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加强对电梯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公司电梯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本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安全事故,是指在本公司电梯安装现场或维修保养的电梯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事故类别包括:
(一)电梯困人故障;
(二)由于剪切、坠落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三)由于触电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四)其它安全事故。
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国家或行业、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一)成立电梯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救援指挥部)。指挥长由总经理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工程的副总经理担任;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参与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二)设立现场救援组,由各安装、维修班组人员兼职组成。组长由由分管工程的副总经理担任,负责组织现场具体抢险救援工作;在指挥长到达现场之前,负责指挥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三、应急救援组织的'职责
(一)指挥部职责
(1)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抢救工作,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力争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布置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处理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4)紧急调用各类物资、人员、设备;
(5)当事故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6)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二)现场指挥长的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各参与抢险救援部门的现场负责人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
(2)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三)副指挥长的职责:
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措施工作。
(四)现场救援组的职责:
(1)抢救现场伤员;
(2)抢救现场物资;
(3)保证现场救援通道的畅通。
四、应急救援的培训与演练
(一)培训
按计划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安装、维修人员进行有效的培训,从而具备完成其应急任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1)每年进行一次培训;
(2)新加入的人员及时培训;
主要培训以下内容:
(1)困人解救
(2)井道内作业;
(3)轿顶作业
(4)底坑作业
(5)厅层作业
(6)机房作业
(7)更换和割短钢丝绳
(8)扶梯桁架作业
(9)施工用电常识
(10)坠落保护
(11)电动工具的安全使用;
(12)对危险源的突显特性辩识;
(13)事故报警;
(14)紧急情况下人员的安全疏散;
(15)现场抢救的基本知识。
(二)演练
应急预案和应急计划确立后,按计划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安装、维修人员经过有效的培训,公司工程技术人员、安装、维修人员每年演练一次。每次演练结束,及时作出总结,对存有一定差距的在日后的工作中加以提高。
五、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公司的质安部是事故报告的指定机构,联系人:电话:质安部接到报告后及时向指挥长报告,指挥长根据有关法规及时、如实地向110、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二)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六、应急处理
(一)接报事故后5分钟内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报告公司主要领导,由总经理批准,立即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工作程序执行本预案。当指挥长不在时,由副指挥长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2)指挥部根据事故或险情情况,立即组织或指令事故发生地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设备。组织抢救力量,迅速赶赴现场。
(3)立即组织或通知就近网点,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设备。组织抢救力量,做好增援准备。
(二)应急处理措施:
(1)抢救方案根据现场实际发生事故情况,制定抢救方案,迅速投入开展抢救行动。
(2)伤员抢救立即与急救中心和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医治。
(3)事故现场取证救助行动中,安排人员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4)在救助行动中,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七、救援器材、设备、车辆等落实
公司每年从利润提取一定比例的费用,根据公司施工生产的性质、特点以及应急救援工作的实际需要有针对、有选择地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对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不得挪作他用。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后,公司的的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统一纳入应急救援工作之中。
八、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终止和终止后工作恢复
当事故的评估预测达到起动应急救援预案条件时,由应急指挥长启动应急反应预案令。
对事故现场经过应急救援预案实施后,引起事故的危险源得到有效控制、消除;所有现场人员均得到清点;不存在其它影响应急救援预案终止的因素;应急救援行动已完全转化为社会公共救援;应急指挥长认为事故的发展状态必须终止的;应急指挥长下达应急终止令。
应急救援预案实施终止后,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和物证,经有关部门认可后可恢复施工生产。
九、应急总结与奖惩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故事件的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按照下列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奖惩。
(一)对在应急抢险救援、指挥、信息报送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个人,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对瞒报、迟报、漏报、谎报重特大事故和突发事故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逃脱、擅离职守的人员,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或处分。对扰乱、妨碍抢险救援的人员,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其它事项
(一)本救援预案针对有可能发生的电梯安全事故,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文件,可在实施过程中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二)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