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火灾频发,做好火灾应急救援消防工作,消防着眼于防,尤其是夏日在人群密集的地方如工厂车间等尤为重要。为了避免火灾事故发生造成现场混乱,贻误救灾时机,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明确工厂各职能部门在火灾发生时的职责和分工,结合实际情况特制订火灾应急救援消防预案:
一、火灾应急的组织架构:
1、为了统筹指挥,公司确定注册安全主任为火灾总指挥,负责火灾应急时的全盘指挥工作。注册安全主任在火灾发生时不在厂内时总指挥由公司行政副总担任;节假日期间由公司安排的值班负责人担任;
2、保安组长是火警时的副指挥,在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现场具体的灭火抢救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现场指挥;
3、总指挥、副指挥和现场指挥应在接到火警后的第一时间内赶到火灾现场;
4、为配合灭火抢救工作,公司特成立消防突击队,由保安员和各车间的基层骨干组成。在总指挥和现场指挥的领导下进行灭火抢救的具体工作或协助消防队参与灭火抢救工作;
5、各部门或车间在火灾发生时应随时听任总指挥的调度,参与灭火抢救工作。
二、火灾发生初期的应急救援响应工作:
1、在本部门(或车间)发生火灾时,在岗职员应立即对初起火灾进行扑救,就近原则运用消防救援装备如灭火器材(如灭火器、消防炮、消防栓等)扑灭火源;使用灭火器要注意以下要点:先拉开保险栓,操作者站在上风位置,侧身作业,手按压柄,距火点二米位置胶管对准火源扫射;
2、当火势未能得到控制时,要立即通知当班保安和安全负责人;
3、当班保安接到火警后,立即通知全厂警戒并通知保安组长迅速调集全体保安员利用身边的消防设备赶到火灾现场参加扑救,并且做好火灾现场人员秩序维护和无关人员的疏散撤离工作;
4、当火灾蔓延到非本厂力量所能控制的程度时,在岗职员应立即敲破玻璃按响火灾按钮使用消防水栓,并安排报警——119,(报警人员应向消防部门详细报告火灾的现场情况,包括火场的单位名称和具体位置、燃烧物资、人员围困情况、联系电话和姓名等信息),并安排人员到路口接消防车,以便消防队员把握火灾情况和尽快抵达,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抓住火灾救援时机;
5、火灾应急总指挥和现场指挥在接到火警后应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火灾现场指挥扑救工作,指挥设备维修组把电梯迫降到底层,并切断生产区的电源,同时保证各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转;
6、火灾警报拉响后各部门应立即切断电源,并组织本部门(或车间)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待命;
7、人资部立即组织司机疏散本厂内停放的车辆和厂门口的障碍物,以确保救灾现场的畅通和车辆用急。
三、火灾的灭火扑救工作:
1、火灾应急总指挥根据现场的情况对消防突击队进行初步分工,分别成立灭火组、抢救组、供水组、后勤组等各个小组,做好消防队到来之前的辅助性工作:如火灾情况的调查、人员受困情况的初步估计、各消防装备的准备就绪、救灾道路的畅通等,并随时与消防队保持联系以汇报情况;
2、消防队赶到时,应急总指挥和现场总指挥应立即向消防队员详细汇报火灾情况,协助消防队制订灭火扑救方案;
3、消防突击队应以“救人重于救火”,“先控制后消灭”的原则果断地协助消防队员参与灭火任务;
4、各部门(或车间)的主管人员随时为消防队员和消防突击队提供火灾现场的具体情况,为灭火扑救工作提供有效的建议,并随时听从应急总指挥的调度以参与灭火扑救工作中去,并且积极配合医疗救护人员参与人员的医疗急救护理工作,尽量减少人员伤亡。
四、火灾事故的处理工作:
1、火灾扑灭后,各部门(或车间)应立即清点本部门(或车间)的人员和受损物资,尽快确定人员伤亡和物品损失情况并向厂安委会汇报,安委会应做好详细的记录并存档;
2、人资部应尽快协调各部做好医疗救护工作,包括医疗经费的提供、受伤人员的住院安排与护理以及以意外伤害保险的理赔工作等;
3、设备维修组配合相关部门(或车间)人员对受损设备尽快安排修复并投入生产产使用;
4、以安全主任为主,各安委会成员联合成立事故调查小组,调查火灾发生原因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处理;
5、安委会做出事故调查报告,同时总结本次火灾事件的教训,在全体职员中实行安全事故的教育培训,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五、疏散自救方法:
熟悉环境,临危不乱:每个人应对生活、工作的居住建筑结构及逃生出口熟悉,平时应做到了然于胸,而当身处陌生环境也应当养成留意通道及出口的方位等的习惯,便于关键时刻逃离现场;
保持镇定,明辨方向:突遇火灾时应保持镇定,不要盲目地跟从人流和相互拥挤,尽量往空旷或明亮的地方和楼层下方跑。若通道被阻,则应背向烟火方向,通过阳台,气窗等往室外逃生;
