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租房补贴申请条件如下: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市区户籍,并在本市市区实际居住生活;持有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申请住房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应是无房或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的家庭。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市区户籍,并在本市市区实际居住生活。
2.持有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
3.申请住房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应是无房或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的家庭。
住房租赁补贴人均保障建筑面积10平方米,实行差别化补贴制度。对于市场租赁住房的最低收入无房家庭全额补贴;对于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的最低收入家庭差额补贴。
如申报家庭人口、收入、财产、住房等状况已发生变动的,请申请人及时与各区住房保障部门联系,进行核实办理。对瞒报骗取补贴资金的,一经查实,区住房保障部门将收回补贴资金,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取消已取得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
举报电话:0452-2796624
其他各区住房保障部门电话:
碾子山区: 6674199 龙沙区:2832236
梅里斯区: 6565969 建华区:5903237
昂昂溪区: 6302856 铁锋区:2518330
富拉尔基区:6882137
简化办理流程。百姓通过下载APP、窗口咨询和拨打咨询电话等方式,就可了解详细的申请、领取情况。
1、通过公租房APP申请,下载安装公租房APP,根据提示操作,即可完成申请。
2、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申请。(在本地稳定就业的毕业未满5年的全日制大学生,环卫、公交行业人员,重点发展产业企业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