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火灾专项应急预案(通用六篇)

秦风学

  企业火灾专项应急预案1

  为了做好企业的消防工作,确保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生命财产安全,落实消防工作“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基本原则,应付突发的火灾事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以企业领导为总负责,组建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机构,由灭火行动组、通信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组成,具体分工如下:

  1、灭火行动组:由保卫科科长任组长,并兼任火场临时指挥员,灭火行动组主要负责本企业的一般初级火灾的扑救工作。

  2、通信联络组:由办公室主任任组长,负责通信联络及各部门的统一协调。

  3、疏散引导组:由人事科科长担任组长,负责火灾时人员的安全疏散及财产的安全转移。

  4、安全防护救护组:由安全科科长担任组长,负责火灾时车辆、医疗救护等后勤保障工作。

  二、报警和接处警程序

  1、报警监控中心必须配备火警电话,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对企业的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全方位24小时监控。

  2、监控中心收到监控区的火警信号及火警电话后,应立即用对讲机通知值班人员、巡逻员赶赴现场,并电话通知值班领导。

  3、值班室必须配备必要的救灾设施。值班人员赶赴现场后,如未发生火灾,应查明警示信号的报警原因,并做详细记录。

  4、如有火灾发生,应根据火情,立即拨打“119”报告消防队,并将信息反馈监控报警中心,同时进行灭火及疏散工作。

  5、监控中心根据火灾情况,调集有关人员启动灭火和应急预案。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与措施

  1、为使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顺利进行,保卫科应加强日常性检查,然后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2、公共聚集场所(人员相对集中的场所)应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出入口有明显标志,消防通道及安全门不能锁闭,疏散路线有明显的引导图例。

  3、火灾发生时,疏散引导人员应迅速赶赴火场,利用应急广播指挥人群有组织地疏散。

  4、疏散路线尽量简捷,就近安排,走道内应设疏散指示。

  5、疏散引导组工作人员要分工明确,统一指挥。

  四、扑救一般初级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1、当火灾发生时要沉着冷静,然后采用适当的方法组织灭火、疏散。

  2、对于能立即扑灭的火灾要抓住战机,迅速消灭。

  3、对于不能立即扑灭的火灾,要先控制火势的蔓延,再开展全面扑救。

  4、火灾扑救要服从火场临时指挥员的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密切配合。

  5、当消防人员赶到后,临时指挥员应将火场现场情况报告消防人员,然后并服从消防人员统一指挥,配合消防队实施灭火、疏散工作。

  6、火灾扑救完毕,保卫部门要积极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落实“三不放过”原则,处理火灾事故。

  五、通信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1、所有参加灭火与应急疏散工作的工作人员应打开通信工具,然后确保通讯畅通,服从通信联络组长的调遣。

  2、救灾小组成员应在火场待命。

  3、医务室人员在现场及时救治火场受伤人员,然后必要时与地方医院联系救治工作。

  4、应调集车辆,确保交通畅通。

  5、指定专人对被抢救、转移的物资进行登记、保管,然后对火灾损失情况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清理登记。

  六、日常工作:

  1、落实消防责任制,然后宣传消防知识,提高员工消防意识。

  2、每年应保证1-2次消防演习。

  3、定期检查、维护消防设施。

  企业火灾专项应急预案2

  1 编制目的

  为防止重大火灾事故发生,出现火灾情况下做出快速、正确的反应,在事故发生第一时间内有效地扑灭火灾、抢救伤员、疏散伤员和物资,把火灾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2 危险性分析

  2.1 企业概况

  某服装加工公司,位于佛山市区,占地16000平方米,建筑面积6900平方米;职工总数243人。

  办公楼:1600平方米 三层结构。

  车 间:3000平方米 二层结构。

  宿舍楼:1600平方米 三层结构。

  食 堂:700平方米 一层结构。

  办公楼:安全出口两个,宽度1.6米。

  车 间:安全出口三个,宽度1.4米。

  宿舍楼:安全出口两个,宽度1.6米和1.2米。

  2.2 消防设施配置

  车间一、二层分别设防火报警探头等62个。车间内设有六组双头消防栓,院内分别设置3组双头消防栓。共设置灭火器44只,按规定检测检修。

  其中:

  办公楼:一层3个、二层3个、三层2个,共8个。

  宿舍楼:一层1个、二层1个、三层1个,共3个。

  车间楼:一层正门开关柜南侧2个;一层西门开关柜1个;一层毛领车间1个;一层整理车间西门2个;一层里布车间1个;一层辅料库东门2个(门外侧),西门2个(北侧);一层成品库4个;二层维修室对面3个;二层缝制车间东门2个,西门2个;东烫台对面1个;二层裁剪车间东门2个;二层小车间东门2个,西门1个;配电室2个;伙房2个;锅炉房1个,共33个。

  2.3 危险性分析

  服装行业人员密集,电器线路复杂,易燃物品多,一旦出现火源易蔓延引起火灾造成群死群伤。

  服装厂库房内的服装衣料的原料可燃且数量多,各种织物的燃烧速度要比普通木材燃烧速度快得多。同时,由于服装厂大量使用电熨斗,导致火灾的因素增多。加工服装的各种衣料大多是化纤成分,一旦发生火灾产生的各种毒气比普通的火灾产生的毒气毒性更强。

  存放服装的仓库是重点防火点。存放的原料和成品应采取垫板存放(若原料长时间直接置于地面),受潮发霉后容易自燃,须定期进行检查。

  火灾因素识别:电器开关、用电线路;加热熨斗;伟明树脂胶的使用;食堂液化气罐的存放使用。

  3 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设立事故现场指挥组、通信联络组、火灾扑救组、人员抢救组、物资疏散组、后勤保障组。