不入险地,不财物:不要因为害羞或顾及贵重物品,浪费宝贵时间,紧记生命最重要;
简易防护,掩鼻匍匐:往过有烟雾的路线,可采用湿毛巾或湿毯子掩鼻匍匐撤离;
善用通道,莫入电梯:发生火情尽量使用楼梯,或利用阳台、窗台、屋顶等攀到安全地点,或利用下水管道滑下楼脱险;不可进入电梯逃生;
避难场所,固守待援:如在房内侧手摸房门,感到烫手,千万不能开门,应关紧迎火的门窗,打开背火的窗门,用湿毛巾塞住门缝,不停用水淋湿防止烟火渗入,固守房间,等待救援;
传递信号,寻求援助:被烟火围困时尽量在阳台、窗口(白天可用鲜艳的衣物在窗口晃动,晚上可用手电等物闪动或敲击物品发出声音求救)传递信号求救;
火已近身,切勿惊跑:如果身上着火切勿惊跑和用手拍打,惊跑和拍打只会形成风势,加速氧气补充,促旺火势。正确的做法是,立即脱掉衣服或就地打滚,压住火苗,能及时跳入水中或让人向身上浇水更有效;
缓降逃生,滑绳自救:高层楼层起火后迅速利用身边的绳索、床单、窗帘等制成简易绳并用水打湿后,从窗户或阳台沿绳滑至下面楼层逃生。即使跳楼应在消防员准备好逃生气垫并且要求楼层在四层以下才考虑这一方式。还可选择水池、软雨蓬、草地等,如有可能应先丢下大量棉被,沙发垫或打开大伞跳下。
为确保广大患者和医护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防范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力保消防安全事故发生时损失小、危害低,能快速、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置消防事故,根据消防法律法规,结合我院消防环境建设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1、医院防火工作坚持“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实行严格的科学管理,坚决把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当火灾发生时,要抓住火灾的初起阶段,全力扑救,力争把火灾消灭在初起阶段,防止其蔓延。
2、坚持自防自救的原则,门诊楼、住院部每名医护人员都负有积极扑救火灾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人员疏散工作的责任,要开展自防自救,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灭火自救和人员疏散工作需按照预案各自负责,各司其职,不得相互推诿,延误时机。
二、消防安全应急工作组织机构
医院成立防火委员会,全面负责领导、协调全院的消防安全工作。防火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医院保卫科,办公室承担防火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各科室和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消防应急预案和演练,按照防火委员会要求,传达贯彻、研究部署、协调落实、检查督促消防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情况。医院防火委员会人员组成: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三、消防安全应急工作组织机构人员职责分工
防火委员会主任负责定期召集委员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学习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检查落实消防安全事宜。
副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未雨绸缪,做好准备,保证完成院领导部署的各项任务。
各委员具体负责火情发生时各种情况的应急处理、报告、监控与协调,保证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畅通和顺利落实;做好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努力将火灾事故减小到最低限度。
发生火险时,院防火委员会可在消防控制室成立指挥小组,并组成通讯组、灭火组、抢救组、疏散组,分别具体负责通讯联络、组织灭火、抢救伤员、疏散人员等工作。
1、通讯组:组长:孙月琴,成员:消防控制室人员。火险发生时,负责立即用电话报告院防火委员会办公室各成员,以快速得到指示,视火情拨打119,火警报出后要指派专人到路口接迎消防车和指引消防水源,用消防广播告知全体医护人员和患者、陪人及时疏散。
2、灭火组:组长:周长来,成员:保卫科人员和着火楼层义务消防员。利用灭火器和消防栓等消防设施立即参加救火救灾工作,必要时切断电源。
3、抢救组:组长:王龙会,成员:内科、外科医护人员。负责火险发生时受伤患者及救火人员伤痛的紧急处理和救护。
