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山竹台风安全的应急预案范文(通用六篇)

马振华

  防山竹台风安全的应急预案1

  台风对施工现场的危害越来越多,为了预防台风对施工现场的危害和出现危害后减少损失和事故扩大,特制定本预案。

  〈一〉预防发生台风事故的措施:

  1、接到有台风的信息后,应马上通知施工现场项目部和施工班组,使到施工现场每一个员工都知道什么时候有台风来。并做好一切准备。

  2、项目部马上组织人员对现场的排栅、塔吊、钢井架、施工电梯、临时设施等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应马上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如排栅上的附着未牢固,运桥上的桥板未扎好,运桥上的材料杂物未清干净,安全网未挂好,临设屋面未加固等)。

  3、工人宿舍在风头上,而且不牢固的应马上将工人撤离该宿舍,搬到较安全的地方避风。

  4、宿舍在大树边和高压线边的工人应撤离到避难所。

  5、台风期间,严禁一切室外的操作,并要求工人尽量不要外出。防止因台风出现的物体打击。

  6、锁好工地的电箱,将露天的机械设备撤离到室内。

  7、将工地所有松散的材料归堆钉牢、挂牢、拉牢,确保万无一失。

  〈二〉发生台风事故应急预案:

  1、如工人宿舍发生台风事故,应马上通知上级部门并马上疏散宿舍的工人到临时避难所。并安排好工人的生活。

  2、及时抢救受伤人员,抢救人员必须穿戴必备的防护用品(如安全帽、手套、雨衣、眼镜等)。

  3、断开事故现场的电源,保护工人的财产不被偷抢。

  4、保护好事故现场,等候调查。

  防山竹台风安全的应急预案2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为切实做好防御超强台风的各项工作,及时处置因超强台风带来的突发性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最快速度恢复生产生活,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本预案编制主要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浙江省防汛防旱应急预案》、《温岭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及《浙江省防御超强台风战略研究报告》。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范围内超强台风灾害及各类次生、衍生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置。

  1.4 工作原则

  防御超强台风灾害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及分级分部门的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快速反应,部门联动,依法实施,科学调度,立足基层,群防群治”的工作原则。

  1.5 工作重点

  防御超强台风突出以人为本,以人员安全转移为重点,防避为主,全民发动,统一指挥,必要时可依法强制转移安置。主要内容为:

  1.5.1 存在安全隐患的水库(山塘)下游居住人员;

  1.5.2 山体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影响区域居住人员;

  1.5.3 三、四类危(旧)房户、沿海直接迎风的二类房户、沿海作业(近海养殖、造船企业、施工企业等)人员、易被大风吹倒的构筑物、高空设施及在建工程附近人员、临时房和低洼地及其他危险区域居住人员;

  1.5.4 可能出险的一线海塘(涵闸)内居住的人员;

  1.5.5 各类船只回港避风人员;

  1.5.6 工厂、商店、教堂、庙宇、学校滞留人员,路上行驶车辆人员、街道及道路行人、游客、外来人员;

  1.5.7 水文、气象测报人员、抢险突击队员、救援人员、医护人员、新闻媒体和防台工作人员的自身安全。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市防汛防旱指挥部

  防御超强台风,在上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统一指挥、部署和实施“防、避、抢、救”工作。

  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指挥由市水利局局长、市府办分管副主任、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长担任。

  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成员由市人武部、预备役营、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规划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旅游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工业经济局、市农林局、市卫生局、市建工局、市供电局、市贸易与粮食局、市人防办、温岭海事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岭市支公司、浙江电信有限公司温岭市分公司、中国联通有限公司温岭分公司、浙江移动有限公司温岭分公司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

  2.2 办事机构

  市防汛防旱指挥部下设应急办事机构和日常办事机构。应急办事机构由专家组、抢险救灾组、查灾核灾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防洪抗旱调度组、信息综合组七个机构组成,分别由相关职能部门牵头负责。日常办事机构(以下简称市三防办)负责防台日常工作。

  2.3 各镇(街道)和其他防汛防旱指挥机构

  各镇(街道)设立防汛防旱指挥部和日常办事机构,落实办公场所和配备2~3名专职人员。各部门要明确防汛责任人(AB岗)和防汛联系人。城镇社区、村(居)等基层组织,以及企事业单位、水工程管理单位、重点工程建设单位

  要设立防汛防旱办事机构,明确专职人员和职责,按照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指令和预案,做好防台工作。

  3 超强台风防御标准分级

  超强台风防御标准从低到高分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四级。

  3.1 一般(Ⅳ级)

