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或损坏的。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自助办理所需材料
1、携带旧身份证(丢失/损坏补领除外)
2、第二代身份证照片回执
3、银行卡
1、有效期满换领的:居民身份证;损坏换领的:居民户口簿,居民户口簿丢失的,可以交验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身份证件之一。
2、广东省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3、跨地市异地办理的,需校验申请人稳定就业、就学或居住的证明。
如可以通过系统校验申请人的有效居住登记信息,无需申请人提供稳定就业、就学或居住的证明。
如无法在系统中核查的,可以交验证明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下列证明材料之一:
(一)、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回执。
(二)、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等相关材料。
(三)、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需提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
(四)、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需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
4、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应提供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
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派出所(办证中心)申领,由户籍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监护人代为申领的应携同申请人前往申领,并提供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
办理时限
1、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或《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4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属于全国异地办理的,可以适当延长至60日。
2、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征收工本费标准:每张20元;损坏换领居民身份证征收工本费标准:每张40元。
拓展:
1、在身份证到期的前三个月起就可以到派出所办理换证,换证需本人办理,不能代办。
2、目前茂名市行政服务中心、茂南区官渡、河东.站前、羊角、金塘派出所可使用自助受理机自助办理居民身份证(包含期满换领/丢失/损坏补领等。首次及16周岁以下申领身份证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