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目的
为了保障公司电梯在人员乘梯出现紧急情况时能够得到及时解救,帮助乘梯人员应对电梯紧急情况,避免因恐慌、非理性操作而导致伤亡事故,保障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特制定电梯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处理措施。
2、编制依据
《电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电梯安全规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
3、遵循原则
①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员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并切实做好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②加强监管,重在预防。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电梯安全运行工作。
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电梯事故的应急处置。
二、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1、电梯事故应急组织机构
2、分工及职责?
为实现对处置电梯事故应急工作的统一指挥,做到组织到位,特明确以下分工及职责(注:若组长不在时,由副组长任总指挥全权负责安全应急工作)
霍荣辉:处置电梯事故应急工作的总指挥。
王兴朝:处置电梯事故应急工作的副总指挥。主要协助总指挥通知联系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及时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处置。
段富社:处置电梯事故应急工作的副总指挥。主要负责审察电梯事故处置的安全技术措施。
应急小组成员:在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进行电梯事故处置的救援工作。
三、电梯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基本措施
1、电梯的应急管理
①电梯应由专人管理,配置必备的专业救助工具及24小时不间断的通讯工具,随时保持通讯畅通。
②公司应当与有资质的电梯维修单位签定维修保养合同,明确电梯维修单位的责任。
③电梯发生异常情况,公司电梯管理人员应立即通知电梯维修单位,要求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④公司每年应进行一次电梯应急预案的演练,并通过在电梯轿厢内张贴宣传和标明注意事项等方式,明确电梯安全使用和应对紧急情况的措施。
2、电梯紧急情况的`处置程序
①乘客在电梯发生紧急情况时,应采取求救和自我保护措施,通过警铃、对讲系统及时发出求助信号或拨打求救电话,并与轿厢门保持一定距离,以防轿厢门突然打开。在救援人员未到现场前不得撬打电梯轿厢门或攀爬安全窗,不得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轿厢以外,保持镇静,可做抱头屈膝,以减轻对人体造成的意外伤害。
②电梯管理人员在接到求助信号或救援电话后,应立即通知电梯维修单位,要求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同时向公司电梯事故处置小组汇报。
③公司电梯事故处置小组总指挥在接到汇报后应立即赶赴现场,查清电梯轿厢内被困人员的数量和具体情况,了解电梯轿厢所停的位置或其它危险因素等。
④电梯维修单位专业救援人员到达后,应统一指挥,在保证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实施救援程序。
⑤首先应判明电梯轿厢所处的位置。当轿厢处于某一平层位置附近时,按以下程序实施救援:
1至少3名专业救援人员到机房,关闭电梯总电源(保留照明电源),然后根据平层图的标示判断电梯轿厢所处楼层。
2由一人安装手动盘车轮,确认安装完毕后,由两人握持盘车轮,一人用松闸扳手缓慢松闸,再根据轿厢所在位置的就近楼层缓慢盘车至平层位置,松开松闸扳手。
3用层门开锁钥匙打开电梯层门和轿厢门。疏导乘客离开轿厢。
⑥发生火灾时,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乘客应立即将电梯停靠在平层并迅速撤离轿厢,立即向消防部门报警。
2井道或电梯轿厢内发生火灾时,立即将电梯开到底层,切断电梯电源,用灭火器进行灭火。
⑦发生突发性地震时,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突发性地震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将电梯停靠在就近层并迅速撤离轿厢。
2地震后应由维修单位对电梯进行全面检查、测试,经特种设备检测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正常使用。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预防电梯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对突发电梯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能力,能有效控制局面,及时、有序地做好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明晰各部门的职责及应急处理流程,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内蒙古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突发电梯安全事故,是指在本单位使用的电梯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事故类别包括:电梯困人故障;由于剪切、坠落等原因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由于触电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其它安全事故。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国家或行业、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1.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避免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统一领导,分类管理。
--职责明确,分工协作,反应及时,措施果断,运转高效。
--常备不懈,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依靠科学,依法处置。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交通厅成立电梯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厅突发电梯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组长:分管厅机关事务副厅长
副组长: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厅机关各处室和驻楼各单位负责人
2.2职责
2.2.1负责电梯安全事故的总指挥与总协调。与消防部门共同研究制定突发电梯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2.2.2决定启动和终止应急电梯安全事故状态和应急救援行动。
2.2.3接收上级应急指挥部指令,向上级应急指挥部门报送突发事件情况,传达和执行本级指挥机构的决定。
