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1、公民携带居民户口簿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前往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2、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采集人像及指纹信息并协助工作人员准确核对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交纳证件工本费;
3、核对证件视读和机读信息项目是否与本人一致,并予以签名确认,同时要交回旧证。
依据国家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3]2322号)文件规定,对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
办理时限:
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18个工作日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