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劣天气行车的应急预案范文

王明刚

  恶劣天气行车的应急预案1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应急办和上级公安机关相关指示精神,为切实做好2016年底至2017年冬季恶劣天气下的交通管理工作,确保道路安全、畅通,防止发生长时间大面积的交通拥堵,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冬季恶劣天气期间交通疏导、指挥工作,成立“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2016年冬季恶劣天气交通管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指 挥 长:俞洋

  副指挥长:杜艺、陈小平、李昂、徐萍、解克毅、李永前、胡林、徐斌

  成 员:局属各单位负责人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850”指挥中心,徐斌副局长任执行副指挥长。

  二、应急机制启动原则

  “850”指挥中心负责收集我市气象预报信息,按市气象局预报温度降至0摄氏度,则启动应急响应机制。

  三、应急处置措施

  (一)加强隐患排查

  各单位及高速支队要根据辖区恶劣天气历史数据、交通事故等情况,排查辖区恶劣天气交通事故多发、易发节点的安全隐患,主动向辖区政府和交通运输部门报告和通报,督促相关部门对辖区隧道、桥梁、长下坡、临水临崖、易凝易冻等危险和事故多发路段,按照“两公布、一提示”向社会公布。并按照公路经营管理权限,将隐患信息及时推送给各级政府和交通运输部门。

  (二)落实应急保障

  各辖区分局(大队)要向辖区(县)政府应急办报告,落实施救物资、设备、人员是否到位;高速支队要督促道路业主单位备齐盐、沙、融雪剂等应急物资,按照“就近储备、重点设防”的原则,做好相应的人员、物资、装备准备,特别是在桥梁、隧道、陡坡、急弯、渡口等重要节点提前备好备足应急物资和救援装备;确保除雪人员和应急抢险队伍到位,一旦出现降雪结冰和交通事故,能够迅速清雪除冰,快速清障,确保路网的正常有效运行。

  (三)科学管控措施

  一是加强对易凝易冻路段的巡查工作,启动24小时巡逻机制,加大路面监管力度,强化动态管理、预防长时间、大面积拥堵,一旦发生路面积雪、凝冻等现象,及时报“850”指挥中心和各区政府应急办,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开展除雪、交通诱导等工作。

  二是在启动应急响应采取交通分流措施时,各单位要根据分流道路的状况,分流小型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对客运车辆要就近引导至城镇或高速公路服务区,或通过喊话警示、采取间断放行、分段放行、警车带道压速通行等方式,确保安全,对大型超长、超宽的货运车辆要安排到最近的高速公路服务区。

  三是采取先干线道路,后其他公路分流的原则,首先要确保贵遵、环城高速公路、二环线、两城区主次干道、两城区至观山湖区各条道路的交通畅通。实施交通管制必须要按照规定报交管局批准。

  四是为避免发生长时间、大范围、长距离的交通拥堵,要尽量提前采取在封闭路段远端(如高速公路收费站口)提示告知,沿线分散,集中车辆警车带路等方式消化车流,避免车流在高速公路、城市主次干道某一路段大量积压。必要时采取借道通行措施,指挥车辆借用对向车道通行。

  (四)加强服务保障

  高速支队、各辖区分局(大队)一是要与客运、危化品运输等重点企业建立恶劣气候下的联动机制,深入企业,督查企业、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落实防抗冰冻雨雪天气的具体措施,做好客运车辆驾驶员安全教育和车辆检查维护工作,确保行车安全。二是出现低温雨雪冰冻恶劣天气不适合客运、危化品车辆通行时,要立即将路况信息通报给交通运管部门及相关运输企业,做好提示工作,必要时暂停上述车辆上路行驶,坚决杜绝客运车辆夜间违规行驶三级以下公路。三是要充分利用广播电台、互联网以及收费站、服务区告示等方式,向社会发布当前道路通行信息、交通管制措施及管制时间,积极引导公众选择最佳出行线路,尽力避免车辆及人员滞留。

  (五)加强应急处置

  实施“三早一快”(即:早发现、早预警、早提示,快速处置)的交通应急处置措施。各单位要加强恶劣气候条件下的巡逻监控,特别是夜间巡逻工作必须落实,及时发现道路因低温雨雪冰冻恶劣天气出现凝冻,道路因地质灾害发生损毁,以及交通事故、交通拥堵时要立即采取疏导措施,进行信息预警提示,同时第一时间向“850”指挥中心上报拥堵的原因、位置、程度等,值班分局(大队)干部必须到现场督促指挥,争取用最短的时间、最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置。

  四、应急处置分工

  (一)局领导按照分工督促挂包单位按职责分别做好恶劣天气交通管控应急处置工作。

  (二)“850”指挥中心要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恶劣天气预警,研判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发布预警预报,要求各部门按预案提前采取工作措施,及时通知各单位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应急处置过程中对全市道路交通组织分流进行指挥、协调,传达上级领导指令,指挥各分局(大队)的协同工作;加强与交警总队及邻市交管部门的.联系;全天24小时收集实时路况信息,全市道路交通事故信息,交通分流信息;必要时实行双指挥长值班模式。

