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精选六篇)

秦风学

  编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1

  一、全镇森林防火面临的形势

  (一)林区人口密度大,从事生产活动频繁,生产人员带火入山或生产用火难于避免,加之林区环境优美,入山旅游来往人员多,稍有不慎,丢下火种就有发生林火的危险。

  (二)我镇林区大多是以松杉树为主,易着火且燃烧时火势较旺。

  (三)林区内地下植被丰富,特别是天然林保护原林木茂盛,枯落物增多,可燃量大,一旦着火,易漫延,难于扑救。

  (四)林区通讯、交通、水源不便,扑火工具简陋,一旦发生火灾,信息不灵,施救车辆人员难以及时到达现场。

  二、组织机构

  镇政府森林防火领导组成员名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镇森林防火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服务中心,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任成员,负责森林防火日常工作的开展。

  镇森林防火领导组由扑救小组、后勤保障小组、医疗救护小组等组成。

  三、主要职责

  (一)镇森林防火领导组。主要职责:制定扑火救灾《预案》;森林火灾发生后,视情况决定是否启用《预案》,并按照《预案》部署火灾扑救工作。统一组织、调动和调整扑火力量;负责后勤保障,火场保卫和医疗救护。

  (二)各小组人员组成和主要职责:

  1、扑救小组:由人大副主席担任组长,扑救小组由应急组、民兵应急分队和灭火队组成。职责是:负责火灾扑救工作,紧急制定现场扑火作战方案,并组织实施;准确掌握火情变化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和调动扑火队伍,并负责报告扑火进展情况及问题;及时提出扑火救灾人力、物资需求计划;根据部署和镇政府森林防火领导组决定,调整作战方案,做好火场看守人员的部署工作。

  2.后勤保障小组:由副镇长担任组长,职责是:根据扑救小组提出的人力、物资需求计划,及时从后方组织扑火人力、物资(包括扑火人员、扑火工具、汽油、柴油、机油等)及食品、药品,保障前方扑火需求;统一组织管理扑火救灾车辆、工具;确保信息畅通;负责组织财产转移或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

  3.医疗救护小组:由副镇长担任组长。职责是:及时组织抢救伤病员,管理救灾药品。

  四、预警预防

  1、重点防火期内,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确保通信畅通。

  2、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

  3、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的监控检查。

  4、健全防火网络,重点林区村在防火期内,要安排1名以上专职防火员,全天候巡山护林,全面监控林区野外火源,消除火灾隐患,组建义务扑火队,并按要求进行培训和演练。

  五、信息报送

  1、遇有火情时,第一发现人立即报告村委会或拨打镇森林防火领导组和片区林业站电话。

  2、值班人员接到火情报告时,详细询问和记录清楚起火时间、火场位置、火场态势、前往路线、植被情况等,并立即报告镇相关领导和镇森林防火办公室。

  六、应急处置

  (一)处置程序

  1、一旦接到火情报告,不论火势大小,扑救组前战人员应立即赶往火场了解情况。镇森林扑火应急分队队长负责召集本组人员,并携带好扑火工具,立即赶往现场。扑救组按照要求成立前线指挥部。

  2、镇森林防火领导组在确认难于快速扑灭的火灾或接到前线指挥部要求增援的请求后,应当立即增派邻村义务扑火队前往增援。

  3、若需要继续增援时,由镇应急领导小组向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支援,并指派扑火组的有关人员负责带路、联络。

  (二)火线扑救

  1、扑火人员在扑火过程中务必保证自身安全;

  2、各队人员要逐级听从安排,服从指挥,全力扑救,绝不能打乱仗。

  3、要根据火场火势情况选准突破口,充分发挥集体战斗力,做到初火迅速打,弱火集中打,大火组织打,力争在短时间内控制火势,及时扑灭。

  4、各队(组)负责人应及时向前线指挥部、镇森林防火领导组及镇森林防火办公室报告火情。

  (三)余火看守

  明火扑灭后,各组扑火人员不得擅自撤离,必须就地清理余火,看守火场,防止复燃。清理后的火场必须留下人员继续看守6到12小时,特殊情况下适当延长看守时间,经前线指挥部查验确认,在确保不发生死灰复燃后方可撤离。