  气象部门预报超强台风正在发展,预计影响我市。

  3.2 较大(Ⅲ级)

  气象部门预报超强台风紧擦我市海域北上,或在闽中至浙北一带沿海地区登陆,在48小时内影响我市。

  3.3 重大(Ⅱ)级

  气象部门预报超强台风将在闽北至浙北一带沿海地区登陆,24小时内严重影响我市。

  3.4 特别重大(Ⅰ)级

  气象部门预报超强台风将在温州至象山一带沿海地区登陆,12小时内正面袭击我市。

  4 预防和预警机制

  4.1 台风及次生灾害监测

  气象、海洋与渔业、水利、国土资源等部门负责台风、暴雨、风暴潮及山洪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建设,及时准确地向各镇、市防指成员单位提供台风、降雨、水位、风暴潮的实时信息和预测预报成果及地质灾害监测信息。

  4.2 水利工程巡查

  水库、山塘、河道、海塘、涵闸及其他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当明确管理责任人,建立日常巡查制度与安全监测监管制度。

  4.3 预防与预警

  4.3.1 市气象、水文等部门应加强水雨情监测,依托电信、移动、联通、农民信箱等信息平台及时向市有关单位、镇(街道)、社区(村、居)、预警责任人及水库、山塘、海塘、涵闸管理责任人发出预警。

  4.3.2 易发山洪和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地区的各镇(街道)和社区、村,企事业单位、学校应当确定预警员,落实预警职责。市国土资源局牵头会同相关单位建立专业监测与群防群测相结合的预警责任体系,落实观测措施,汛期坚持每天巡查。降雨期间,加强观测巡查,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可能受影响地区发出警报,采取临时应急排险措施,告知群众转移。并及时报告市防汛防旱指挥部。

  4.3.3 海洋与渔业、交通(港航)、海事等相关部门和各沿海镇(街道)要就渔船避风工作综合分析渔船的动力、吨位、停泊位置、港口情况等因素,结合台风的风力和风向,确定渔船和渔民梯度科学转移的具体标准,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渔船和渔民避风转移方案。加强外来避风船只的安全管理,落实离船人员的安置点。编制避风港建设规划,根据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进行建设,完善船舶系泊设施,做好日常维护,增强防御风暴潮的能力。对已建避风港的防风能力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安全容量,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及时收集各种避风船只的通讯资料,登记造册,根据台风等级动态通过通讯群发、渔政广播等及时向船员发送防台信息。根据市防指的指令及时发布船上人员撤离命令。

  4.3.4 卫生部门组织落实相应数量的救护队,配备好各种医疗设备、药品,明确联系人,尽早到达指定地点,设立临时救护点,一旦有人员受伤能及时开展救助和治疗,从而减少人员伤亡。

  4.3.5 各镇(街道)明确危房、工棚、低洼地、养殖场、海塘外非标准海塘内、危险工地等八类人员的转移人数、转移路线、联系责任人、安置地点,并根据房屋普查成果,在建设、国土、建工、民政、人防等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各社区(村、居)选定适量相对安全的房屋作为群众集中避险点,建立档案,完善人员转移预案并加强落实工作,确保避灾对象的安全。要结合当前新型社区、新农村建设,建造高标准、高质量避灾人员集中安置房。

  4.4 防台风检查

  防台风检查分级开展,分单位自查、镇(街道)及部门检查和上级督查。检查主要内容为防台责任制落实、制度建立、预案及应对措施完善、人员转移、机电及设施工况、物资储备等重点。每年汛前定期开展检查,台风来临前重点进行检查,并将结果逐级上报。

  4.4.1 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防台风检查,发现有防台安全问题的,责成有关单位限期处理和整改。

  4.4.2 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重点加强在建工程、船只、避风港、地质灾害。

  防山竹台风安全的`应急预案3

  为做好我工地的防台风工作,减轻灾害损失,保障人身及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区建设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项目部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一、 应急处理的基本原则

  (一)本预案为我建筑工地遭受台风袭击或影响时,应急处理工作的的基本程序和组织原则。

  (二)在实施应急处理工作中实行统一指挥,各负其责,预防为主,救人第一,快速反应,确保安全的原则。

  二、 组织机构及主管职责

  项目部设立建筑工地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项目经理朱家华

  副组长:项目部副经理戴锦权、技术负责人周丰平

  成员:项目部安全办公室张华、质安员蔡宝斌、施工员张建虎等有关人员。

  主要职责:

  (一) 负责建筑工程的防台风应急处理预案的制定和修改;

  (二) 台风来临前,负责通知工地做好防台风工作,检查工地安全设施的加固情况,疏散,转移作业人员;

