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餐饮应急预案

秦风学

  疫情期间餐饮应急预案1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县中小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和传染病的发生,维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自治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学校工作组工作方案》(宁疫指办发〔20xx〕4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推迟全区大中小学、幼儿园20xx年春季开学的通知》(宁教体卫〔20xx〕11号)、《中共隆德县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细化明确隆德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责任分工的通知》(隆党办发〔20xx〕9号)、《隆德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学校工作组工作方案》(隆防指发〔20xx〕13号)等文件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区、市、县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规定,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构建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快速防范体系,确保在任何一所学校发生食物中毒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能够快速获得信息,迅速开展医疗救治、事态控制、事故调查等活动,最大限度地保障全县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标

  1.高度重视疫情期间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所有学校食堂须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所有食堂从业人员须有《健康证》,有关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须上墙公示。

  2.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学校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是直接责任人。学校要将食品安全责任再分解,并将班主任分解责任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促进履行。并在出现食物中毒和突发事件后,按分解责任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3.在全县任何一所学校出现疫情症状和食物中毒事件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后,集中调度教育系统的人力、物力,组织相关人员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救治。

  4.与县卫健局、市监局密切配合,迅速调查事件情况,根据县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要求,统一口径,及时向上级和社会发布信息,公布救治、控制等情况。

  5.全县所有设立学生食堂的学校,参照本预案制定疫情期间本校的食品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三、领导小组

  组 长:董玉科

  副组长:马存林 李瞿鹭 田 睿

  组 员:王金平 王小强 杨 军 马江 李建军

  刘向乾 闫佰群

  职 责:县内任何一所学校疫情期间一旦发生疑似疫情症状和食物中毒事件,教体局领导小组要快速启动,高效运转,负责指挥、协调、信息上报等工作,协调县卫健局、市监局进行相关医治和处理。

  四、工作流程

  (一)人员管理

  1.学校监测从业人员身体状况,每天进行从业人员居家健康管理,如实填写《从业人员居家健康管理登记表》并上报县营养办。本区返回人员必须填写《隆德县学校食堂从业人员隔 离情况统计表》,从返回之日居家隔离 14 天。供餐期间,除食堂从业人员、食堂管理员外,其它人员一律不允许进入学校食堂操作间。

  2.从业人员、食堂管理员在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必须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3.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戴医用口罩,每4小时更换一次。

  4.不得留长指甲、戴戒指、项链等饰品加工食品,操作前洗手消毒。

  5.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二)配送管理

  1.配送期间学校对配送人员进行登记并进行体温监测和车辆消毒,配送员有疑似疫情症状的立即汇报当地卫生院。

  2.企业配合市监、农业农村部门对食材的快检、检疫,学校务必索证索票。

  (三)卫生管理

  1.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2.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3.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餐饮具贮存柜上应有明显标记。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处理的刀、墩、盆等相关工具应分开使用,分区定位存放。

  5.清洗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消毒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6.加工操作间和就餐场所应根据实际需要设置相应数量的密闭式垃圾箱(桶),每餐后应及时对垃圾进行清运,并对垃圾箱(桶)进行有效的清洁。

  (四)进货管理

  1.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所有原材料按政府采购中标企业供应,普高教育集团、职业中学、隆德二中、幼儿园可实行定点、集中采购,并与供货方签订质量安全保证协议。

  2.食品及原辅料供货商须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包装上必须标识或加印(贴)“QS”标志。

  3.建立食品采购登记台账。食品及原辅材料的采购实行索证索票登记制度,做到源头可控,有据可查。

  4.严禁采购下列食品及食辅原料:

  (1)“三无”(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产品。

  (2)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3)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未经卫生检疫部门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五)贮存管理

  1.食品贮存场所应根据贮存条件分别设置,食品和非食品库房应分开设置,并配置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等设施。

  2.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摆放,不同区域应有明显标识。

  3.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供应商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4.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5.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

  6.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7.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六)加工管理

  1.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原料。

  2.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

  3.加工后的熟制品、半成品与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4.学生用餐必须当餐加工,当餐食用。不得向学生提供隔餐食品、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不得制售冷荤凉菜。

