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退休年龄政策规定如下: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
据悉,新政适用于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新政明确规定,普通企业职工退休需要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国有企业从事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或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或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可以退休。对参保人员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参保人员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与企业职工退休条件略有不同,灵活就业人员办理退休手续,除了男性须年满60周岁、女性应年满55周岁之外,灵活就业人员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才可以参照企业职工的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此外,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参保人员,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可以办理退休手续;达不到退休年龄的,可以办理退职手续。
为保证符合条件参保人员退休手续的及时办理,提高工作效率,用人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应在申请退休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提前申报预约,并在申报办理退休手续前认真组织做好档案初审和相关表格的填写工作。
参保人员退休手续由基本养老保险行政部门会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双方通过联合办公等形式共同审查申请退休人员的档案材料,实行一站式服务。参保人员正常退休,按基本养老保险隶属关系分别由省、市、县(市、区)负责办理。县(市、区)办理参保人员正常退休手续前须报经省辖市审查同意;参保人员提前退休(包括特殊工种退休、病退),按基本养老保险隶属关系分别由省或省辖市办理。
另外,新规强调,退休手续办理结果应及时告知用人单位及参保人员,单位和个人对退休手续办理结果有异议的,可要求复查或申请上一级基本养老保险行政部门复核。
1、职工本人的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单位开具的《公积金支取单》一式大学高考网。
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
1、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职工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一份(《授权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委托事项、委托人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