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要到退休年龄了,如何办理退休呢?办理退休需要什么流程和材料。本文北文网小编帮大家整理了关于宝鸡办理退休的流程和所需材料的相关只是。
事项名称 无视同缴费年限参保人员办理正常退休业务流程
设定依据 《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陕社保发[2014]72号文件
申请条件 个人
办理材料 1、参保单位或代理养老保险业务机构(以下简称单位)出具的退休申请报告(1份);
2、申请办理退休人员的档案;
3、申请办理退休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
4、《无视同缴费年限参保人员正常退休申报审核表》(3份),拟退休人员要在“参保人”栏目内亲笔签名。
5、《陕西省企业职工(在职、退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本信息变更明细表》(3份);
6、经办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办理时限 职工到达法定退休条件的当月进行退休申报,当月缴纳养老保险费并结算完毕,可进行资料审核并打印《无视同缴费年限参保人员正常退休待遇核定表》。当月20日至次月养老金拨付前进行退休确认工作。
上年度在岗平均工资公布前当年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应按陕劳社发[2002]77号文件规定及时审核退休资料。
办理地点 宝鸡市养老保险经办处
办理电话 0917-3901822(办公室)
1、资料审核。参保人员在到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当月,单位携带第二款规定的资料,向待遇审核科申报办理退休,进行资料审核。
2、信息变更。如果有关数据及信息有误时,在相关岗位修改后再行申报。
3、待遇核算。经办机构待遇岗自受理退休申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核,打印《无视同缴费年限正常退休参保人员正常退休待遇核定表》,留存退休申请报告、《无视同缴费年限参保人员正常退休申报审核表》和《陕西省企业职工(在职、退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本信息变更明细表》,若有补费,留存相关资料备案。
4、退休确认。拟退休人员对《无视同缴费年限参保人员正常退休待遇核定表》签字认可后,加盖审核单位印鉴,并由单位填写《无视同缴费年限正常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审核汇总表》(3份),经待遇审核岗审核无误后,确认到退休库,纳入退休发放。留存《无视同缴费年限正常退休参保人员正常退休待遇核定表》、《无视同缴费年限正常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审核汇总表》,与待遇核算环节留存的表格、资料一同存档。
5、养老金发放。单位在每月10日前,携带审核后的《无视同缴费年限正常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审核汇总表》到发放科进行发放申报。
点击下载:
1、无视同缴费年限人员正常退休申报审核表
2、无视同缴费年限正常退休人员养老审核汇总表
3、陕西省企业职工(在职、退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本信息变更明细表
1、正常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管理岗位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缴费满十五年以上
2、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从事有毒有害工种满八年、从事高温井下工种满九年、从事特别繁重体力工作满十年,缴费年限满十五年
3、因病提前退休年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经劳动能力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缴费年限满十五年
4、退职。经劳动能力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缴费年限满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