  (四)后勤保障

  1、后勤保障组负责运送扑火机具、器材、设备、燃料、食品、饮用水等物资和安排好扑火人员返回后的伙食,并优先保证一线扑火人员的食品和饮用水。运送扑火物资应落实责任,确保扑火物资安全、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同时应当组织人员维持好火场治安及道路交通秩序。

  2、因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或其它事故时,医疗救护组必须立即组织人员开展医疗救护工作,能当场治疗的要立即采取救护措施,不能当场治疗的必须立即送往医院抢救,并及时向前线指挥部报告伤情。

  七、响应结束

  1、解除火警:森林火灾得到控制后,根据实际情况,由镇森林防火领导组适时宣布结束应急工作,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2、保护火灾现场,查明火案,分清责任,及时处理,火灾现场保护由镇、村负责,森林火警案件由政府负责调查,林业、公安等部门配合案件查明后报指挥部研究作出处理决定。

  3、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镇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区群众安置和灾后恢复工作,稳定灾民情绪,保持社会稳定。

  编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以人为本”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正确处理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保障公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和省、市、县《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结合大坡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3基本原则

  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在处置森林火灾时作出快速应急反应;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随时做好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常抓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1.4启动标准

  接到火灾报告后,防火指挥所办公室要密切注视火灾变化动态,如出现对重点林区、林区居民地、重要设施构成极大威胁、当地村委会请求援助或乡政府明确指示时,即报请乡森林防火指挥所批准,立即启动本预案,展开扑火救灾行动。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2.1大坡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职责

  2.1.1领导机构

  乡森林防火指挥所是全乡处置森林火灾的领导机构,大坡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负责做好全乡的森林防火应急工作。

  各村民委员会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

  2.1.2乡森林防火指挥所人员组成

  指挥所所长:

  森林防火指挥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监督国家《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

  (2)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制订森林防火措施,组织群众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

  (3)组织森林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4)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培训森林防火专业人员;

  (5)组织本地区森林防火设施的规划和建设,组织有关单位维护和管理好防火设施及设备;

  (6)掌握火灾动态,制定扑火预备方案,统一组织和指挥扑救森林火灾;

  (7)配合有关单位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

  (8)进行森林火灾统计,建立火灾档案;

  (9)完成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交办的工作。

  2.2各工作组职责

  2.2.1乡直单位应急支持保障部门职责任务

  本预案启动后,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及时将火灾情况函(电)告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预定的方案立即行动,开展扑救工作。

  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加强对各村委会森林防火组织

  机构、扑火队伍的组建及各项防范措施的督察,确保防范、扑救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武装部:把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作为民兵训练的重要内容,当发生森林火灾时,协助各专(兼)职扑火队参加扑火救灾工作。

  派出所、司法所:发生森林火灾时,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检查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协助森林公安及时查处火案,严惩故意纵火烧山的犯罪分子,督察森林火灾案件执法情况.乡水务所:抓好乡管水库区域游玩人员的宣传教育,加强水库周边林区的监督管理,负责解决扑救火灾用水事宜。

  乡财政所:及时安排森林防火资金,协调森林火灾抢险物资的采购和资金安排工作。

  乡卫生院: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烧毁居民点并造成人员伤亡时,积极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药品支援、灾区卫生防疫、受伤人员的救治工作。

  乡民政所:当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造成灾民需要紧急转移时,民政部门负责协调灾民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

  中心学校:组织全乡各中小学校切实有效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认真抓好林区学校的“五个一”教育活动,增设森林防火知识课,提高广大教职员工及学生森林防火的责任意识。

  乡林业站:组织林业站干部职工,切实有效开展森林防火

  宣传教育活动,做好备战森林防火的各项准备,突出抓好预防与扑救工作,充分发挥森林防火主力军作用。

  3、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

  3.1森林火灾预防

  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要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重点林区的检查监督,消除各种火灾隐患;有计划地烧除可燃物,开设防火阻隔带;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3.2林火监测

  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要及时掌握火灾信息。火灾发生地的地面瞭望台(哨)、巡护人员要密切监视火场周围动态,发现新的火灾后及时报告。