  5.建立食品留样制度,每餐样品留样量不少于125克,注明时间和责任人后,分别盛放在已消毒的餐具中,密封后冷藏,保留时间不少于48小时,以备查验。

  6.食品在烹饪后至学生食用前的间隔时间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7.食品添加剂应严格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要求的范围、用量和方法使用,严禁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

  8.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及时清洗各种设备、容器和用具,做到定期消毒,归位摆放。

  9.食堂从业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七)应急管理

  1.学校一旦发生就餐前、中、后疫情症状,多名学生同时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等疑似食物中毒或食物中毒症状,立即由校长、分管校长、校医等相关人员组成事件处理小组,对有症状的学生进行观察、询问、隔离,以尽快了解出现症状的原因。

  2.出现疫情情况,立即隔离有疑似疫情的学生,封存剩余食品和原料,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3.有疑似疫情情况的立即向教体局报告,教体局向县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报告,在基本认定疑似食物中毒或食物中毒后,学校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县教体局办公室或营养办报告。食物中毒症状比较明显,不良反应人数较多的可直接向局长和分管局长报告,以争取时间迅速采取措施。有疑似疫情症状不报的或食物中毒超过2小时不报的,和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超过24小时未报的学校,将追究有关领导延误、迟报的责任。

  4.有疑似疫情的立即向当地卫生院报告,并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5.县教体局接到报告后,在最快时间内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协助学校做好人员隔离、事件调查、人员救治、善后处理等各项工作。

  6.县营养办在接报后的两小时内,将初步调查的事件情况直接报告局长或分管局长。

  7.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的,基本确认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局机关将组织现场指挥组、救治协调组、后勤保障组等工作组深入学校开展工作,局机关其余人员24小时待命,并组织24小时值班,以保证上下信息通达。

  (八)几点要求

  1.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材料和样品;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严格控制事态的发展。

  2.学校准备学生隔离间、口罩、工作服、发电机、储水桶、紫外线消毒灯、消毒液、盛放餐厨废弃物和泔水的储物桶、洗手液等物资。

  3.疫情期间未外出未回隆德从业人员不允许上班,上班期间从业人员有疑似疫情症状的立即隔离,疫情期间不在聘任新从业人员,湖北省等重点地区食堂管理人员一律不允许来隆德县进入学校管理。

  4.疫情期间学生分班错时打饭,在教室用餐,一律不允许在食堂集体用餐,学校领导、班主任必须陪餐。

  5.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正面宣传,统一发布信息,教育师生不信谣、不传谣,稳定校园秩序和社会秩序。

  6.局纪检组、综治股立即介入调查,并加强救治工作的督查,对工作失职者立即给予处分。

  7.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疫情扩散、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学校和责任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对造成疫情扩散、食物中毒和突发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疫情期间餐饮应急预案2

  为做好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学校领导高度重视,为配合学校工作正常运转,保障全校师生的用餐安全,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制定本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人员健康筛查及管理

  1、学校要安排专人对食堂工作人员及家庭成员的假期行程、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接触史等信息进行全面摸排,要建立台账;特别是从湖北或重点疫区返广的,做好登记。

  2.做好相关食堂工作人员食品安全及防疫知识培训,并组织进行考核。

  3.食堂工作人员要保持良好个人卫生,常洗手消毒,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在进行操作时佩戴口罩、工作服、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

  4.强化配送人员健康监测、洗手消毒和配送设施的清洗消毒,配送人员配送时佩戴符合要求的口罩、手套。

  5、对符合返校返岗条件的食堂工作人员,学校要通过工作微信群、电话或召开视频会议的形式,传达开学前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并开展疫情防护知识教育和操作规范培训。

  二、工作人员返校返岗要求

  省市外未返回的食堂工作人员,须接到市教体局通知后,方可返茌;返回后,须在家进行居家医学观察14天。省市外返回未履行居家医学观察14天制度的食堂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到校工作。解除居家医学观察后,工作人员须提供卫健或所辖村(社区)等相关单位提供的未接触确诊、疑似新冠肺炎患者的证明或者有效健康证明,方可返校上岗。

  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及环境清扫

  1、全面检查检修食堂设施设备(包括用电线路),对存在故障或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安排人员进行维修或更换,确保开学后各类设施设备能正常运转。进校维修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检测和身份核实登记,体温低于37℃并佩戴好一次性口罩和手套,方可进入校园。