4、疏散组:潘玉印,成员:保卫科和着火楼层工作人员。按照明确的疏散途径,有序组织患者、陪人和医护人员疏散与逃生。
四、灭火工作预案
1、发现火情,医护值班人员应立即以手报按钮、电话、手机等形式将火情通报消防控制室,与此同时各楼层义务消防队员使用干粉灭火器扑灭初期火灾,并根据火势发展情况立即打开就近消火栓,展开水龙带进行灭火。
2、如不能及时控制、扑灭火灾,在场人员要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如切断电源等),防止火势蔓延。
3、消防控制室接到火情通报后,立即将情况通报院领导及保卫科,保卫科接到报告后,马上派人员赶到火灾现场,利用消防插孔电话或对讲机向控制室通报火情,并根据实际情况拨打“119”火警电话报火警,同时协助着火层的医护人员组织疏散。
4、消防控制室在接到不断传来的火情后,根据需要开启强排烟系统,打开送风机进行送风,放下天井周围的防火卷帘避免天井的烟囱效应,所有电梯落底,同时电梯前室的'防火卷帘落下。根据需要启动消防泵和喷淋泵。
5、消防控制室通过消防广播,指挥各层人员按指定路线迅速疏散,抢救组在各疏散集结地对疏散过程中受伤的人员进行救治。
6、保卫科在接到消防控制室报告后,要立即通知院防火委员会各成员,防火委员会成员得到通知后;要及时赶到消防控制室,并按预定分工展开工作。
7、出现火情的科室在5分钟左右时间内如不能将火及时扑灭,火势就有猛烈发展的可能,必须拨打“119”报火警(报火警时要向诮防队说明着火地点、位置、方向、着火源、火势情况,并将联系电话留给119报警台以便后续联系),另一方面要立即按预定疏散路线组织紧急疏散。
8、在现场参与组织疏散的保卫科人员及时将各层的疏散情况、火势情况、火情的控制情况通报消防控制室,指挥小组根据反馈过来的各方面信息全面协调、组织疏散。
9、疏散过程中要打开疏散通道附近的消火栓,用水枪控制火势蔓延,为疏散争取时间和空间。
10、灭火时应站在火源的上风处灭火,并注意采取,防护措施,如使用湿毛巾、湿被子、湿衣物等。
11、灭火中发现受伤者,应该现将其背到安全的地点进行救护。发现易燃易爆的物品,要迅速搬到安全的地方,防止爆炸。
12、护卫队员要始终在火场维持秩序,保护火灾现场,防止有人“混水摸鱼”或“趁火打劫”。
13、人员疏散完后,消防控制室关闭强排烟、送风、升起防火卷帘,电梯恢复正常使用。
14、消防队进入现场后,其他灭火人员要一切服从消防队统一指挥和安排,提供一切条件和方便,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影响阻碍消防队灭火。
15、火灾扑灭后要保护好火灾事故现场,以便消防部门查明失火原因。
16、尽快恢复秩序,保障患者和陪人的基本生活,并做好有关患者的转院和安置工作。
五、疏散及逃生预案
1、发生火灾时,防火委员会、消防中心和医护人员要迅速打开楼上楼下安全出口门,保证安全通道畅通,并组织患者、陪人和医护人员疏散。
2、疏散要在相关人员的指挥下迅速有序的进行,不要在楼道内停留、观看,要尽快离开火场,保卫科要派专人前去疏导和领路。
3、楼道内充满浓烟时,应用湿毛巾掩住鼻口,在浓烟中弯腰或爬行离开火场,应防止有害气体吸入体内使人窒息。
4、当楼道底层起火人员无法通过时,应向楼顶疏散;中层起火,由上下安全通道疏散;上层起火,由下层安全通道疏散。
5.楼道内火势猛烈,人员无法离开出门时,应紧闭房门,用湿水的毛巾、被单等堵住门缝,防止浓烟入室,等候消防人员救援,切不可采取跳楼等错误的方法逃走。
6、为了控制火势,当最后一名人员撤离过火区域后应关闭门窗,以减少空气流量,防止火灾迅速蔓延。
7、受伤后无法离开病区时,就大声呼救,尽量向火灾上风方向转移,采用俯姿式呼吸,延长等侯救护的时间。
8.全体疏散人员要顾全大局,把国家、集体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不可因抢救个人的财产影响疏散工作,造成国家、集体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9、发现人员被困在火场内,要及时向消防救护人员提供情况,以便组织抢救。
10、疏散时要优先安排受火势威胁最严重最危险的区域内的人员,在疏散中要按照先病人和陪人,后医护人员,最后为救助人员的顺序。
11、楼层着火,当人在二楼,楼梯被火封住,可采取有关办法下楼,不要盲目跳楼;当人在三楼(含三楼)以上时,千万不要跳楼,要冷静处置,对行动不便的病人可利用高空救生缓降器或等待消防救援。六、对几种情况的处置
1、发现纵火和破坏消防器械或乘火打劫的违法分子应立即将其扭送公安部门处理。
2、对见利忘义、趁人之危、见死不救、非法取得财物的人要予以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追究其责任。
3、当有爆炸危险的可燃物或产生剧毒气体的可燃物燃烧时,应立即组织救火人员和群众撤离现场,防止造成人员伤亡。
4、在保证人员撤离的情况下,尽可能抢救贵重精密仪器设备和资料。
5、在灭火自救和人员疏散时,出现其它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
一、总则
