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户籍、省内非长沙户籍以及外省人员因居民身份证已到期或即将到期(距有效期三个月以内),可以向长沙公安机关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
1、提供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护照、驾驶证等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合法证件,交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2、在长沙市大专院校就读学生可提供学生证或学籍证明,交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申领办证的,须同时提供监护人的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
1、提出申请:由申请人向居民身份证受理服务处提出申请。
2、受理申请:受理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并进行初步审核。
3、审批签发:由县级公安机关审核、签发。
4、制作证件:将制证信息上传至制证中心制证。
5、发放证件:将制作好的居民身份证发给申请人,收缴旧身份证。
到各分区县公安分局身份证窗口、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大厅对应窗口、长沙市任一派出所身份证、长沙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受理点办理。
备注:雨花区行政区域的只能在雨花区政府政务大厅、芙蓉区行政区域的只能在芙蓉区政府政务大厅受理。
办理时限:
①长、望、浏、宁居民10个工作日可到证;
②省内异地居民18个工作日可到证;
③省外居民30个自然日左右;
ps:仅供参考。
办理费用:
证件工本费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