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诗歌论述的阅读理解及答案解析
格调作为诗论术语,是要求诗歌既具有美的形式,又具有大格局、高境界:前者是调的审美含义决定的,后者是格的人格、道德含义决定的。这两个字起初是并举而非连用的,连用之后,有时也还分而论之。
皎然《诗式》中说谢灵运的诗其格高,其调逸,这里的格是就内容整体而言的,是谢灵运特立独行的人格转化成的精神境界;调不单指音调,是就形式整体而言的,指英音调和谐而自由,遣词造句纵心任情。欧阳修的《六一诗话》论格而不论调,如说郑谷诗亦多佳句,但其格不甚高。此格指的是诗的境界。又说晚唐诗人无复李、杜豪放之格,然亦务以精意相高。此格是诗人胸怀、境界赋予作品的总体风格。严羽《沧浪诗话诗辨》中说:诗之法有五,体制、格力、气象、兴趣、音节。前三者大体对应于格,后二者则是对应调。严羽系统地探讨诗法,后世诗法及文法的基本问题大多不出照;范围。宽泛意义上的格调论,包括思想要求和艺木要求、内容与形式关系以及整体上效法古典还是重视新变的古今之争问题,而这些问题在《沧浪诗话》中都有所涉及,故而严羽被视为开后世格调论先河之人。
格调在诗文评中的连用标志着格调论正式出现,但其含意不固定,有时偏于格的含义,是就内容而言的思想境界:有时偏于调的含义,是就形式而言的审美性。因为格指诗歌体制、是观作品整体,所以就有了格局、境界的意思。概括明代的格调论,格是诗歌体制、整体格局,是知觉层面的诗歌内容,指代作品的境界和思想价值:调则是听觉层面的音节声调,与视觉层西的诗体四、五、七言、长短句等相应,关乎情绪和感觉:不一一定涉及意义。二者的结舍,是形式美与或高远或深沉境界的一体,只是在具体.的诗文评论申可能偏于采一方面的意义。
格调论除讨论诗歌的形式与境界外,还展开了两个具有一般性的文论问题,一是崇古还是创新;二是重内容还是重形式,主情还是主理。
值得重视的是,当格调论涉及古今之争、情理之争、内容与形式之争时,道德与审美、人格与文风的关系问题就凸显出来。从孔子、刘勰到韩愈,都注重传统道德的永恒价值,要求文章传播正确思想,培育健全情志,同时也对作者的思想境界和艺术品位提出了高要求。明清学者继承了这一思想传统:将人格与文章、艺术风格统一起来。作为格调论的总结者的沈德潜在《说诗啐语》中说,六朝发挥了秦汉乐府的形式美、音乐美,至唐诗格律工整,兴寄和诗教则有所缺失,他要求不仅学习唐诗的声律美,更要追溯古诗的思想境界。现当代学者论及格调时,同样是:肾人格和文风统一起来。评说一个人、一部书,一件艺术作品及其他审美对象之格调有无、高低,可能是道德评判,也可能是审美评判,可能是就内在精神境界而言,也可能是就外在风范而言,当然更可能是兼而有之。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格调要求诗既具有大格局、高境界又具有美的'形式,前者由格的人格、道德含义决定。后者由调的审美含义决定。
B.论述诗歌时,刚开始格调是分开用的,后来两个字连用正式出现了格调论,但其含义不同定,有时偏于格,有时偏于调。
C.欧陌修论述郑谷诗格不甚高的格是指诗歌的境界,论述晚唐诗人无复李、杜豪放之铬的格指诗的总体风格。
D.严羽在《沧浪诗话》中对诗歌思想和艺术、内容和形式的关系以及整体效法古典还是重视新变等进行了比较粗疏宽泛的论述。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3分)
A.格调连起来用是诗形式美与高远或深沉的境界的结合,标志着格调论的正式出现,自此论诗就要偏重于境界方面。
B.明代用格调论评论诗歌时,格指诗的格局、体制问题,指代诗的境界和思想价值;调是音节声调,关乎情绪和感觉。
C.沈德潜认为不仅要学唐诗的声律美,更要学六朝的古诗,因为其不仅具有形式美、音乐美,而且在兴寄、诗教上要唐诗好。
D.现当代学者论述格调时,把人格和文风统一起来,可能是道德评判也可能是审美评判,可能涉及精神境界、外在风范等。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皎然《诗式》中从格调角度讨论了谢灵运诗的内容和形式,从内容上讨论其诗歌的精神境界,从形式上体会诗人的随性。
B.严羽把诗法概括为五类,体制、榜力、气象对应格、兴趣、音,节对应调,后世探讨诗、文法都在此范畴。
C.格调论讨论的崇古与创新、重内容与重形式、主情与主理的问题,涉及到道德与审美、人格和文风的关系等问题。
D.古代很多人重视文章的传统道德与艺术品位,要求文章不仅要有正确思想、健全情志,而且要使人格与文章、艺术风格统一。
参考答案:
1.D【解析】本题考查筛选并整合文中的信息的能力。进行了比较粗疏宽泛的论述错误,原文严羽系统地探讨诗法,后世诗法及文法的基本问题大多不出此范围。宽泛意义上的格调论,
2.A【解析】本题考查归纳内容要点、概括中心意思的能力。自此论诗就要偏重于境界方面于文无据。
3.B【解析】本题考查归纳内容要点、概括中心意思的能力。后世探讨诗、文法都在此范畴错误,说法绝对,原文是严羽系统地探讨诗法,后世诗法及文法的基本问题大多不出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