为加强对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的有效控制,及时、有序、高效地处置突发燃气安全事故,结合我县城镇燃气业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目的意义
提高行政主管部门及城镇燃气安全责任主体对城镇燃气突发事故的快速反应和处理能力,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反应迅速、处理有力的应急体系,有效预防城镇燃气事故的发生,及时做好城镇燃气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分级管理、条块结合、职责明确、反应灵敏、运转高效、公众参与、预防为主、防处结合的原则,实施城镇燃气事故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县域内各燃气企业根据县住建局制定的应急预案,制定本单位具体详细的燃气事故抢险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抢险组织和工作队伍,并定期开展好演练。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四)适用范围
1、在我县境内从事城镇燃气业新建、改建、扩建的燃气企业和在运行过程中,发生死亡1人及以上或重伤5人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2、在我县境内已运行的城镇燃气供气系统出现重大隐患,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停气一天以上的重大险情。
二、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城镇燃气事故应急体系,包括行政主管部门的应急组织和各燃气企业的应急组织。
(一)机构设置
成立以县住建局局长为组长、分管燃气的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燃气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
当发生城镇燃气重大安全事故时,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必须迅速到达指定岗位。
(二)职责分工
1、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城镇燃气事故应急预案;下达应急领导小组的决定事项;负责与县政府和其他有关部门、单位保持经常性联系,承担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等任务、办理和督促落实有关工作事项;负责应急工作有关通知和会议安排,协调各科室的应急工作,及时收集、编报、反馈应急工作情况;负责对外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并做好现场媒体活动接待等工作。
2、法规科:负责编制、修订城镇燃气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应急队伍或协助专门的救灾队伍开展应急工作,根据上级的有关指令,督促、指导燃气企业视燃气事故性质、严重程度、类型等情况启动相应处置预案,采取现场封闭、抢险、抢修等处理措施;参与燃气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3、局办公室:协助政策法规科做好有关协调工作;完成局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4、建管科:视应急工作需要,协调建筑施工企业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5、行政监察室:为抢险、救援行动提供法律依据,参与制定应急救援行动有功人员奖励和责任人的处理方案。
6、市政工程管理处:在人员、设备、材料等方面提供支援,协助指挥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的行动。
7、县域内各燃气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所在地政府、住建局制定的燃气事故抢险应急预案,结合本企业具体情况,负责建立本单位燃气事故应急处置体系,编制本单位具体应急抢险预案,健全抢险组织机构,成立抢险队伍,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交通通讯工具和应急抢险物料,并定期组织演练,一旦出现燃气安全事故,要迅速向住建局和对口行业主管部门及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报告,并立即进行抢险。平时要开展好燃气事故应急知识的宣传和培训、事故抢险技术研究工作。
三、预防工作机制
(一)建立预警预防工作机制。
