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租房补贴申请条件如下:具有市区城镇常住户口5年以上;连续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持有市总工会核发的《特困职工证》一年以上,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含10平方米)的家庭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311元的无房家庭。
(1)具有市区城镇常住户口5年以上;
(2)连续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持有市总工会核发的《特困职工证》一年以上,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含10平方米)的家庭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311元的无房家庭。
年满35周岁的单身人员可作为独立家庭进行申请。申请家庭正在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不得申请。
租赁补贴额度按照家庭现住房面积与保障标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的差额和每平方米补贴标准确定。对于低保、特困家庭按照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14元发放租赁补贴;对低收入家庭按照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10元发放租赁补贴。
本科学历在徐州本科学历房款5%最高10万元,《徐州市大学生招引实施办法》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吸引各类人才来徐就业创业,加快形成淮海经济区人才高地,全力服务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建设,我市制定了《徐州市大学生招引实施办法》《徐州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引进实施办法》《徐州市支持返乡人员创业实施办法》《彭城英才卡使用管理办法》。即日起,本报将持续关注并解读这四个人才工作方面的政策办法。
此次出台的《徐州市大学生招引实施办法》,适用的范围是毕业五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境外留学归国人员)。该类人员在我市市属企业及在主城区(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注册且正常纳税的企业就业,或企业注册地在主城区且正常纳税的创业人员,首次在我市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且正常缴费满 6个月。对于满足以上条件的大学生,我市将以多种形式进行支持。优先为招引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并给予30%的租金补贴,最长租期3年。在购房方面,也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了政策支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徐州市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按照购房总价的5%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其中对企业引进的在徐高校应届博士毕业生、世界名校博士,按照《徐州市进一步支持领军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标准发放购房补贴。每人只能申领一次补贴。
在生活补贴、租房补贴、交通补贴方面,也对大学毕业生进行支持。其中,博士研究生的生活补贴标准为1200元/月/人、租房补贴标准为1000元/月/人;硕士研究生分别为900元/月/人、600元/月/人;本科毕业生为600元/月/人、400元/月/人,补贴均为3年。非徐州籍毕业生,还可享受1000元/年/人的探亲交通补贴,补贴3年。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和租房补贴不可同时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