  (1)现场指挥组:

  组长:总经理

  现场指挥:副总经理

  主要职责: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对企业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掌握安全消防知识;对消防设备和设施及时进行监测和更新,保障处于有效使用状态;当接到火灾报警后,迅速通知各组负责人,到现场按自身任务迅速施救;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2)通信联络组:

  负责人:(略)

  成员:现场值班员、办公室值班员。

  主要职责:在指挥组领导下,负责与消防、医院、公安等有关部门的联系,确保通信畅通。

  (3)人员抢救组:

  负责人:(略)

  成员:(略)

  主要职责:对火场内被困人员实施解救或送至医院,听从指挥人员调动,不得擅自进入火区。

  (4)火灾扑救组:

  负责人:(略)

  义务消防人员15名

  主要职责:在指挥组的统一领导下,利用单位内所有的灭火设施灭火。

  (5)物资疏散组:

  负责人:(略)

  成员:(略)

  主要职责:对火灾现场或有可能受到火灾威胁的火灾现场周围的危险品、价值较高的贵重物品进行抢救疏散。

  (6)后勤保障组:

  负责人:(略)

  成员:(略)

  主要职责:负责有关灭火、抢救物资的保障,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的接待,以及灭火相关工作,如保护现场,接等有关人员,协助火灾前期调查等。

  4 应急响应

  (1)第一发现火情人员或得知火情的值班人立即报119。

  报警要求:说明失火的具体的地址、失火的位置、单位名称、失火物品名称、火势大小、火灾现场有无危险品、报警人姓名、报警所使用的电话号码。

  (2)现场值班员或负责人将火情通知指挥组总指挥(或其它负责人),迅速在指定位置集合,听从统一安排部署。

  (3)各组成员由本组负责人通知,按部署迅速展开行动。

  所有应急人员接到通知后要立即到现场。在应急抢险过程中,本着“救人先于救火”的原则进行。参与抢救的人员要勇敢、机智、沉着,做到紧张有序,一切行动听指挥,有问题要及时上报指挥组。

  本方案一经实施,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演练,使每一个人熟知自己的任务。如人员、电话等其它情况有变,要及时对原方案进行修改。

  企业火灾专项应急预案3

  无论何时,一旦发现有火灾苗头,如烟、油、味、色等异常状态,每一位员工都必须立即向消防监控室报警(注意当现场异味为液化气等易燃气体时,严禁在现场用手机、对讲机、电话报警,应该脱离现场到安全区域后再报警,以防电火花引爆易燃气体),请其派人查明真相,并做好应急准备。

  1. 目击报警

  1.1 辖区任何区域一旦着火,发现火情的人员应保持镇静,切勿惊慌。

  1.2 如火势初期较小,目击者应立即就近用灭火器将其扑灭,先灭火后报警。

  1.3 如火势较大,自己难以扑灭,应采取最快方式用对讲机、电话或打碎附近的手动报警器向消防监控室报警。

  1.4 关闭火情现场附近之门窗以阻止火势蔓延,并立即关闭附近的电闸及燃气。

  1.5 引导火情现场附近的人员用湿毛巾捂住口鼻,迅速从安全通道撤离,同时告诉疏散人员不要使用电梯逃生,以防停电被困。

  1.6 切勿在火警现场附近高喊:“着火了” ,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及混乱。

  1.7 在扑救人员未到达火警现场前,报警者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使用火警现场附近的消防设施进行扑救。

  1.8 带电物品着火时,应立即设法切断电源,在电源切断以前,严禁用水扑救,以防引发触电事故。

  2. 消防监控室报警

  2.1 消防监控室值班人员一旦发现消防监控设备报警或接到火警报告后,应立即通知安保人员赶赴现场确认,并通知监控室值班员。

  2.2 火情确认后立即通报保安主管或当班班长,由其迅速召集人员前往现场灭火、警戒、维持秩序和组织疏散。

  2.3 立即将火情通报物业经理或直接上报中心领导。

  2.4 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密切观察火警附近区域的情况,如有再次报警,应立即再次派人前往查看确认。如有人打电话询问,注意不要慌张,并告知:“火情正在调查中,请保持冷静,如果需要采取其它措施,我们将会用紧急广播通知您” ,同时提请问询人员关好门窗。

  2.5 接到现场灭火指挥部下达的向“119”报警的指令时,立即按要求报警,并派人前往路口接应消防车。

  2.6 接到现场灭火工作总指挥传达的在辖区内分区域进行广播的指令时,立即按要求用普通话(或中英文)进行广播,注意广播时要沉稳、冷静,不要惊慌,语速要适当,语音要清晰。特殊情况下,应派保安员或客服人员逐层上楼通报,通报顺序为:

  起火楼层及相邻楼层 →起火层上层→起火层下层。

  2.7 小型火灾组织微型消防队灭火,三人一组。20分钟内无法扑灭的火灾必须撤出应急灭火人员。由专业消防对组织灭火。

  2.8 详细记录火灾扑救工作的全过程。

  3. 报警要求

  3.1 内部报警应讲清或问清:

  A. 起火地点;

  B. 起火部位;

  C. 燃烧物品;

  D. 燃烧范围;

  E. 报警人姓名;

  F. 报警人电话。

  3.2 向“119”报警应讲清:

  A. 办公楼辖区名称;

  B. 火场地址(包括路名、门牌号码、附近标志物);

  C. 火灾发生部位;几层、办公室、会议室、仓库等

  D. 燃烧物品;

  E. 火势状况,是否有人员被困;

  F. 接应人员等候地点及接应人;

  G. 报警人姓名;

  H. 报警人电话。

  4. 成立临时指挥部

  4.1 中心领导接到火警报告后,应立即赶赴指定地点或火警现场,并通知相关人员到场,成立临时灭火指挥部。

  4.2 临时指挥部由中心领导、物业管理部经理、保安班主管、工程班主管、保洁班主管、微型消防队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由中心领导任临时总指挥。中心领导尚未到场时,由物业管理部经理代行临时指挥。

