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学生校外集体活动事故的发生,及时处理集体活动事故,防止事态扩大,有效地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以及市政府、教育局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预案。
一、可能引发校外集体活动事故的原因:
学校未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带队教师疏于管理、学生不遵守活动纪律擅自离队;活动场所的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租用的车辆安全性能差;驾驶员疲劳驾车、违章驾车;驾驶员驾驶技术、应变能力、意想不到的突发自然灾害等。
二、事故的预防:
1、活动前由学校通过广播、班会、黑板报等形式向学校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特别是对于容易造成安全事故的因素,重点反复向学生进行讲解、分析,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和意识。
2、加强对带队教师的责任意识教育,要求教师加强管理。
3、活动过程中要求教师始终跟随学生,不得放任学生自由活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制止并加以教育。
4、活动过程中要时时刻刻注意交通安全,教育学生集队行进、右侧通行、听从指挥。
5、活动前,学校(班主任)应到活动场所进行实地察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问题设施和危险地区要有专人管理,禁止学生入内游玩。
6、如果远途旅行则委托有资质认定的活动承办机构组织校外集体活动,并要求活动承办机构为参加活动学生购买保险。
三、事故的处理:
一旦学生在活动过程中出现伤害事故,一般按以下程序处理:
1、以最快的速度将受伤学生送就近的医院进行救治,并通知家长。
2、一般事故三天内学校及活动承办机构书面报告市教育局;重大事故及时将情况报告市教育局。
3、一旦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应立即报警,并配合导游人员、本校教师,根据师生生命安全第一的原则,进行抢救及处理,同时报有关领导。
4、因驾驶员交通违章造成学生伤害,会同车队进行处理。
5、重大事故立即成立事故处理小组。
6、事故责任认定和善后处理。如果事故是由学校管理不当或学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则参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进行处理,若因学校管理不当造成伤害的,则在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校方责任险理赔服务部;如果事故发生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则按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进行处理;如果事故是由活动场所的设施所造成的,要与活动承办机构、活动场所进行交涉,达成合理的处理意见。
四、组织机制:
1、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xxxxx
组员:xxxxxxxxxxxxxxxxxx
2、人员分工:
教育:xxxx、各班班主任。管理:xxxxxxxxxxxxx
各班班主任。报警:xxxxx。事故调查:xxxxxxxxxxxx报告:xxxxx。护送伤者;xxxxxxxxxxxxx班主任
一、事故预防
1、学校要成立活动领导小组,拟定详细的活动计划,活动前一周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2、制定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活动中每一个环节的安全责任要落实到人。
3、活动前对活动场所、线路、环境等要进行实地勘察。
4、注意选择较好的时间和天气。根据季节和气象预报提示参与者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5、对乘坐的交通工具必须进行认真的安全检查。
6、保持通讯畅通。出现事故苗头,管理人员要沉着冷静指挥学生,不要惊慌失措,禁止学生乱跑。
7、遇火灾要指挥学生选择与风向垂直的两侧撤离,千万不要顺风跑。
8、活动前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必要时可办理人身和意外事故保险。
二、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一旦在活动期间发生事故,应遵循以下程序处理。
1、及时报告和报警。具体程序如下:
(1)发生事故,活动领导小组要立即向学校报告,学校领导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同时在第一时间内向校和教育局有关部门报告。
(2)发现传染病疫情或疑似疫情、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学校应在事件发生的30分钟内电话上报学校。
(3)校外集体活动中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报警。
(4)报告中要具体汇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情况、事故原因及处理情况。对于发生事故原因不明的以及事故处理的进展在后续报告中说明。学校在处理过程中的重大事件应随时报告。
2、学校和承办单位应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及时采取措施救护患病或受伤人员,同时以最快方式将人员紧急送至附近医院,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对患病或受伤人员进行救治。
3、学校和活动领导小组迅速收集有关事故信息,做好相应的记录及有关现场、证据的保存工作。活动的组织网络和通信网络应在第一时间发挥作用,在最短的时间内相互联系并及时作情况汇总。
4、及时联系患病或受伤人员的家属(学生家长),做好安抚工作。
5、如果事故是校方管理和学生自身原因引起的,可参照《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程序》开展工作;如果事故是由活动场所器械(具)、设施、设备引起的,学校要与活动场所、活动承办单位交涉,并配合进行善后处理工作。
6、学校要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做好随访工作。在发生传染病疫情或疑似疫情以及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事件后要做好隔离和排摸调查,以防病情蔓延和治疗延迟。安排专人做好患病或受伤人员家属(学生家长)的解释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学校和教育局。
7、及时通知保险机构介入。必要时公安部门介入。
8、在事件原因未查明之前,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对外发布信息。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在校外集体活动中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身心健康的交通事故、意外暴力事件、因活动器械损坏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等重大安全事件。
(一)组织与指挥
1、现场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随队的各年级年级组长、班主任、随队教师组成。
2、应急领导小组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⑴指挥有关教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⑵安排教师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者实施求救工作;
