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我镇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基本原则
坚持救人第一、先控制后处置原则。开展灭火救援行动,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积极抢救人命为第一要务。对于火灾现场要以控制灾情蔓延扩大为着力点,最大限度降低火灾损失及因火灾引发的次生灾害损失。
坚持果断决策、科学处理原则。根据火灾的不同类型,积极捕捉有利战机,快速行动。灭火救援行动的技术、战术方法既要讲究科学,又要符合火灾现场的客观实际,保证灭火救援工作的实效性。
坚持协同作战、统一行动原则。整个灭火救援现场一盘棋,各种参战力量都要根据指挥部的指令,按照各自的任务分工统一行动,相互之间要密切配合、协调一致。
三、组织机构
1、在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成立长山镇消防安全应急指挥中心,主要负责指挥和扑救长山镇的火灾事故,并参加其他灾害或者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
2、指挥中心由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组成(附表一),下设四个行动小组:火灾扑救组、人员疏散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派出所、边防所,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3、各组负责人及成员:
火灾扑救组:组长,王宏伟、张宏宇;成员,派出所、边防所所有民警。
人员疏散组:组长,汪凤义、王茜;成员,民政办、文化办、卫生办、计生办、交通办、土地办、村建办、办公室。
安全保卫组:组长,李浩然、袁传军;成员,综治办、纪检办、组织办、应急民兵队伍。
后勤保障组:组长,高元宾、隋成海;成员,财政所、企业办、安检办、林业站、农科站、水利站。
4、镇政府领导到达现场实施指挥,或者在现场建立联合指挥机构时,现场指挥部指挥员应当汇报现场情况,提出对策和行动方案,听取指示,指挥现场力量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四、主要职责
1、指挥中心主要职责
(1)接到报警后迅速查清起火位置、着火物性质、火势大小,并组织人员扑救,拨打火警电话“119”向市消防大队报警。
(2)统一协调各小组工作。
(3)协调市消防大队对事故进行调查。
2、火灾扑救组职责
(1)接到火警后迅速组织人员赶赴火灾现场,并做好分工。
(2)根据火情,采取有效的扑救方案,迅速控制火势蔓延,尽快灭火。
(3)抢救被困人员必须采用“先控制、后消灭、救人重于救火、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
(4)保护现场,防止非扑救人员进入火场。
3、人员疏散组职责
(1)组织现场群众迅速撤离火场。
(2)制止受灾群众抢救物资,尽可能避免混乱和伤亡事故的发生。
(3)保证消防安全通道的畅通。
4、安全保卫组职责
(1)维持火灾现场秩序,协助疏散人员。
(2)负责对重点部位、重点部门的监护和保卫。
(3)封闭火灾现场,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4)转运受伤人员和贵重物品。
5、后勤保障组职责
(1)提供充足的消防用具(毛巾、防毒面具、手套、雨靴等)。
(2)安排好车辆,保证及时输送受伤人员。
五、灭火程序
火灾扑救组要利用附近的灭火器灭火,用市内消防栓连接水带水枪向火点射水,在灭火人员器材充足的情况下,可对火势采取四面包围或两面堵截的方法,控制火势蔓延。如果人员器材不足,则将力量集中在火势蔓延的方向,或保护价值较大的物资,尽力减少火灾损失。人员疏散组要引导全镇尽快有序地撤离,并派专人到明显位置引导消防车到达现场。
安全保卫组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对火灾现场进行封闭,清理无关人员,并对重点部位进行保护,维护火灾秩序。
火灾扑灭后,消防安全委员会要积极协助市消防大队对事故进行调查,做好善后工作,其他各组协调消防部门清理火场。
六、后期处理
1、善后处置
(1)善后处置工作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由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火灾扑灭后,应全面、细致地检查火场,清除残火。对石油化工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温度及周围易燃易爆气体浓度进行实时检测,防止复燃或爆炸。
(3)镇扑火小组责令失火单位或有关单位派人监护火场,办理现场交接,必要时,留下少数灭火力量进行监护。撤离火场时应当清点人数,整理器材设备,将使用过的消防水源设施恢复到备用状态。
(4)火灾扑灭后,对于因火灾引起的环境污染事故,由镇环保队组织相关力量进行善后处置。
2、社会救助
(1)灾民救助:镇民政办配合镇政府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做好灾民安置和生活救助工作,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2)受灾人员遗体善后处置:由派出所负责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及工作程序做好受难者遗体的善后处置工作。
3、调查和总结
镇应急指挥中心根据以上报告,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工作的要求和建议。