  4.3 临时灭火指挥部职责:

  4.3.1 根据火势情况及时制定相应对策,向各部门下达救灾指令。

  4.3.2 根据火势情况确定是否疏散人员。

  4.3.3 立即集合义务微型消防队,指挥义务微型消防队员参加灭火,并保证消防用水的供应。

  4.3.4 在火势难以控制时,应及时下达向“119”报警的指令。

  4.3.5 根据火势情况,成立疏散组、抢救组、警戒组,组织救人,抢救和保管重要物资及档案,维持现场秩序。

  4.3.6 根据火势情况决定是否启用紧急广播进行报警。

  4.3.7 下令将消防电梯降至首层,派专人控制,专供灭火工作之用。同时停止起火区域的其它电梯运行。

  4.3.8 根据火势情况决定是否采用部分或全部断电、断气、打开排烟装置等措施。

  4.3.9 消防队到达后,及时向消防队领导准确地提供火灾情况和水源情况,引导消防队进入火灾现场,协助消防队灭火,并协助维持现场秩序,安顿疏散人员。

  4.3.10 火灾扑灭后,组织各部门员工进行善后工作。

  5. 人员疏散和救护

  办公区域内发生火情时,各部门员工的任务是扑救火灾、疏散人员、抢救重要物资和维持秩序,危急关头以疏散、救护人员为主。火灾发生后,每一位员工都要牢记自己的首要职责是保护关警员、被困人员及自己的生命安全。

  5.1 火灾发生后,由保安员负责为逃生人员指明疏散方向,并在疏散路线上设立岗位进行引导人员向安全区域疏散。这时切记要提醒大家不要乘坐电梯,如果烟雾较大,要告知大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尽量降低身体姿势有序、快速离开。

  5.2 人员的疏散以就近安全门、消防通道为主,也可根据火场实际情况,灵活机动地引导人员疏散。

  5.3 认真检查起火区域及附近区域的各个单元,并关闭门窗和空调。发现有人员被困在起火区域,应先营救被困人员,确保每一位关警员均能安全撤离火场。

  5.4 接待安置好疏散下来的人员,通过良好的服务稳定人们的情绪,并及时清点人员,检查是否还有人没有撤出来。

  5.5 疏散顺序为:先起火楼层及相邻楼层,后起火层上面2层和下面1层。疏散一般以向下疏散为原则(底层向外疏散),若向下通道已被烟火封住,则可考虑向屋顶撤离。

  5.6 在火场上救下的受关警员、访客以及扑救中受伤的员工,由应急抢救人员护送至安全区,对伤员进行处理,然后送医院救治。

  6. 警戒

  6.1保安班接到火警通知后,应迅速警戒,布置好辖区内部及外围警戒。

  6.2 疏散一切无关车辆和人员,疏通车道,为消防队灭火创造有利条件。

  6.3 控制起火大楼底层出入口,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大楼,指导疏散人员离开,保护从火场上救出的人员及贵重物资。

  6.4 保证消防电梯为消防人员专用,引导消防队员进入起火层,维持灭火行动的秩序。

  6.5 加强对火灾区域的警戒,保护好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和调查组对起火原因的勘察。

  6.6 保证非起火区域和全体关警员、访客的安全,防止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7. 善后工作

  7.1 火灾扑灭并经公安消防部门勘察后,物业管理部应迅速将辖区内的报警和灭火系统恢复至正常状态。

  7.2保安班组织清理灭火器材,及时更换、补充灭火器材。

  7.3 人力资源部统计人员伤亡情况和辖区财产损失情况,上报中心领导。

  7.4 人力资源部组织员工对受灾部门及人员进行慰问,并根据实际需要给予切实帮助。

  7.5 保洁班组织对火灾现场进行清理,恢复整洁,对因逃生或救火损坏的花木进行抢救或补种。

  7.6由物业管理部发动员工,收集可疑情况,配合调查组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并责成消防兼管员写出专题报告,分清责任。

  7.7如果辖区财产办有保险,则由财务部门联系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7.8后勤管理中心应召开会议对火灾扑救行动进行回顾和总结。

  企业火灾专项应急预案4

  1 总则

  1.1 制定目的

  建立健全天津市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机制,推进应急处置工作的法制化、科学化、制度化建设,充分发挥社会联动、快速反应、协同作战、跨区增援等社会整体资源优势,高效有序地做好灭火和抢险救灾等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中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 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公安消防队伍执勤战斗条令》、《天津市消防条例》和《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津政发〔2013〕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1.3 事故分级

  1.3.1 依据公安部消防局有关规定,火灾事故一般分为四个等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Ⅰ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Ⅱ级(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Ⅲ级(较大)火灾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Ⅳ级(一般)火灾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1.3.2 事故等级确定。市公安消防局根据第一时间接报的火灾种类、起火单位信息或现场消防指挥员报告的火灾信息,并充分考虑发生火灾的政治、经济、自然等因素,确定火灾事故等级。

  1.4 工作原则

  (1)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灭火救援现场应当坚持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采取科学、正确的措施,第一时间实施救人,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危害。

  (2)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协调各方灭火救援力量,负责火灾现场的具体处置工作。

  (3)统一指挥,协同配合。专业指挥机构和现场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实施灭火救援行动。公安消防部门组织企业专职消防队积极协同作战,具有应急救援和保障职能的部门和单位要主动配合。