  3.3信息报告和处理

  3.3.1各级各部门在接到火灾报告或发现火灾后,应迅速组织扑救,同时将火灾上报乡森林防火指挥所,逾期报告或隐瞒不报,贻误战机造成损失的,将按有关文件规定从严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3.3.2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接到火灾报告后,应迅速查清火点位置,了解火点周围的森林植被状况,并与火点所属村委会取得联系,布置扑火事宜、随时掌握火灾动态。

  3.3.3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要根据火灾发展情况按相关规定及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汇报。

  4、分级响应及预案启动程序

  4.1分级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的级别和相应的职责。一般情况下,随着灾情的不断加重,扑火组织指挥机构的级别也相应提高。

  4.1.1发生受害森林面积不足1公顷的森林火灾,由事发村委会启动本级预案并负责处理,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启动本级预案,开展扑火救灾工作。并报请县林业局率扑火技术人员赶到火灾现场指导扑救。

  4.1.2发生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火场仍未得到有效控制且造成不良影响和财产损失,或威胁居民地、重要设施和重点林区等情况时,在当地村委会指挥全力组织扑救的同时,及时向乡森林防火指挥所报告。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启动本级预案,全力组织扑救,并报请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县级预案进行处理。

  4.1.3当出现火场持续燃烧6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或受害森林面积在10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威胁居民地、重要设施和重点林区安全,或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发生在交界地区的情况时,由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启动本级预案,全力组织扑救的同时,并报请县森林防火指挥

  部启动县级预案全力组织施救。

  4.1.4发生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火场仍未得到有效控制;造成人员伤亡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严重威胁城镇、居民地、重要设施和重点林区等情况时,启动本预案,全力组织扑救的同时,并报请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县级预案,全力支援救助。

  4.2预案的启动程序

  4.2.1全乡预案启动程序

  4.2.1.1总体部署

  第一梯队:由发生火灾辖区内的村民委员会组织以民兵为骨干50人的扑火队。

  第二梯队:由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调集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15人,兼职扑火队40人。

  第三梯队:由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调动邻近村委会各50人以上的扑火人员。

  4.2.1.2指挥程序

  (1)按照森林防火扑救属地指挥原则,统一指挥、科学扑救。

  (2)各单位扑火队必须由队长、副队长亲自率队参与扑火救灾行动,各扑火队必须自带扑火具材、通信设备。

  (3)指挥中心设在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统一协调下达各扑火队的作战命令。

  4.2.1.3火灾扑救任务分配

  (1)一般森林火灾:由第一、第二梯队赶往扑救,指挥权属乡森林防火指挥所。

  (2)较大、重大、特大森林火灾:由第一、第二、第三梯队赶往火场扑救,指挥权属乡森林防火指挥所。

  (3)林火扑灭后,由火场指挥所将火场移交当地村委会看守。

  4.2.2重点林区扑火力量的指挥调度程序

  红寨、妥乐、石仁、河尾、河勺、陡箐梁子、大黑山林区:第一方案由当地村委会组织当地以民兵为主体的100名扑火队员实施扑救,指挥权属当地村委会;第二方案由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调动乡专业扑火队、兼职扑火队支援扑救;第三方案由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调集周邻村委会50名以上以民兵为主体的扑火队员赶赴火场扑救。

  5、应急行动

  5.1指挥所办公室工作职责

  本预案启动后,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开展以下工作:

  (1)按照乡党委、政府的指示,安排专职人员在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集中办公,发布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的指令;

  (2)按照乡党委、政府的指示,对事发地村委会做出具体的指令,责成当地村委会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3)调集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和扑火物资;

  (4)保持与火灾现场指挥所的联系,跟踪了解火

  灾发展动态,及时反馈扑救工作进展情况。

  5.2各工作组应急行动

  5.2.1本预案启动后,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要立即组织事发当地村委会按预案要求研究部署各种行动方案,责成各有关单位的领导及工作人员立即进入岗位,做好处置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5.2.2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要认真了解先期处置的情况,根据火灾的性质、严重程度和应急处置的需要,研究制定各种扑救处置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开展以下工作:

  (1)对扑救行动中的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2)指挥协调现场扑救;

  (3)组织指挥老、弱、病、残人员及儿童、孕妇撤离火场林区,并做好安置;

  (4)组织协调有关方面搞好保障和支援;