七、工作要求
1、快速反应,高度集中指挥
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处置,各有关单位要快速反应,迅速启动有关灭火救援预案,开通通信指挥系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严格服从指挥部的指挥,保证政令畅通。
2、严格岗位责任制
各参战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层层落实,切实保证领导到位,力量到位、装备到位、措施到位。部门之间密切配合,协同作战,防止出现不必要的失误和漏洞。
3、加强信息反馈和请示报告制度
要保证情况信息传递灵敏、快速、准确、畅通。有关单位可派专人收集现场情况,及时上报,不得隐瞒、漏报、迟报误报重要情况。
4、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在实施灭火救援行动中,要求保证人员、车辆、装备的作业安全,严禁车辆装备带病作业或人员违章作业,确保灭火救援任务的顺利完成。
为规范全镇消防安全的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结合本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四川省火灾事故灭火救援预案》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石滩镇范围内对社会秩序和公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和损失的各类火灾事故和灭火救援工作。
三、组织机构
(一)领导机构:
1.成立石滩镇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镇消防安全救援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严一鸣党委书记
执行副组长:魏俊峰党委副书记、镇长
岳文杰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副组长:汪小斌镇党委副书记
王佳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张庆党委委员、副镇长
汪涛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黄小兵党委委员、副镇长
张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员:吴俞璋党建办主任
胡元忠社会治理办主任
李能元交管站站长
谭仕雄财政所所长
张磊社会事务办主任
杨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马涛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负责人
邱松明综合执法办负责人
吴宗宪食药站长
杨映坤镇卫生院院长
何家国镇九义校校长
周昊镇农村信用社主任
2.镇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⑴研究确定应对消防安全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
⑵负责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消防安全事件的组织和指挥;
⑶负责审定镇消防安全总体应急预案;
⑷负责抓好全镇性消防安全项目建设,并检查落实情况;
⑸当消防安全事件超出本镇处置能力时,及时上报请求上级支援;
⑹协调与上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
⑺总结全镇年度消防安全工作。
(二)日常工作机构及职责:
1.石滩镇人民政府是消防安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指挥长由镇长魏俊峰同志担任,副指挥长由副镇长、人武部长汪涛同志担任,镇消防安全办公地点设在镇安办,办公室主任由汪涛同志兼任,邱松明同志负责日常事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办公电话:xxxxxxxxxx
2.镇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职责:
(1)贯彻执行镇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决定,负责全镇消防安全应急救援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等工作;负责对消防安全事件所涉及的全镇性重大工作事项提出建议,并报镇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2)负责全镇消防安全问题的调查研究、承办会议,依据镇消防安全总体应急预案制定全镇消防安全系统建设的`措施和规划。
(3)负责全镇消防安全工作人员的培训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可动员力量的培训指导工作;督促落实和检查指导镇级各单位、组织实施的预案演练工作。
(4)负责消防安全常识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5)负责接收和办理上级领导对特别重大、重大消防安全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或需向县应急管理局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
