防火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原则。林场的森林火灾预警和发生森林炎灾后的应急处置工作在林场防火指挥部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下开展实施。

  2.明确工作职责:

  解丽珍为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负责全场辖区森林防火工作;王福兴、谢咏梅、杨友兵负责桃花山片;尹秀莲、金良选、方胜全负责白雉山汀祖片;陈永红、高峡、卢金柱负责白雉山碧石片;汤扬林、胡玉兰、郭以金负责卢湾基地片。

  以上责任人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更要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落实防火措施,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有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反应及时、处置得当。

  3.以人为本、减少损失原则:在应急处置森林火灾时,坚持以人为本思想,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组织群众扑救森林火灾时,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努力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组织指挥及职责任务

  第五条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每年的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是森林高火险天气,为全场重点防火期,林场森林防火指挥部可根据天气情况及上级通知,延长防火期时间。

  第六条实行森林防火领导负责制,成立白雉山林场森林防火应急领导小组,由场长解丽珍担任组长,副场长汤扬林担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其职责是:落实森林火灾防控措施,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开展扑救森林火灾训练和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工作,检查监督全场及周边村组贯彻执行国家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还应根据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要求,承担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林场与周边村组采取联动机制,共担防火任务,共担防火责任。

  第八条在森林防火期间,坚持领导带班制,其具体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森林防火规定和指示。

  2.开展爱林护林教育,防火期到来前,在林区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

  3.督促周边村组,制定完善防火乡规民约和野外用火管理,落实人员在重点区域巡逻,确保不出现问题。

  4.组织落实以周边村民和林场职工相结的扑火队伍,指挥扑救一般森林火灾。

  5.负责查处林区违规,野外用火的责任人,配合森林公安查处火灾案件。

  第森林火灾扑救

  第九条 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的灾害事件,尤其是在扑救夜晚较大的森林火灾,难免引起扑救人伤亡事故。在组织扑救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做到指挥有序、减少损失,尽量避免扑救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第十条 指挥原则

  1.接到扑火通知后,应迅速组织出动精干扑火队员,实行“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在扑救火灾过和程中,应根据火场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应采取“先控制、后扑灭”的扑火策略,先组织围攻外围火线,防止林火向四周蔓延,为彻底消灭创造条件。

  2.如果首批扑火人员未能控制住火头,火灾时,扑火指挥员应对火场情况及未来发展趋势作出果断的分析与判断,并及时向上级防火指挥机关报告,请救技援,同时寻找扑火战机进行扑救。

  3.当火势较为严重时,扑火负责人不得带领扑火人员直接冲向火区,应采取守势,寻找有利时机进行扑救,待火势弱时积极消灭,如果林火危及扑火人员生命安全时,应命令及时转移,实行保护人身安全第一的原则。

  4.林火扑灭后,不能马上将扑火人员全部撤下,应留一定人员看守,清理火场,防止死灰复燃。

  第十一条组织指挥程序

  1.林场辖区内一旦发现火情,在30分钟内场主要领导必须赶到现场,组织指挥扑救,同时在30分钟内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2.如无力控制所发生的火灾,及时向市防火指挥部提出请求,请求支援。

  第十二条 扑火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扑火人员的安全。

  2.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到快速出击、科学扑救,集中优势兵力,力打歼灭战。

  3.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队为主,必要时,可动员林场附近村组和机关干部等力量,参加扑救工作。

  4.在落实责任上,采取分段包干,包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第十三条应急响应机制和措施

  1.各责任区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必须在3分钟内弄清基本情况,并及时向林场防火值班人员报告,同时组织力量先期进行扑救。

  2.林场防火指挥部防火值班人员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后(包括各责任区人员和群众报告等),在3分钟内弄清起火时间、地、过火面积、发展趋势、火场扑救力量、火场天气等基本情况,并及时向林场领导报告。

  3.林场领导接到火情报告后,应在第一时间内就近调动扑救力量,组织或增援火场扑救。同时向市防火部指挥部报告火情态势。

  4.森林火灾上报过程中,接、报双方值班人员均应做好报告内容记录,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报告或瞒报。

  第奖励与处罚

  第十四条对在预防森林火灾或在扑救森林火灾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火灾扑救中贻误战机,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附则

  第十五条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场范围内的森林防火预防扑救工作。

  第十六条 本预案由林场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