  (三) 安排人员值班,巡查建筑工地,立即组织救援救护和善后处理工作,与上级主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随时报告事故现场应急处理情况;

  (四) 台风结束后,负责召集有关人员对事故的应急处理情况进行总结。

  三、 预案实施

  (一) 收到气象台发布消息,预计有可能受台风影响:

  1、 建筑工地项目经理部下达防台风通知,项目部有关人员注意收听气象消息,密切关注台风动向;

  2、 项目经理部负责通知现场有关人员及班组,要求全体人员密切配合,做好防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 当台风正向我市逼近,48小时内将影响我区,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时:

  1、 项目部要合理安排施工,停止须连续施工的工序作业;

  2、 项目部要配合分公司做好台风前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施工升降机是否牢固,脚手架等设施是否稳固,临时工棚是否安全等,采取措施加固,消除安全隐患。

  (三) 当台风在24小时内可能袭击我区,气象台发布紧急警报时:

  1、 项目部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就位,安排人员值班;

  2、 工地停止施工,施工人员撤至安全地带;

  3、 项目经理部组织人员巡视工地,配合公司领导小组进一步检查各项防御措施的落实情况,落实工地抢险救援队伍的到位,并处于临战状态;

  4、 台风期间,发生建筑工地人员伤亡的安全事故时,按公司《建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执行。

  四、 台风过后

  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解除时,项目部应检查受损情况,并向分公司和总公司上报,对于工地安全设施应及时予以加固,并总结防台风工作。

  防山竹台风安全的应急预案4

  一、目的:

  建立防洪、防台风抢险应急预案,通过对应急分队的培训和实操训练,加强管理服务区域内防洪抢险的能力,在险情发生时更有效及时地排除,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确保防洪、防台风抢险工作万无一失。

  二、职责:

  管理处主任为防洪、防台风抢险总指挥;

  管理处主管为副总指挥,负责设备组的全面工作;

  安全主办为副总指挥,负责抢险组的全面工作;

  环境主办为副总指挥,负责后勤组的全面工作;

  控制中心负责信息的准确传达,协调;

  管理处全体不当班人员为防洪、防台风抢险应急队员。

  三、小组职责划分:

  3.1抢险组:由安全主办和未当班的所有安全员组成

  3.1.1采取一切措施对险情进行处理;

  3.1.2负责防洪沙袋填装,搬运及堆砌;

  3.1.3运用各种方式、方法及时排除险情。

  3.1.4人员分工

  3.1.4.1未当班的两名中心岗负责装沙袋;

  3.1.4.2未当班的两名二号、三号、四号岗负责运沙袋;

  3.1.4.3未当班的两名六号、八号负责现场堆砌沙袋及采取其它措施进行抢险;

  3.1.4.4安全主办带领抢险组采取其它一切有效方法做好各类抢险工作。

  3.2设备组:由管理处主管和管理处两名技术员组成

  3.2.1负责各类水泵及供电设备的开启;

  3.2.2对抢险现场进行技术指导;

  3.2.3对现场设备进行紧急维修。

  3.3后勤组:由环境主办、家政服务员、救生员、前台服务员、出纳、会所服务员组成

  3.3.1保障各类救灾物资的正常供给;

  3.3.2负责现场伤员的救护;

  3.3.3积极协助其它小组工作;

  3.3.4人员分工

  3.3.4.1 未当班两名五号岗负责后勤物资保障;

  3.3.4.2前台服务员、出纳、会所服务员负责疏散群众和抢救伤员,把伤员转移到安全位置并及时报市急救中心;

  3.3.4.3救生员和家政服务员负责财产抢救。

  3.4当班人员

  4.1.1当班人员发现险情后要及时通知中心及当班班长;

  4.1.2中心值班员接到信息后采取紧急集合等措施召集未当班人员及时排出险情;

  4.1.3中心值班员应于第一时间通知管理处经理和管理处主管及安全主办;

  4.1.4中心值班员须向当班各岗位进行情况通报;

  4.1.5现场岗位应做好秩序维护及人员车辆疏导;

  4.1.6中心值班员应密切关注现场情况,必要时寻求其它支援。

  4.1.7在台风来临之前,管理处各岗位需仔细检查岗位范围内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排除险情,情况严重的及时向上级汇报。

  注:所有成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所有成员在抢险的过程中需注意自身安全。

  防山竹台风安全的应急预案5

  一、指导思想:

  防台风、暴雨工作是关系到师生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作,为了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和财产安全,提升幼儿园防汛防台的处置能力,本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防步骤:

