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预防和减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
一、可能引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原因
主要原因有:课间学生追逐、打闹;学生自行到校活动或放学后滞留学校活动;体育活动中不慎碰撞、摔倒;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安全标准;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或未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实验操作不当;极个别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
二、事故的预防
1、运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对教师进行师德规范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
3、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场地、房屋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
三、事故的`处理
1、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学生送往医院救治。
2、及时通知家长。
3、一般事故三天内、重大事故立即报区教育局,同时填写平安保险公司的《出险通知书》,及时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
4、重大事故立即成立事故处理小组。
5、调查取证。被调查人是未成年人要有班主任或监护人在场并且
四、事故处理阶段的原则和注意事项
1、依法调解的原则。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有关条款规定接待家长,注意不要信口开河,掌握合法、合理、合情操作的分寸。及时与区教育局联系和咨询。
2、一次性解决原则。学生伤害事故的善后处理不解决附带条件;一个事故一次解决,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如家长不同意可提醒家长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咨询有关法律人士起草协议书。
4、理赔。理赔时需
一、指导
为了妥善处理学生在校伤害事故,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钟祥市教育局有关文件
二、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应急处理小组
组长:刘明辉(分管副校长)
副组长:刘敏(政教主任)
组员:当日值日
三、学生校内伤害事故处理程序
任何在校园内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均要求以“及时救助,妥善处理”为原则进行。相关上课教师或第一时间发现伤害事故的教职员工(第一知情者)必须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的学生。
(一)事发阶段的有关工作和注意事项
1、发现学生受伤,第一时间发现伤害事故的教师(第一知情者)要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学生送往镇卫生室诊断,并及时通知伤害学生班主任,伤害学生班主任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往医院接手处理。
2、伤害学生班主任知道情况后要立即通知相关学生家长。事故发生后,班主任及有关人员及时对受伤害学生送温暖、送关怀。事故严重的,要第一时间上报学校,不得隐瞒。
3、调查取证。事故发生后,相关上课教师或第一时间发现伤害事故的教职员工协助班主任填写有关事故发生情况、学生受伤情况及处理情况的书面报告;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请在场的学生作好笔录(2人以上)。班主任及时将有关报告交政教处备案。
(二)事故处理阶段的原则和注意事项
事故发生后,由校长召开有关成员商讨会,部署就学生伤害的处理办法。在适当之时学校会同受伤害学生家长或第三人进行妥善处理的商讨工作。
1、依法调解原则
根据学生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条款规定接待学生家长,注意不要信口开河、随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有情操作的分寸。
2、一次性解决原则
学生事故的善后处理做到一个事故一次解决,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如家长不同意可提醒家长依法起诉。
(三)事故处理结尾阶段的工作和注意事项
1、起草《协议书》。
《协议书》要写清协议双方的身份:学生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时间、地点;双方达成的协议;双方
2、给付补偿金。
不论金额大小,家长均要出具收条。
3、理赔。
班主任要督促学生家长
a、《协议书》复印件;
b、学生开学办理的保险单;
c、学生病历卡复印件;
e、医药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f、学生家长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