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存款证明
存款证明业务是指银行为存款人出具证明,证明存款人在前某个时点的存款余额或某个时期的存款发生额,和证明存款人在我行有在以后某个时点前不可动用的存款余额,留学存款证明是学校为了验证你是否具有留学的经济基础而要求开具的。
工具/原料
1、办理存款证明时,您需出示如下资料:存款凭证(存单、折)、个人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士兵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警官证、军队或武装警察离休干部荣誉证、军队退休证、文职干部退休证、军事院校学员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外国边民出入境通行证以及其他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个人存款实名身份证件等)原件;如委托他人代办的,应同时出示代办人个人身份证件。
2、填写相关资料:《个人存款证明委托书》(委托人填写部分)一式两份,各有关栏目必须填写齐全。
方法/步骤
办理每张《个人存款证明》或每笔个人存款提前解除止付业务均收取人民币20元手续费。
注意事项
1.邮政储蓄的存款不可以用
2.在递交签证申请时,存款已有6个月以上的存款历史(以起息日为准)
3.果已到期的存款,不要转存,不要支取,不能换折,要求银行按照存单上的起息日开存款证明,以保证6个月以上的`存款历史。
4.存款证明开后,请仔细核对帐号、金额、户名是否正确,如有问题须重新开具。如存单有变,请提供新的存单复印件。
5.银行系统升级,存单的账号等信息有变,请在存单上标注清楚(或由银行开具证明),需要提供新的存单的公证件
6.款需存在申请人本人或资助人名下,人民币、外币、银行发行的记名国债均可。
7.现金一般不作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