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户主提出书面申请报告
2、家庭成员户籍证明、申请前12个月的.收入证明;(包括工资、奖金、各类补贴、补助、津贴、救济金、养老金、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等);
3、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劳动部门的证明;离退休人员需提供离退休证;残疾人员需提残疾证;重症病人需提供医院证明;单亲家庭提供丧偶或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文本);
4、在职职工提供单位、劳资部门出具的收入证明,特困职工应提供市(区)总工会证明;
5、录取通知书(新生)、学费收据、学生证
6、填写《绍兴市越城区困难家庭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困难户证明。
7、社区评议小组的评议审核表。
8、社区调查报告,家庭收入调查笔录。
9、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查询授权书。
社区在接受到申请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工作,对符合条件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群众无异议的将上述相关材料上报街道社会救助所。
街道民政办在收到相关材料后,在十二个工作日内,根据社区的初审意见,再次进行核查,符合就学困难户条件的,填报审查意见,报区民政局。
区民政局对上报资料进行核查,在七个工作日内审批签署意见,并以书面形式由镇便民服务中心通过村通知申请人。村委会接到通知后,应再次进行张榜公示七天,群众无异议,则报区民政局,由区民政局核发《绍兴市越城区困难家庭救助证》。
享受单项就学救助。
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证明
兹有本社区____路__号__幢__室____ 家庭,属于本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已领榷芜湖县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无住房□、拥有私房□、承租单位自管房□、承租房管直管公房□;住房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以上证明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经办人:
负责人:
湾沚镇_______社区(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