  (5)向乡党委、政府及时报告火灾发展和处置情况。

  5.2.3前线指挥可根据扑救处置的实际需要,成立以下工作组。

  (1)火灾扑救组:组织专业、半专业扑火队和现场扑救力量,进行现场扑救。根据需要,随时调遣后续处置和增援队伍。

  (2)医疗救护组:由乡卫生院负责做好灾区紧急药品支援、卫生防疫和受伤人员的救治工作。

  (3)人员疏散和安置组:派出所、民政所、中心学校等组成,负责对人员紧急疏散和安置。

  (4)社会动员组:由事发地村委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组成,负责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火灾扑救工作。

  (5)物资和经费保障组:由财政所、供销社等有关部门组成,负责调集、征用应急物资、装备等保障物资。

  (6)应急通信组:由电信所负责现场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确保现场通信畅通。

  (7)生活保障组:由事发地村委会组织相关人员,负责扑救工作人员必需的食宿等生活保障工作。

  (8)综合信息组:由现场指挥所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负责综合文字、信息整理工作。

  (9)交通管制组:由派出所协同事发村委会组成,负责事发地的交通管制工作,确保运输畅通。

  (10)火案查处组:由林业站、派出所等部门组成,负责对火案依法从严尽快查处。

  6、应急终止

  6.1应急终止条件: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

  6.2应急终止的程序: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根据实际情况,由乡森林防火指挥所下达结束应急的命令,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7、后期处置

  7.1善后处置

  7.1.1火场留守及评估

  (1)留守:火灾扑灭后,现场指挥组将火场移交给当地村委会,当地村委会应组织足够人员看守火场,最少坚持24小时,直至无火种、火烟,防止死灰复燃。

  (2)评估: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应在十天内组织相关工程技术人员调查火场损失情况,按归口上报的原则向相关部门上报过火面积、森林受害面积、评估森林资源损失情况。并书面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7.1.2灾民安置及灾后重建

  火灾发生地人民政府应根据有关规定积极开展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并重点保证基础设施的恢复重建和安居工程的建设。

  7.1.3因扑救森林火灾出现伤亡事故的,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第44条之规定由民政、林业部门进行协调处理。

  7.2理赔

  根据火灾损失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依法对肇事者及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7.3经验教训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进行全面工作总结,重点是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负责处置火灾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要及时将扑救处置的全过程记录整理,形成系统的书面材料报乡森林防火指挥所,为今后妥善处置森林火灾积累经验。

  8、保障措施

  8.1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乡、村、组林区与火场的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和火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与扑火需要相适应的通信设备。要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等有机结合起来,发挥社会基础通信设施的作用,为扑火工作提供通信与信息保障。

  8.2扑火物资储备保障

  森林防火指挥所要建立物资储备库,储备一定数量的扑火机具材,扑火队要有足够的燃油,准备好防火服、头盔、手电筒等救护用品等,还应有移动手机等通讯设备。

  8.4队伍保障

  扑救森林火灾要逐步实行队伍专业化。根据我乡乡情、林权制度改革后的林情实际,扑救森林火灾要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队伍,实行以专业队伍为主,半专业队伍为辅并与动员群众组织农村护林防火协会相结合。

  8.5经费保障

  扑救森林火灾所需的财政经费,按有关规定执行。 8.6培训演练

  8.6.1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要有计划地对扑火队员以及林区

  干部职工、群众进行扑火指挥、扑火技能、战术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加强实战训练和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并向人民群众普及避火安全常识。同时,进行必要的扑火知识讲座,以保证高素质的扑火后备力量。

  8.6.2为保证本预案的顺利实施,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要组织有关单位按照预案的内容开展培训和演练。

  9、附则

  9.1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及相关规定执行;对在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需追认烈士的,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由民政部门和部队办理;对火灾肇事者的责任追究,由司法部门依法审理;对火灾事故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及相关规定执行。

  9.2其他事项

  9.2.1森林火灾等级划分

  1、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不足1公顷的;

  2、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不足100公顷的;

  3、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不足1000公顷的;