  (三)后装处要做好盐、锥形桶、三角木、除冰铲、防滑链、发电机等应急装备的储备及调配,撒盐车驾驶员进入待命状态,确保在遇冰雪凝冻极端恶劣天气时撒盐车能正常投入使用,为一线执勤民警准备相应的防寒装备,做好应急队伍拉动后的后勤保障工作。

  (四)秩序处要针对因路面积冰造成的通行困难,做好交通组织及分流方案制定工作。

  (五)勤务处做好恶劣天气下的勤务指导和应急工作。

  (六)宣教处通过交广台、省、市电视台、微博、微信等媒介,及时向市民广泛发布路况、气象信息,提醒市民安全出行,切实做好“两公布一提示”工作。

  (七)设施处做好应急指示标志、便携信号灯、护栏等设施的准备,及时修复因恶劣天气损毁的交通设施。

  (八)科技处要在户外大屏、“智行车”APP发布全市路况信息,全市道路交通事故信息,交通分流信息。做好全市信号灯、监控设备、对讲机系统、专项作业车的维护和保养。

  (九)高速支队一是要与“一路三方”作好对接,督促道路业主单位备齐盐、沙、融雪剂等应急物资,特别是在桥梁、隧道、陡坡、急弯、渡口等重要节点提前备好备足应急物资和救援装备,确保施救物资、设备及除冰除雪工作人员到位,遇冰雪凝冻天气,要迅速联动,及时融冰除雪,并加强通行管理,保障道路通行安全;二是加强重点时段与路段的管控,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做好交通分流和事故救援清障工作,及时准确上报路面情况。

  (十)各辖区分局(大队)一是要与各区应急办联系,确保应急物资、装备及除冰除雪工作人员准备到位;二是要加强恶劣天气下对二环路的巡逻监控,特别是夜间巡逻工作必须落实,及时对道路因低温雨雪冰冻恶劣天气出现凝冻、交通事故、交通拥堵等采取疏导、处置措施;三是对接社会排障车辆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四是接“850”指挥中心指令后,立即布置警力启动应急响应,与区应急办联系,第一时间开展清雪除冰和交通疏导工作,遇突发情况及时向“850”指挥中心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冬季恶劣天气交通管控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制作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做到思想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科学周密部署,确保各项应急准备和事件处置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进行。

  (二)加强值班备勤。各单位要强化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元旦、春节及春运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参加备勤民警要保持通讯畅通,强化快速反应意识,接到指令后,立即按规定着装、携带必要的装备赶赴现场开展工作,同时加强自身安全的防护。道路交通低温雨雪冰冻恶劣天气应急事件发生时,由交管局、分局(大队)根据事件情况调动所属应急队伍进行处置,如事件处置超出应急权限,应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得到其他应急队伍支援。遇有重大事项要及时向上级请示,报告。

  (三)加强民警执勤安全防护。高速支队、各分局(大队)要按规定完善民警安全防护措施,充实安全防护装备,检查执勤车辆安全状况,严格按照规定配齐配全反光背心、反光锥筒、反光标志等安全防护装备设施,严防执勤执法民警伤亡事件发生。

  恶劣天气行车的应急预案2

  为切实加强恶劣天气条件下(雾、雨、雪、道路结冰等)的交通安全保障工作,确保道路安全畅通,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工作目标

  对恶劣天气条件下的交通管理要做到早准备、早部署、早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恶劣天气对交通安全带来的不利影响,避免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从根本上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保障道路安全畅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恶劣天气条件下交通管理工作的力度,大队成立恶劣天气条件下交通管理和事故预防领导小组,由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纪平任组长,教导员王志祥、副大队长孙骋任副组长、各室主任为成员,办公室设在秩序室,负责本辖区恶劣天气条件下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三、实施程序

  (一)大队根据所辖道路实际情况,及时提出交通管制方案,在报告县委、县政府和支队领导的同时,做好管制的一切准备,实施管制后要将管制情况及时上报。

  (二)在实施交通管制时,需要相邻大队配合的,要迅速报告支队并通报相邻大队。

  (三)交通管制措施解除后,大队要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支队领导报告。

  四、实施措施

  (一)在恶劣天气条件下可能影响正常通行时,要组织警力加强巡逻,向车辆驾驶人发放安全行车警示卡,提示驾驶人减速行驶,注意安全,宣传冰雪道路条件下的安全行车常识、提高驾驶人的安全行车意识。

  (二)要密切注意天气变化,道路结冰情况较为严重,无法保证安全通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条“遇有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下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形,采取其他措施难以保证交通安全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实行交通管制”的规定,要做好车辆分流工作,县乡道路无法分流时,要采取停班停用的准备工作,并向乘客说明情况。防止车辆进入结冰严重且能见度低的路段时发生交通事故。