(7)负责与县有关部门的业务联系;负责与毗邻镇在信息沟通、应急支援等方面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四、预案启动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启动本预案:
(一)火势较大,有可能造成较大经济财产和人身安全时;
(二)超出自身应急处置能力的消防安全事故时;
(三)镇人民政府认为需要启动预案的消防安全事故。
五、工作原则
(一)坚持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原则。发生火灾事故特别是重特大火灾事故,必须坚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灭火救援行动,保证灭火救援工作协调有序开展。
(二)坚持救人第一、先控制后处置原则。开展灭火救援行动,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积极抢救人命为第一要务。对于火灾现场要以控制灾情蔓延扩大为着力点,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灾损失及因火灾引发的次生灾害损失。
(三)坚持果断决策、科学处理原则。根据火灾的不同类型,积极捕捉有利机战,果断决策,快速行动,灭火救援行动的技术、战术方法既要讲究科学,又要符合火灾现场的客观实际,保证灭火救援工作的实效性。
六、事故分级
按照事故情况分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
一般事故:造成死亡3人以下,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100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
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经济损失。
重大事故:造成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经济损失。
特别重大事故:造成死亡30人以上死亡,或者造成100人以上重伤,或者造成1亿元以上的经济损失。
七、应急处置
领导机构下设三个工作组,现场人员疏散工作组、应急抢险灭火救援工作组、后勤保障组三个组,具体负责全镇消防安全工作。
(一)现场人员疏散工作组
组长:黄小兵
成员:综合行政执法办、交管站、村(社区)成员
职责:迅速组织无关人员紧急疏散、撤离、封闭火灾现场并设置危险警戒线;防止出现群众私自返回火灾现场无序抢运设备、物资等情况。
(二)应急抢险灭火救援工作组
组长:汪涛
成员:镇民兵应急分队、各村(社区)义务消防员
职责:第一时间将应急灭火设备运送到火灾现场并参与灭火扑救,同时根据火势情况,请求消防大队支援;立即切断火灾现场电源、易燃易爆气源及其他可能影响火势蔓延、扩大的危险源头,防止火灾事故扩大化;发生伤亡情况的,组织医务人员对伤员立即进行抢救。
(三)后勤保障组
组长:张庆
成员:党政办、财政所、民政所
职责:及时向指挥部、各工作组通报信息;紧急调度车辆运送救火设备及物资等,配合镇卫生院组织医务人员对受伤人员进行抢救。
八、后期处理
(一)火灾扑灭后,镇应急分队应全面、细致地检查火场,清除残火,防止复燃或爆炸。
(二)应急分队撤离火场时,应当清点人数,整理器材装备,将使用过的消防水源设施恢复到备用状态。归队后,迅速补充器材和灭火剂,调整人员,恢复战备状态。
(三)综合行政执法办、所属业务职能办公室、所属村(社区)协助相关单位调查火灾原因,确认火灾责任。镇消防安全指挥部总结事故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工作的要求和建议。
九、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火灾信息报告制度,保证信息传递及时、连续、完整、准确,不得隐瞒、谎报、缓报。
信息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火场地址、火灾种类、人员被困情况、火势发展情况、火灾等级以及出动力量情况等。
十、保障措施
(一)人员保障
发生重特大火灾,在镇应急分队和村、社区义务消防员灭火救援力量不足的情况下,报请县消防大队,迅速调动各种力量紧急增援。
(二)医疗卫生保障
由镇卫生院负责组织紧急医疗救援,在做好现场救治和伤病人员转运的同时,搞好后备医院对接准备工作,并把情况及时上报指挥部。
(三)交通保障
由交管站负责,对事故现场的警戒区、控制区进行交通管制,并开辟绿色通道保障灭火救援等车辆顺利进入事故现场。
(四)物资保障
由镇武装部负责保证灭火救援所需器材装备,协调有关部门调集消防设备和物资。
十一、工作要求
(一)快速反应,高度集中指挥
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处置,有关单位要快速反应,迅速启动有关灭火救援预案,组织力量赶赴现场。
(二)严格岗位责任制
各村(社区)、镇辖各单位、相关职能办公室要按照任务分工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层层抓落实,切实保证领导到位、力量到位、装备到位、措施到位。各单位之间密切配合,协同作战,防止出现不必要的失误和漏洞。
(三)加强信息反馈和请示报告制度
要保证情况信息传递灵敏、快速、准确、畅通、及时上报有关情况信息。村、社区要确定专人收集现场情况,及时续报反馈,不得隐瞒、漏报、迟报、误报重要情况。
(四)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在实施灭火救援行动中,要切实抓好人员、车辆、装备的作业安全,严禁车辆装备带病作业或人员违章作业,确保灭火救援任务的顺利完成。