  4、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

  9.2.2扑火安全

  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9.2.3地表火、树冠火、地下火的扑救方法

  (1)扑救地表火时要根据火场地形、风向、风力、植被密度等采取相应对策。在火头较大、火势较猛、蔓延速度较快时,要相互配合,宜攻则攻,宜守则守,循序渐进。

  (2)扑救树冠火主要采取以下两种方法,一是根据地形情况,选择一定距离开设防火线,把火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二是在有自然依托的地带以火灭火,即放倒火。

  (3)在扑救地下火时,在火线外侧适当的位置沿火线开设防火沟,当防火沟对火场形成合围后,进行全面点燃,也可开设一段,点燃一段。

  9.2.4扑火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点设施安全。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2)扑火战术上,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

  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3)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扑火队为主,其他扑火力量为补充。

  (4)在落实责任上,坚持职责明确、任务落实到位,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责任制。

  9.3预案管理与更新

  9.3.1本预案是全乡处置森林火灾的应急措施,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9.3.2本预案由大坡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负责解释。

  9.3.3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编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3

  1.总则

  1.1 编制目

  目在于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森林防火工作方针,确保本镇在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得当。把重、特大森林火灾造成损失降到最低,有效地保护我镇森林资源,巩固造林绿化成果,维护生态安全。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结合我镇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清溪行政区域内发生重、特大森林防火应急事件处理。

  1.4 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密切合作,形成合力;以人为本,依靠科技;职责明确,规范有序;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1.5 预案启动条件

  (1)在三级风以上,发生在重点火险区划内森林火灾.

  (2)燃烧时间在一小时以上,尚未扑灭森林火灾。

  (3)森林过火面积已达30亩,尚未控制森林火灾。

  (4)天气干燥,风大,林内可燃物多,火势难于控制森林火灾。

  (5)对工厂、仓库等重要建筑和民居安全造成重大威胁森林火灾。

  (6)火场跨越本镇与其它市、镇行政界线森林火灾。

  (7)需请求市或其它联防单位支持森林火灾。

  2.组织体系及职责

  我镇已成立了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清溪镇行政办事中心408室,即清溪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内。本预案启动后,清溪森林防火指挥部承担着本镇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各项组织指挥工作。

  2.1 指挥部人员组成

  指挥长:主管副镇长

  副指挥:农办主任 林业站长

  成员单位:公安分局、武装部、消防大队、交警大队、财政分局、电信分局、社会事务办、清溪医院、各村委会。

  办公室主任:林业站站长

  2.2 组织指挥体系

  在镇委、镇政府统一指挥下,扑救工作由森林防火指挥部具体组织指挥、协调,各成员单位必须快速响应,努力完成所承担各项任务。

  2.3 职责

  (1)指挥长:在发生森林火灾事故后,根据前线火情信息反馈,决定启动相应等级森林防火预案,统观全局,调配打火力量,指挥、协调前线与后勤力量,与上级部门进行沟通。

  (2)副指挥:接报后,马上赶赴现场,对火场地形地势进行充分了解,制定打火方案。指挥打火队进攻方向,对火势突发情况进行分析处理,并充分与指挥长进行信息沟通,指挥好后勤人员工作安排。组织第二、第三梯队及扑火设备,完成扑火后组织人员整理设备及清理火场。

  (3)成员单位:

  公安分局:应急预案启动后,迅速组织公安民警参加扑救森林火灾工作,并负责维持扑火现场秩序,组织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勘查,查明火灾原因。

  消防大队:迅速反应,派出消防车、消防人员配备必要消防设备参加扑火。

  交警大队:维持到达火场道路交通秩序,保证人员、物资运送及时到位。

  武装部: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扑救森林火灾工作,并利用运兵车运送人员、物资到火场。

  财政分局:负责将本镇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协调解决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和基础设施建设等经费,做好应急款项准备工作。

  电信分局:负责保障森林防火指挥部与扑火现场通讯联络畅通。

  医院:负责调动药品、器材、组织医疗救援队伍,提供医疗保障,及负责森林火灾扑救现场受伤人员抢救工作。

  各村委会:协调做好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启动应急预案后,按森林防火指挥部调度,组织本村“三防”人员迅速进入火场扑救。

  3.运行机制

  3.1 预防预警机制

  3.1.1 森林防火预防

  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镇广大干部群众森林防火意识;狠抓森林防火措施落实,签订防火责任书;严格野外火源管理,规定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加强对高火险天气和危险区域巡查监督,消除各种火灾隐患,抓好全镇生物防火林带建设,提高防火能力。加强我镇护林扑火队伍建设和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预防森林火灾综合能力。

