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幼儿意外伤害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为了预防和减少校内幼儿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保障幼儿的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精神,结合我区教育系统的实际,特制定以下应急处理预案。
一、预防办法
1、运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幼儿进行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强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对教师进行师德规范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
3、加强对幼儿园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场地、房屋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
二、处理程序
(一)事发阶段的有关工作和注意事项
1、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幼儿送往医院救治(就近、区级以上医院、保留车票或发票)。
2、及时通知家长。
3、报告(及时报告区教育局领导,同时向有关保险公司报出险)。
4、重大事故立即成立事故处理小组。
5、调查取证(被调查人是未成年人要有班主任或监护人在场并且签名,调查人员应2名,内容实事求是,不诱导,记录用钢笔或水笔)。
(二)事故处理阶段的原则和注意事项
1、依法调节原则
根据学生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条款规定接待家长,注意不要信口开河、随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有情操作的分寸。
2、一次性解决原则
学生事故的善后处理不解决住房、户口、开学和工作;一个事故一次解决、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如家长不同意可提醒家长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事故处理结尾阶段的工作和注意事项
1、起草《协议书》
《协议书》要写清协议双方的身份,学生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事发时间、地点,双方达成的协议,双方签名等内容。
2、给付补偿金
数额小的可支付现金,金额较大的用现金支票支付,不论金额大小,家长均要出具收条。
3、理赔,不论是平保还是人保,均需提供下列材料:
(1)协议书复印件
(2)病历卡复印件
(3)医药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4)凭上述材料双方填写《校方责任险赔付意向书》,并由双方签字盖章。
(5)理赔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