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租房补贴申请条件如下:享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或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或定期定量补助的社会优抚对象;家庭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在7.5(含)平方米以下;家庭未承租廉租房、经济租赁房(含享受经济租赁房招租补贴),且未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拆迁定向安置费用房。
1、享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
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或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或定期定量补助的社会优抚对象;
3、家庭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在7.5(含)平方米以下;
4、家庭未承租廉租房、经济租赁房(含享受经济租赁房招租补贴),且未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拆迁定向安置费用房。
实物配租廉租住房租金标准为:低保家庭0.98元/平方米·月(使用面积);低收入家庭(人均月收入271-500元)1.8元/平方米·月。
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
租赁住房补贴的保障面积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6平方米(含原住房面积)。
租金核减的保障面积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6平方米。
实物配租廉租住房以户为单位的保障面积标准原则为:1人户建筑面积25—29平方米;2人户建筑面积30—39平方米;3人以上户建筑面积40—50平方米。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标准
根据我市目前市场平均租金水平确定的廉租住房租赁住房补贴标准为:低保家庭8元/平方米·人·月;低收入家庭(人均月收入271-500元)7元/平方米·人·月。
廉租住房租金核减执行标准
低保家庭:0.98元/平方米·月。
低保家庭廉租房月租赁住房补贴标准=8×16平方米×家庭人口
低收入家庭廉租房月租赁住房补贴标准=7×16平方米×家庭人口
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分为货币补贴、实物配租及租金核减三种方式。
实物配租是指市人民政府向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住房,并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租金。
货币补贴是指市人民政府向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由其自行承租住房。
租金核减是指按市人民政府规定,对现已承租公有住房的低收入家庭给予租金减免。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举行了保障性住房摇号分配仪式,距离上次保障房分配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此次参与摇号的296户保障家庭,全是在社区申请保障房。
目前乌鲁木齐加快保障分配频率,同时采取社区申请渠道和快速申请渠道双轨进行的分配模式,进一步压缩分配时间,将更多的人群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社区申请渠道因为需要经过社区、片区(街道)、区(县)三级审核流程,时间一般在20天左右。主要面向人均月收入申请标准为3565元以下的申请家庭,分为8档计租。根据保障房申请家庭收入和不同地段的公租房小区,租金标准与分级补贴标准均不相同,最高为16元/平方米/月、最低为0.98元/平方米/月。也就是说收入越低,租金也会低。
快速申请通道是在市住房保障大厅申请,不限制收入标准,当天申请当天审核当天选房。租金是定额的,即每月支付标准租金的70%。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保障中心工作人员说:“因为最近加大了分配力度,所以摇号分配的人数不多,从目前分配的情况来看,选择快速申请通道的居民比较多,但需要提醒大家的是,这种保障房租金只有一种,如果家庭人均月收入3565元以下,可以选择通过社区申请。”
此次摇号结果及房源信息将在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urumqi.gov.cn)及“安居广厦”微信公众号公示 。从12月30日起,保障家庭即可在“安居广厦”微信小程序实名认证后,进行手机端每月3次的房屋自选认定房屋。保障家庭可自主指定房源小区,在随机出现的三套房屋中任选一套,如对出现三套房屋不满意,可主动选择放弃,10天后继续选房。
保障家庭也可前往申请地所在区(县)住房保障中心窗口进行每月1次的电脑端房屋自选认定房屋,如不满意,次月可继续前往区(县)住房保障中心电脑端选房,同时,当月也可以通过手机端继续选房2次,直到选定房屋。
目前,保障房全面实现了线上申请、分配、选房全流程办理。今年,乌鲁木齐累计有11642户家庭获得住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