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消防事故应急预案

孙小飞

  学校消防事故应急预案1

  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严格执行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完善设备,预防为主的原则,成立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在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的基础上,认真落实学校重点部位安全保卫责任区,做到防范于未然,切实做到学校消防安全无事故。为应对突发的消防隐患,特制定学校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一、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田兵

  副组长:尹凯、何正平

  组员:邹志明、吴春梅、聂元胜、赵久碧、张云粉、施俊芬、赵国华、朱正先、周开福、谭朝山、饶维燕

  二、火警通报顺序:

  一旦发现火灾,要立即打电话报119和学校办公室,学校办公室及时通知各有关人员。

  三、全体人员注意事项:

  1、当某处发生火灾时,全体人员应保持镇定,及时报警并迅速依据任务分工和组长的命令担负起抢救工作,不可袖手等待消防人员前来抢救而延误时机;

  2、迅速切断配电箱总电源;

  3、消防人员抵达现场后,除参与抢救工作外,其余人员应从速远离现场,以免影响或妨碍抢救工作的进行;

  4、现场有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应迅速搬离。

  四、具体人员分工:

  灭火组负责人:尹凯、邹志明、何正平、谭朝山、赵国华警戒组负责人:周开福、朱正先、聂元胜

  救护组负责人:施俊芬、饶维燕、吴春梅

  疏散组负责人:田兵、张云粉、赵久碧

  五、各组成员注意事项:

  1、灭火组:(1)了解学校建筑格局及道路情况;(2)了解电铺设的线路;(3)了解学校内楼房装修材料的性质;(4)清楚学校所有消防设施的放置地点;(5)了解消防设备的保养维护与操作方法;(6)了解火的走势;(7)清楚逃生路线。

  2、警戒组:(1)了解学校建筑格局及道路情况;(2)当某处发生火灾时,应迅速确定安全逃生的路线,以便疏导他人逃生;(3)在警戒线负责拦阻无关人员进入火灾现场。

  3、救护组:(1)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2)在120急救队未到之前,应接受紧急救护的工作;(3)120急救队到现场后,应配合医护人员紧急救护;(4)清楚指定的逃生路线。

  4、疏散组:(1)了解学校广播所在地;(2)了解学校内楼房装修材料的性质;(3)了解火的'走势;(4)清楚指定的逃生路线。灭火组负责人:汪翀、郭明康、陈星、左中;

  六、火灾原因调查:

  火灾发生后,学校要积极协助公安消防机关查明火灾原因,提供必要的信息,属人为的火灾事故,坚持做到“三不放过”(原因没有查清不过,事故责任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

  学校消防事故应急预案2

  为应对学校突发火灾事故,及时、有序、高效地做出相应处理,保证全校师生的人身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学校的损失和负面影响,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的稳定,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并结合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项预案。

  一、坚持“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救治”原则:

  1、早预防。要求学校全体师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及后勤服务工作,坚持依法办学,规范操作,及时排查和消除学校的各种消防隐患。

  2、早发现。落实责任到人,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上报,采取相应整改措施。

  3、早报告。要求各校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定期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早救治早隔离。要求执行谁发现谁首先受理的制度,发现消防事故,立即组织人员疏散,拨打火警电话,控制局面,最大努力阻止火灾的进一步发展;发现伤情或病情,立即组织人员送医院救治。

  二、成立火灾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蔡振军

  副组长:谭忠李显红

  成员:秦仕方李图良苟大林汪先琼冯仕坤赵鑫王琪张强波及全镇各中小学校(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乐山镇中心学校,由李显红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具体办公。

  三、应急工作分工:

  1、现场处理组:

  组长:蔡振军

  成员:赵鑫冯仕坤及全镇各中小学校(园)长。

  职责:尽快到达现场,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控制局面,阻止事态发展,并研究事故处理的具体策略;在第一时间向教育局报告情况;组织力量并全程指挥其他各职能人员投入工作;认真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部门的有关指示。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查找原因和责任。

  2、通讯联络组

  组长:谭忠

  成员:王琪李图良及全镇各中小学校(园)长。

  职责:控制现场,做好人员的疏散自救工作,维护秩序,防止发生混乱局面;组织班主任管理好学生;

  3、后勤保障组

  组长:李显红

  成员:苟大林汪先琼及全镇各中小学校(园)长。

  职责:做好通讯联络,车辆调配、道路畅通、医疗救护的后勤工作;做好上级来人和家长的接待,必要时为上级工作组现场办公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四、应急处理措施:

  1、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灭火器赶到现场进行扑救。

  2、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包括:学校名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报警人及现场火情。

  3、在向学校、教育局领导报告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

  4、组织师生迅速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区域,不得组织学生抢险,教师扑救要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进行。

  5、学校有关人员第一时间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在消防队到来之前切掉火区电源,带上灭火器材和使用消防设施进行初期灭火,抢救学校财产,尽可能使学校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6、领导小组成员,对校园起火原因及财产损失情况进行细致的调查,记录在案,写出书面报告向教育局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