  五、工作要求

  (一)要根据辖区实际情况,搞好勤务保障工作。道路巡逻车必须配备齐全良好的勘查工具和警示标志,所有值勤民警携带的通讯工具要保持畅通。

  (二)要加强与当地气象部门联系,建立天气信息联系机制。及时掌握天气情况,对恶劣天气条件下的交通管理工作做到早安排、早行动、早部署,争取主动权。

  (四)建立与新闻、交通、公路、卫生、保险联动工作机制、及时掌握和发布路况信息,遇有重大险情时要做到快速联动。

  (五)遇道路积雪时,大队应立即与道路管理部门联系,督促其及时在路面抛洒防滑砂;要求过往车辆安装防滑链,未安装防滑链的车辆禁止通行,并向过往司机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路面结冰严重无法保证正常通行时,还应及时管制交通。

  (六)要做好值班备勤工作,大队值班电话要24小时有人值班守候,并与110、119、120实现快速联动。遇恶劣天气时,大队除值班人员外,其他人员全部为备勤人员,要做到快速反映,服从统一调遣和指挥。

  (七)要灵通信息,大队要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支队汇报道路情况,以备决策;同时与相邻大队互通信息,做到协作配合,共同防范。

  (九)要提高民警的自我保护意识。加强民警自身安全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严防民警发生意外伤亡事件。

  恶劣天气行车的应急预案3

  为全面提高应对恶劣天气的应急处理能力,保证全市交通运输在冰、雪、雾等恶劣天气(以下统称恶劣天气)应急工作安全、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轻恶劣天气的影响,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

  一、 对客运、危险品车辆实行临时性管制措施

  为确保当前天气下的交通运输安全,对全市客运、危险品车辆实行停止发车的临时性管制措施,为解决滞留人员、车辆的有关问题,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 道路客运站场停止发车期间实行两个集中:所有客运车辆就地集中;所有驾驶员就地集中;由客运企业统一组织待命;

  (2) 各客运站、场必须做好对旅客的宣传解释工作,保证旅客疏散有条不紊;对有旅客滞留的客运场站实行24小时开放、确保供水、供电、供暖,有条件的还应保持饮食供应,同时和当地治安、卫生部门积极配合,采取“防火、防盗、防抢”及“防疫病”等措施,确保治安、卫生安全。

  (3) 所有客运、货运企业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传达上级的有关决定、加强与气象、公路、交警部门信息沟通,及时掌握气象变化情况、道路通行情况;

  (4) 所有危险品运输车辆在目前天气情况下全部停运。为保障蔬菜、鲜果、肉类等重要物质的运输,普通货物运输车辆应加强安全设施的配备,规范操作,确保运输安全;

  二、 旅游码头、渡口及船舶管理方面,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 各水运公司、渡运公司、渡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2) 认真做好旅游船停航和渡船停运工作,对乘客进行疏导;

  (3) 各船舶公司、渡运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停航、停运期间安全管理工作,乡镇政府船舶安全管理员做好乡镇船舶管理工作,海事机构履行监管职责,对重点水域、重点船舶加强监控;

  (4) 对拒不停运的公司和船员,采取坚决有效的管制措施;

  (5) 密切关注天气状况,保持全天候通讯畅通。

  三、 农村公路管理方面,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 对农村公路桥面结冰路段采取铺撒工业盐处理;

  (2) 对危桥采取以下安全管理措施:

  一是派人值守和巡查,加强对过往车辆限载、限高、限宽的安全管理及监督;二是对护栏缺失部分,派人驻守并增加警示标志。

  四、 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管理方面,采取应对措施:

  在恶劣天气条件下,所有建筑施工作业一律停止,并对工程特殊重点部位进行保温处理,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安全。

  3、信息共享和处理

  恶劣天气的检测、预警、灾情报告等信息实行分级上报,由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统一管理,实现信息共享。

  恶劣天气信息的报送,应当快速、准确、详细、重要信息应当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暂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时间了解情况,及时补报详情。

  4、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应当对灾害现场的安全及时进行科学评估,保障现场人员的人身安全,并携带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需要公众参与时,应当对公众讲解必要的安全防护知识。

  5、 应急通信方式

  各单位应当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并将值班电话、辅助通信方式和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及时向应急办公室上报备案。

  6、 新闻发布

  新闻宣传要按恶劣天气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有关规定,将恶劣天气及其次生灾害检测预警、恶劣天气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及时通过广播电视向社会公布。

  7、 应急终止

  由发布预案启动指令的恶劣天气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根据恶劣天气发展趋势信息和灾情发展情况,决定是否终止应急响应。应急响应终止时,应当及时向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报告。

  五、 监督管理

  1、 宣传、培训和演习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媒体作用,及时向社会公众宣传恶劣天气预警信号及恶劣天气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相关知识以及灾情和抢险救灾情况。

  领导小组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对本单位应急工作人员进行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并定期组织应急演习。

  2、 奖励与责任

  对在防灾、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同时对在防灾、救灾工作中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在应急处置中指挥严重失误、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要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直接责任人和主管人员相应处分。

  六、 其他

  1、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根据情况变化,由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修订和完善。

  2、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