  3.1.2 火险预测预报

  根据东莞市气象部门在森林防火期内对我市气候预报,分析各重点防火期森林火险形势预测报告,利用电视台向全镇发布。森林火险等级为三级:

  (1)森林火险黄色预警信号(三级):中度危险,林内可燃物较易燃烧,森林火灾较易发生。

  防御指引: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加强巡山护林和野外用火监管工作;充分做好扑火救灾准备工作,进入林区注意防火;在林区或林缘用火要做好防范措施,勿留火种,乱丢烟头。

  (2)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四级):高度危险。林区内可燃物容易燃烧,森林火灾容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快。

  防御指引:

  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加大巡山护林力度,严格管制野外火源;充分做好扑火救灾准备,进入防火临戒状态;在重点火险区要设卡布点,禁止带火种进山;停止一切炼山作业。

  (3)森林火险红色预警信号(五级):极度危险。林内可燃物极易燃烧,森林火灾极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极快。

  编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4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目的在于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确保本镇在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得当。把重、特大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有效地保护我镇的森林资源,巩固造林绿化成果,维护生态安全。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结合我镇的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清溪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重、特大森林防火的应急事件处理。

  1.4 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密切合作,形成合力;以人为本,依靠科技;职责明确,规范有序;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1.5 预案启动的条件

  (1)在三级风以上,发生在重点火险区划内的森林火灾.

  (2)燃烧时间在一小时以上,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3)森林过火面积已达30亩,尚未控制的森林火灾。

  (4)天气干燥,风大,林内可燃物多,火势难于控制的森林火灾。

  (5)对工厂、仓库等重要建筑和民居安全造成重大威胁的森林火灾。

  (6)火场跨越本镇与其它市、镇行政界线的森林火灾。

  (7)需请求市或其它联防单位支持的森林火灾。

  2.组织体系及职责

  我镇已成立了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清溪镇行政办事中心408室,即清溪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内。本预案启动后,清溪森林防火指挥部承担着本镇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

  2.1 指挥部人员组成

  指挥长:主管副镇长

  副指挥:农办主任 林业站长

  成员单位:公安分局、武装部、消防大队、交警大队、财政分局、电信分局、社会事务办、清溪医院、各村委会。

  办公室主任:林业站站长

  2.2 组织指挥体系

  在镇委、镇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扑救工作由森林防火指挥部具体组织指挥、协调,各成员单位必须快速响应,努力完成所承担的各项任务。

  2.3 职责

  (1)指挥长:在发生森林火灾事故后,根据前线火情信息反馈,决定启动相应等级的.森林防火预案,统观全局,调配打火力量,指挥、协调前线与后勤力量,与上级部门进行沟通。

  (2)副指挥:接报后,马上赶赴现场,对火场地形地势进行充分了解,制定打火方案。指挥打火队的进攻方向,对火势突发情况进行分析处理,并充分与指挥长进行信息沟通,指挥好后勤人员的工作安排。组织第二、第三梯队及扑火设备,完成扑火后组织人员整理设备及清理火场。

  (3)成员单位:

  公安分局:应急预案启动后,迅速组织公安民警参加扑救森林火灾工作,并负责维持扑火现场秩序,组织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勘查,查明火灾原因。

  消防大队:迅速反应,派出消防车、消防人员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参加扑火。

  交警大队:维持到达火场道路的交通秩序,保证人员、物资运送及时到位。

  武装部: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扑救森林火灾工作,并利用运兵车运送人员、物资到火场。

  财政分局:负责将本镇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协调解决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和基础设施建设等经费,做好应急款项准备工作。

  电信分局:负责保障森林防火指挥部与扑火现场的通讯联络畅通。

  医院:负责调动药品、器材、组织医疗救援队伍,提供医疗保障,及负责森林火灾扑救现场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

  各村委会:协调做好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启动应急预案后,按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调度,组织本村的“三防”人员迅速进入火场扑救。