为加强我镇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上级消防有关规定条例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应急预案件。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市县有关消防工作一系列法律法规,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消除工作中存在的死角,建立统一、高效的突发火情应急处理机制,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的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同时,为有效处置突发火情建立应急制度,完善火灾预防、应急处理体系,提高各机构对突发火情的应对能力。
二、指挥机构
成立突发火灾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突发火灾应急处置工作。镇长庞毅任总指挥,全面指挥突发火灾处置,武装部长胥洪继任副总指挥,负责查看火情,掌握火势发展情况,随时向镇指挥中心通报火情,根据火情指挥切断电源、可燃性气体源,指挥义务消防队和增援人员灭火,指挥抢救伤员,疏散物资,及时控制火势蔓延。指挥部下设一个办公室和五个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办,李凌云兼任任办公室主任。五个工作小组为:
1、应急抢险组。武装部长胥洪继任组长,成员为镇民兵应急分队,主要职责是协助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现场保护、疏导、抢险、抢救遇险人员及财产。
2、医疗救护组。副镇长杨斌任组长,成员由镇计生办,农业服务中心,医院医生组成。主要职责是现场救护、抢救遇险人员生命安全。
3、善后处理组。副镇长王小奎任组长,成员由镇维稳办,财政所,民政所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协调有关单位对事故伤亡人员善后处理工作。
4、事故调查组。副书记王锋任组长,带领公安民警,安办人员对火灾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查明事故原因。
5、后勤组。副书记何志远任组长,负责后勤保障、车辆调配。
三、应急处置
1、报告报警
任何人发现火灾时,应立即报警,报警人员在报警时应同时说清着火地点、部位、燃烧物品、火灾状况等。同时向镇火灾应急处置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报告,做好灭火前的必要准备工作,及时记录火灾情况。村(居)干部立即组织应急队伍开展自救和群众疏散,同时通知电、气部门断电断气。
2、组织抢险
在接到消防安全事故报告后,紧急预案立即启动,副总指挥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动应急队伍立即开展消防施救工作,所有消防应急队伍成员必须无条件及时赶赴现场,参加救火行动。各部门按其职责服从指挥统一调度。在向119报警后,指挥部应及时派出人员接应消防队和清除交通通道障碍,疏散围观群众,做好警戒工作,公安消防队到达后,及时向公安消防火场总指挥报告灾情。全体在场工作人员、义务消防队成员必须立即加入扑救火灾行动。
3、救援救护
在指挥部指挥下,疏散救护工作要有条不紊,责任到人,由各防区负责人进行引导护送,向安全区(安全通道、消防楼梯)疏散,同时要查清现场是否有遗漏人员,疏散次序按指挥部现场通知办。接应救护车,指引救护人员及时对伤员进行处理或送医院救治。
4、维护处理
根据现场具体情况设置安全警戒线,安全警戒线分为建筑物外围警戒和火灾现场警戒。外围警戒要及时消除路障,劝阻无关人员、车辆离开现场,维持好建筑物外围秩序,为公安消防队到场展开灭火创造有利条件。火灾现场警戒要及时指挥疏散人员,看管好抢救出来的物件。灭火结束后,在征求事故调查组意见基础上,协助进行现场清理。火灾事故原因及损坏情况等相关信息由指挥部统一口径后发布或上报。
四、工作要求
1、各村、居及应急抢险队员在通过各种渠道获知火情后应及时赶到事故现场,按照工作分工,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
2、各村、居及应急抢险队员应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完成应急抢险指挥部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3、应急抢险队员应在接到通知后以最快的速度到达指定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的,应向应急抢险指挥部作出合理的解释。
4、根据职责权限,总指挥有权调动全部应急抢险队员,根据火情事故情况,副总指挥有权处置现场相关情况,并应及时向总指挥汇报。
5、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各村、居在发生火灾事故或接到事故通报后,必须报告镇应急抢险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应及时向领导汇报。
6、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发生重大安全事件后,相关应急处理组不及时赶赴现场,贻误时机,或处置失当,造成事态扩大的,要严厉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