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异地办理身份证:
1、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合法就业、就学和务工的天津、河南、江苏、安徽、浙江、江西、重庆、四川、湖北、湖南、上海、河北、广东以及吉林户籍居民;
2、丢失居民身份证或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需要在本市异地补领、换领的;
省内异地办理身份证:
1、具有陕西省常住户籍人口在本市境内居住并办理居住证或进行居住登记的流动人口。
2、丢失居民身份证或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需要在省内异地补领、换领的;
注:首次申请二代身份证仍需回户口所在地的户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1、到期换领、损坏换领身份证:原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学生提供学生证)、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2、补领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1、居住地受理: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手里申请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户籍地签发: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异地受理不增加制发证周期和任何收费。依照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异地受理与户籍地受理一样,群众都只需缴纳证件工本费,没有其他任何费用。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证件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证件工本费40元。
1、临渭区杜桥派出所 仓程路中段
2、临渭区解放路派出所 解放路93号
3、临渭区站南派出所 站北路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