  (4)练战结合,注重实效。依照本预案规定的程序、方法和措施,认真落实组织机构、人员编配、装备器材、物资供给、资金保障,定期组织开展综合实战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我市应对火灾事故的专项应急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社会影响,需组织多部门共同应对的火灾事故。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2.1.1 设立天津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公安局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局长和市公安消防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其分工如下:

  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市指挥部各项工作;受总指挥委托,协调各成员单位参与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市公安局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局长: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市指挥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维护火灾事故现场的秩序稳定;负责组织指挥火灾事故现场排爆、案件侦破和消防设施遭受人为破坏、劫持人质等重大刑事案件及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承办市指挥部涉及公安工作的其他事项。

  市公安消防局局长: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市指挥部日常工作和现场指挥部管理工作;受总指挥委托,负责市指挥部办公室的全面工作。

  2.1.2 市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火灾事故应对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指挥较大以上级别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区县开展一般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指导火灾事故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装备的建设管理工作等。

  2.2 办事机构

  2.2.1 市指挥部下设天津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消防局局长担任。

  2.2.2 市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市指挥部日常工作,起草市指挥部有关文件,组织落实市指挥部各项工作部署;组织修订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及编制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组织落实火灾事故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装备建设管理工作;研究确定火灾事故应急响应等级;承办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 成员单位

  市公安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调集属地直升飞机协同作战,调派属地公安分局警力维护现场秩序,实施治安管制;公安交管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机制,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实施交通管制,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特警总队、属地公安分局进行现场秩序警戒,预防因救援事故引发的群体性骚乱事件;刑侦部门负责涉及火灾的刑事侦查工作;公安的网监部门密切关注网上舆情,对于相关违法有害信息及时处置。

  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市指挥部的命令,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将灭火应急物资调拨供应到位。

  市商务委:负责市场监测,做好生活必需品的储备,保市场供应,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市建设交通委:负责提供工程设备,组织专业施工人员,在市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对有关建筑物、构筑物实施拆除或加固;部署自来水集团保证供水范围内的市政管网灭火供水压力,保证灭火用水;部署能源集团切断火场内部及周边区域燃气输送,抢修受损设备和管线,排除一切影响灭火战斗和给灭火人员带来危险的燃气泄漏隐患。

  市市容园林委:根据需要提供洒水车等大型供水车辆,协助火场供水和现场洗消。

  市政府新闻办:负责指导有关部门发布火灾事故信息,及时引导舆论;加强对网络的监控和管理;协调相关新闻单位做好对外宣传工作。

  市安全监管局:参加重特大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火灾救援协调、指导和善后评估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受伤人员的现场医疗救治、转运、院内救治和现场卫生防疫等工作;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伤员数量及医疗救治情况。

  市民政局:指导区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提供紧急避险、救助服务,依据有关规定为因火灾造成的无家可归人员安排临时食宿。调集殡葬车辆,转运火灾死亡人员尸体。

  市交通港口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参与保障紧急、特种物资以及抢险救灾物资交通运输的组织协调工作。

  市通信管理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做好应急通信的保障工作。

  市环保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进行环境监测,协助检测有毒气体,提出预防次生灾害对策。

  市气象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提供相关气象信息。

  市水务局:根据现场灭火救援需要,视情排除道路积水。

  市人力社保局:为火灾事故中参保伤亡人员落实医疗保险待遇;对于参保人员因火灾伤亡被认定为工伤的,及时落实工伤保险待遇。

  市电力公司: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实施供电、断电措施。

  市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随时对市指挥部成员单位进行调整。

  2.4 现场指挥部

  火灾事故发生后,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火灾发生的区域、火灾事故类型和规模,组织参与灭火作战的有关人员组建现场指挥部,实行现场总指挥负责制。较大以上级别火灾事故,由市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兼任现场总指挥;一般火灾事故由到场的公安消防队伍最高长官担任现场总指挥。主要职责是:

  (1)了解现场情况,组织火情侦察和分析,制定总体作战方案,视情况设立作战指挥组、通信联络组、政治宣传组、后勤保障组等,必要时划分战斗段(区),分别组织实施灭火救援任务;

  (2)向参战的下级指挥员部署作战任务,组织指挥参战单位(含企业专职消防队)协同作战;

  (3)根据现场救援的需要和情况变化,及时调集和适时调整力量部署,必要时可组织群众参与辅助性行动;

  (4)划定警戒区,组织疏散人员和物资,作出拆除或者破拆毗连(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决定;

  (5)调动公安、交通、卫生、环保、通信等有关部门协助灭火救援;

  (6)指挥各种车辆及设备有序停放,保障通往现场的主要道路畅通,保证各种救援车辆、人员通行;

  (7)决定采取其他必要的应急措施。

  2.5 技术专家组

  技术专家组一般由公安消防队伍灭火救援专家和建筑、环保、化工、燃气、供电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由市指挥部办公室确定技术专家组组长。技术专家组的主要职责是:

  (1)观察、搜集现场相关情况和信息,判断火灾事故发展趋势,配合灭火与应急救援行动;

  (2)评估火灾事故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以及可能发生的后果,提出应急处置建议;

  (3)参与制定作战方案,提供技术支持,解决技术难题。

  3 监测与预防

  3.1 监测

  3.1.1 各区县和有关部门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针对市内重点消防保卫单位的建筑情况、使用性质、生产储存及其发生火灾后的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社会影响等危害程度,对高层建筑类、地下建筑类、石油化工类、人员密集场所类、仓储类、重要机关和单位等类型建筑和单位,分类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建立全市重点单位的火险隐患、重大危险源数据综合分析、风险评估数据库,同时做好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信息接收、报告和统计分析等处理工作。

  3.1.2 市公安消防局负责重、特大火灾事故信息监控工作;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重大火灾事故信息经核实后,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3.2 预防

