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x学院x专业x班x同学于x年x月x日起在我单位进行工作实习,从事x岗位工作,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年
单位名称:
单位联系人:
单位联系人电话:
学生联系电话:
学生家长电话:x(盖章)x月x日
XX大学:
兹证明贵校××××届××××专业本科毕业生××××同学(学号:××××)在我单位实习并从事××××工作,实习期满后若双方满意,可接收到我单位工作。根据当前具体情况,我单位不与该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档案、户口等人事关系由毕业生自行解决。
本函仅证明接收就业,以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同意实习证明
(实习单位公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