  3.运行机制

  3.1 预防预警机制

  3.1.1 森林防火的预防

  加强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提高全镇广大干部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狠抓森林防火措施的落实,签订防火责任书;严格野外火源管理,规定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加强对高火险天气和危险区域的巡查监督,消除各种火灾隐患,抓好全镇生物防火林带的建设,提高防火能力。加强我镇护林扑火队伍的建设和防火基础设施的建设,全面提升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3.1.2 火险预测预报

  根据东莞市气象部门在森林防火期内对我市气候的预报,分析各重点防火期的森林火险形势预测报告,利用电视台向全镇发布。森林火险等级为三级:

  (1)森林火险黄色预警信号(三级):中度危险,林内可燃物较易燃烧,森林火灾较易发生。

  防御指引: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加强巡山护林和野外用火的监管工作;充分做好扑火救灾的准备工作,进入林区注意防火;在林区或林缘用火要做好防范措施,勿留火种,乱丢烟头。

  (2)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四级):高度危险。林区内可燃物容易燃烧,森林火灾容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快。

  防御指引:

  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加大巡山护林力度,严格管制野外火源;充分做好扑火救灾准备,进入防火临戒状态;在重点火险区要设卡布点,禁止带火种进山;停止一切炼山作业。

  (3)森林火险红色预警信号(五级):极度危险。林内可燃物极易燃烧,森林火灾极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极快。

  防御指引:

  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编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5

  一、基本情况:

  开发区(街道)位于蠡溪路以西,梁溪河以南,西接风景优美的西蠡湖及梅梁湖,方圆约11.2平方公里。辖区内共有山林面积1800亩,其中湖景社区有山林面积xxx0亩,大箕山社区有山林面积50亩,湖景社区有和民政局共建的湖景公墓。开发区(街道)建立了护林防火指挥部,并设立了护林防火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发局),共有专业护林员14名,义务扑救队员55名。湖景社区与驻地武警8723部队建立了长期友好合作关系。

  二、森林防火扑火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数

  1、有利条件。

  开发区(街道)、社区两级建立了一个比较完整的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开发区(街道)指挥部街道主任任总指挥,各社区护林防火领导小组社区主任任组长。湖景社区与驻地武警8723部队建立了长期友好合作关系,林区离部队驻地乂比较近。

  2、不利因数。

  一是于连年封山,杂草灌木丛生,地面枯枝落叶日积月累逐年加厚,可燃物增多,火险隐患大;二是湖景社区基康里、孙家湾拆迁,已无人居住,护林员都居住在安置小区,离山林防火地较远,加上部队封住了路口,巡查人员进出难;三是沿山有学校、部队、靶场、公墓;四是殡葬整治后沿山世居居民上山扫墓等等。这些因素给山林防火工作带来了较大难度。

  三、主要护林防火措施

  1、开发区(街道)与社区签订护林防火责任状。社区与护林员签订了责任状,与林区企业单位签订山林防火告知书,责任落实到位。

  2、充实调整责任性强、身体健康的专职护林员组成护林防火队伍。

  3、加强维护保养,确保GP驴林防火实时监测系统正常运行,确保护林员到岗到位。

  4、护林防火重点道口及重点区域设置了8台自动语音播报器,加强宣传,提醒入山人员,山路增设醒目的防火标语牌等。

  5、湖景社区、大箕山社区共配置了:新增了灭火弹30箱、消防服5套、水枪3支,同时配备了铁铲20把和水桶20只等防火物资。

  6、湖景社区、大箕山社区分别组建了20人和15人的社区物业保安组成的半专业山火扑救队伍。湖景公墓配备了20人的义务扑救队伍。

  四、森林火灾的扑救预案

  1、区内主要扑救力量:区勤新专业森林消防队,武警8723部队共建连队,主要负责扑灭山火。

  2、扑救补充力量:两个社区的半专业扑救队伍(35人)及湖景公墓义务扑救队伍(20人),主要负责活理火场余火,防止死灰复燃。

  根据“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防火方针,对一般森林火情,应立足于本开发区(街道)、社区及公墓。发现火情及时上报开发区(街道)、区农林局护林防火指挥部,同时组织义务扑救队员携带灭火弹、水桶、水枪等物资把火灾扑灭在初始阶段,并开发区(街道)防火指挥部负责处理有关事宜。