  区县人民政府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带队,深入辖区内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火灾隐患高危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节庆活动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等开展联合检查。推动指导辖区内行业、系统落实监管职责,加强对所属单位的督导检查。组织街道、乡镇、社区、村以及其他基层力量开展群防群治,全力消除火灾隐患。推动各部门、行业、系统开展具有特色和影响力的社会宣传活动,坚持搞好“流动宣传”、“户外阵地宣传”、“生命通道体验”等专项行动。丰富群众消防安全知识,提高群众的火灾自救能力。

  4 应急处置

  4.1 先期处置

  一旦发现火灾,火灾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必须迅速准确地拨打“119”报警电话,并及时组织力量扑救火灾;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的,该场所管理人员应当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邻近单位应当积极支援灭火救灾。市公安消防局接到报警后,迅速调集灭火救援力量赶赴现场进行扑救。根据现场人员伤亡情况,调派市急救中心组织救护车辆和急救人员赶赴现场。根据现场救援需要,调派供水、电力、燃气、运输、气象、环保、通信等专业抢险和保障部门到场配合灭火救援工作。

  4.2 指挥协调

  现场指挥部组织协调有关方面负责人、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火灾救援工作;协调有关地区和部门提供应急保障,包括协调事发地单位与区县人民政府的关系和调度各方救援资源等;及时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跨行政区划或全市性的火灾事故,由市指挥部报请市人民政府协调处置。

  4.3 应急响应

  4.3.1 响应分级

  根据事故级别,火灾事故响应分为4个级别,启动标准如下:

  Ⅰ级响应:通常为火灾事故已经蔓延扩大,可能造成群死群伤、财产重大损失等影响社会稳定的恶性事故,以及其他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和天津市辖区内灭火救援力量(包括专职消防队)不足,需要其他省(区、市)公安消防队伍跨区域调集增援力量的火灾事故。

  Ⅱ级响应:通常为宾馆、饭店、学校、幼儿园、医院、候机楼、影剧院、体育馆、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图书馆、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的火灾事故;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发生的火灾事故;生产、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场所)发生的火灾或泄漏事故,以及其他重大火灾事故。

  Ⅲ级响应:通常为党政机关、档案楼、电力调度楼、通信楼、广播电视楼、车站、码头、仓库(堆场)、财贸金融楼、高层和三级耐火等级以下的多层住宅、地下建筑、古建筑等发生的火灾事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的火灾事故;缺水地区发生的火灾事故,以及其他较大火灾事故。

  Ⅳ级响应:通常为农村或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城市多层民用住宅及其他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场所)发生的初起火灾事故,以及报警中不能确定的其他一般火灾事故。

  4.3.2 响应等级确定

  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第一时间接报的火灾种类、起火单位信息或现场消防指挥员报告的火灾信息,并充分考虑发生火灾的政治、经济、自然等因素,确定响应等级。

  4.3.3 响应启动与调整

  火灾事故发生后,市指挥部办公室应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趋势,根据火灾事故的发展情况和严重程度,及时将信息通报有关成员单位和区县人民政府。内容主要包括火灾接报警信息、气象信息、可能发生火灾的种类、各种灭火救援作战力量、全市重点火灾隐患单位、城市重大危险源等信息。

  市指挥部根据火灾事故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对响应级别进行调整。

  4.3.4 响应措施

  (1)市公安消防局立即调集灭火救援力量到场实施救援。根据火灾类型和规模,由现场指挥部组织协调供水、供电、燃气、环保等相关部门到场协同作战。

  (2)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事发地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市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启动各自应急保障预案或行动方案,全力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灭火抢险、人员搜救、群众安置、交通管制、基础设施抢修等工作,形成应对事故的强大合力。

  (3)公安交管、治安、刑侦等部门,在市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开展各项专业处置工作。各参战部门、各专业应急队伍要指定专人负责通信联络,确保指令畅通。

  4.4 应急结束

  4.4.1 火灾扑灭经现场指挥部确认并报市指挥部批准后,由市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应急结束指令。

  4.4.2 火灾扑灭后,参战公安消防队伍应全面检查火场,清除残火。实时检测火场温度及周围的易燃易爆气体浓度,防止复燃或爆炸。恢复水源设施,向事故单位或有关部门进行交接。

  4.4.3 公安消防部门应责成火灾发生单位或有关部门保护火灾现场,事故调查完结前,未经市指挥部同意,火灾发生单位不得擅自清理或破坏火灾事故现场。

  4.5 信息发布

  需由市指挥部发布的火灾事故信息,由市指挥部办公室配合市委宣传部研究拟定新闻报道的意见和口径,报市委、市政府同意后,由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发布。

  火灾事故的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散布未经核实或者没有事实依据的火灾信息和传言。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5.1.1 火灾事故发生地的区县人民政府要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并妥善安置灾民,保障基本生活条件。避难场所可以选择空旷地或临时借用有关办公场所、招待所及学校等场地。

  5.1.2 财政、民政、卫生等部门要根据灾害损失程度,依据职责明确灾民申请救济的程序和要求,确保救济工作迅速到位。组织协调社会、个人开展互助互济、捐款捐物活动,妥善安置灾民生活。社会救助活动由民政部门统一实施。对参加扑救外单位火灾的企业专职消防队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依照规定予以补偿。

  5.2 调查评估

  5.2.1 火灾事故救援结束后,由市指挥部指定成立事故调查组,对火灾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写出书面报告。必要时,可邀请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参加调查评估。

  5.2.2 火灾事故处置结束后,各区县、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并在24小时内将火灾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市指挥部。火灾事故报告应包括:

  (1)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发生火灾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3)发生火灾事故的简要经过和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火灾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火灾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处理的有关事宜;