  2、对食品库房、烹饪间、备餐间、专间、留样间、餐具饮具清洗消毒间、餐厅等所有区域进行全面保洁,确保环境清洁卫生。

  3、食堂重点区域和各类餐具、工用具、容器、所有餐桌椅等要进行全面清洗、消毒。

  准备医用消毒酒精、84消毒液、洗手液等,保障消毒设备、保洁设备数量充足。

  食品原料采购

  1.对供货商加强监督,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2.制定原料采购控制清单,除原禁止使用的原料外,不采购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或海鲜等,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严禁在学校食堂、厨房饲养和宰杀禽畜。

  3.健全原材料验收流程,严格食品及原料进货渠道,做好索证索票、收货查验、台账登记、按要求储存等工作。

  4.要求供货商的原料运输车辆应具备相关温度、湿度及分隔功能,车辆及运输容器定期清洗、消毒。

  5.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鼓励选择在XX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开户的供应商,实施定点采购。

  6.采购预包装食品应当向供应商索取XX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开具的《供货(上市)凭证》,如供应商无法出具《供货(上市)凭证》,必须索取食品生产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明和载明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的供货凭证;生鲜食品索取XX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开具的《XX市生鲜食品上市凭证》,肉类、禽类及其产品还应索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检验合格证明。

  开学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返校供餐方案2各单位、部门:

  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供餐、用餐工作安全、卫生、健康地进行,现将《xx学校2019-20xx学年第二学期开学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返校供餐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疫情期间餐饮应急预案3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学校餐厅防控管理,满足师生就餐需求,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健康安全,常州英才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特制定本方案。

  一、餐厅通风措施

  餐厅属于人员密集区域,应加强空气流通,最大限度引入室外新鲜空气。

  1、合理开启部分外窗,使餐厅具有良好的自然通风效果,加强室内外空气流通。

  2、餐厅具体通风措施:

  (1)就餐区窗户全部打开,每天下午收工后关闭。

  (2)操作间及储藏室根据实际需求,实施开窗通风。

  (3)通风时间:早上6:00,上午11:00,下午14:00三个阶段开启,每个阶段开启时间为15-30分钟。

  二、餐厅消毒措施

  1、新冠病毒消毒常用消毒剂:

  氯化消毒类:84消毒液、双氧水等;

  高浓度酒精:75%浓度的酒精(易燃,小规模使用)。

  2、消毒方式:

  喷雾式:用喷雾器喷洒消毒液进行表面消毒,适用大面积快速有效消毒。

  擦拖式:用布或其它擦拭物浸以消毒剂溶液,擦拭物体表面进行消毒,适用小面积及物体表面消毒。

  3、具体消毒工作实施表

  4、餐具消毒,待市场开放后,学校计划再购买部分消毒柜,保证餐具全部足时消毒。

  5、餐厅设置专人实施消毒管理,并做好消毒记录。

  6、其他消毒管理:依据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执行。

  三、食材采购及加工保障措施

  1、食材采购:本年度食堂各类食材采购,继续执行平台采购,实行全部食材走平台,确保食品食材安全。继续坚持所有食材进货查验,确保食材质量安全。

  2、食品加工:食品加工各个环节严格按规范流程操作,公司员工进入操作间,需全过程着统一正规服装、戴口罩。

  四、师生就餐保障措施

  为阻断疫情传播途径,本学期学校继续按上级要求实行封闭式管理,结合上级通知精神和学校实际情况,鉴于大部分学生离家较远,考虑到交通安全,所以允许学生自行带餐,其他原则上采取分年级错时就餐,确保师生用餐安全。

  1、对餐桌座位进行重排

  现有餐桌分两种:长方形6人桌、正方形6人桌,平时就餐每桌6人。

  重排以后,满足桌与桌之间至少间距1米,人与人之间至少间距1米,餐厅一楼和二楼分两拨可解决师生就餐。

  2、错时就餐制

  就餐时间暂定为分两拨就餐。具体就餐区域和就餐时间分配,需开学后结合学生报名就餐人数再具体安排。教师就餐与各级部学生就餐时间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