  3、扑救指挥人员情况:

  指挥:

  第一副指挥:

  副指挥:

  成员:

  五、扑救指挥部分组与职责

  1、扑救组:负责山火现场的扑救工作,根据风力风向的变化,火灾现场的地形、地势等情况实施扑救,与山下组保持沟通,建议调集有关力量等。

  2、通讯组:负责火灾现场和各级指挥机构的通讯联络,保证总指挥的各项指令畅通无阻。

  3、后勤组:负责扑救人员扑火工具、装备、油料、等物资保障供应。

  4、医疗救护组:社区卫生中心及就近医院负责对受伤人员就地急救和护送。

  5、火案查处组:负责火场调查,及时查明起火原因和损失情况,对火灾肇事者和责任者,依法作出处理,并将结果上报区护林防火指挥部。

  六、联合扑救处理程序和力量调集

  开发区(街道)防火指挥部接到任何一处山林火灾的报告,应根据火情立即派员奔赴现场,有部分工作人员留守值班,进行监听,并与火场联系,开发区(街道)指挥部和有关社区必须有人员在火场第一线,以便及时准确向现场指挥长和区护林防火指挥部汇报情况,负责人决定是否采用预案扑救,以后工作人员接

  上级精神用电话通知消防队伍,同时将火情及调集灭火力量报告值班室,并与区护林防火指挥部保持不问断联系,及时掌握火情变化,适时调集力量、调拨救火物资。

  七、火灾的调查、统计和善后工作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国家森林防火总指挥部、林业部《关于划分森林消防监督职责范围的通知》精神进行火灾的调查和统计。公安分局消防股牵头,会同

  区、开发区(街道)职能部门组织调查组,对起火的时间、地点、原因、肇事者姓名、单位及森林过火面积、烧死、烧伤树木情况、扑救情况、物资消耗、及其他经济损失,人身伤亡和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等,进行详细的调查,经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审查后记入档案,统计工作按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九、三十条有关规定进行。

  八、防火物资库物资配备情况

  消防服5套、灭火弹1000只,灭火水枪6支,水桶20只,扫把20把,铁铲20把,风力灭火机5台,强光手电2台。

  编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6

  为了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生态,促进生态文明,根据《省森林防火条例》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乡镇森林防火预案。

  一、组织落实,建立机构

  扑救森林火灾要求指挥灵,队伍精,组织机构健全。鉴于人事变动,经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调整镇森林防火指挥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担任组长,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副镇长为副组长为成员。指挥所下设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镇政府二楼,电话:,各村也应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做到组织机构落实,任务明确。

  二、分片负责,明确任务

  各村必须牢记自己的防火责任段和重要险段,村主要是杨家岭山头;村南至宝塔村,北至县炸药仓库,全长2公里,此段为县工业园风景山,防火极为重要;村从至山脚————村林场全长3公里,主要险段在山脚和林场;村从至到,全长4公里,主要险情在和。

  三、落实扑救队伍,备足扑救器械

  为了预防可能发生的火灾,必须组织扑火队伍,备足扑火器械,落实车辆,服从镇指挥所的统一调派。

  1、镇里成立一支27人的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各村务必组织一支30人的扑火应急分队,花名册及联系电话报镇指挥所。

  2、各村落实汽车一辆,镇落实汽车二辆,实行统一调配。

  3、镇人武部备好40套作训服、解放鞋,20把柴刀,40根木棒和20只水壶。

  4、各支队伍人员要求思想作风过硬,身体素质较好,有一定扑火经验和技术,备好相应的扑火工具,达到招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目的。

  四、扑火预案,抢险措施

  1、当火险等级进入四级,镇指挥所进入24小时值班,三个村要派出护林员、防火员进行全天巡逻。

  2、重要节假日,如冬至、大年三十、元宵节、清明节期间,各村对林区坟地集中的地域要派专人看守,防止因上坟烧纸引发火灾。

  3、一旦发生火灾,各村要迅速上报镇指挥所,说明火灾地点、方位,镇上报县防火指挥部,同时快速集结扑火队伍,由各村书记、主任带队,按指定地点集中,服从镇防火指挥所统一指挥。

  4、各支队伍要听从指挥、服从命令,行动要快,扑救及时,方式方法得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