  (7)火灾事故的报告单位、报告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5.2.3 各单位根据实践经验,修订各自应急预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指导有关部门及事故单位查找火灾事故原因,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出现。必要时继续进行环境监督与监测。

  6 应急保障

  6.1 应急力量保障

  市公安局是消防总队的领导指挥机构,市公安消防局是灭火救援的主要力量,企业专职消防队是灭火救援的补充力量。

  6.2 经费保障

  处置火灾事故所需财政担负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由市和区县财政部门按规定予以保障。市财政局加强灭火救援资金的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确保专款专用。市人力社保局负责为参保伤亡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伤待遇等提供资金保障。

  6.3 物资装备保障

  灭火救援物资储备实行分级负责、分片储备、分级管理和按需定额储备、讲究实效、专物专用的原则,区县公安消防支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储备一定数量的灭火救援物资。市公安消防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通过灭火救援物资信息管理系统,快速、便捷、合理地调集灭火救援物资。

  6.4 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要制定相应的预案,组织足够的医疗急救人员和设备及时到达灭火救援现场,对伤员开展现场急救和转运工作,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救治伤员以及需要增援的急救医药、器材及资源情况。

  6.5 交通运输保障

  根据火场需要,交通运输部门调集一切可利用的交通运输工具,保证火场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优先运输。

  6.6 治安交通保障

  公安部门负责对火灾事故现场实施交通管制,对灾区外围的交通路口实施定向、定时封锁,严格控制进出火灾事故现场人员,根据需要组织开辟应急“绿色通道”,保证灭火救援车辆优先通行。

  6.7 通信保障

  发生火灾事故后,依托通信部门确保通信畅通。当发生大面积火灾或扑救时间较长、难度较大的火灾时,通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到现场协助组建应急通信网络,保障通信联络的畅通。

  6.8 科技保障

  建立区县灭火救援指挥系统,组成灭火技术专家组。建立人才和基础资料信息库,为灭火救援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7 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

  7.1 宣传与培训

  公安消防部门要积极组织大型宣传活动,向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街道社区群众宣传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对策、处置知识和自救常识,有组织、有计划地为人民群众提供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担负火灾应急救援职责的各级领导和应急管理人员应当接受系统的防火、灭火知识培训,了解和掌握灭火救援的工作原则、方法和程序。

  7.2 应急演练

  市指挥部办公室每年至少组织1次灭火救援演习,检验预案的实际效果。演习方案应包括基本情况、火情设定、力量部署、扑救对策、注意事项等内容。

  灭火救援演习结束后,对演习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价,总结演习的基本经验和教训,提出应急预案存在的缺陷和整改措施、应急设施的维护与更新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演习总结报告和整改措施一并报送演习批准部门和预案管理部门。

  8 附则

  8.1 责任与奖惩

  灭火救援战斗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评比、表彰等工作。对在灭火救援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灭火救援中致伤、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不服从指挥、延误战机、救援不力而导致火灾扩大,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8.2 预案管理

  8.2.1 本预案由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8.2.2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按照本预案确定的职责,制定本部门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保障预案,并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8.2.3 市指挥部办公室应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践,及时组织修订预案。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修订。修订后的应急预案应重新办理审查、论证、备案等各项程序。

  8.2.4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企业火灾专项应急预案5

  明确各职能部门在火灾发生时的职责和分工,结合本产地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应急预案:

  一、火灾应急的组织架构

  1、 为了统筹指挥,公司确定主任为火灾总指挥,负责火灾应急时代全盘指挥工作。注册安全主任在火灾发生时不在厂内时总指挥由组长担任;节假日期间由公司安排的值班负责人担任。

  2、 组长是火警时的副指挥。在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现场具体的灭火抢救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现场指挥。

  3、 总指挥、副指挥和现场指挥应在接到火警后的第一时间内赶到火灾现场。

  4、 为配合火灾抢救工作,公司特成立消防突击队,由车间各骨干组成,在总指挥和现场指挥的领导下进行抢救的具体工作或协助消防队参与灭火抢救工作。

  5、 各部门或车间在火灾发生时应随时听任总指挥的调度,参与灭火抢救工作。

  二、火灾发生初期的应急响应工作

  1、 在本部门(车间)发生火灾时,在岗员工应立即对初起火灾进行扑救,就近原则运用灭火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等)扑灭火源;使用灭火器要注意以下要点;先拉开保险栓,操作者站在上风位置,侧身作业,手按压柄,距火点二米位置胶管对准火源扫射。

  2、 当火势未能得到控制时,要立即通知安全负责人。

  3、 当班安全员接到火警后,立即通知全厂警戒并通知主任迅速调集全体的人利用身边的灭火器材赶到火灾现场参加扑救,并且做好火灾现场的人秩序维护和无关的人的疏散撤离工作。

  4、 当火灾蔓延到非本厂力量所能控制的程度时,在岗员工应立即敲破玻璃按响火灾按钮使用消防栓,并安排报警------119,(报警的人应向消防部门详细报告火灾的现场情况,包括火场的单位名称和具体位置、燃烧物质、的人围困情况、联系电话和姓名等信息)。并安排的人到路口接消防车,以使消防队员把握火灾情况和尽快抵达,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抓住救灾时机。

  5、 火灾应急总指挥和现场指挥在接到火警后应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火灾现场指挥扑救工作,切断生产区的电源,同时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转。

  6、 火灾警报拉响后各部门应立即切断电源,并组织本部门(或车间)的'人撤离到安全区域待命。

  三、火灾的灭火扑救工作

  1、 火灾应急总指挥根据现场的情况对消防突击队 进行初步分工,分别成立灭火组、供水组、抢救组、后勤组等各个小组,做好消防队到来之前的辅助性工作;如火灾情况的调查、的人受困情况的初步估计、各消防设备的准备就绪、救灾道路的畅通等,并随时与消防队保持联系以汇报情况。

