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学校×××同学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我单位进行实习。
实习期间,我单位指导其进行了相关业务知识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同学已经具备相关的.专业技能和业务知识。
特此证明。
1. (单位名称)同意接收沈阳音乐学院南校区 (学生姓名)在本单位进行自主实习。实习日期自 至 ,实习岗位为 。
2.实习单位应对学生实习期间在实习岗位上的行为及安全负责。
3.保证学生按时返校参加学院相关的考试等活动。
4.实习期间待遇问题由实习单位与学生自行协商。
5.该生毕业后我单位有意留用。
单位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注:1.办理时需持《实习单位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传真无效。
2.此申请表具有法律效应,如弄虚作假,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