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安全工作具有重要作用,是开展幼儿教育教学工作的保障和基础,更是幼儿健康成长的根本基础。因此,幼儿园必须把保护幼儿的安全工作时刻放在工作首位,通过多种有效的教育途径,切实做好安全教育工作,为幼儿营造安全良好的教育环境,让幼儿健康快乐地成长。为切实做好我园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防火预案
(一)成立防火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各部门职责
1、成立由园长、后勤分管副园长、消防安全员、保育员、各班班主任组成的防火领导小组。
2、后勤人员组成灭火行动组,积极协助专业灭火人员的工作。
3、各班教师、保育员负责疏散引导幼儿。
4、保健大夫协助医疗人员负责救护工作。
(二)日常工作要求
1、防火领导小组要定期检查,不断完善防火设施。
2、幼儿在园活动时,活动室前后门、走廊门必须处于打开状态,各通道必须保持畅通。
3、食堂要保持通风。排油烟机要定期清洗,不留油垢。
4、要加强对幼儿和工作人员防火安全知识的教育与培训,工作人员做到会使用灭火器结合教育内容进行防火演习,使其掌握紧急情况下的逃生技能。
(三)报警和火灾应急处理
1、发现火灾后,必须立即拨打119报警。在报警电话中,要说明以下情况:起火单位、位置、着火物、火势大小、火场内有无化学物品及类型、着火部位、报警人姓名、单位及所用电话等,并派人员在醒目处等候接车。
2、在消防人员到达前,由灭火行动组尽力控制火势蔓延。
3、若火场内有人员,则应用灭火器具减弱火势对人员的威胁,全力疏散、抢救人员脱险逃生。
4、对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发生爆炸事故、烧毁重要物资、形成大面积燃烧等影响全局的情况,应列为主要方面予以处理。
5、灭火行动组应分秒必争,迅速行动,找准着火点,果断扑救,抓住时机,不等不靠,为继续开展全面深入的扑救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6、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保持道路畅通,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7、扑救固体物品火灾,使用灭火器;扑救液体物品火灾,使用灭火器、沙土、湿的`棉被等,不可用水。
8、不得组织幼儿灭火。
9、及时报告主管单位领导。
二、防食物中毒预案
(一)成立防食物中毒领导小组,落实各部门职责
1、成立由园长、后勤分管副园长、保健人员、食品采购员、各班班主任、保育员组成的领导小组。
2、保健大夫协助医疗人员负责救护工作。
3、食堂负责保存好食物留样。
(二)日常工作要求
1、食品原材料要到信誉好的正规厂或商家购买。
2、掌握好食品原材料库存量及存放时间,妥善管理,不得出现发霉变质现象。仓库内要做好灭鼠工作。
3、原材料的储存要分类、分架、离墙、离地,食品的存放、加工、分发要生熟分开。
4、已加工完的饭菜盛桶后要及时加盖、离地,做好防蝇防尘工作。
5、饭菜按量制作与分发,不得存放剩饭菜。
6、饭菜实行48小时留样并做好详细记录。
7、非食堂人员严禁进入食堂。食堂人员禁止一人单独在食堂。
8、各班教师加强对幼儿的观察,及时发现异常现象。
(三)事故应急处理
1、就餐后,当幼儿出现呕吐、腹泻等现象时,带班教师要立即将幼儿送往医院,并向园长汇报。
2、食堂人员负责保留好饭样及餐具,并送往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验。期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食堂。
3、组织保健大夫、后勤副园长、骨干教师组成的陪护队伍,具体负责陪护事宜。
4、稳定幼儿情绪,做好家长工作,保证幼儿园正常的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
5、及时向主办单位及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有关处理情况。
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成立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落实各部门职责
1、成立由园长、后勤分管副园长、保健人员、各班班主任、保安人员组成的领导小组。
2、按照各自的分工进行工作。
(二)日常工作要求
1、领导小组要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2、幼儿入园、离园时,保安人员要在大门口巡视,幼儿入园、离园后及时关闭大门,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幼儿园。
3、幼儿园大门保持上锁关闭状态,有外人进入时,必须查明身份,做记录后方可入园。
(三)事件应急处理
1、突发事件当事人立刻通过电话报告园长。
2、园长、保健大夫等相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按照职责进行工作;外来因素造成的突发事件要报告主办单位领导。
3、如是意外事故,保健大夫简单处理后速送医院;如是外来人员造成的事故,迅速拨打110报警。
4、紧急疏散幼儿和工作人员到安全地带,确保幼儿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
5、在等待救援的同时,严格控制闲杂人员和家长进入幼儿园,避免出现混乱状态。
各村(居)、镇直有关单位:
龙舟活动是群众性文体活动组成部分,今年县上未组织龙舟竞赛,但考虑到我镇部分村(居)民仍会在端午节期间进行群众性自发的龙舟活动,为加强群众自发性龙舟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龙舟活动安全保卫工作预案。
一、各村(居)要结合本村居实际,动员群众不举办龙舟竞渡活动,无法阻止的要加强水上安全知识和安全防范教育,并制定严密的安全防范预案,确保安全。
二、成立龙舟活动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成员由包村(居)队长、村居委会主任和卫生院负责人组成。
三、镇政府与各有关村(居)签订龙舟活动安全责任书,并要求相关村(居)上报龙舟活动安全领导小组、组织者、安全员、救生员、舵手、运动员名单。
四、组织开展龙舟活动的村居要通过标语、墙报、广播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开展龙舟活动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增强广大群众和全体上舟人员的安全意识。
五、所有上船人员是身体健康、会游泳200米以上者,小孩、老人不得上船,由所在村居领导把关,保证上船人员符合规定和安全。
六、所有人员上船前,必须穿好救生衣,并由该舟领队负责逐一检查救生衣、舵、桨和船体安全后,方可下水,保证全体人员安全。
七、每支龙舟必须由所在村居支部书记或村居主任上舟指挥,统一行动,全程跟踪。起点、中途、终点、返回必须按航道行驶,不得在江面任意穿梭往返,必须服从交通安全救生艇的现场调度和现场处理,保证全体龙舟人员安全,并于6月15日前上报村(居)主干上船名单。(名单于6月15日前报镇安办)
八、村居龙舟靠近桥头岸边时,不要集中靠拢,应错开时段停泊。
九、村居龙舟人员不要在桥上往桥下放鞭炮,以确保过往龙舟安全。
十、每艘龙舟要配备一艘救生船和5名识水性的救生员(并要上救生船待命),严禁船体破损的龙舟下水。遇有险情,必须立即组织补给船只和救生人员迅速赶往险情地点施救,并在第一时间内报告镇领导。
十一、除安全保卫必须配备的设施如救生衣、救生船、救生员等开支外,各村居不得用村(居)财支持龙舟活动。
十二、各村居要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保证各龙舟队饮食卫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
十三、城关派出所根据县公安局安排全力组织巡逻值班,疏导交通,防拥挤及安全保卫工作,并上报安全保卫人员分布情况名单。
十四、镇组织应急分队,配合派出所做好江面、桥上、岸上安全保卫、疏导工作,总指挥董毅,下设四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