  2、 消防队赶到时,应急总指挥和现场总指挥应立即向消防队详细汇报灾情情况,协助消防队制定灭火扑救方案。

  3、 消防突击队应以“救人重于救火”,“先控制后消灭”的原则果断地协助消防队员参与灭火任务。

  4、 个部门(或车间)的主管的人随时为消防队员和消防突击队提供火灾现场的具体情况,为灭火扑救工作提供有效的建议,并随时听从应急总指挥的调度以参与灭火扑救工作中去,并且积极配合医疗救护的人参与的人的急救护理工作,尽量减少的人伤亡。

  四、火灾事故的处理工作

  1、 火灾扑灭后,各部门(车间)应立即清点本部门(车间)的的人和受损物资,尽快确定的人伤亡和物品损失情况并汇报上级做好记录并存档。

  2、 人资部应尽快协调各部做好医疗救护工作,包括医疗经费的提供、受伤的人的住院安排与护理以及意外伤害保险的理赔工作等。

  3、 设备维修组配合相关部门(车间)的人对受损设备尽快安排修复并投入生产产出使用。

  4、 以安全主任为主,各安委会成员联合成立事故调查小组,调查火灾发生原因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处理。

  5、 安委会作出事故调查报告,同时总结本次火灾事件的教训,在全体员工中实行安全事故的教育培训,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五、疏散自救方法

  1、 熟悉环境,临危不乱;每个人应对生活、工作的居住建筑结构及逃生出口熟悉,平时应做到了然于胸,而当身处陌生环境也应当养成留意通道及出口的方位等等习惯,便于关键时刻逃离现场。

  2、 保持镇定,明辨方向;突遇火灾时应保持镇定,不要盲目地跟从人流和相互拥挤,尽量往空旷或明亮的地方和楼层下方跑。若通道被阻,则应背向烟火方向,通过阳台,气窗等往室外逃生。

  3、 不如险地,不;不要因为害羞或顾及贵重物品,浪费宝贵时间,紧记生命最重要。

  4、 简易防护,掩鼻匍匐撤离。

  5、火已近身,切勿惊跑;如果身上着火切勿惊跑和用手拍打,惊跑和拍打只会形成风势,加速氧气补充,促使火势。正确的做法是:立即脱掉衣服就地打滚,压住火苗,能及时跳入水中或让人向身上浇水更有效。

  企业火灾专项应急预案6

  为了促进员工了解和掌握特种设备各项安全应急预案,提高员工实战能力和安全意识,同时检验特种设备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根据《xxxxx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要求,为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为提高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特种设备事故,能够有效组织、快速反应、临事不乱,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危害,我矿计划于20xx年11月1日9:00分进行特种设备事故(叉车)进行应急演练。为了保证在特种设备事故(叉车)应急演练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应急演练计划。

  一、应急演练目的

  检验预案。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查找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可用和可操作性。

  二、应急演练组织机构

  1、应急演练指挥部

  建立以矿长、党总支书记为总指挥的矿井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演练指挥部,应急演练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

  总指挥:矿长党总支书记

  副总指挥:机电副矿长、总工程师

  成员:机电副总工程师、机电技术科、调度室、物资装备科、安全检查科、保卫科、医院、奥迅公司及事故单位等单位负责人

  职责:

  1)事故发生后,分析判断事故,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2)召集指挥部成员到达指挥现场;

  3)协调物资、设备、医疗、救护、消防、通信、后勤等专业小组活动;

  4)负责批准现场抢险救灾方案,组织指挥现场抢救;

  5)在应急预案演练避险过程中,组织协调各种对外联系;

  6)负责井上、下信息资料的收集、分析,为总指挥提供决策资料及意见,并及时传达总指挥的命令,按指挥部的统一安排进行工作。

  2应急演练成员单位职责

  2.1调度室:承接特种设备事故报告;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集团公司、晋城市质监局汇报事故情况和应急处理进展情况;落实集团公司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做好相关记录。

  2.2机电技术科:协助制定抢险工作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案,负责协助事故单位提供事故地点电气设备具体情况;按命令进行停送电工作,协助事故单位及时抢修或安装机电设备。

  2.3安全检查科:负责监督抢险救灾工作中的各项安全措施的有效落实;负责较大以上事故损失的调查、汇总和上报。

  2.4物资装备科:负责保证抢险救灾中所需的材料工具和设备;负责将救护抢险材料、工具、设备运送到指定地点。事故地点的准备工作。

  2.5保卫科:负责抢险救灾工作中的警戒设置,疏散人员,维持秩序;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运输的道路交通畅通和矿区治安及危险源控制。

  2.6医院:负责组织抢险队伍对遇险人员的救援和事故抢险;负责对受伤人员进行抢救治疗。

  2.7奥迅公司:负责抢修事故车辆。

  3、现场演练指挥部

  由调度室主任担任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组织现场事故抢救。

  三、应急演练范围

  配件库大门口与主干道交汇的三叉路口

  四、应急演练的规模

  模拟演习

  五、应急演练时间

  拟定于20xx年11月1日9:00—11:00

  六、应急演练背景

  20xx年11月1日上午9:00,客户拉货车辆因车速过快,在配件库大门外三叉路口与厂内作业的叉车发生相互碰撞,造成人员受伤和交通堵塞。配件库看门人员发现后立即将情况报告给矿调度室,矿调度室得知后立即上报矿应急办公室启动特种设备(叉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现场指挥人员和抢险救护组人员立即赶到现场布置抢险工作,安检科负责人拨打交通事故“122”报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保卫科组织人员抢救伤员和疏导道路交通,保护好事故现场。7分钟后,交警赶到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和事故责任鉴定;10分钟后,“120”急救车赶到将伤员拉走;抢险人员用抢险设备(钢丝绳或拖绳、千斤顶等)将两车分开,拖离事故现场,恢复交通。

