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要到退休年龄了,如何办理退休呢?办理退休需要什么流程和材料。本文北文网小编帮大家整理了关于石家庄办理退休的流程和所需材料的相关知识。
一、视同缴费年限认定
所需材料:
1、退休人员档案;
2、《石家庄市企业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前连续工龄审定表》(简称“连续工龄审定表”)一式两份,可在社会保险科(或养老保险科)领取样表;
3、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人员还需提供《石家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特殊工种名录批复》、《提前退休工种岗位登记表》、《职工提前退休审批表》一式三份;
4、退休人员户口本原件;
5、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退休审批(养老金核准)
1、到单位参保地区县社保中心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帐户情况表》,加盖社保业务专用章,并要求退休职工本人在表上签字确认。
2、下载并安装退休核准系统企业版 ,安装核准程序,将退休人员信息按要求导入程序计算,打印《石家庄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一式六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3、持打印的《石家庄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一式六份)和所需材料到单位参保地所在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社保科或养老保险科)办理退休审批。
所需材料:
(1)正常退休:《石家庄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一式六份、《连续工龄审定表》、《石家庄市社会保险个人帐户情况表》、曾领取失业金人员提供《石家庄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登记表》复印件、女职工合同复印件一份、除55周岁退休的女干部外其他办理正常退休的女同志还需提供个人签字的退休申请一份、退休人员户口本复印件一份(需复印首页与本人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办理因伤、病退休的人员:经市(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能力鉴定、确认通知书》及办理正常退休所需材料;
(3)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人员:《提前退休工种岗位登记表》、《职工提前退休审批表》一式三份及办理正常退休所需材料;
(4)事业单位及国家机关的合同制工人:提供退休前最后一次调资表原件及复印件,及办理正常退休所需材料;
(5)转制企业职工:提供《石家庄市企业劳动者<过渡性养老金>封定部分核定表》或转制前最后一张调资表原件及复印件,及办理正常退休所需材料;
(6)延期聘用办理退休手续人员:提供经养老保险科审批的延期聘用手续;
(7)高级职称人员:高级职称证书、在退休前被单位聘用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转业军人需提供《军队转业干部审批表》复印件一份(失业军转干部提前退休需提供人力社保局审批表原件一份);
(9)农转工、农转自、农转非人员需提供劳动局盖章的审批表复印件两份;
(10)所有退休人员都须提供户口本复印件(复印户口本首页、本人页);
(11)所有退休人员都须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12)其他相关材料。
石市出台了《关于做好化解钢铁煤炭等行业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对依法与企业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普遍开展转岗培训或技能提升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之内、再就业有困难的职工,在职工自愿选择、企业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后,可实行内部退养。
支持企业多渠道安置富余人员
《实施意见》提到,将支持企业利用现有场地、设施和技术,通过转型转产、多种经营、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培训转岗等方式,多渠道分流安置富余人员。支持兼并重组后的新企业更多吸纳原企业职工。对企业为促进职工转岗安置开展的职业培训,可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支持企业开展“双创”,利用“互联网+”、国际产能合作和装备走出去,发展新产品、新业态、新产业,在优化升级和拓展国内外市场中创造新的就业空间。
支持企业挖掘内部潜力,企业依法参加失业保险,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就业岗位,承诺不裁员、少裁员的,按规定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企业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费5年以上的,可同时享受社会保险补助和岗位补助,单独享受社会保险补助的,可将社会保险补助人数由最高不超过企业实际参加失业保险人数的50%提高到100%。
对拟分流职工的钢铁、煤炭企业,制定再就业帮扶计划;对拟分流安置人员在100人以上的,要举办专场招聘活动。对依法与企业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要及时办理失业登记,免费提供就业指导、职业介绍、政策咨询等服务,纳入当地就业创业政策扶持体系。对失业人员要普遍开展转岗培训或技能提升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单位长期停产职工也要开展转岗培训或技能提升培训,培训期间还应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符合条件人员可实行内部退养
对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之内、再就业有困难的职工,在职工自愿选择、企业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后,可实行内部退养。企业不得自行划定内退年龄,不能单方面强制职工办理内退。职工办理内退后,仍然与企业保留着劳动关系,由企业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由职工继续缴纳,并按月发放基本生活费,达到退休年龄时,由企业为其办理退休手续。
对因破产等原因无企业主体的,依法与职工终止劳动合同,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可由职工自愿选择领取经济补偿金或等待退休。选择等待退休的人员,在企业主体消亡时,企业在偿还拖欠的职工在岗期间工资和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的基础上,应一次性留足本人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基本生活费,由当地政府指定机构按月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代发基本生活费,个人缴纳部分由职工继续缴纳,达到退休年龄时正式办理退休手续。
对内部退养和等待退休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企业和个人可不再缴纳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