2.2.4快速摸清事故情况,并协调、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处置工作。
2.2.5组织突发电梯安全事故的应急培训和演练。
2.3现场指挥机构
发生突发电梯安全事故后,领导小组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程度和处置行动的需要,派出领导、相关人员和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设立现场指挥部,配合消防等部门,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
2.3.1现场指挥部
发生突发电梯安全事故,由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成立现场处置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和处置。现场指挥部由应急领导小组和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2.3.2现场指挥部设立三个现场工作组
2.3.2.1综合协调组由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科、厅办公室厅机关各处室和驻楼各单位派员参加组成。电梯安全事故发生时,负责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赶赴现场,落实领导有关指示和批示;疏导和维持现场秩序;协调处置救援工作,确保现场医疗救援和通讯畅通。
2.3.2.2现场施救组,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派员参加,由消防等部门组成专业救援队伍、医疗救护队伍。电梯安全事故发生时,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勘查电梯安全事故现场,研究现场情况,提出现场处置方案,实施以救人为主的救援措施,迅速开展救援工作。
2.3.2.3善后(医疗)组由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厅机关各处室和驻楼各单位派员参加,尽快与相关医院(120急救)联系并吸收人员。电梯安全事故发生时,负责配合抢险救援工作,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开展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事宜;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3应急响应
3.1突发电梯安全事故发生后,事件发生现场知情人或值班人员应立即将有关情况向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3.2报告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根据事故危害程度,启动应急预案,立即组织应急救援人员赶赴现场,按应急预案的工作程序紧急处置行动,及时控制事态的发展和蔓延,并将事件进行处置。
4应急处置
突发电梯安全事故发生后,根据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有关领导及人员应迅速赶往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危害程度确定处置方案。接到启动应急预案指令的部门,根据自己的职责做好相应的应急救援工作,所有人员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积极配合,确保任务完成。
4.1电梯困人的解救:接到报告后,救援人员赶赴现场展开救援。首先要了解轿箱内情况,稳定被困人员情绪,其次准确判断电梯所在楼层位置,根据具体制订并实施救援方案。
4.1.1停电或轿门故障:轿箱停在平层位置时,救援人员用三角钥匙开启厅门及轿箱门解救被困人员。轿箱停在楼层之间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断开电梯主电源开关→使用专用工具松开曳引机制动闸→扳动电引机(必须双人操作),向上或向下移动轿箱至平层位置→以三角钥匙开启轿箱门解救被困人员。
4.1.2安全钳动作:轿箱停在平层位置时,救援人员用三角钥匙开启厅门及轿箱门,解救被困人员。安全钳动作,轿箱停在楼层之间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开启轿箱上方厅门→进入箱顶,先按下“急停按钮”→开启箱顶安全窗,放入“七横竹梯”--帮助和指挥被困人员由轿箱顶部的安全窗有序撤离。
4.1.3电梯坠落事故救援:接到报告后,救援人员应首先继开电梯主供电电源→使用三角钥匙开启首层厅门及轿门,确认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情况→立即通知电梯维修专业单位、消防部门和医院(120急救)到现场抢险。
4.2发生火灾时的应急救援处置应以立即终止电梯运行为原则,快速赶赴现场实施救援。
4.2.1及时与消防部门取得联系,告知火情实际情况,如地区位置、楼层高低、灾情大小,有无困人等情况。
4.2.2救援人员组织疏导乘客尽快离开轿箱,在步行楼梯安全撤离。并将电梯置于“停止运行”状态,用手关闭轿门并切断总电源。
4.2.3井道内或轿箱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并疏导乘客尽快撤离,切断电源,用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扑救。
4.2.4共用井道中发生火灾情况时,其余相邻电梯应立即停于远离火情区,供专业人员或消防人员灭火使用。
4.2.5相邻建筑物发生火灾时,也应立即停梯,以免因火灾停电造成电梯停电而造成困人事故。
4.3电梯漏水时的救援处置
4.3.1当底坑内出现少量水或渗水较多时,应将轿箱停在二层以上,终止运行,切断总电源。
4.3.2当楼层发生跑水、水淹而使井道或底坑进水时,应将轿箱停于进水层的上一层,终止运行,切断总电源,以防止轿箱进水。
4.3.3当发生漏水时,应尽快切断漏水源,以保证电器设备不沾水或少沾水。
4.3.4漏水电梯在正常使用前应进行除湿处理,如采取擦试、热风吹干、自然通风,更新管线及有关部件等方法,确认湿水消除,绝缘电阻经重新测试符合要求并经试运行无异常后,方可投入运行。
4.3.5电梯恢复运行后,对漏水原因,处理方法、防范措施等应记录清楚并存档备查。
5保障措施
5.1人员保障
根据突发事件现场情况,如需要应急人员,各单位应按照以下基本条件进行选派,政治素质高、技术水平良好,身体健康、年龄在20岁至55岁之间。
5.2经费保障
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资金预算。财务部门应及时安排和下拨专项资金,用于损坏设施的应急抢修,保证抢修工作按质量快速完成。
6附则
6.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根据突发电梯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际情况以及有关法律、法规修改情况,及时修改,完善。
6.2奖励与责任
6.2.1对在突发电梯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厅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6.2.2对不服从指挥调遣,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拒绝参加应急处置工作延误时机造成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3预案的解释与生效。
6.3.1本预案由内蒙古交通运输厅突发电梯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6.3.2本预案自发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