⑶根据需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报请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⑷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3、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当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组织,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4、应急状态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各成员之间必须保证通讯畅通。活动的各年级(班级)应当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做好本年级(班级)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配合、服从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并加以督察和指导。
5、参与活动的任何集体和个人都应当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为处理突发事件所作出的决定和命令。突发事件涉及的有关班主任积极做好对学生的安抚工作,突发事件涉及的其他教职员工应当配合班主任做好学生的'疏导工作。
(二)监测与报告
1、建立信息报告制度。突发事件发生或有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信息,采用逐级汇报制度,事件第一发现人应及时向集体活动带队的学校领导汇报,集体活动带队的学校领导应在第一时间向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随时与上级保持密切联系。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事件报告程序。对于各类突发事件,应迅速判断事件性质,根据事件性质,及时向社会、政府各救治排险机构求救,并向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逐级汇报。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对事故可能影响膳后处理的现场、证件证物等要进行保护。
3、突发事件向外发布情况,需要经校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同意,在确定性质的基础上以集体形式发布,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或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鉴定核实后作出决定。任何人员都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三)应急调查与救治
1、突发事件发生后,校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对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2、突发事件发生后,在进行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理的同时,学校应当立即将突发事件所致的伤亡病人送向就近医院,对无法判断伤情的伤病员,应及时报警求救求援。
3、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组织人员立即保护现场、采取疏散、隔离等措施,加强学生管理,并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学生心态和情绪稳定。
4、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可以采取中止活动、疏散等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事件情况以及采取的应急措施。
5、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性质,应及时与涉及事件的学生家长、教师家属联系,在适当条件下,告知事件原因、处理结果,或者联系家长进行救治。
随着社会文明和进步,公共安全日益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学校是未成年人高度集中的场所,学校安全工作就成了社会公共安全的重中之重。特别是在校外活动中,更应该加强青少年的安全,我们必须大力加强学生校外安全工作,必须切实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现制订我校实施学生校外安全教育的规定,希望各部门、各岗位明确职责,主动工作,扎实搞好对学生的校外安全教育,确保学生安全。
一、成立学校校外活动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陈升
组员:
二、校外集体活动的安全内容:
1、组织学生参加公益活动、社会实践、参观学习、运动会、文艺演出和体育比赛等一切校外集体活动,班主任等责任人要在事前、事中做好针对性的安全教育,要有安全预案。特别要强化纪律要求,做好组织管理。学生要在专人带领下,在指定的范围内活动,不得进入危险区域,不得动用危险物品。
2、凡组织学生校外活动,班主任等责任人应事先详细了解沿途交通(含交通工具)状况,活动区域的安全情况,及时发现隐患(如危坡危坎、悬吊物坠落、防触电、防雷击、防溺水等),消除隐患,并针对实际情况向学生提出具体要求。校外活动必须在学生安全有保障的前提下方可实施。
3、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外出活动。
三、学生校外活动安全处理措施:
1、接送车辆发生故障及事故
如车辆发生突发性事件,应立即通知交警部门及“110”指挥中心,如有人员受到较大伤害时,同时即刻通知“120”救护中心。活动负责人以最快速度赶到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处理,并立即向区教育局汇报。
2、活动时出现学生人身伤害事故
活动时如出现碰伤、扭伤、跌伤等轻微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应中止该学生的活动,并根据“就近”和“就高级别”原则派教师即刻送至医院进行处理,并及时通知家长。
发生比较严重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应通知“120”救护中心,由活动负责人火速护送至医院,并向区教育局进行汇报。
3、活动结束返程后发现人员遗漏
立即通知该活动场地有关人员进行巡查,如该遗漏学生确在该处,叫其原地等候。速派人员快速赶赴该处,把学生接回。如活动场地没有发现该遗漏学生,要速组织人员寻找。
4、活动时如碰到恶劣天气
活动前应预先掌握气象信息,活动时遇大雨应调整活动及参观行程,尽量安排室内活动。如活动时碰上暴雨、雷电、狂风等恶劣气候时,应立即集体合队伍,果断中止活动返程。或疏散到安全地带,待气候有所好转时返程。
5、学生晕车晕船
预先向学生提醒,有晕车晕船的要吃预防药。对有此现象的学生应安排在前排座位,不要剧烈活动,注意休息。自备塑料袋防止呕吐。
6、学生队伍要横过马路
必须列队过马路,并有一位老师负责带队,一位老师负责站在道路中央指挥,其他老师随队行进。严禁学生私自横穿马路或奔跑横穿马路。
四、学生校外活动安全教育的责任追究
1、责任追究的范围:分管领导、各部门责任人和班主任、搭班老师等。
2、责任追究的处理:
⑴虽按学校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了校外活动的安全教育,但敷衍了事的,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整改。
⑵不按学校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校外活动安全教育的,作为一次教育事故处理。
⑶不按学校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而又发生了安全事故的,作为安全责任事故予以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