  领导小组名单及联系电话

  组长: 园长

  组员:后勤组长

  保教主任

  工会主席

  幼儿园启动防台防汛预案,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

  三、应急措施:

  1、加强信息沟通,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发生重大汛情,全体领导进岗到位,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开始运作;分管领导向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汛情;全面部署抗台防汛工作。

  2、预防为主:

  1)清走廊。台风登陆前,对阳台、走廊上的杂物、花盆等都要进行清理,以防止台风登陆时,被风吹掉下来伤害到人。

  2)关门窗。台风、暴雨来临时,风力、雨量较大,要关好门窗,防止风、雨损坏门窗、家具和造成人员伤亡。

  3)门卫对全校下水道和主要集水井进行全面的疏通。

  4)对校建筑房屋上的天沟、落水管疏通,对全校大树进行修剪和加固。

  5)对全校建筑物的避雷设施及室外电线做全面安全检查。

  6)对室外天线、空调室外机、外悬挂物做全面安全检查。

  7)各部门的室内电源、插座、门窗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8)因台风造成电路、电线中断,应及时关闭电源开关,启用应急灯、电筒或蜡烛照明。

  四、保障措施:

  预案启动后,幼儿园做好预警和信息记录。召开紧急会议,在最短的时间内,以电话等形式对幼儿园防汛防台工作进行部署,通报台汛动态,布置防汛防台、抢险救灾要求和任务。

  随时与上级部门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加强信息沟通,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防山竹台风安全的应急预案6

  一、成立防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

  二、指导思想:

  为了建立学校安全应急处理机制,迅速、及时、积极的开展各项处置工作,最大限度的降低损失,有效保障师生及学校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教育稳定和社会安定。

  三、应急预案

  (一)台风、雷暴雨等恶劣天气来临之前

  1、注意天气预报,时刻关注台风、雷暴雨等异常天气的动向,随时向全校师生发布台风、雷暴雨等异常天气状况(许佳负责)。

  2、加强巡查排除安全隐患(马冬云负责)。

  3、关紧门窗,将阳台、窗台、屋顶等高处易坠落物取下或加固

  ①由俞芳监督,

  ②教师办公室由本周行政值周负责监督,③教学楼由陈美负责监督。

  4、班主任加强对学生防台风、暴雨、雷电等异常天气知识的教育(各班主任负责)。

  (二)防台风、雷暴雨等恶劣天气具体措施

  1、遇到下课,应延迟下课,由当时的课任教师联系班主任共同负责维持班级学生秩序,当确定天气好转时方可下课。

  2、如果放学时,台风、雷暴雨仍旧不停,学校允许家长有秩序地进入班级接走孩子,班主任应在班级中并做好家长签字工作。(行政值周和值周教师负责督促)

  3、学生在放学或放学途中遭遇雷暴雨等恶劣天气,应就近寻找避险处,等天气好转后再回家或上学,如有条件,可事先与家长或班主任联系(由班主任提前提醒学生)。

  4、在家未上学时,如遇台风、雷暴雨,学生可以推迟上学时间,直至天气好转,家长可与班主任联系具体事宜(班主任电话让每个学生知道),班主任并将学生到校情况报学校安全保卫处。

  5、如果有学生在校,行政值周安排好到校学生的看护工作。让学生进入房屋避险,把人员活动限制在安全区域内。

  (1)学生应遵照就近躲避的原则就近躲避。

  (2)各班班主任负责维持在各自班级避险学生的秩序。

  6、建筑物在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中发生倾斜、开裂,应立即组织人员撤离至安全地带(学校操场),李建良负责食堂的工作人员。

  7、遇节假日台风、雷暴雨,学校班子成员立即到位,做好校舍及周边的排查 等工作。

  8、暴雨等恶劣天气来临的整个时段,学校行政值周和值周教师、保安应当不断地在校园内巡视,疏通排水管道,若发现险情,立即向总指挥报告,进行应急处理。

  9、在暴雨等恶劣天气中有险情时,要立即切断校内一切电源(马冬云负责)。

  10、若有人受伤,立即送往卫生院救治或打120送医院(陶月琴负责)。

  11、未安排任务的老师应在办公室待命,不得擅离学校。

  (三)台风、雷暴雨等恶劣天气过后

  1、进一步的巡查校园,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予以及时的排除(俞芳、陈美负责)。

  2、统计损失情况(园长室负责)上报有关部门。

  四、工作要求

  1、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要本着对全体师生负责的精神,克服麻痹松懈、掉以轻心思想,认真作好各项准备;

  2、工作上要抓好落实,分工职责明确,物资储备到位;

  3、组织上要协调有力,保证政令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