及时掌握全县燃气业工作情况,了解气象、水文、地质、水质等预报信息,分析研判各类因素对燃气使用的影响,采取有效预防措施,做好应急准备,防止和降低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损失。定期检查城镇燃气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
(二)县域内各燃气企业要定期检查。
本单位燃气应急救援预案、交通、通讯、仪器、抢险工具和专业人员等落实情况,定期组织应急抢险演练,确定专人对抢险器材、设备等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能随时处于工作状态。严格落实好巡查、巡线、入户检查制度。
四、应急响应
(一)事故报告
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拨打110、119、120求助,并向县政府和住建局及所在地镇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报告,同时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相关人员做好事故现场的抢险、疏散工作;在接报后,要立即启动燃气应急抢险预案,迅速向县政府电话报告。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运转有序。
(二)处置程序
1、重大事件由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调度,按照分工协作原则,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各科室、单位在管辖范围和职责范围内组织实施,根据事件类型启动相应处置预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上报,必要时,逐级上报请求支援。
2、燃气企业在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及专业抢险力量到达现场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抢险预案,做好燃气事故影响范围内的现场封闭、应急抢修等工作,全力开展事故抢险工作。同时协助有关部门保护现场,维护秩序,妥善保管有关证物,配合有关部门收集证据。
(三)善后处置
1、配合医疗卫生部门对在实施应急预案行动中造成的伤员进行及时救治。
2、协助民政部门妥善安置在实施应急预案行动中死亡人员的家属。
(四)信息发布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对外发布信息,要坚持正面、及时、准确、全面的发布原则。信息发布要经县政府信息中心、县委宣传部和县政府领导审定后再行发布。
五、应急终止
(一)局城镇燃气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城镇燃气安全事故抢险工作进展情况决定应急救援终止,并及时向县政府等方面报告。
(二)应急抢险状态终止后,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做出书面报告。书面报告的基本内容是:事故情况及抢险经过;事故原因;事故造成的后果(包括伤亡人员情况及经济损失等);预防事故采取的措施;应急预案效果及评估情况;应吸取的经验教训以及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情况等。
六、监督管理
(一)加强培训
有计划地组织相关单位人员进行应急知识与技能以及应急预案相关措施等培训,明确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上岗前和常规性培训等要求,提高其专业技能。
(二)日常演练
各燃气企业要制定演练计划,定期组织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演习与演练,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水平和应急救援指挥能力,加强各相关力量之间的沟通与配合。
(三)奖惩责任
局城镇燃气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对预案的演练情况和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对在燃气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拒不进行预案演练或在燃气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拒不执行预案,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违纪或违反法律的提请有关部门依纪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