  七、演练现场规则

  为确保演练参与人员、公众和环境的安全,应急演练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事先通知开始日期和具体时间,必须有足够的安全监督措施,以便保证演习人员和可能受其影响的人员都知道这是一次模拟紧急事件;

  2、参与演习的所有人员不得采取降低保证本人或公众安全条件的行动,不得进入禁止进入的区域,不得接触不必要的危险,也不使他人遭受危险;

  3、参演的应急响应设施、人员不得预先启动、集结,所有演习人员在演习事件促使其做出响应行动前应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

  4、除演习方案中列出的可模拟行动及调度室的指令外,演习人员应将演习事件或信息当作真实事件或信息做出响应,应将模拟的危险条件当作真实情况采取应急行动;

  5、所有演习人员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服从指挥人员的指令;

  6、调度室应仅向演习人员提供与其所承担功能有关并由其负责发布的信息,演习人员必须通过现有紧急信息获取渠道了解必要的信息,演习过程中传递的所有信息都必须具有明显标志;

  7、演习过程中不应妨碍发生真正的紧急情况,应同时制订发生真正紧急事件时可立即终止、取消演习的程序,迅速、明确地通知所有响应人员从演习到真正应急的转变;

  8、演习人员没有启动演习方案中的关键行动时,调度室可发布命令,指导演习人员采取相应行动,也可提供现场培训活动,帮助演习人员完成关键行动。

  八、应急演练前的准备

  1、演练前1天,通知相关部门,告知调度室在次日将举行这一次叉车肇事事故演练,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配件库需准备的内容:看门人员1名,叉车1部)

  2、应急演练指挥部在演练前2天召开参演单位负责人的碰头会,让其熟悉此次演练方案;

  3、应急演练指挥部在演练前培训所有参演人员,让所有参演人员熟悉并遵守演练现场规则;

  4、准备好模拟演练响应效果的物品和器材;模拟演练物品和器材:

  1)担架一副;2)干粉灭火器4只;3)警戒线50米;4)叉车1部;5)钢丝绳或拖绳;6)千斤顶一个;7)客户拉货车辆(外借工具车);

  5、演练前,应急演练指挥部将相关要求和方案发放给参演人员;

  九、演练模拟程序

  时间:9:00,演练正式开始

  项目:特种设备(叉车)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演练内容

  开始:应急演练指挥部总指挥宣布应急演练开始

  9:00一辆客户拉货车辆(晋D-12345)在配件库卸货后出来,因车速较快,在配件库大门口的三叉路口与装备科生产作业的叉车发生相互碰撞,造成叉车驾驶员受伤和厂区道路交通堵塞。一位装备科配件库看门人员发现后立即上前查看,感觉事故严重,立即用电话向矿调度室报告,并维持现场秩序,与客户车辆驾驶员一起将受伤的叉车驾驶员从车上抬下。

  9:01矿调度室接报事故后,立即报告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立即启动特种设备(叉车)事故应急预案,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工作程序执行预案。

  9:03现场指挥人员和抢险救护组人员立即赶到现场,掌握现场情况,现场总指挥立即对事故性质、严重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进行判断,如判断发生一级或二级事故,依靠公司应急队伍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危害时,向矿应急指挥部总指挥请示实施扩大应急行动,扩大应急行动由矿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并由矿应急指挥部向集团公司、城区人民政府请求支援。

  信息传递:

  1、应急指挥部通知其他应急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协助展开抢救、封锁现场。

  2、安检科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和交通事故“122”报警电话,并向他们简要反映交通事故发生的地点、伤者情况,提出求援要求,询问是否可以由公司把伤者送到医院等。

  3、保卫科应通知物资装备科。由物资装备科协调好叉车作业,保证矿区生产正常运转;物资装备科通知客户迅速来厂处理交通事故。

  4、应急指挥部通知保卫科在一号门岗处引导(救援)车辆和人员,安排人员疏导厂内交通。

  现场救援:

  1、现场救援人员将受伤叉车驾驶员及时转移到安静场所采取可靠的急救措施,对病人进行抢救护理。

  2、询问医院的前提下,如医院认可可以把受伤员工送至医院,则公司组织车辆把受伤员工送至医院。

  3、医院救援车辆到达,把受伤员工送至医院。

  演练场景规划:

  1、在一号门岗处安排安保队员(演练人员1名)设立交通引导点,引导救援车辆的进入和道路交通的疏导。

  2、配件库看门人员(演练人员1名)发现事故后,第一时间用电话向调度室报告。

  3、借用客户车辆和矿用叉车在配电房十字路口模拟两车发生相互碰撞的现场;

  4、客户车辆驾驶员和配件库看门人员一起将受伤的叉车驾驶员抬下叉车,处理外伤,等待救护。

  5、现场指挥人员和抢险救护组人员(带着灭火器、钢丝绳或拖绳、千斤顶、担架等)赶赴交通事故现场。救援人员将受伤叉车驾驶员转移到安静场所进行紧急救护。

  6、救援人员和保卫科人员(演练人员4名)带警戒线封锁事故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取证。

  7、救援人员(演练人员2名)用担架把受伤驾驶员(演练人员1名)抬上王台医院救护车送往医院救治。

  8、经交警(演练人员2名)勘察拍照取证后同意,抢险人员用抢险设备(钢丝绳或拖绳、千斤顶等)将两车分开,拖离事故现场,恢复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